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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广实: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期:2023-01-16 17:34:1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0951)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天广实:公开转让说明书

    1.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金公司二零二三年一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声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4.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一、重大风险或事项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公司间接股东曾存在委托投资情况天广实原控股股东兴海投资存在委托投资情况,且由于委托投资时间开始较早、委托投资最终权益持有人人数较多且委托投资最终权益持有人之间发生过多次委托投资份额转让,故相关委托投资的历史演变过程未能完全还原;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史上涉及委托投资关系的股份已清理完毕,控股股东华泰君实股东层面已不存在委托投资情形,华泰君实所持天广实股份明晰。

    7. 在华泰君实股东层面,曾委托华泰君实现股东王钢投资的委托人均已退出并全部出具不会对华泰君实及其股东、天广实及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诉求的确认;曾委托华泰君实原股东罗菊芳及徐阿堂投资的委托人均已通过罗菊芳、徐阿堂的减资退出从而不再对天广实股份享有任何委托投资份额,但尚有部分委托人未领取退出对价和/或未出具不会对华泰君实及其股东、天广实及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诉求的确认。

    8.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已领取退出对价款但尚未确认的合计14人,未领取退出对价亦未确认的合计9人,存在争议或纠纷的可能性,该等委托人持有的华泰君实委托投资份额对应的股权占华泰君实股权的比例为1.9904%。

    9. 公司控股股东华泰君实及实际控制人李锋曾于2020年参与到一起有关前述委托投资事项从而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纠纷程序中,尽管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驳回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作出生效判决,但不能排除未来发生类似诉讼或出现不利于公司判决结果的风险。

    10. 李锋及华泰君实承诺:如因华泰君实历史经营中存在的委托投资事宜而形成的潜在争议或纠纷,导致天广实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相关的损失、损害和开支,则李锋及华泰君实将及时、全部、连带地履行补偿天广实的义务。

    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股东之间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回购条款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关于“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的规范要求,天广实、李锋、王钢、徐阿堂、罗菊芳分别与各股东签署了《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部分股东向天广实、华泰君实、李锋、华泰天实及安泰天实出具的《确认函》,约定:1)自天广实向中国证监会国际部提交H股上市申请文件之日(以下简称“递交H股上市申请之日”)真实、彻底且不可恢复的终止天广实作为义务人或保证人(无论是否以连带、独立或补充责任人身份)与各股东达成的全部特殊性权利(包括对赌条款、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业绩保证条款、股权出售限制条款、反稀释保护条款、最优惠待遇条款及优先清算权条款);2)自递交H股上市申请之日,终止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各股东约定的特殊权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对赌条款、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业绩保证条款、股权出售限制条款、最优惠待遇条款、优先清算权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款、特殊知情权条款及反稀释保护条款等)及以天广实作为义务人或保证人(无论是否以连带、独立或补充责任人身份)与各股东达成的除上述第1)点明确约定外的其他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并应根据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于H股成功上市之日或本次挂牌成功完成之日起彻底终止且应当视为真实且彻底的终止。

    12. 但该等终止履行的股东特殊权利将以天广实主动撤回H股IPO与本次挂牌申请或H股IPO与本次挂牌申请被退回、拒绝、发回、失效导致天广实不能完成H股IPO与本次挂牌作为恢复前提;以及3)在天广实完成本次挂牌,但H股IPO的申请被退回、拒绝、发回、失效导致天广实不能完成H股IPO的情形下,如果出现《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任何一种情况,除李锋、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前述合称“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出具《确认函》的部分公司股东外的公司其他现有股东有权要求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其持有的天广实全部或部分股份。

    13. 公司历史股东涉及的国资程序履行情况无法查证2003年6月,北京四环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95%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关村四环。

    14. 根据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31,以下简称“中关村”)相关公告,北京四环、中关村四环在持有天广实有限股权期间均为中关村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15. 自天广实有限设立至2006年12月期间,中关村的控股股东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北京四环向中关村四环转让天广实有限股权后,中关村间接享有天广实有限权益比例由54.03%变更为86.82%。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间久远,北京四环、中关村四环均早已不再对天广实持股且北京四环、中关村四环的实际控制人也已变更,公司未能确认北京四环设立天广实有限及上述股权转让的国资程序履行情况。

    凯正生物持有天广实股份期间,其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2008年12月凯正生物入股天广实,以及2012年4月天广实增资时凯正生物持有的天广实股份由5%稀释至4.31%,可能涉及应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国资程序而未予以履行。

    但是,相关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程序资料因时间久远,且军事医学科学院组织结构调整,已无法提供。

    天广实未能确认上述国资程序的履行情况尽管不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障碍,但仍不能完全排除上述国资程序确未履行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存在上述股权变动被相关国资主管部门主张无效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李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曾同时与海正药业建立劳动关系并领取薪酬实际控制人李锋经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沈倍奋院士的介绍,2011年认识了天广实的主要投资者白骅。

    白骅同时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海正药业的董事长,双方考虑到天广实投入研发巨大且长期处于亏损情形,为解决四名科学家的后顾之忧,经商议采用如下合作方式:海正药业与李锋、HUIFANGLIU(刘慧芳)及BOYANZHANG(张伯彦)(现任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顾问,已不再担任天广实高级管理人员)、PEIYE(叶培)(现在赋成生物从事管理工作,已不再担任天广实高级管理人员)等四名科学家签署劳动合同及人员借调协议,将李锋等四名科学家借调到天广实,实际在天广实工作,并约定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锋等四名科学家在借调期间产生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于天广实,海正药业对该等研发成果享有优先受让权。

    在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海正药业及其子公司杭州海正分别与李锋等四人陆续签署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基于前述合同,海正在2011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陆续向李锋等四人合计支付薪酬(含工资、报销)20,696,030.75元。

    后至2019年,经李锋与海正药业协商一致,李锋作为天广实的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向海正药业支付3,378.28万元(考虑工资、报销及到相关财务成本)作为李锋等四名科学家在劳动关系及借调关系持续期间从海正药业取得的相关薪酬款项的补偿款,相关款项已于报告期内支付完毕。

    在上述合同有效期内,海正药业基于与李锋等四人最早达成的合作方式及《人员借调协议》的相关约定,自2012年到2016年期间从天广实选择优先受让了7个项目,加上2007年受让的1个项目,海正合计从天广实受让8个项目。

    上述内容海正药业已在其于2020年9月1日发布的《海正药业关于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整改公告》”)中详细披露。

    上述事项的处理结果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海正药业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障碍。

    子公司股东存在尚未完整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及赋成生物于2022年8月签署了《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各方约定天广实以华放天实100%股权作价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45,993,741.70元,贝达药业以其所持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完成对赋成生物进行增资。

    在前述增资完成后,天广实出资比例为78.14%,贝达药业出资比例为21.86%,赋成生物成为天广实子公司。

    上述交易中,贝达药业用以出资的部分土地房产经各方协商一致在完成过户前进行拆除,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贝达药业尚未完整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贝达药业未能在赋成生物《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资或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补足,则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如贝达药业后续未能补足前述出资,赋成生物未来形成相关债务且不能进行清偿的情形下,则存在由天广实就贝达药业出资不实部分向赋成生物未来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潜在风险。

    新药研发风险公司在研药物筛选具有不确定性。

    业务的后续发展较大地依赖于公司的研究方法及流程能否成功识别潜在的在研药物用于治疗目标适应症,从而增加及补充覆盖的适应症或公司药品品类。

    由于在研药品的持续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财力和人力来开展,公司无法保证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流程能够成功识别及筛选具有临床价值的在研药品和/或适应症,且公司筛选出的潜在的在研药品亦可能因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和/或未能达到预定效果等而无后续开发潜力。

    若公司将其精力及资源集中于最终可能被证明无后续开发潜力的在研药品、适应症或其他潜在项目,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未来可能无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风险公司目前在研药物还处于临床阶段,已就部分药品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等。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制造企业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许可、认证或批件。

    公司未来可能存在不能满足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相关经营资质的申请条件或标准而未能成功获批有关经营资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安全生产及环保相关制度的风险公司为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其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管。

    公司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可能涉及使用有害物质,并可能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

    此外,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若处理不当,可能存在造成环境污染或违反环保相关制度的潜在风险。

    就前述情形,公司也可能为此而受到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公司亦将面临合规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

    新药上市的风险公司就在研药物向监管机构申请上市批准方面经验有限,亦不能保证在研药品都最终能够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此外,药物上市批准可能是有条件的,譬如在研药品可能被要求对获准使用的适应症进行限制,或被要求在产品标识上载明禁忌事项或注意事项,或被要求进行费用高昂及较耗时的批准后临床试验或监测。

    若公司在研药物无法获得上市批准,或该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则公司在研药品的目标市场将可能减少、市场潜力将可能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获得药物上市批准是一个耗时较长的过程,公司无法保证其提交的药物上市申请能够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不受重大限制。

    药品生产风险公司的生产设施须接受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督和检查。

    公司可能无法提供足够并符合监管机构标准的材料满足临床需求,或可能缺乏原材料、符合资格的人员或重要供应商。

    若公司未能严格遵循相关监管标准或其他监管要求,在研药品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未来的商业化可能出现重大延迟,可能导致临床试验暂停或终止,并导致公司在研药品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或商业化的批准,或可能导致未来已上市产品被迫退出市场,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医药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将不断完善、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

    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风险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列入目录的药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国家医保目录会不定期根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但更加注重药品的临床治疗价值。

    公司研发的药物在考虑患者可及性的情况下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若公司开发出的新产品或公司产品的新适应症未能成功被列入目录,或已列入目录中的产品或适应症被调出目录,则可能导致相关产品的销售不能快速增长或者销售额出现下降。

    药品质量控制风险药品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且受到较多因素影响。

    若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而若原材料、耗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材等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无法保证能于商业化后提高已上市产品价格从而弥补成本的涨幅,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此外,若公司无法保证未来能获取稳定的原材料、耗材供应,将可能对药品品质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多个公司签署了合作研发或联合用药合作协议,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合作方对合作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里程碑付款的条件或实际履行情况存在争议等情况,公司与合作方之间可能因此产生争议或纠纷,从而导致公司对该合作研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或商业化进度发生延迟甚至终止。

    同时,若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未能依照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妥善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将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与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也有较为紧密的合作。

    公司依赖该等第三方实施的特定方面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且并不控制所有方面的工作。

    公司签约的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的员工并非公司雇员,公司无法控制其是否为公司正在进行的临床项目投入足够时间、资源及监督。

