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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华仪:ST华仪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

    日期:2023-01-11 02:13:4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959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ST华仪:ST华仪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

    1. 股票代码:600290股票简称:ST华仪编号:临2023-002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7%股权以6,1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4. 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一、交易概述(一)交易的基本情况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投资”)将其持有的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股权集团”或“标的公司”)的7%股权转让给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拾嘉优企”),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6,108万元。

    7. 本次转让后,华仪投资将不再持有浙江股权集团的任何股权。

    8.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

    9.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11.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车路10号2128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易企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琳琍)出资额:人民币61,141,080元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 股权结构: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份额(元)实缴份额(元)出资比例杭州易企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81,0801,081,0801.768%湖州吴兴卓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60,00060,060,00098.232%合计61,141,08061,141,08061,141,080有限合伙人湖州吴兴卓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万元)423,654.46524,729.95负债总额(万元)410,866.99495,740.55净资产(万元)12,787.4728,989.402021年度(未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7,121.5916,201.93三、交易标的情况(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290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7层法定代表人:蒋潇华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9月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3.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840012%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6011.8%3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3009%4伟星集团有限公司63009%5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3009%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008.857%7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407.2%8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7%9杭州金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2006%10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003%11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003%12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20002.857%对本次转让,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1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合并报表)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万元)177,243.42158,829.94负债总额(万元)83,506.7168,982.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91,856.7788,200.05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万元)15,684.9013,969.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840.781,583.71注: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16. (二)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即华仪投资持有的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7%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2023年1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投资与拾嘉优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主体甲方(出让方):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杭州拾嘉优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转让标的甲方合法持有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3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002.857%14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002%15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002%1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1.429%17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7001%18浙江思考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001%19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7001%4,900万元,实缴出资额4,900万元)。

    3、转让价款及支付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108】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同意,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乙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7%股权(对应出资额4,900万元)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4、生效条件当下述的三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

    该条件为: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2、本合同已得到了甲、乙双方权力机构的授权与批准;3、目标公司取得同意引入新股东、原有股东放弃优先购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集中资源聚焦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任何股权,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该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产生投资收益963万元,将计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当年度的合并报表当期损益,最终数据以公司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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