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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进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01-14 00:53:0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495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4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共进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1. 1证券代码:603118证券简称:共进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共进”);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3.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6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4200万元)。

    4. 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5.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6.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8.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共进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9.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基本情况为支持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共进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要,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PROMASTERTECHNOLOGYCORP.签署了《三方保证合同》,PROMASTERTECHNOLOGYCORP.同意香港共进以赊销的形式从PROMASTERTECHNOLOGYCORP.购买产品,公司愿意为香港共进履行交易行为形成的对PROMASTERTECHNOLOGY2CORP.的未付债务,在不超过6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4200万元)以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0. 公司提供的保证范围包括在交易期间形成的,依据主合同产生的被保证人应支付给PROMASTERTECHNOLOGYCORP.的货款、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1.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1.1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香港共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70亿元的担保。

    13. 担保授权事项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4.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15.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6.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0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70亿元;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6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42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约为人民币17.28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情况公司名称: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28号利兴强中心13楼A室董事:汪澜、唐晓琳注册资本:美元10万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贸易业务香港共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505,873,344.481,312,949,538.72负债总额1,519,345,743.271,315,945,112.32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19,345,743.271,315,945,112.32净资产-13,472,398.79-2,995,573.60项目2022年1—9月(未经审计)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982,423,728.681,714,414,073.01净利润-9,900,472.28-11,176,767.06(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香港共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三方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甲方:PROMASTERTECHNOLOGYCORP.乙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与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保证人)有交易行为,甲方同意被保证人以赊销的形式从甲方购买产品;鉴于乙方愿意为被保证人履行交易行为所形成的对甲方的未付债务,在不超过600万美金(包括600万美金)以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承诺:为签订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毕在其公司内部的全部审批手续,签署本保证合同无法律上的障碍。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保证范围:在交易期间形成的,依据主合同产生的被保证人应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乙方对上条所列各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被保证人不按约定偿付上条各项债务,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乙方若发生变更、撤销情形时,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本4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被保证人和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产品的交付、质量、售后等事项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

    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1.1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66%,均为已批准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的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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