    若该等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等原因,公司获得的研究数据在质量或准确性方面将受到影响,而变更受托研究机构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也会使公司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住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风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就其租赁给公司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1座电梯楼层第25层(01A、01B、01C、02A、02B、03A、03B、04、05A、05B、05C)单元的物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如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任何原因无法取得该物业的房屋所有权证,且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物业,可能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住所及生产经营地点租赁搬迁的风险公司通过与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1座电梯楼层第25层(01A、01B、01C、02A、02B、03A、03B、04、05A、05B、05C)单元,将该物业作为公司的住所;并通过与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联东楼宇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承租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4号楼/3号楼/2号楼/6号楼1层的物业,将该物业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地。

    若前述租赁合同到期后,新租赁合同商务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产权人不愿与公司续签新租赁合同等,公司将面临续租成本增加甚至无法续租的风险,若公司此时未拥有自有土地、房产,且无法租赁到合适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公司药物产品尚未进行上市销售,且公司目前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的风险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有药物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276.01万元、-29,863.20万元、-10,325.09万元。

    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

    公司未来将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规模收入或盈利,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2,300.61万元、21,875.17万元、8,727.68万元,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挂牌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03,495.98万元、57,397.42万元、50,647.10万元。

    若挂牌之日起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三)的财务条件,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净资产”,是指挂牌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所有者权益;挂牌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均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产品尚处于药物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业务,存在持续无法盈利的可能性,公司未盈利的状态可能持续存在,进而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研发进展及对外提供研发服务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研发进展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处于入组过程中的各临床试验将会发生一定时间的延迟,对于已完成入组的临床试验项目,部分患者的正常随访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同时,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对外提供研发服务受到一定制约。

    目前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但疫情防控形势依旧非常严峻,若后期出现疫情反复或加剧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及取得研发服务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若未来融资受阻或新药无法顺利上市或销售不达预期可能会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公司目前尚处研发投入阶段,预计未来需在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线建设及新药市场推广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盈利,预计未来将通过外部融资及产品销售获得经营资金。

    然而,新药产品能否顺利上市、上市后药品销售是否能达预期及未来能否取得外部融资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融资受阻或无法通过产品销售获得充足资金,可能存在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进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适用□不适用承诺主体名称李锋、华泰君实、王钢、华泰天实、高特佳、擎天幂方、依塔幂方、无限极幂方、赣州利彪、樟帮幂方、安泰天实、WENQIHU(胡稳奇)、梁占超、李彤、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朱涛、李仁玉、张静、李庭、李琦、梁津津、李江美、HUIFANGLIU(刘慧芳)、齐燕、王添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解决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承诺事项概况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本人/本企业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的承诺。

    (针对自然人)承诺主体名称李锋、华泰君实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李锋及李锋控制的企业(不包括天广实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天广实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华泰君实作为天广实控股股东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保护挂牌公司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证券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确保华泰君实及华泰君实控制的企业不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天广实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3、承诺方作为天广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企业不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天广实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4、如出现因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天广实或者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承诺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天广实或者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承诺主体名称李锋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1、本人通过华泰君实间接持有丹晟生物68.5298%股权,丹晟生物系由华泰君实另一股东王钢运营、管理。

    丹晟生物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生产等,目前尚未实际运营,与天广实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人承诺,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天广实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天广实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天广实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天广实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天广实,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天广实;将不向与天广实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天广实的任何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本人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天广实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主体名称王钢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1、本人通过华泰君实间接持有丹晟生物31.4702%股权,丹晟生物系由本人运营、管理。

    丹晟生物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生产等,目前尚未实际运营,与天广实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人承诺,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天广实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天广实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天广实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天广实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天广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实,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天广实;将不向与天广实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天广实的任何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本人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天广实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主体名称华泰君实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1、本企业持有丹晟生物100%股权,丹晟生物由本企业股东王钢运营、管理。

    丹晟生物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生产等,目前尚未实际运营,与天广实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天广实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天广实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天广实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委派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成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天广实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天广实,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天广实;将不向与天广实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天广实的任何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本企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4、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天广实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主体名称李锋、WENQIHU(胡稳奇)、梁占超、张静、李琦、梁津津、HUIFANGLIU(刘慧芳)、李江美、齐燕、王添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承诺事项概况1、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自身未经营、亦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承诺,除公司外,本人自身将不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本人不会利用公司职务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4、如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公司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5、本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7、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承诺主体名称华泰君实、李锋、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股份增持或减持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本人/本企业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将所持公司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本企业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承诺主体名称李锋、WENQIHU(胡稳奇)、梁占超、李彤、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朱涛、李仁玉、张静、李庭、李琦、梁津津、HUIFANGLIU(刘慧芳)、李江美、齐燕、王添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股份增持或减持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应当向公司申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若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承诺主体名称全部股东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其他承诺(股东不超过200人)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阶段性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在完成本次挂牌前,本人/本企业承诺避免向第三方转让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本次挂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广实股份从而导致天广实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

    承诺主体名称华泰君实、李锋承诺主体类型□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承诺事项其他承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承诺履行期限类别长期有效承诺公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承诺开始日期2022年9月22日承诺结束日期无承诺事项概况如果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在公司本次挂牌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承担的相关费用及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目录声明.......................................................................................................................................1重大事项提示...........................................................................................................................2一、重大风险或事项............................................................................................................2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7目录.........................................................................................................................................13释义.....................................................................................................................................16第一节基本情况................................................................................................................24一、基本信息................................................................................................................24二、股份挂牌情况........................................................................................................25三、公司股权结构........................................................................................................29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54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5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89七、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95八、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96九、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96第二节公司业务................................................................................................................98一、主要业务及产品....................................................................................................98二、内部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102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107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135五、经营合规情况......................................................................................................152六、商业模式..............................................................................................................157七、所处行业、市场规模及基本风险特征..............................................................164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79第三节公司治理..............................................................................................................180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80二、表决权差异安排..................................................................................................18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三、董事会对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讨论与评估......................................................180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181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开情况......................................................181六、公司同业竞争情况..............................................................................................182七、最近两年内公司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况..............................183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184九、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88十、财务合法合规性..................................................................................................189第四节公司财务..............................................................................................................190一、财务报表..............................................................................................................190二、审计意见..............................................................................................................212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12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238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244六、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267七、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292八、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301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304十、重要事项..............................................................................................................314十一、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315十二、股利分配政策、报告期分配情况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16十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316十四、经营风险因素及管理措施...............................................................................322十五、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331第五节挂牌同时定向发行..............................................................................................333一、挂牌公司是否需要申请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事项的说明......................333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33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334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33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334第六节申请挂牌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335第七节附件......................................................................................................................35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说明书中之含义如下:一般性释义天广实、公司、本公司、天广实股份指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天广实有限天广实有限指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天广实股份前身华放天实指北京华放天实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北京华放天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赋成生物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天广实全资子公司华懋天实指厦门华懋天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广实全资子公司赋成生物指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天广实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天广实合营公司多宁生物指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多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广实参股公司华泰君实指山南华泰君实投资有限公司,天广实控股股东丹晟生物指山南丹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泰君实全资子公司华泰天实指西藏华泰天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华泰天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曲水华泰天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安泰天实指北京安泰天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员工持股平台高特佳指深圳市高特佳睿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擎天幂方指厦门擎天幂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依塔幂方指赣州依塔幂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共青城西塔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西塔幂方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无限极幂方指嘉兴无限极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赣州利彪指赣州利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利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永达幂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樟帮幂方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樟帮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幂方系指擎天幂方、依塔幂方、无限极幂方、赣州利彪、樟帮幂方,该等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幂方资产或其全资子公司幂方资本幂方资产指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幂方系部分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幂方资本指幂方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幂方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幂方系部分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实元达指北京嘉实元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基础所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认知与脑科学研究所幂方浩源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幂方浩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贝欣投资指杭州贝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千杉幂方指厦门千杉幂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宝聚昌幂方指宁波宝聚昌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同德幂方指苏州同德幂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中科院创投指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天堂硅谷指宁波天堂硅谷新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浙商转型指浙江浙商转型升级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亦庄国投指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广实股东知识产权基金指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复林创投指杭州复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润森义信指嘉兴润森义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亦融创指北京亦融创生物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醴泽基金指江苏疌泉醴泽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国联科金指国联科金(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中金启德指中金启德(厦门)创新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国投创合指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汇桥弘甲指宁波汇桥弘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中信投资指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天广实股东金石翊康指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交银科创指交银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国海景恒指西安国海景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广实股东国海玉柴指广西国海玉柴金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朗玛十五号指朗玛十五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朗玛十六号指朗玛十六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昆广晟指厦门昆广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康创一号指广州康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惟精颐允指宁波惟精颐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越秀金蝉二期指广州越秀金蝉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厚扬鲲鹏指宁波厚扬鲲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厚纪通腾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纪通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厚扬通驰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通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亦庄生物指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镇江鼎美指镇江鼎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杭州泰格指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联塑一号指广东联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广实股东RJDL指REDJUNEDEVELOPMENTLIMITED,天广实股东WBHV指WUXIBIOLOGICSHEALTHCAREVENTURE,天广实股东北京四环指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康诺伟业指北京康诺伟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中关村四环指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恒星医药指西藏恒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安泰博德指北京安泰博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天行生物指西藏天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兴海投资指杭州兴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凯正生物指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幂方渠指上海幂方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为天广实股东海正药业指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67,天广实的合作方杭州海正指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海正药业的全资子公司海正指海正药业及/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博锐生物指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海正药业的参股公司军事医学研究院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药品检验总所)贝达药业指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赛升药业指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指齐鲁制药有限公司丽珠生物指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恒瑞医药指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百奥赛图指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源博创指康源博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罗氏指罗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诺诚健华指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康诺亚指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天劢源和生物指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指天广实于本次挂牌前有效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不时之修订公司章程(草案)指天广实于本次挂牌后生效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国家卫计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已被整合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健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报告期各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指2022年6月30日公开转让说明书、本公开转让说明书指天广实关于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递交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专业释义不良事件指AdverseEvent(AE),不良事件,在临床试验期间获给予药物或其他药品的患者或临床研究受试者发生的任何意外不良医疗事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抗体指机体在抗原物质刺激下,由B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自身免疫性疾病指由身体对正常存在于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的疾病生物类似药指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

