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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宁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1-12 00:08:3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825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卫宁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3.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682,8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81,770股。

    6.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7.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9.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姚宝敬王蔚松冯锦锋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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