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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夏貝爾:管理人關於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

    日期:2024-05-16 18:37:3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042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拉夏貝爾:管理人關於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LaChapelleFashionCo.,Ltd.(破產重整中)(前稱「ShanghaiLaChapelleFashionCo.,Ltd.(上海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6116)管理人關於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本公告由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管理人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第13.10B條與第13.25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作出。

    3.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1月25日有關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累計新增訴訟之公告及海外監管公告、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4月28日的海外監管公告、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10月1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6日及2023年2月7日的公告、本公司管理人日期為2023年2月8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20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2024年3月12日的公告及日期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3日及、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9日及2024年5月9日的風險提示公告(「該等公告」)。

    4. 除本文另有所指外,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5. 2一、基本概述本公司被債權人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該案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擔任公司管理人,並於2023年5月24日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公司管理人於2023年6月20日發佈《公司破產清算案意向投資人預招募公告》。

    6. 公司於2023年8月29日向上海市三中院遞交重整申請書,上海市三中院於2023年9月12日裁定公司重整;公司管理人於2023年9月15日發佈《公司破產重整案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經過重整投資人招募及遴選等程序,已確定本次破產重整案的正式重整投資人;公司管理人向上海市三中院提出申請,請求將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延長三個月,上海市三中院於2024年3月11日裁定公司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延長至2024年6月12日。

    7. 具體情況詳見該等公告。

    8. 二、公司破產重整的進展情況公司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公司及相關各方積極配合管理人有序推進破產重整工作。

    9. 截至目前,管理人、公司及重整投資人正積極推進重整工作。

    10. 三、股東權益歸零、公司註銷的風險情況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後,若管理人或公司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或重整計劃草案未經債權人會議、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未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且重整計劃草案未獲上海市三中院批准,或已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未獲上海市三中院批准,公司將被上海市三中院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破產。

    11. 宣告破產後管理人將依法對公司開展清理工作,並在取得上海市三中院出具的終結破產程序裁定後,向公司的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股東權益將在公司註銷後歸零。

    12. 3四、公司內資股股票暫停轉讓、終止掛牌的風險公司內資股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板塊掛牌後,於2023年2月6日起暫停轉讓。

    13. 根據《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公司內資股股票暫停轉讓。

    14. 待暫停轉讓原因消除後,申請內資股股票恢復轉讓,請投資者關注暫停轉讓風險。

    15. 根據《關於退市公司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實施辦法》第四十條及《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後,應當公告並終止內資股股票轉讓,並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辦理退出登記,即公司存在內資股股票終止在退市板塊掛牌的風險。

    16. 五、風險提示公司將密切關注重整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繼續暫停買賣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管理人被指定後,本公司股份已於2023年2月7日上午九時正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刊發進一步公告,知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暫停買賣事項的任何重大發展。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

    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2024年5月16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趙錦文先生、張瑩女士及朱風偉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王艷女士;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邢江澤先生、周玉華女士及楊林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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