    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

    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

    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癌症指恶性肿瘤疾病,主要特征为细胞在人体内不受控制地生长且该等细胞能够从原部位转移并远距离扩散到其他部位心血管疾病指以心脏和血管功能障碍为特征的异常状况细胞库指为了在产品或药物需求中使用而储存特定基因组细胞的设施。

    其通常含有大量可用于各种项目的基础细胞物质。

    细胞库可长期保存各种细胞系或细胞株,亦可以帮助缓解细胞株的交叉污染细胞株指指原代细胞培养物经首次传代成功后所繁殖的细胞群体。

    也指可长期连续传代的培养细胞化疗指以抗癌药物治疗癌症的疗法,主要目的是消灭癌细胞CHO细胞指ChineseHamsterOvaryCell,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是一种来源于中国仓鼠卵巢的上皮细胞株,经常用于生物和医学研究以及治疗性蛋白的商业化生产胆固醇指天然存在于人体各个部位的蜡质、脂肪状物质临床试验指验证或发现试验药物的疗效及副作用以确定该药物治疗价值及安全性的调查研究CMC指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Controls,指药品开发、许可、生产及持续上市的化学、生产及控制过程细胞因子指由先天性和适应性免疫系统的细胞分泌的小蛋白质,其可调节免疫应答中的多种功能糖尿病指因完全或相对缺乏胰岛素,或抗胰岛素的胰高血糖激素分泌过多而罹患的新陈代谢失调疾病药品生产许可证指中国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吞指又称入胞作用或胞吞作用,是通过质膜的变形运动将细胞外物质转运入细胞内的过程胃癌指胃部内衬中形成恶性肿瘤细胞的疾病GMP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高脂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指血液中任何或所有脂质或脂蛋白的水平异常升高国家药监局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免疫系统指生物体内可防止疾病的生物结构和加工系统,为了正常运作,免疫系统必须检测各种各样的物质,从病毒到寄生虫,并将该等物质与生物体自身的健康组织区分开来免疫原性指特定物质(例如抗原或表位)在人体和其他动物体内引起免疫应答的能力。

    换而言之,免疫原性是诱导体液及/或细胞介导的免疫应答的能力IND指InvestigationalNewDrugApplication,指新药研究申请,于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抑制剂指使得作用靶点的生物学活性下降或消失的药物创新药物指与现有药物或疗法不同,用以治疗疾病之新化学或生物药物LDL指Low-densityLipoprotein,指低密度脂蛋白,一类和一系列在血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液和身体周围携带胆固醇供细胞使用的脂蛋白颗粒LDL-C指Low-densityLipoproteinCholesterol,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乃动脉粥样硬化形成的主要因素,可在血管内形成,并导致中风等问题LDL-R指Low-densityLipoproteinReceptor,指低密度脂蛋白受体,介导富含胆固醇的LDL的内吞作用的一种含有839个氨基酸(除去21个氨基酸信号肽后)的镶嵌蛋白淋巴细胞指脊椎动物免疫系统中白细胞的亚型之一代谢指生物体组织物质产生和维持的所有物理和化学过程的总和(合成代谢),以及为生物体的使用提供能量的转化(分解代谢)单克隆抗体/单抗指由相同免疫细胞产生的抗体,为相同母细胞的所有克隆NDA指NewDrugApplication,指新药申请PCSK9指Proproteinconvertasesubtilisin/kexintype9,指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杆菌蛋白酶/kexin9型。

    其可与肝细胞表面的低密度脂蛋白(LowDensityLipoprotein,LDL)受体(LDL-R)结合PD-1指Programmedcelldeathprotein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PD-L1指PD-1ligand1,指PD-1配体1,PD-1的主要配体,其结合T细胞上的PD-1以抑制免疫应答安慰剂指在临床试验中通常用作对照组的给药物质的无积极治疗作用的物质或治疗剂肺炎指肺炎症状态,主要影响称为肺泡的肺部小气囊蛋白质指由α-氨基酸按一定顺序结合形成一条多肽链,再由一条或一条以上的多肽链按照其特定方式结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严重不良事件指SeriousAdverseEvent(SAE),在临床试验期间患者发生的任何导致死亡、危及性命、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现有住院时间,导致持续或严重残疾/丧失能力的意外不良医疗事件T细胞指T淋巴细胞(Tlymphocyte)简称T细胞,是由来源于骨髓的淋巴干细胞,在胸腺中分化、发育成熟后,通过淋巴和血液循环而分布到全身的免疫器官和组织中发挥免疫功能的细胞化学药/化药指经过化学合成而制得的药物乳腺癌指女性乳腺是由皮肤、纤维组织、乳腺腺体和脂肪组成的,乳腺癌是发生在乳腺组织的恶性肿瘤,绝大部分为上皮来源,包括乳腺腺体细胞(小叶癌)或导管上皮细胞(导管癌)糖基化指糖基化是在酶的控制下,蛋白质或脂质附加上糖类的过程。

    在糖基转移酶作用下将糖转移至蛋白质,和蛋白质上的氨基酸残基形成糖苷键。

    蛋白质经过糖基化作用,形成糖蛋白。

    糖基化是对蛋白的重要的修饰作用,有调节蛋白质功能的作用补体指补体是一种血清蛋白质,存在于人和脊椎动物血清及组织液中,不耐热,活化后具有酶活性、可介导免疫应答和炎症反应。

    可被抗原-抗体复合物或微生物所激活,导致病原微生物裂解或被吞噬CRO指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SMO指SiteManagementOrganization,临床机构管理组织,协助研究者执行临床研究双抗指双特异性抗体或双功能抗体VMD指可视的分子动态模拟软件(VisualMolecularDynamics),用于蛋白质或者蛋白复合体动态分子模拟的软件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靶细胞指病毒感染的细胞及肿瘤细胞杀伤细胞指NK细胞、单核-巨噬细胞、中性粒细胞FcγRIIIa指表达在NK细胞、单个核细胞或者巨噬细胞表面的蛋白,与抗体的Fc段结合,介导抗体杀伤肿瘤某些的生物学效应ADCC指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antibody-dependentcell-mediatedcytotoxicity),当IgG抗体通过Fab段与靶细胞表面抗原决定簇特异性结合后,其Fc段可与有FcγR的杀伤细胞等效应细胞结合,触发效应细胞的杀伤活性,直接杀伤靶细胞Cmax指峰浓度,给药后达到的最高血药浓度Cmin指谷浓度,给药期间的最低血药浓度AUC指曲线下方面积(AreaUnderCurve),药物代谢动力学实验中特指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Fc区指去掉Fabs片段的抗体部分,由重链的恒定区组成。

    岩藻糖指是六碳糖的一种,又称6-脱氧-L-半乳糖,是抗体糖基化修饰的一种形式Gal基团指半乳糖基团,半乳糖是一种由六个碳和一个醛组成的单糖,归类为醛糖和己糖,是抗体恒定区糖基化修饰的一种形式GnTIII指UDP-N乙酰葡萄糖胺β-D-甘露糖甙β(1,4)-N-乙酰葡萄糖胺基-转移酶III,是在典型的N连接聚糖的三甘露糖核心结构中的甘露糖之一上添加了N乙酰葡萄糖胺(GlcNAc)残基的“分支”酶。

    肽链指每两个氨基酸相互连接形成一个肽键,多个氨基酸相互连接就形成了多个肽键,由多个氨基酸相互连接形成的含有多个肽键的一条链状结构称为肽链噬菌体指是一种侵袭细菌的病毒,也是一种赋予宿主菌生物学性状的遗传物质。

    CDMO指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ontractDevelopmentManufactureOrganization)是在医药领域定制研发生产,是一种新型研发生产外包模式NK指自然杀伤细胞(naturalkillercell,NK)是机体重要的免疫细胞,不仅与抗肿瘤、抗病毒感染和免疫调节有关,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参与超敏反应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生CDC指补体依赖的细胞毒性作用(complementdependentcytotoxicity)ADC指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Conjugates)是通过连接子将具有细胞毒活性的药物(有效载荷)偶联至抗体药物组合而成的“生物导弹”BLA指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iologicLicenseApplication)是指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用于支持评审和最终批准生物制品在中国或美国上市和销售的文件材料MIL指MolecularImmunologyLaboratory,公司自研项目单抗编码MBS301指MBS是Mab-worksBispecific的缩写。

    双功能抗体分为单细胞表达的双功能抗体和由两个半抗体分别表达,体外装配的双功能抗体,均以缩写“MBS3xx”表示公司自主研发HER2双抗的项目代码EGFR指Proproteinconvertasesubtilisin/kexintype9,指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杆菌蛋白酶/kexin9型。

    其可与肝细胞表面的低密度脂蛋白(LowDensityLipoprotein,LDL)受体(LDL-R)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结合HER2指原癌基因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umanepidermalgrowthfactorreceptor-2,HER2)基因,即c-erbB-2基因aHER2指抗HER2aHER2-DM1指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偶联美登素衍生物DM1CD3指分化簇3,T细胞的共受体是一种蛋白质复合物。

    CD3具有五种肽链,即γ链、δ链、ε链、ζ链和η链,这五种链均为跨膜蛋白CD20指一种B细胞分化抗原,仅位于前B细胞和成熟B细胞,它在95%以上的B细胞性淋巴瘤中表达,而在造血干细胞、血浆细胞和其他正常组织中不表达CD40指是与T细胞和B细胞功能有关的一种表面抗原,其前体含有297aa,为I型跨膜糖蛋白,由N端信号肽(20aa)、胞膜外区(193aa)、跨膜区(22aa)和胞浆区(62aa)组成。

    胞膜外区包含4个CRD,共有22个半胱氨酸PD-L1指PD-1ligand1,指PD-1配体1,PD-1的主要配体,其结合T细胞上的PD-1以抑制免疫应答OX40指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成员(TNFSF4),表达于树突状细胞、B细胞等抗原提呈细胞表面,受体为表达于活化T细胞表面的OX40,能提供T细胞增殖和刺激信号,诱导Th2细胞产生细胞因子,促进B细胞分化成浆细胞,促进抗体产生等VISTA指一种表达在造血系大多数细胞亚群上的免疫调节受体LAG3指淋巴细胞活化基因3(Lymphocyte-activationgene3,LAG-3),又称为CD233,由Triebel及其同事于1990年发现。

    LAG-3是一个I型跨膜蛋白,属于免疫球蛋白(Ig)超家族,主要在活化的T细胞、NK细胞、B细胞和浆细胞样DC中表达Claudin18.2指紧密连接(tightjunction,TJs)是正常上皮细胞与细胞黏附的重要功能组成部分,它们通过机械的方式连接细胞,形成上皮屏障,阻止细胞间的大分子运输,维持上皮细胞极性。

