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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而浦:惠而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4-05-14 11:07:5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2613) 用户喜爱度:等级963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惠而浦:惠而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四年五月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2.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代理人,以下同)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

    3. 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4. 二、股东出席现场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5. 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6.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需要在会议正式开始前10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单,经大会会务组许可,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发言。

    7.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8. 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9. 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对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10. 四、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11. 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随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12. 六、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1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二、会议召集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四、会议召集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14. 五、见证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六、议程:1、梁昭贤董事长主持并宣布开幕2、议案报告3、议案表决4、宣读表决结果5、宣读法律意见书6、各位股东代表发言7、梁昭贤董事长宣布会议闭幕目录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6、《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8、《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议案》9、《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1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二、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三、附件: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人员简历议案一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贯彻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

    15. 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6.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1、三会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证券监管规则保持一致,规范公司日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从而加强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2023年度,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组织召开了7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4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的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专门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董监高聘任及薪酬、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委托理财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的审议并发表意见,均不存在异议。

    2、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守合规底线,依法合规对外披露临时性公告55份(不含上网附件及报备文件),发布定期报告4份,同时公司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安徽证监局专项问询均进行了详实的回复,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护投资者利益。

    3、董监高专项培训:报告期内,通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培训平台、中国证监会处罚委与上市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公司治理专题系列培训”、2023年“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系列培训、监事会主席专题培训,以及交易所平台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任职培训、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以及沪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闻宣传专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公司宣传口的依法履职意识,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公司还特别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中层管理干部以及财务、法务、证券等相关人员开展主题为“防范上市公司合规风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

    通过上述一系列学习活动的宣传开展,树立全员合规意识,规避上市公司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4、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及时地召开了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现场接待、电话接听、邮件沟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用心维护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率100%,努力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传递公司运营正能量,同时密切关注媒体报道,针对投资者关心的焦点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与答复。

    5、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中远期发展的前提下,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4,171,690元。

    该方案已实施完毕,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回报。

    6、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1月19日,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持有公司股份458,62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4%。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并承担义务,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存在泄密及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2023年度经营业绩回顾2023年,中国经济处于复苏上升期,但国内市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消费复苏速度相对缓慢,海外市场经济稳中有升,海外通胀压力和去库存压力有所缓解,自下半年开始出口有明显恢复,全年增速转正。

    全球政治经济环境错综复杂,经营形势依然面临挑战。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深入发掘用户需求,持续优化商业模式。

    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公司产品毛利率提升。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本年度业绩有较大幅度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358.22万元,同比下降6.10%;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8,113.27万元,盈利持续增长。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情况回顾如下:1、中国市场: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为目标,优化营销渠道布局高质量经营中国市场是公司的重要战略布局,当前中国家电市场渠道变革持续进行中,公司坚持互利共赢的全渠道合作模式,在线下渠道积极推动以代理批发为主,辅以地方零售和专卖店模式,以场景化打造、沉浸式体验为原则,提升品牌终端形象辅以多样化促销推广活动;在线上渠道,通过模式整合,实现自营+经销双模式推进布局,同时稳步推进品牌进驻天猫、京东等平台的线下下沉渠道。

    在家电家居一体化趋势下,公司对国内市场的经营战略进行了调整,大力拓展与家居企业、家装渠道、工程定制渠道的合作,通过强化高端品牌、调整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品类等方式,以更高品质的套系化、高端化多品类产品,促进营销渠道的高效益产出。

