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中國外運: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更新)

    日期:2024-05-16 18:37:3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393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中國外運: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更新)

    1. EF001v第1頁共3頁1.1.1免責聲明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發行人名稱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598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不適用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不適用公告標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更新)公告日期2024年5月17日公告狀態更新公告更新/撤回理由更新以下資料:1.股東批准日期;2.港幣派息金額;3.匯率;4.除净日;5.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最後時限;6.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7.記錄日期;及8.代扣所得稅信息。

    3. 股息信息股息類型末期股息性質普通股息財政年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每股0.145RMB股東批准日期2024年6月7日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每股0.1572HKD匯率1RMB:0.9224HKD除淨日2024年6月12日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最後時限2024年6月13日16:30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由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記錄日期2024年6月20日股息派發日2024年7月22日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1712-1716室合和中心17樓皇后大道東EF001v第2頁共3頁1.1.1灣仔香港香港代扣所得稅信息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他相關條例的規定,本公司向下述股東派發股息時,需按下述稅率代扣所得稅。

    4. 有關H股股東股息稅項之詳情請參閲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17日之2023年股東周年大會通知。

    5. 投資者應知悉,本公司無義務確定任何股東之身份,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能及時確定或確定不准而產生的爭議或損失,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6. 股東如有需要,應向彼等的稅務顧問諮詢有關擁有及處置本公司H股所涉及的稅務影響的意見。

    7. 股東類型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如適用)非居民企業(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根據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時,有義務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8. 任何以非個人股東名義,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股份皆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股份。

    9. 有關股東將收取扣除企業所得稅後之股息。

    10.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對於在香港上市並向股東派發股息的內地非外商投資企業,個人股東一般可按10%的預扣稅率納稅。

    11. 居住在其他國家及其所在國家與中國就高於或低於10%的適用預扣稅率達成協議之股東就於香港上市之內地公司支付股息而納稅時須遵守雙邊稅務協議。

    12. 本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在派付股息時一般將代表H股個人股東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股息的個人所得稅。

    13. 個人居民(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根據《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透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4.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透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比照個人投資者徵稅。

    15.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不適用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不適用EF001v第3頁共3頁1.1.1發行人董事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王秀峰(董事長)、宋嶸(執行董事)、羅立(非執行董事)、余志良(非執行董事)、陶武(非執行董事)、許克威(非執行董事),以及四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泰文、孟焰、宋海清及李倩。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