    Claudin18.2蛋白是目前研究得最为透彻的Claudin家族蛋白。

    目前靶向claudin18.2靶点的研究中多以胃癌为主IL-6R指白细胞介素6(IL-6)是白细胞介素的一种,其作为促炎细胞因子和抗炎性肌球蛋白起作用RANKL指ReceptorActivatorofNuclearFactor-κBLigand(核因子κB受体活化因子配体),又名为TNF-relatedactivation-inducedcytokine(TRANCE),TNF相关激活诱导细胞因子;osteoprotegerinligand(OPGL),骨保护素配体osteoclastdifferentiationfactor(ODF),破骨细胞分化因子IgE指免疫球蛋白lgE(是指人体的一种抗体),存在于血中。

    是正常人血清中含量最少的免疫球蛋白,可以引起I型超敏反应。

    lgE有能够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结合的免疫功能erbB2指erb-B2(酪氨酸激酶受体2,又名NEU,CD340)是原癌基因erbB-2编码的185kDa的细胞膜受体,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growthfactorreceptor,EGFR)家族成员之一ICP-022指联合诺诚健华自主研发BTK项目代码MIL62-CT03指公司临床项目方案编号,重组人源化II型CD20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联合新型选择性BTK抑制剂ICP-022片治疗复发/难治CD20+B细胞淋巴瘤的剂量递增及拓展的I/Iia期临床研究的方案编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1b/2指不同阶段的临床分期GPRC5D指G蛋白偶联受体C5家族亚型D(GPRC5D)是一种孤儿受体,其配体和信号传导机制尚未确定,结构上属于7次跨膜蛋白BCMA指B细胞成熟抗原(B-cellmaturationantigen,BCMA),TNFRSF17是TNF-receptor家族的一员,被称为肿瘤坏死因子受体超家族成员17,又名B细胞成熟抗原(BCMA或BCM)或CD269,它是由TNFRSF17基因编码的蛋白质。

    该受体表达于B淋巴细胞及浆细胞表面,是一种B淋巴细胞成熟的标志蛋白QC指质量控制(QualityControl)注:(1)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2)除明确为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情况的,均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情况。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第一节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47501137G注册资本(万元)6,992.854法定代表人李锋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2月27日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1号楼2505电话010-67866353传真010-67866353邮编100176电子信箱ir@mab-works.com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添按照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所属行业C制造业27医药制造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所属行业C制造业27医药制造276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1生物药品制造按照《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的所属行业15医疗保健1511制药、生物科技和生命科学151110生物科技15111010生物科技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所属行业C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76生物药品制造2760生物药品制造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药品(仅限生物药品制造);药品批发。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21年06月29日(核准日期)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生产药品(仅限生物药品制造)、药品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二、股份挂牌情况(一)基本情况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天广实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量(股)69,928,540.00每股面值(元)1.00挂牌日期股票交易方式集合竞价转让是否有可流通股是(二)做市商信息□适用√不适用(三)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是否为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是否为做市商挂牌前12个月内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数量(股)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而获得有限售条件股票的数量(股)质押股份数量(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本次可公开转让股份数量(股)1华泰君实14,004,78620.0273%否是否----4,668,2622华泰天实7,031,54810.0553%否是否----2,343,8493高特佳6,151,6398.7970%否否否----6,151,6394李锋5,004,9107.1572%是是否----1,251,2285中金启德3,209,2494.5893%否否否----3,209,2496醴泽基金3,036,9244.3429%否否否----3,036,9247亦庄生物2,437,4883.4857%否否否----2,437,4888嘉实元达2,028,0882.9002%否否否----2,028,0889幂方浩源1,750,0002.5026%否否否----1,750,00010安泰天实1,600,2012.2883%否是否----533,40011国投创合1,578,2552.2570%否否否----1,578,25512擎天幂方1,312,4761.8769%否否否----1,312,47613天堂硅谷1,117,1841.5976%否否否----1,117,18414中科院创投1,014,2861.4505%否否否----1,014,28615依塔幂方984,3791.4077%否否否----984,37916汇桥弘甲955,8021.3668%否否否----955,80217亦庄国投945,0011.3514%否否否----945,00118中信投资899,2951.2860%否否否----899,29519金石翊康899,2951.2860%否否否----899,29520无限极幂方874,9841.2513%否否否----874,98421越秀金蝉二期861,6231.2321%否否否----861,62322厚扬通驰861,6231.2321%否否否----861,62323赣州利彪737,4861.0546%否否否----737,48624惟精颐允723,7641.0350%否否否----723,76425宝聚昌幂方718,7691.0279%否否否----718,76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26同德幂方706,2281.0099%否否否----706,22827国联科金573,4810.8201%否否否----573,48128昆广晟568,6710.8132%否否否----568,67129交银科创554,6450.7932%否否否----554,64530贝欣投资549,9900.7865%否否否----549,99031康创一号516,9740.7393%否否否----516,97432厚扬鲲鹏516,9740.7393%否否否----516,97433樟帮幂方437,4920.6256%否否否----437,49234亦融创419,9920.6006%否否否----419,99235国海景恒344,6490.4929%否否否----344,64936厚纪通腾344,6490.4929%否否否----344,64937朗玛十五号310,1840.4436%否否否----310,18438浙商转型304,4960.4354%否否否----304,49639千杉幂方274,9960.3933%否否否----274,99640复林创投209,9960.3003%否否否----209,99641朗玛十六号206,7900.2957%否否否----206,79042知识产权基金189,0000.2703%否否否----189,00043国海玉柴172,3250.2464%否否否----172,32544润森义信125,9980.1802%否否否----125,99845周漪军35,7490.0511%否否否----35,74946杭州泰格488,9630.6992%否否否----488,96347镇江鼎美558,8150.7991%否否否----558,81548联塑一号419,1110.5993%否否否----419,11149WBHV89,8290.1285%否否否----89,82950RJDL269,4880.3854%否否否----269,488合计-69,928,540100%-------51,083,8343、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四)分层情况挂牌同时进入层级基础层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三、公司股权结构(一)股权结构图注1:李锋持有华泰天实及安泰天实的比例为权益比例。

    注2:华放天实为天广实报告期内子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变为赋成生物全资子公司;2022年10月18日,赋成生物变为天广实控股子公司。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华泰君实直接持有天广实20.0273%股份,为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法人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公司名称山南华泰君实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3214032731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法定代表人李锋设立日期2015年7月23日注册资本278.20万元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2层204室邮编856000所属国民经济行业J金融业-69其他金融业-6920控股公司服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控股股东为合伙企业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为其他主体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2、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李锋直接持有公司7.1572%的股份,通过华泰君实间接控制公司20.0273%股份表决权,通过华泰天实间接控制公司10.0553%股份表决权,通过安泰天实间接控制公司2.2883%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9.5281%股份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两年及一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相同√适用□不适用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序号1姓名李锋国家或地区中国性别男年龄50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是美国学历1995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98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0年1月,毕业于美国里海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2年5月,毕业于美国莱斯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任职情况天广实董事长、总经理职业经历2002年5月至2004年6月,任美国泰诺克斯公司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美国安进公司资深科学家;2006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美国基因泰克公司研发部主任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天广实研发总监;2012年2月至今,任天广实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长。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公司于报告期内的实际控制人为李锋。

    华泰君实的股东李锋和王钢于2018年12月12日签署了《委托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协议》,约定:(1)华泰君实发展经营过程中,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华泰君实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华泰君实股东王钢委托股东李锋行使全部投票权;(2)委托表决权的方式为:就有关华泰君实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及在华泰君实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代为投票;(3)该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华泰君实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之前,双方应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如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李锋意见为准;(4)在该协议有效期内,王钢可以亲自参加华泰君实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李锋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5)王钢承诺,在其担任华泰君实总经理或其他职务期间,其在行使任何职权之前应当事先取得李锋的认可;(6)双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该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7)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天广实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

    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否则该协议有效期自动延期36个月。

    除非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否则该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可撤销,王钢不可撤销该协议项下的委托投票。

    2020年9月7日,李锋和王钢签署了《确认函》,确认:自华泰君实成立之日(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11日,王钢行使其所持华泰君实股权表决权时均与李锋进行协商,如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李锋意见为准,因此事实上与李锋一直保持一致意见,故王钢与李锋在2015年7月23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间事实上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自2018年12月12日起,通过签署《委托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协议》进一步确认了双方在行使华泰君实的股东权利时的一致意见。

    2021年3月31日,李锋和王钢已经签署《<委托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该终止协议之日起解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