    2、坚持技术与设计创新引领,持续丰富创新高端高品质家电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研发中心和惠而浦全球研发创新资源优势,加大研发投入,扎实推进原创技术研究,围绕高端化、套系化、场景化产品布局,持续丰富创新型高端高品质家电矩阵,为市场和客户打造了一批高附加值精品,为海外市场持续开发和拓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报告期内,市场定位高端的新品陆续上市,如惠而浦W7·大师系列滚筒洗衣机洗烘套装,运用多重传感系统,配合AI智能算法,使用微光谱水质检测等多项创新技术和方案,为追求高品质、高效率的家庭提供了“净洗柔烘”的专业衣物护理方案;全新开发的W9系列衣物护理机是行业内首个采用箱体发泡成型技术,拓展洗护领域边界,深入打造高端衣物护理解决方案;W7系列超薄平嵌冰箱的有效容积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解决了空间利用率问题,成为自由嵌细分市场的新标杆;以及针对欧洲市场出口的惠而浦Jupiter冰箱NELEMEA项目,从产品外观、内饰设计、照明系统、UI显示以及能效等级等方面进行升级迭代与创新,更好地满足欧洲消费者需求,同时升级后产品为2024年的出口订单提供保障;在欧洲市场,与惠而浦全球合作开发的达·芬奇系列洗碗机实现批量生产。

    通过一系列新品的展现,诠释了惠而浦以创新科技满足家电家居一体化趋势下的消费新期待,为消费者带来更丰富、多元的生活体验。

    报告期内,惠而浦Hestia套系化交互解决方案斩获“2023iF产品设计奖”;惠而浦APEX高端热泵洗干护一体机,荣膺“2023艾普兰优秀产品奖”;惠而浦W9系列嵌入式冰箱被评为“2023中国冰箱行业全嵌健康美学典范产品”;惠而浦W7·大师系列洗烘套装入围第15届红顶奖产品大奖、“2024艾普兰优秀产品奖”;覆盖多场景的高端家电组合惠而浦W9·挚享系列嵌入式家电荣获“中国家居家电融合发展创新套系奖”;惠而浦超薄平嵌系列冰箱荣获“嵌入式电冰箱嵌装等级认证”一级认证、荣获“好家电”荣誉;专为中国厨房定制的欧诺娜系列洗碗机荣获首批中家院认证中心(CHCT)“新中式厨房洗碗机性能认证”,并荣获2023中国洗碗机行业消费普及活动“‘洗碗机进万家’优选产品”。

    3、发挥惠而浦全球优势,推动外贸稳健发展公司持续充分发展惠而浦全球资源、研发中心与智能工厂优势,不断提升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稳步拓展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及库存高企等因素影响,欧美等部分市场出口同比少许下滑,但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为主的新兴市场出口额稳中有升。

    公司一方面实现高质量订单交付,另一方面为区域市场合作伙伴定向开发具备当地竞争力的创新套系产品,集中优化产品及市场结构,聚焦发力中高端冰洗产品。

    同时强化海外自主品牌建设,实现自主品牌的首次出海,为外贸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深挖降耗潜能,以工艺创新强化提质增效在“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打磨精品产品、降低经营成本”目标指引下,公司持续推进组织效率提升,在智能制造、技术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持续深挖变革。

    通过研发工艺创新与更具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使用,形成更具优势的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供应商合作模式,提升公司规模采购的议价能力;通过生产设计技术改造提升批量生产效率,最终实现规模效应,从而降低整体成本。

    5、多渠道全平台搭建品牌内容池,加强惠而浦品牌建设公司秉持“百年创新,悦享健康”的品牌战略,2023年通过全触点线上内容触点搭建,品牌媒介投放、渠道活动推广引流等方式,推动惠而浦品牌的成长。

    2023AWE期间惠而浦开展了“智享健康美学生活”新品发布会及设计师沙龙、召开了“破而后立聚势行远—2023惠而浦中国市场营销年会”联合行业媒体、财经媒体、门户媒体等传达企业经营战略与重磅新品;在618、双十一期间利用创意内容传递品牌理念,同时进行主推产品种草、直播,促成声量和销量转化。

    报告期内,通过拓展设计师渠道及垂类媒体资源,再辅以多圈层博主日常视频种草+家装达人大促直播引流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及好感度,助力渠道销售转化。

    通过品牌形象的维护、产品的口碑沉淀以及用户运营的深耕,2023年惠而浦品牌营销活动及明星产品累计曝光量、阅读量及互动量均大幅提升。

    6、重视合规经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相关监管要求,加强内控管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

