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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匯豐控股:翌日披露報表

    日期:2024-05-16 08:11:2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4301)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匯豐控股:翌日披露報表

    1. FF304v第1頁共5頁1.2.5翌日披露報表(股份發行人──已發行股本變動及/或股份購回)表格類別:股票狀態:新提交公司名稱:HSBCHoldingsplc滙豐控股有限公司呈交日期:2024年5月16日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本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2. 第一章節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1)是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00005說明普通股(每股0.50美元)發行股份(註6及7)股份數目已發行股份佔有關股份發行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註4、6及7)每股發行價(註1及7)上一個營業日的每股收市價(註5)發行價較市值的折讓/溢價幅度(百分比)(註7)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2)2024年5月13日18,826,067,2001).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並已註銷於2024年5月9日在英國購回並於2024年5月14日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4日-3,955,872%%2).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並已註銷於2024年5月10日在英國購回並於2024年5月14日註銷之若干部分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4日-2,924,613%%3).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10日在英國購回但尚未註銷之餘下部分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0日450,697%%FF304v第2頁共5頁1.2.54).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13日在英國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3日3,589,102%%5).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14日在英國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4日2,863,0380.015227%%6).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8日在香港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8日3,097,600%%7).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9日在香港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9日3,200,000%%8).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10日在香港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0日3,197,600%%9).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13日在香港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3日3,200,000%%10).購回股份(或其他證券)但沒有註銷於2024年5月14日在香港購回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5月14日3,200,0000.017019%%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註8)2024年5月14日18,819,186,715FF304v第3頁共5頁1.2.5不適用第一章節註釋:1.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發行價發行,須提供每股加權平均發行價。

    3. 2.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4. 3.請列出所有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披露的已發行股本變動,連同有關的發行日期。

    5. 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

    6. 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一個類別下披露。

    7. 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8. 4.在計算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時,將參照以上市發行人在發生其最早一宗相關事件前的已發行股份數目總額(就此目的而言不包括已購回或贖回但尚未註銷的任何股份);該最早一宗相關事件是之前並未有在「月報表」或「翌日披露報表」內披露的。

    9. 5.如上市發行人的股份暫停買賣,則「上一個營業日的每股收市價」應理解為「股份作最後買賣的營業日當天的每股收市價」。

    10. 6.如購回股份:■「發行股份」應理解為「購回股份」;及■「已發行股份佔有關股份發行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應理解為「已購回股份佔有關股份購回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

    11. 7.如贖回股份:■「發行股份」應理解為「贖回股份」;及■「已發行股份佔有關股份發行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應理解為「已贖回股份佔有關股份贖回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

    12. ■「每股發行價」應理解為「每股贖回價」。

    13. 8.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14. 9.(i)至(viii)項為聲明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

    15. 10.在此「相同」指:■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16. 11.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FF304v第4頁共5頁1.2.5如上市發行人購回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條/《GEM上市規則》第13.13(1)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二章節。

    發行人持有購回報告或其他資料以表明本交易所為發行人的第一上市地第二章節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是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00005說明普通股(每股0.50美元)A.購回報告交易日購回證券數目購回方式(註)每股價格或付出最高價(元)最低價(元)付出總額(元)1).2024年5月14日1,786,658於其他交易所進行倫敦證券交易所GBP7.077GBP7.013GBP12,590,400.262).2024年5月14日167,633於其他交易所進行CBOEEurope–BXEGBP7.075GBP7.024GBP1,181,292.993).2024年5月14日616,144於其他交易所進行CBOEEurope–CXEGBP7.077GBP7.013GBP4,342,151.614).2024年5月14日137,764於其他交易所進行Turquoise交易所GBP7.075GBP7.024GBP970,698.925).2024年5月14日154,839於其他交易所進行Aquis交易所GBP7.077GBP7.026GBP1,090,949.14合共購回證券總數2,863,038合共付出總額(元)GBP20,175,492.92B.以貴交易所為第一上市地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1).本年內至今天為止(自普通決議案通過以來)在貴交易所購回該等證券的數目(a)2).自決議案通過日期以來在貴交易所購回的證券佔於普通決議案通過時已發行股份數目的百分比((a)x100)/已發行股份數目%2.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是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00005說明普通股(每股0.50美元)FF304v第5頁共5頁1.2.5A.購回報告交易日購回證券數目購回方式(註)每股價格或付出最高價(元)最低價(元)付出總額(元)1).2024年5月14日3,200,000於本交易所進行HKD69.15HKD68.2HKD219,260,240合共購回證券總數3,200,000合共付出總額(元)HKD219,260,240B.以貴交易所為第一上市地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1).本年內至今天為止(自普通決議案通過以來)在貴交易所購回該等證券的數目(a)2).自決議案通過日期以來在貴交易所購回的證券佔於普通決議案通過時已發行股份數目的百分比((a)x100)/已發行股份數目%我們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貴交易所進行的購回是根據《主板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進行,而已呈交貴交易所日期為2024年3月22日的說明函件所載資料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我們亦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另一家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購股活動,是根據當地有關在該交易所購入股份的適用規則進行。

    備註:B1).自特別決議案以來於上述交易所購入的有關證券數目為33,037,382。

    特別決議案指經發行人股東於2024年5月3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的第12及13項決議案。

    該等決議案授權發行人(在若干條件下)於其2025年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或(如在較早時間)於2025年6月30日營業時間結束)前購回其普通股,儘管如此,本授權容許發行人於本授權失效前提出要約及訂立協議,而據此將會或可能需要於授權失效後配發股份或授出可認購股份或可將任何證券轉換為股份之權利,且董事可根據該等要約或協議,配發股份或授出可認購股份或可將任何證券轉換為股份之權利(視乎情況而定),猶如所獲授權尚未失效。

    B2).自決議案日期以來於上述交易所購入的股份佔特別決議案獲通過之時已發行股份數目之百分比為0.175457%。

    第二章節註釋:請註明是於本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列明交易所名稱)、以私人安排方式或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

    呈交者:PhilipDMiller(姓名)職銜:授權簽名人(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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