    因此,自华泰君实成立之日起,李锋实际控制的华泰君实股权超过50%,华泰君实的实际控制人为李锋。

    实际控制人为其他主体的,请披露以下表格:□适用√不适用多个一致行动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除了披露上述基本情况外,还应披露以下情况:□适用√不适用3、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1、基本情况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1华泰君实14,004,78620.03%有限责任公司否2华泰天实7,031,54810.0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否3高特佳6,151,6398.80%有限合伙企业否4李锋5,004,9107.16%自然人否5幂方系4,346,8176.22%有限合伙企业否6中金启德3,209,2494.59%有限合伙企业否7醴泽基金3,036,9244.34%有限合伙企业否8亦庄生物2,437,4883.49%有限合伙企业否9嘉实元达2,028,0882.90%有限合伙企业否10幂方浩源1,750,0002.50%有限合伙企业否11安泰天实1,600,2012.29%有限合伙企业否注:(1)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锋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2)擎天幂方、依塔幂方、无限极幂方、赣州利彪、樟帮幂方合称“幂方系”,该等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幂方资产或幂方资本,幂方资本为幂方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幂方系为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或争议情况□适用√不适用2、股东之间关联关系√适用□不适用公司股东中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系实际控制人李锋控制的企业,前述主体的关系详见本节之“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1幂方系434.68176.22幂方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幂方资产或幂方资本,且幂方资本为幂方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宝聚昌幂方71.87691.03幂方资产作为普通(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宝聚昌幂方0.1%的出资额2金石翊康89.92951.29金石翊康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沣汭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中信投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投资89.92951.293亦庄国投94.50011.35知识产权基金与亦庄国投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亦庄国投为亦融创的有限合伙人;亦庄国投为知识产权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知识产权基金与亦庄生物有共同的有限合伙人知识产权基金18.90000.27亦融创41.99920.60亦庄生物243.74883.494朗玛十五号31.01840.44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且有共同的有限合伙人朗玛十六号20.67900.305厚扬通驰86.16231.23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厚纪景桥创业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厚扬鲲鹏51.69740.74投资有限公司厚纪通腾34.46490.49惟精颐允72.37641.04厚扬通驰是惟精颐允的有限合伙人6贝欣投资54.99900.79浙商转型与复林创投为贝欣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浙商转型30.44960.44复林创投20.99960.307国海玉柴17.23250.25国海玉柴和国海景恒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国海玉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为国海景恒的控股股东国海景恒34.46490.498国投创合157.82552.26国投创合是醴泽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醴泽基金303.69244.343、机构股东情况√适用□不适用(1)华泰君实1)基本信息:名称山南华泰君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7月23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3214032731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锋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2层204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李锋1,906,5001,906,50068.53%2王钢875,500875,50031.47%合计-2,782,0002,782,000100%(2)华泰天实1)基本信息:名称西藏华泰天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类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552724359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锋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203-15室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推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此项目)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BOYANZHANG(张伯彦)3,463,872834,30027.15%2HUIFANGLIU(刘慧芳)3,006,693834,30020.78%3PEIYE(叶培)2,375,952848,00013.61%4WENQIHU(胡稳奇)4,424,0002,984,00012.83%5齐燕2,563,6941,814,4308.12%6李锋3,069,4591,022,5269.00%7李江美450,720450,7201.35%8黄思佳168,400168,4000.48%9李琦167,300167,3000.47%10汪晶167,300167,3000.47%11刘方杰163,600163,6000.47%12张静162,500162,5000.46%13辛智玲162,500162,5000.46%14金春阳154,160154,1600.43%15张曙光144,560144,5600.41%16武志丹142,000142,0000.40%17朱光凯139,600139,6000.40%18何川120,950120,9500.34%19李红兵115,600115,6000.33%20刘羽111,040111,0400.31%21李燕94,00094,0000.26%22谭斌92,70092,7000.26%23谢晨颖73,34073,3400.21%24张琪69,80069,8000.20%25王夏67,60067,6000.19%26张金平60,20060,2000.17%27杨玉京60,20060,2000.17%28王宇超55,40055,4000.16%29郭红红43,44043,4400.12%合计-21,890,58011,324,466100%注:上述“持股(出资)比例”以权益比例进行列示;公司按照工商要求,各合伙人出资的溢价部分均记为了出资份额,但权益比例仍为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的实际比例(即各合伙人在持股平台中享有天广实股份对应的比例),因此导致“持股(出资)比例”和权益比例并不一致。

    权益比例已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已进行工商备案。

    同时考虑到权益比例可更好地反映各合伙人所间接享有的天广实相关权益,因此在此处以各合伙人的权益比例进行列示。

    (3)高特佳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51)基本信息:名称深圳市高特佳睿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6年3月11日类型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B247L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翟江涛)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深圳大运软件小镇75栋2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438,48517,438,4851.00%2宁波长富贰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2.87%3深圳市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120,000,000120,000,0006.88%4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2.87%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11.47%6深圳市高特佳弘瑞投资有限公司373,350,000373,350,00021.41%7厦门市闽弘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2.87%8上海资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13,000,0000.75%9合益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7,600,00017,600,0001.01%10深圳市金斧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310,00020,310,0001.16%11北京财智联合理财顾问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0.57%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3,150,000523,150,00030.00%13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99,000,000299,000,00017.15%合计-1,743,848,4851,743,848,485100%(4)擎天幂方1)基本信息:名称厦门擎天幂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6年1月8日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45F725E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水仙)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87、489号四楼之三十七(法律文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6书送达地址)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幂方资产1,000,000555,0003.13%2周有勇3,000,0001,665,0009.38%3王艳云5,000,0002,775,00015.62%4黄七金10,000,0005,550,00031.25%5林荣春5,000,0002,775,00015.63%6林灿盛3,000,0001,665,0009.38%7刘丽萍5,000,0002,775,00015.63%合计-32,000,00017,760,000100%(5)依塔幂方1)基本信息:名称赣州依塔幂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6年4月27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HH399L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幂方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玉建)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1#004A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幂方资本1,000,00020,0001.37%2郝红新64,500,00018,500,00088.36%3金家磷1,500,0001,500,0002.05%4赵勇1,500,0001,500,0002.05%5赵萱1,500,0001,500,0002.05%6余军辉1,000,0001,000,0001.37%7岑元1,000,0001,000,0001.37%8戴家祥1,000,0001,000,0001.37%合计-73,000,00026,020,000100%(6)无限极幂方1)基本信息:名称嘉兴无限极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7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3441205598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玉建)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14室-6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幂方资产1,000,00001.96%2董丽叶50,000,00013,002,50098.04%合计-51,000,00013,002,500100%(7)赣州利彪1)基本信息:名称赣州利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1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MA1MDXHD4N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玉建)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2-068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幂方资产1,000,00002.00%2周达敏19,002,2008,197,40038.00%3周有勇14,998,9006,470,30030.00%4罗慧玲14,998,9006,470,30030.00%合计-50,000,00021,138,000100%(8)樟帮幂方1)基本信息: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樟帮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6年6月16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8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6R90B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玉建)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99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幂方资产100,000100,0000.50%2谭超逸1,000,0001,000,0004.98%3彭建辉1,000,0001,000,0004.98%4傅德1,000,0001,000,0004.98%5丁建2,000,0002,000,0009.95%6邹林华2,000,0002,000,0009.95%7熊宇繁2,000,0002,000,0009.95%8杨次平2,000,0002,000,0009.95%9程硕9,000,0009,000,00044.78%合计-20,100,00020,100,000100%(9)中金启德1)基本信息:名称中金启德(厦门)创新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0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MA339F5R80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梁荧)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08号701-1单元(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6,000,00046,000,0001.09%2启智汇融(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2,010,0001,082,010,00025.55%3西藏弘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80,000,000480,000,00011.34%4青岛汇融启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26,010,000326,010,0007.7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95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7.08%6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00300,000,0007.08%7青岛西岸汇融启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79,010,000279,010,0006.59%8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0150,000,0003.54%9厦门联塑联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00,000125,000,0002.95%10韩加荣100,000,000100,000,0002.36%11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2.36%12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5,000,00095,000,0002.24%13厦门柏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075,000,0001.77%14浙旅盛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70,000,0001.65%15启德智融(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0,00051,000,0001.20%16哈尔滨哈投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1.18%17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1.18%18苏州汇伯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1.18%19厦门金圆展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1.18%20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1.18%21安吉方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1.18%22广州盈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001.18%23厦门信息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1.18%24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49,000,00049,000,0001.16%25佳德致远(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500,00046,500,0001.10%26董淑君40,000,00040,000,0000.94%27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30,000,0000.71%28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0.71%29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0.71%30厦门市金创集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20,000,0000.47%31深圳满溢通达科技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00.24%合计-4,234,530,0004,234,530,000100%(10)醴泽基金1)基本信息:名称江苏疌泉醴泽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3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1TN6744P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醴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彭涛)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3单元7号楼703室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江苏醴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0.91%2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49,000,000249,000,00022.64%3海南醴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000,0000.09%4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50,000,000250,000,00022.73%5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9.09%6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9.09%7泰州环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9.09%8上海醴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060,000,0005.45%9新疆长安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2.73%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醴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00,00055,000,0005.00%11苏州安泽富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00.91%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景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00.91%1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20,000,0001.82%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00.91%1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醴达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00.91%16上海汇浩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0.91%17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5,000,00075,000,0006.82%合计-1,100,000,0001,100,000,000100%(11)亦庄生物1)基本信息:名称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6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1XPYXJ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屹唐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唐雪峰为代表)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8号1号楼104室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1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北京屹唐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1.25%2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0100,000,00012.50%3博泰方德(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1.25%4北京亦庄国际生物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040,000,0005.00%5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0,000,000200,000,00025.00%6天津赛德瑞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0,000,000130,000,00016.25%7苏州中证金葵花生物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0100,000,00012.50%8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00210,000,00026.25%合计-800,000,000800,000,000100%(12)嘉实元达1)基本信息:名称北京嘉实元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29520G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智盈汇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曾灼辉为代表)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129室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35年12月02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智盈汇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0,00000.23%2和润领航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43,147,000443,147,00099.77%合计-444,147,000443,147,0001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2(13)幂方浩源1)基本信息: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幂方浩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3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JHCXB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振宇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841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潘振宇2,000,0002,000,00010%2严杰源11,000,00011,000,00055%3彭丽萍2,000,0002,000,00010%4卢士炎2,000,0002,000,00010%5陈志龙2,000,0002,000,00010%6王琮1,000,0001,000,0005%合计-20,000,00020,000,000100%(14)安泰天实1)基本信息:名称北京安泰天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8年6月20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D06A9W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锋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二层A2736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机构股东出资结构:序号股东(出资人)认缴资本(元)实缴资本(元)持股(出资)比例1李锋2,809,920446,40036.58%2梁津津2,503,2002,503,20032.5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33齐燕878,400878,40011.44%4王添480,000480,0006.25%5徐晋小480,000480,0006.25%6乔会珍176,640176,6402.30%7陈宏63,84063,8400.83%8刘思军48,00048,0000.63%9孙继萃34,56034,5600.45%10杨丽静34,56034,5600.45%11甘兴海24,00024,0000.31%12陈红24,00024,0000.31%13李双双23,04023,0400.30%14公冶西西14,40014,4000.19%15王丹丹9,6009,6000.13%16孔雪9,6009,6000.13%17李佳佳9,6009,6000.13%18潘亭如9,6009,6000.13%19张宏建9,6009,6000.13%20刘倩9,6009,6000.13%21孙伟娜7,2007,2000.09%22张莎7,2007,2000.09%23李凡4,8004,8000.06%24胡红乐4,8004,8000.06%25易亮4,8004,8000.06%合计-7,680,9605,317,440100%(四)股东适格性核查序号股东名称是否适格是否为私募股东是否为三类股东是否为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1华泰君实是否否否/2华泰天实是否否是根据华泰天实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华泰天实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系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没有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的情形,不需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3高特佳是是否否高特佳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11月1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0694。

    其管理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504。

    4李锋是否否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45中金启德是是否否中金启德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20年2月12日完成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JK656。

    其管理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会员编码暨登记编号为PT2600030375。

    6醴泽基金是是否否醴泽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1月29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Y7056。

    其管理人江苏醴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5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5368。

