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GOMERETAILHOLDINGSLIMITED國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93)信息更新根據規則13.25(1)(b)的公告茲提述國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於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9日及2023年3月3日發布的有關針對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破產呈請的公告(「該等公告」)。
3. 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義。
4. 如公司日期為2023年3月3日的公告所述,各申請人均已就法院駁回呈請書提出上訴(「上訴」)。
5. 本公司於2024年5月13日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期為2024年5月11日決定維持原判並駁回申請人的上訴的通知。
6. 股東及其他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7. 承董事會命國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張大中香港,2024年5月14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鄒曉春先生;非執行董事張大中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高先生、雷偉銘先生及劉胤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