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835207证券简称:众诚科技公告编号:2024-051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一、换届基本情况(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审议并通过:提名梁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2,26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68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 提名梁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003,801股,占公司股本的6.38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 提名韩世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36,6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5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 提名邓国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0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 提名苏春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4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2. 提名陈允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4. 提名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6. 提名陈冰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彦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审议并通过:提名黄舟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0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鸳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7月26日审议并通过:选举包桂根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包桂根女士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陈允峰,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郑州众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华,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1年9月至2006年4月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先后担任信息工程系副主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先后担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软件学院院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一)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和能力。
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一)《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二)《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三)《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四)《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 一、换届基本情况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四、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