    7亦庄生物是是否否亦庄生物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月1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9993。

    其管理人北京屹唐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2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3946。

    8嘉实元达是是否否嘉实元达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12月25日在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CY680,其管理人智盈汇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6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9293。

    9幂方浩源是是否否幂方浩源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7月18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EC319。

    其管理人上海豪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1271。

    10安泰天实是否否是根据安泰天实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安泰天实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系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没有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的情形,不需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11国投创合是是否否国投创合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3月2日完成私募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5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M5848。

    其管理人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1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3732。

    12擎天幂方是是否否擎天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5月3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J4121。

    其管理人幂方资产已于2015年3月1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9348。

    13天堂硅谷是是否否天堂硅谷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11月28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A546。

    其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794。

    14中科院创投是是否否中科院创投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5月1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CN551。

    其管理人中科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7592。

    15依塔幂方是是否否依塔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7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K9692。

    其管理人幂方资本已于2015年8月6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0206。

    16汇桥弘甲是是否否汇桥弘甲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月3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2617。

    其管理人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2月4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0991。

    17亦庄国投是否否否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58号)如果天广实拟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亦庄国投作为天广实的国有股东,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18中信投资是否否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619金石翊康是是否否金石翊康为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已于2018年4月23日完成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S32548,其管理机构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20无限极幂方是是否否无限极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5月30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J4815。

    其管理人幂方资产已于2015年3月1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9348。

    21越秀金蝉二期是是否否越秀金蝉二期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8月15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R933。

    其管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696。

    22厚扬通驰是是否否厚扬通驰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2月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Y6580。

    其管理人北京厚纪景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8213。

    23赣州利彪是是否否赣州利彪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4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J1598。

    其管理人幂方资产已于2015年3月1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9348。

    24惟精颐允是是否否惟精颐允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1月28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Y3293。

    其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精融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1033。

    25宝聚昌幂方是是否否宝聚昌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7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L0343。

    其管理人上海宝聚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5501。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726同德幂方是是否否同德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12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R1332。

    其管理人深圳市同德磐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5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3954。

    27国联科金是是否否国联科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12月6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EJ634。

    其管理人上海弘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4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542。

    28昆广晟是否否否根据昆广晟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昆广晟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昆广晟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29交银科创是是否否交银科创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4月29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M049。

    其管理人交银国际(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1341。

    30贝欣投资是是否否贝欣投资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10月3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CV300。

    其管理人杭州贝加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2816。

    31康创一号是是否否康创一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JG489。

    其管理人广州飞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0019。

    32厚扬鲲鹏是是否否厚扬鲲鹏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11月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D760。

    其管理人北京厚纪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8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8213。

    33樟帮幂方是是否否樟帮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7月2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CY841。

    其管理人幂方资产已于2015年3月1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9348。

    34亦融创是是否否亦融创为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已于2018年3月6日完成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S32527,其管理机构为北京亦城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国海景恒是是否否国海景恒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曾于2015年4月16日完成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SD5849,其管理人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1月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GC2600011627。

    截至目前基金运作状态为“已终止”。

    根据国海景恒出具的说明,国海景恒因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退出期)届满,目前已中止基金运行,不再开展投资业务。

    国海景恒正在开展延长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期限工作,并将在企业工商经营期限到期之前完成前述延期手续。

    国海景恒经营期限延长后,主体资格依法存续,不存在丧失担任天广实股东能力及资格的可能性。

    36厚纪通腾是是否否厚纪通腾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CQ218。

    其管理人北京厚纪景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8213。

    37朗玛十五号是是否否朗玛十五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Q041。

    其管理人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1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4801。

    38浙商转型是是否否浙商转型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9基金,已于2018年1月26日完成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32521,其管理人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6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T2600031533。

    39千杉幂方是是否否千杉幂方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S3347。

    其管理人厦门千杉云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4155。

    40复林创投是否否否根据复林创投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复林创投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复林创投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41朗玛十六号是是否否朗玛十六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7月12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Q691。

    其管理人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1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4801。

    42知识产权基金是是否否知识产权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4月20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S3522。

    其管理人北京屹唐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3月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1701。

    43国海玉柴是是否否国海玉柴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曾于2014年12月11日完成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S32004,其管理人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1月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GC2600011627。

    截至目前基金运作状态为“已终止”。

    根据国海玉柴出具的说明,国海玉柴因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退出期)届满,目前已中止基金运行,不再开展投资业务。

    国海玉柴正在开展延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0长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期限工作,并将在企业工商经营期限到期之前完成前述延期手续。

    国海玉柴经营期限延长后,主体资格依法存续,不存在丧失担任天广实股东能力及资格的可能性。

    44润森义信是是否否润森义信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4月16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EU485。

    其管理人北京润森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5559。

    45周漪军是否否否/46杭州泰格是否否否根据杭州泰格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杭州泰格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杭州泰格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47镇江鼎美是否否否根据镇江鼎美出具的声明与承诺,镇江鼎美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镇江鼎美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48联塑一号是是否否联塑一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9月5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W5815。

    其基金管理人广东联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2636。

    49WBHV是否否否境外股东50RJDL是否否否境外股东(五)其他情况事项是或否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对赌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1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VIE协议安排否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否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股东超过200人否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否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1、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的签署2021年7月2日及2022年5月31日,天广实、华泰君实、李锋、王钢、徐阿堂、罗菊芳分别与天广实各股东签署了《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及《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各方同意自天广实递交H股上市申请之日:(1)天广实作为义务人或保证人(无论是否以连带、独立或补充责任人身份)与各股东达成的全部特殊性权利(包括对赌条款、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业绩保证条款、股权出售限制条款、反稀释保护条款、最优惠待遇条款及优先清算权条款)应当即时终止履行;无论出现天广实主动撤回本次IPO申请或本次IPO申请被退回、拒绝、发回、失效导致天广实不能完成本次IPO申请,本条所有已终止的条款也不会自动恢复效力,并应当视为真实且彻底的终止;(2)终止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各股东约定的特殊权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对赌条款、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业绩保证条款、股权出售限制条款、最优惠待遇条款、优先清算权条款、特殊知情权条款及反稀释保护条款等)及以天广实作为义务人或保证人(无论是否以连带、独立或补充责任人身份)与各股东达成的除上述第(1)点明确约定外的其他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并应根据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于H股成功上市之日或本次挂牌成功完成之日起彻底终止且应当视为真实且彻底的终止。

    但该等终止履行的股东特殊权利将以天广实主动撤回H股IPO与本次挂牌申请、或H股IPO与本次挂牌申请被退回、拒绝、发回、失效导致天广实不能完成H股IPO与本次挂牌作为恢复前提;各方互不承担或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以及(3)在天广实完成本次挂牌,但H股IPO的申请被退回、拒绝、发回、失效导致天广实不能完成H股IPO的情形下,如果出现《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任何一种情况,除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股东(主张向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行使该项权利的股东,以下简称“行权股东”)均有权要求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其持有的天广实全部或部分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权”):1)2023年12月31日之前,天广实未能实现在境内或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天广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或涉嫌犯罪被纪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或者立案侦查;3)天广实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履行挂牌公司相关规则及天广实公司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而进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2行有损行权股东利益的违规重大交易或重大担保行为;4)天广实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及5)天广实三分之二以上员工离职或者无法履行职务,或因天广实被依法处罚而导致无法经营。

    2022年9月,部分公司股东向公司、华泰君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锋、华泰天实及安泰天实出具《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确认如下:本企业/本人同意,自本次挂牌成功之日,本企业/本人放弃就补充协议第二条赋予本企业/本人要求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其持有的天广实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权利及;本企业/本人确认,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期间未向天广实创始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主张回购其持有的天广实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权利,亦未与天广实、创始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发生任何争议纠纷事项。

    前述《终止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与各股东达成的全部特殊性权利(包括对赌条款、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业绩保证条款、股权出售限制条款、反稀释保护条款、最优惠待遇条款及优先清算权条款)已于递交H股上市申请之日彻底且不可恢复地终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各股东约定的特殊权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对赌条款、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业绩保证条款、股权出售限制条款、最优惠待遇条款、优先清算权条款、特殊知情权条款及反稀释保护条款等)及以天广实作为义务人或保证人(无论是否以连带、独立或补充责任人身份)与各股东达成的除前述已不可恢复地终止的权利之外的其他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已于递交H股上市申请之日终止履行,且自H股成功上市之日或自本次挂牌成功之日起彻底且不可恢复地终止。

    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均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已真实地清理了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定的投资人特殊权利条款。

    就《补充协议》中就部分股东仍享有回购权的约定,公司不作为回购权当事人,该等约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触发条件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违反公司章程及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规范性要求。

    2、股东回购权利履行状态解决方案2022年6月2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1号),获批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联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26,806,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且应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

    公司已于2022年7月向联交所递交沟通文件,并与联交所持续就上市事项进行沟通。

    同时,结合《终止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投资人股东所享有的要求创始股东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3其一致行动人的回购权均已处于中止履行或尚未触发状态,如果公司完成H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该等回购权均将彻底终止。

    根据公司说明,若不考虑H股上市成功等因素,假定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时一次性触发回购义务,所需回购资金13.21亿元。

    实际控制人李锋及华泰君实股东王钢除直接或间接所持天广实股份外的个人可变现动产及不动产合计约为36,920,000元。

    剩余所需回购资金按照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挂牌后首年可转让的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最大比例25%计算,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让公司股份共计6,910,361股,假设按照公司最近一次引入外部投资者价格进行计算,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获取股份转让价款共计4.94亿元;前述转让完成后,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持股数为20,731,084股,按照同样价格计算剩余持股数的估值为14.82亿元,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就剩余持股进行股份质押融资。

    李锋及王钢除直接或间接所持天广实股份外的个人可变现动产及不动产变现、创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及通过股份质押方式融资可获得资金约为13.46亿元,可覆盖前述回购所需资金。

    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降至29.6461%,与第二大股东高特佳8.7970%的持股比例相比,仍可保证实际控制人地位。

    本次回购义务履行完毕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升至54.8505%,可以继续保证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此外,华泰君实及其自然人股东李锋、王钢已分别出具《说明函》,表示其可以通过质押部分其所持华泰君实股权及/或丹晟生物股权筹集资金,用以支付相应股份回购款。

    鉴于公司申请在联交所上市的最新审核进展及投资人股东所享有的特殊股东权利均已处于终止或中止履行状态,公司认为,相关回购事件触发可能性较小。

    如采用上述回购方案,回购义务方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回购履约方案,相关方案具有可行性,若在挂牌时点发生股份回购情形的,回购义务方可以通过以股份出让、质押、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进行回购。