    严把合同签署、资金使用、应收款管理等环节,持续稳定公司现金流。

    同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组织公司管理层参与合规管理培训,及时将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文件、宣传材料传达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内部相关人员及公司相关方,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全体人员内控和合规意识。

    三、2024年重点经营计划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家电市场进入激烈竞争阶段,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惠而浦高端品牌定位,加大研发力度,以创新科技打造高品质家电,坚持以“高人均产出重新出发、心无旁骛发展企业”为主基调,树立业绩导向、数据导向、目标导向,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努力为消费者家庭提供全品类优质产品与服务。

    1、坚持惠而浦高端品牌定位,传承惠而浦百余年来的创新积淀,持续倾听消费者心声,以创新科技打造符合消费者期待的高品质家电,助力消费者实现美好品质生活;2、高质量经营中国市场,在家电家居一体化趋势下,以高端化、套系化、场景化惠而浦产品组合在家电卖场、家装渠道、电商、工程定制渠道以高标准门槛高产出;3、外贸市场开拓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集中优化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聚焦发力中高端冰洗产品;同时强化海外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外贸市场经营质量;4、研发创新要围绕“工艺优化”和“技术总攻”的两个方向,充分发挥产品技术与品牌价值,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套系化产品;5、制造生产体系坚持以精益管理形成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综合成本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历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如下:(一)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3月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3月2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肯定的审核意见。

    此次会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四)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肯定的审核意见。

    此次会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3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五)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六)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11月1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规范运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按要求审核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费用提取合理。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与形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并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定期报告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等重要事项进入敏感期前,以邮件、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与证券监管规则保持一致,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日常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为核心,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运行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召开公司监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持续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2023年年度会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129号。

    现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营业收入4,003,582,172.744,263,867,250.81-6.104,931,163,697.11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901,144,483.214,163,291,474.05-6.304,709,707,64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32,737.8227,942,559.25190.36-588,940,729.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560,514.3162,175,585.5564.95-667,982,736.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959,034.89415,370,665.09-85.32-343,878,911.90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0,606,493.532,989,548,040.25-15.352,961,855,887.89总资产5,247,443,326.195,675,296,461.73-7.545,952,640,949.982、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4190.36-0.7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4190.36-0.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0864.95-0.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0.94增加1.82个百分点-18.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92.09增加1.40个百分点-20.513、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1)营业收入:2023年收入有所下滑,同比下降6.10%。

    主要系:内销方面,2023年持续开拓新业务渠道,并优化现有渠道,内销整体销售收入虽同比下滑,但销售结构改善明显;外销方面,2023年受欧美市场经济疲软持续影响,公司外销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净利润上升190.36%,主要系:第一,降本增效的影响,2023年公司管理层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和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公司在成本下降、效率提升和产品布局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二,汇率影响,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受美元升值影响带来汇兑收益。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5.32%,主要系部分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跨期所致。

    二、主营业务分析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营业收入4,003,582,172.744,263,867,250.81-6.10营业成本3,352,288,695.463,692,601,641.69-9.22销售费用260,870,816.89258,081,337.661.08管理费用110,514,462.41115,473,337.49-4.29财务费用-71,469,400.32-153,791,211.9253.53研发费用169,486,510.94131,694,306.5128.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959,034.89415,370,665.09-85.3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331,644.50601,547,824.20-158.7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274,239.49-5,853,754.50-9,317.4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波动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跨期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理财投资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派发现金股利影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32,737.82元,累积未分配利润为260,272,023.48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40,340,614.2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77,637.58元,根据2024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数,向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47,267,992.6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60,012,173.7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97%。

    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为544,171,690元(含税)。

    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604,183,863.7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备注:2024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而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惠而浦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7,267,992.65元。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现金分红款47,267,992.65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预计为604,183,863.7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4.69%;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占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97.90%,本次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含全资子公司期后向母公司分配的现金分红款47,267,992.65元)的92.40%。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好,可用资金充裕,各期末资金余额较为稳定,分红后可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新项目投资或规模扩大的需求。

