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证券代码:600287证券简称:江苏舜天公告编号:临2023-001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3. 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7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2.89元/股,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详见临2023-003《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5.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桂生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8. 2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公司2021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9. 另外,由于2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3名因个人原因变动,共计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359,031股。
11. 详见临2023-004《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桂生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1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15.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16. 详见临2023-00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平、公开、公正3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决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及《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23-00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