    3、控股子公司赋成生物层面存在特殊安排根据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及赋成生物于2022年8月24日签署的《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赋成生物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连续3年未实现董事会决议文件制定的收入目标的前提下,若张新峰或PEIYE(叶培)从赋成生物离职且在其劳动关系终止后6个月之内赋成生物未能找到令贝达药业及天广实满意的替代人员,则每发生一人次上述情况,天广实应向贝达药业无偿转让赋成生物届时2.5%的股权以对贝达药业进行补偿。

    该等安排并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定的需要清理的特殊投资条款。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4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一)历史沿革1.2003年2月,天广实有限设立公司前身天广实有限系2003年2月27日由北京四环与康诺伟业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2月10日,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京开)企名预核(内)字[2003]第1088919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3年2月12日,北京四环与康诺伟业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北京四环和康诺伟业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天广实有限。

    2003年2月25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岳总验字[2003]第A008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2月21日,天广实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3年2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广实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天广实有限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北京四环475475952康诺伟业25255合计5005001002.2003年6月,天广实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03年6月5日,北京四环与中关村四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四环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95%股权(对应475万元出资额)以4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关村四环。

    2003年6月6日,天广实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3年6月10日,中关村四环与康诺伟业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6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广实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中关村四环475475952康诺伟业25255合计5005001003.2007年6月,天广实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52007年5月18日,中关村四环与恒星医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关村四环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95%股权(对应475万元出资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恒星医药;恒星医药受让股权后,应代天广实有限向中关村四环归还总额为695万元的欠款。

    2007年5月18日,康诺伟业与唐颖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康诺伟业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5%股权(对应25万元出资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唐颖。

    2007年5月18日,天广实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7年5月18日,恒星医药与唐颖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7年6月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广实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恒星医药475475952唐颖25255合计5005001004.2007年8月,天广实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07年8月8日,恒星医药与安泰博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恒星医药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95%股权(对应475万元出资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安泰博德。

    2007年8月10日,天广实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7年8月10日,安泰博德与唐颖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7年8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广实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安泰博德475475952唐颖25255合计5005001005.2008年5月,天广实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08年4月28日,天广实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安泰博德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95%股权(对应475万元出资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天行生物,同意唐颖将其持有的天广实5%股权(对应25万元出资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天行生物。

    2008年4月29日,安泰博德、唐颖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与天行生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5月8日,天行生物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62008年5月1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广实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天行生物500500100合计5005001006.2008年12月,天广实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2008年8月8日,天行生物与兴海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天行生物同意将其在天广实有限100%股权(对应500万元出资额)以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兴海投资。

    2008年8月8日,天行生物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8年8月8日,天广实有限法定代表人签署修改后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8年12月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广实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兴海投资500500100合计5005001007.2008年12月,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天广实系兴海投资以天广实有限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及以额外的货币作为出资、凯正生物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由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8日,天广实有限股东兴海投资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200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净资产为501.25万元,其中净资产500万元按1:1比例折股500万股,余1.25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同意兴海投资以货币出资2,350万元,按1:1比例折股2,350万股;同意凯正生物以经过评估的无形资产152.3万元入股,其中150万元按1:1折股150万股,余2.3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总计公司股本为3,000万股。

    2008年8月28日,天广实召开发起人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股份公司设立相关的议案。

    兴海投资、凯正生物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8年9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京)企名预核(内)变字[2008]第13122211号),核准公司名称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2日,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丰评报字(2008)第028号),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8月31日,凯正生物委托评估的非专利技术“抗人CD20抗体”的评估值为152.3万元。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72008年10月15日,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峡评报字[2008]第009号),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天广实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01.25万元。

    2008年11月4日,北京中诚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诚正信验字[2008]第037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兴海投资以货币出资2,350万元,以天广实有限净资产出资500万元,凯正生物以非专利技术“抗人CD20抗体”出资150万元。

    2008年12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兴海投资28,500,000952凯正生物1,500,0005合计30,000,0001008.2012年4月,天广实第一次增资2011年12月20日,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3号、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4号及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均为2011年11月30日,经评估(1)赵亮所委托评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动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的价值为110万元;(2)李锋所委托评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抗体药物生产平台技术”的价值为1,351万元;(3)凯正生物所委托评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的价值为126.31万元。

    2012年2月1日,天广实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增加股本至4,812.4135万元,其中兴海投资以货币出资2,4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090.909万元,凯正生物以知识产权出资126.31万元认缴注册资本57.4136万元,李锋以知识产权出资1,351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为614.0909万元,赵亮以知识产权出资11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为50万元。

    2012年2月24日,转让方李锋、赵亮、凯正生物与受让方天广实分别签署《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财产转让协议》,李锋、赵亮及凯正生物将其所持上述非专利技术转让予天广实。

    2012年2月24日,北京万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万朝会审字[2012]252号《财产转移审计报告》,确认凯正生物、李锋、赵亮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财产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2年2月24日,北京万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万朝会验字[2012]11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2月24日,天广实已收到凯正生物、李锋、赵亮、兴海投资缴纳的出资1,812.4135万元,其中凯正生物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出资57.4136万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8李锋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抗体药物生产平台技术”出资614.0909万元,赵亮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动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出资50万元,兴海投资以货币出资1,090.909万元;天广实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2.413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812.4135万元。

    2012年4月18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兴海投资39,409,09081.89052李锋6,140,90912.76063凯正生物2,074,1364.31004赵亮500,0001.0390合计48,124,1351002020年3月26日,联合中和评估分别出具《<李锋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抗体药物生产平台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4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4号)、《<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6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5号),对其所复核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9.2015年5月,天广实第一次股份转让2015年4月28日,兴海投资与李锋签署《股份赠与协议》,为促进天广实经营,兴海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天广实3.5%的股份即168.4566万股无偿转让给李锋。

    2015年5月11日,赵亮与李锋签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赵亮同意将其持有的天广实1.04%的股份即50万股无偿转让给李锋。

    2015年5月11日,天广实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事项。

    2015年5月15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兴海投资37,724,74578.39052李锋8,325,254117.29953凯正生物2,074,1364.3100合计48,124,13510010.2015年12月,天广实第二次股份转让1本次股份转让后李锋持有的天广实股份数量实际应为8,325,475股,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差额221股仍暂登记在兴海投资(或其股份受让方华泰君实)名下,直至2016年6月更正。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92015年12月22日,兴海投资与华泰君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兴海投资将其持有的天广实78.39%的股份以6,780万元转让给华泰君实。

    2015年12月23日,天广实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5年12月31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37,724,74578.39052李锋8,325,25417.29953凯正生物2,074,1364.3100合计48,124,13510011.2016年5月,天广实第三次股份转让2016年1月29日,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鼎立会[2016]05-017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2016年2月2日,坤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坤元评报[2016]30号的《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天广实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61,704,802.32元,凯正生物持有的天广实的股份评估值为265.95万元。

    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5月10日,凯正生物持有的天广实股份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

    2016年5月13日,凯正生物与华泰君实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凯正生物向华泰君实转让其拥有的天广实207.4136万股股份,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凯正生物将其持有的天广实207.41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1%)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泰君实,双方在坤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6]3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2016年5月16日,天广实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事项。

    2016年5月31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39,798,88182.70052李锋8,325,25417.2995合计48,124,1351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012.2016年6月,天广实第四次股份转让2016年4月15日至6月25日,天广实、华泰君实、李锋、王钢、徐阿堂、罗菊芳先后与无限极幂方、擎天幂方、赣州利彪、依塔幂方、幂方渠、同德幂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各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幂方渠1,750,00020,000,000擎天幂方1,312,47615,000,000依塔幂方1,225,00014,000,000无限极幂方874,98410,000,000赣州利彪874,98410,000,000同德幂方524,9866,000,0002016年6月23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33,236,23069.06352李锋8,325,47517.30003幂方渠1,750,0003.63644擎天幂方1,312,4762.72735依塔幂方1,225,0002.54556无限极幂方874,9841.81827赣州利彪874,9841.81828同德幂方524,9861.0909合计48,124,13510013.2016年7月,天广实第五次股份转让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天广实、华泰君实、李锋等先后与亦庄生物、同德幂方、宝聚昌幂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各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亦庄生物1,750,00020,000,000宝聚昌幂方1,750,00020,000,000同德幂方524,9866,000,0002016年7月27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1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9,211,24460.69982李锋8,325,47517.30003幂方渠1,750,0003.63644亦庄生物1,750,0003.63645宝聚昌幂方1,750,0003.63646擎天幂方1,312,4762.72737依塔幂方1,225,0002.54558同德幂方1,049,9722.18189无限极幂方874,9841.818210赣州利彪874,9841.8182合计48,124,13510014.2016年8月,天广实第六次股份转让2016年7月,天广实、华泰君实与华泰天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天广实、华泰君实、李锋等与樟帮幂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各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华泰天实2,406,20610,000,000樟帮幂方437,4925,000,0002016年8月17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6,367,54654.79072李锋8,325,47517.30003华泰天实2,406,2065.00004幂方渠1,750,0003.63645亦庄生物1,750,0003.63646宝聚昌幂方1,750,0003.63647擎天幂方1,312,4762.72738依塔幂方1,225,0002.54559同德幂方1,049,9722.181810无限极幂方874,9841.818211赣州利彪874,9841.818212樟帮幂方437,4920.909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2合计48,124,13510015.2016年12月,天广实第二次增资2016年11月28日,天广实召开了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加股本至5,499.9011万元,其中高特佳以货币出资17,896万元认缴注册资本615.1639万元,周漪军以货币出资104万元认缴注册资本3.5749万元,亦庄生物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68.7488万元。

    2016年12月12日,高特佳、周漪军、亦庄生物与天广实、李锋、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分别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

