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证券代码:300115证券简称:长盈精密公告编号:2024-76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鉴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长盈”)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的资金已全部转入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长盈”)和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盈”)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3. 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近日,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4.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826,086股,发行价格每股9.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59,999,991.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45,496.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3,254,494.96元(以下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
5.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号)。
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临港长盈、宜宾长盈、常州长盈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2及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 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元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4年7月26日余额备注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55915326******40,259,099.33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79120078801000******30,019,170.82补充流动资金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4000022729202******2,227,856.11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4250100000400******3,884.44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86041110000******100,002,222.22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443066089013008******100,007,577.78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深圳皇岗支行8110301012100******7494.72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753678******163,257,742.86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4430660890130089657840本次注销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投项目名称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443066089013008965784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9. 四、备查文件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