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
2. 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3.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4. 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
5. 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
6. 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7.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徐松林吴战篪唐茜年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