    公司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

    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管理层决定,但应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因国际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2024年度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体额度为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积极推进公司全方位发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运营提供更好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1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授信需要,同意公司对外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为8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

    在2024年度预计总额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参照2023年费用标准,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规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470.47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关联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242.97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按照约定,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48万元。

    3、公司监事薪酬关联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3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145.91万元。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276.55万元(已包含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242.97万元,总裁梁惠强先生自愿放弃领取公司薪酬)。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本方案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执行。

    三、薪酬标准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1)关联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2)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关联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规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其他规定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三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高管名称做相应修订。

    一、《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原条款修订后条款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CFO)、首席技术官(CTO)。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首席技术官(CTO)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首席技术官(CTO)、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原条款修订后条款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首席技术官(CTO)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四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如下:公司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名梁昭贤先生、梁惠强先生、梁翠玲女士、杨前春先生、王红强先生、秦雄先生、冯熙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LeeEdwards(艾德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五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如下:公司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名王泽莹女士、张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邬琳玲女士、SeanShao(邵孝恒)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本次提名的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泽莹女士、SeanShao(邵孝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经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李勇先生、卢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黄元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光先生、许平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其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独立董事王泽莹女士、张生先生、邬琳玲女士、盛伟立先生及蔡志刚先生分别撰写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详细内容已分别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报告,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阅。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人员简历一、董事候选人(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梁昭贤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大专学历。

    1978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2018年9月至今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自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梁惠强先生,1995年8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

    2017年6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总裁助理,现任副董事长。

    自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梁翠玲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初级会计师。

    1979年11月起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现任集团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自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杨前春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2001年11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分析专员、财务部副部长,现任监事、工会主席、财务中心副主任、董事会秘书。

    自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王红强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5年7月加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滚筒技术部经理、洗衣机技术部总监、产品研发中心总监、高级总监,2022年8月起任产品研发中心副总裁。

    自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秦雄先生,199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

    2015年12月起任职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秘书二科专员,秘书二科副科长。

    自2021年5月起加入本公司,担任总裁办副主任。

    7、冯熙文先生,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任职于广东天华华粤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专员;2017年2月起,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财务分析副科长。

    8、LeeEdwards(艾德华)先生简历:1964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

    1992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4年至2021年3月,任职于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北京),律师、合伙人、高级顾问。

    2023年3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1、王泽莹女士,1965年11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华云集团任CFO、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月起任北京壹馨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财务顾问。

    现任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旭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自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张生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

    2000年7月至2013年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13年1至2014年11月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任教授,院长;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历任研究员、研究室主任。

    现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邬琳玲女士,1963年5月生,中国香港籍,武汉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2012年至今,曾任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法务副总监,现任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法务及政府事务的全球副总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2016年至今)和深圳国际仲裁院(2022年至今)仲裁员。

    自2023年12月4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SeanShao(邵孝恒)简历:1957年3月出生,加拿大籍,硕士研究生,美国注册会计师。

    1992年至2004年期间历任多伦多ACHL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多伦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4年至2008年期间历任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常州天河光能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

    2012年至今任UT斯达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UTSI)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世纪互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VNET)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瑞幸咖啡(公司代码:LKNCY)独立董事。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李勇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

    2010年4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法务科副科长、科长、法务部副部长,现任集团法务部部长。

    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卢伟先生,1988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0年6月就职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装配车间生产主管、生活电器及厨电工厂生产负责人、生活电器工厂厂长兼公司党委委员,2021年8月至今担任生活电器及冰箱工厂厂长、物流园负责人、兼任公司党委委员。

    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黄元女士,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

    200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和计算机信息管理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

    2005–2009年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管;2009-2011年任MalabsWuhanBranch财务经理;2011-2015年任B&WDP内审合规经理;2015–2018年任惠而浦北亚审计总监;2018-2021期间就职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内审部总监、职工监事,财税会计总监;2021年5月任惠而浦亚太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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