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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2-08-09 00:18:0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402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大连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2. 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

    3. 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陆朝昌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能力,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总。

    4. 裁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最近3年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5. 及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公司本次聘任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6. 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7.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杨波、张树贤、唐睿明、王国峰2022。

    8. 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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