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2.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CHINANEWTOWNDEVELOPMENTCOMPANYLI。
3. MITED中國新城鎮發展有限公司(根據英屬維京群島法例註冊成立為商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8)董事會會議日期中國新城鎮發展有。
4. 限公司(「本公司」)宣佈,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星期五)舉行董事(「董事」)會會議,旨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
5. 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財務業績以供發佈及考慮宣派中期股息(如有)。代表中國新城鎮發展有限公司總裁兼執行董事。
6. 胡志偉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胡志偉先生(總裁)、楊美玉女士(首席執行官)、施冰先生及劉方慶先生;非執行董事。
7. 為劉玉海先生(主席)、李耀民先生(副主席)、王紅旭先生及馮曉亮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頌國先生、江紹智先生、張浩先生及盧偉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