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2.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3. 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广东生益。
4.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述。
5.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
6.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7.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储小平、卢馨、韦俊、李树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
8.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