    2016年12月19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6,367,54647.94182李锋8,325,47515.13753高特佳6,151,63911.18504亦庄生物2,437,4884.43195华泰天实2,406,2064.37506幂方渠1,750,0003.18197宝聚昌幂方1,750,0003.18198擎天幂方1,312,4762.38649依塔幂方1,225,0002.227310同德幂方1,049,9721.909111无限极幂方874,9841.590912赣州利彪874,9841.590913樟帮幂方437,4920.795414周漪军35,7490.0650合计54,999,01110016.2017年2月,天广实第七次股份转让2017年1月24日,嘉实元达与华泰君实、天广实、李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嘉实元达、千杉幂方与宝聚昌幂方、同德幂方、依塔幂方、赣州利彪、天广实、华泰君实、李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该等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宝聚昌幂方嘉实元达1,031,23130,000,000华泰君实549,99016,000,0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3同德幂方343,74410,000,000依塔幂方103,1233,000,000依塔幂方千杉幂方137,4984,000,000赣州利彪137,4984,000,0002017年2月23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5,817,55646.94182李锋8,325,47515.13753高特佳6,151,63911.18504亦庄生物2,437,4884.43195华泰天实2,406,2064.37506嘉实元达2,028,0883.68757幂方渠1,750,0003.18198擎天幂方1,312,4762.38649依塔幂方984,3791.789810无限极幂方874,9841.590911赣州利彪737,4861.340912宝聚昌幂方718,7691.306913同德幂方706,2281.284114樟帮幂方437,4920.795415千杉幂方274,9960.500016周漪军35,7490.0650合计54,999,01110017.2018年3月,天广实第八次股份转让2018年2月26日,幂方渠与幂方浩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18年3月12日,贝欣投资与天广实、华泰君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贝欣投资与天广实、华泰天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贝欣投资439,99220,000,000华泰天实109,9985,000,000幂方渠幂方浩源1,750,00020,000,0002018年3月29日,天广实完成就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4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5,377,56446.14192李锋8,325,47515.13753高特佳6,151,63911.18504亦庄生物2,437,4884.43195华泰天实2,296,2084.17506嘉实元达2,028,0883.68757幂方浩源1,750,0003.18198擎天幂方1,312,4762.38649依塔幂方984,3791.789810无限极幂方874,9841.590911赣州利彪737,4861.340912宝聚昌幂方718,7691.306913同德幂方706,2281.284114贝欣投资549,9901.000015樟帮幂方437,4920.795516千杉幂方274,9960.500017周漪军35,7490.0650合计54,999,01110018.2018年7月,天广实第三次增资及第九次股份转让2018年5月31日,天广实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天广实总股本增加至5,670.0011万股,成立安泰天实为天广实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平台,对天广实以货币形式认缴股本170.1万股,价格确定依据为天广实当期净资产,增资后安泰天实占天广实总股本3%。

    李锋与华泰天实签署了《股份赠与协议》,李锋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总股份的6.0375%(即332.0565万股)股份赠予给华泰天实;华泰天实与华泰君实、天广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泰君实将其持有的天广实3%股份(即164.9970万股)转让给华泰天实用于激励天广实核心员工和管理层团队,转让价格为657万元;安泰天实与天广实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由安泰天实以676.9980万元的价格认购天广实新增股本170.1万股。

    2018年7月4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51华泰君实23,727,59441.84762华泰天实7,266,74312.81613高特佳6,151,63910.84944李锋5,004,9108.82705亦庄生物2,437,4884.29896嘉实元达2,028,0883.57697幂方浩源1,750,0003.08648安泰天实1,701,0003.00009擎天幂方1,312,4762.314810依塔幂方984,3791.736111无限极幂方874,9841.543212赣州利彪737,4861.300713宝聚昌幂方718,7691.267714同德幂方706,2281.245615贝欣投资549,9900.970016樟帮幂方437,4920.771617千杉幂方274,9960.485018周漪军35,7490.0630合计56,700,01110019.2019年1月,天广实第四次增资及第十次股份转让2018年11月25日,天广实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天广实总股本增加至5,702.1311万股,新增股份由中科院创投以52.91元/股认缴32.13万股,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8年11月30日,中科院创投等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泰君实向中科院创投转让天广实股份692,986股,对价为33,000,000元;中科院创投以17,000,000元增资321,300股。

    2019年1月7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3,034,60840.39652华泰天实7,266,74312.74393高特佳6,151,63910.7883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64李锋5,004,9108.77735亦庄生物2,437,4884.27476嘉实元达2,028,0883.55677幂方浩源1,750,0003.06908安泰天实1,701,0002.98319擎天幂方1,312,4762.301710中科院创投1,014,2861.778811依塔幂方984,3791.726312无限极幂方874,9841.534513赣州利彪737,4861.293414宝聚昌幂方718,7691.260515同德幂方706,2281.238516贝欣投资549,9900.964517樟帮幂方437,4920.767218千杉幂方274,9960.482319周漪军35,7490.0627合计57,021,31110020.2019年7月,天广实第五次增资及第十一次股份转让2018年11月30日,天堂硅谷等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泰君实向天堂硅谷转让776,984股,对价为37,000,000元;天堂硅谷以18,000,000元增资340,200股。

    2019年3月25日,天广实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天广实总股本增加至5,745.6011万股,新增股本由天堂硅谷、浙商转型以52.91元/股的价格分别认缴34.02万股和9.45万股,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9年4月15日,浙商转型等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泰君实向浙商转型转让天广实股份209,996股,对价为10,000,000元;浙商转型以5,000,000元增资94,500股。

    2019年7月19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2,047,62838.37312华泰天实7,266,74312.6475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73高特佳6,151,63910.70674李锋5,004,9108.71095亦庄生物2,437,4884.24246嘉实元达2,028,0883.52987幂方浩源1,750,0003.04588安泰天实1,701,0002.96059擎天幂方1,312,4762.284310天堂硅谷1,117,1841.944411中科院创投1,014,2861.765312依塔幂方984,3791.713313无限极幂方874,9841.522914赣州利彪737,4861.283615宝聚昌幂方718,7691.251016同德幂方706,2281.229217贝欣投资549,9900.957218樟帮幂方437,4920.761419浙商转型304,4960.530020千杉幂方274,9960.478621周漪军35,7490.0622合计57,456,01110021.2019年10月,天广实第六次增资及第十二次股份转让2019年4月15日,亦庄国投、知识产权基金等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亦庄国投以50,000,000元增资945,001股,知识产权基金以10,000,000元增资189,000股。

    2019年7月1日,复林创投、润森义信、亦融创分别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就上述股份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亦融创419,99220,000,000华泰君实复林创投209,99610,000,000华泰天实润森义信100,7984,800,000安泰天实25,2001,200,0002019年7月29日,天广实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天广实总股本增加至5,859.0012万股,新增股本由亦庄国投、知识产权基金以52.91元/股的价格分别认缴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894.5001万股和18.9000万股,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9年10月10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21,417,64036.55512华泰天实7,165,94512.23073高特佳6,151,63910.49954李锋5,004,9108.54235亦庄生物2,437,4884.16026嘉实元达2,028,0883.46157幂方浩源1,750,0002.98698安泰天实1,675,8002.86029擎天幂方1,312,4762.240110天堂硅谷1,117,1841.906811中科院创投1,014,2861.73112依塔幂方984,3791.680113亦庄国投945,0011.612914无限极幂方874,9841.493415赣州利彪737,4861.258716宝聚昌幂方718,7691.226817同德幂方706,2281.205418贝欣投资549,9900.938719樟帮幂方437,4920.746720亦融创419,9920.716821浙商转型304,4960.519722千杉幂方274,9960.469423复林创投209,9960.358424知识产权基金189,0000.322625润森义信125,9980.215126周漪军35,7490.0610合计58,590,01210022.2020年2月,天广实第七次增资及第十三次股份转让2019年10月12日,醴泽基金、国联科金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9署了《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情况具体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醴泽基金2,519,950120,000,000国联科金314,99415,000,000增资情况具体如下:增资方认缴方增资数(股)价格(元)天广实醴泽基金516,97430,000,000国联科金258,48715,000,0002019年12月18日,中金启德、国投创合、汇桥弘甲、中信投资、金石翊康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情况具体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君实中金启德2,519,950120,000,000国投创合1,112,97853,000,000汇桥弘甲524,99025,000,000中信投资209,99610,000,000金石翊康209,99610,000,000增资情况具体如下:增资方认缴方增资数(股)价格(元)天广实中金启德689,29940,000,000中信投资689,29940,000,000金石翊康689,29940,000,000国投创合465,27727,000,000汇桥弘甲430,81225,000,0002019年12月18日,交银科创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股数(股)价格(元)华泰天实交银科创134,3976,400,000安泰天实交银科创75,5993,600,0002019年12月18日,交银科创、国海景恒、国海玉柴、朗玛十五号、朗玛十六号、昆广晟、康创一号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增资方认缴方增资数(股)价格(元)天广实昆广晟568,67133,000,0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0康创一号516,97430,000,000交银科创344,64920,000,000国海景恒344,64920,000,000朗玛十五号310,18418,000,000朗玛十六号206,79012,000,000国海玉柴172,32510,000,0002019年12月18日,惟精颐允、越秀金蝉二期、厚扬鲲鹏、厚纪通腾、厚扬通驰分别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增资方认缴方增资数(股)价格(元)天广实越秀金蝉二期861,62350,000,000厚扬通驰861,62350,000,000惟精颐允723,76442,000,000厚扬鲲鹏516,97430,000,000厚纪通腾344,64920,000,0002019年12月31日,天广实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天广实总股本增加至6,810.2334万股,新增股本由中金启德等新增股东认购,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0年2月20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14,004,78620.56432华泰天实7,031,54810.32503高特佳6,151,6399.03294李锋5,004,9107.34915中金启德3,209,2494.71246醴泽基金3,036,9244.45947亦庄生物2,437,4883.57928嘉实元达2,028,0882.97809幂方浩源1,750,0002.569710安泰天实1,600,2012.349711国投创合1,578,2552.317512擎天幂方1,312,4761.927213天堂硅谷1,117,1841.640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114中科院创投1,014,2861.489415依塔幂方984,3791.445416汇桥弘甲955,8021.403517亦庄国投945,0011.387618中信投资899,2951.320519金石翊康899,2951.320520无限极幂方874,9841.284821越秀金蝉二期861,6231.265222厚扬通驰861,6231.265223赣州利彪737,4861.082924惟精颐允723,7641.062825宝聚昌幂方718,7691.055426同德幂方706,2281.037027国联科金573,4810.842128昆广晟568,6710.835029交银科创554,6450.814430贝欣投资549,9900.807631康创一号516,9740.759132厚扬鲲鹏516,9740.759133樟帮幂方437,4920.642434亦融创419,9920.616735国海景恒344,6490.506136厚纪通腾344,6490.506137朗玛十五号310,1840.455538浙商转型304,4960.447139千杉幂方274,9960.403840复林创投209,9960.308441朗玛十六号206,7900.303642知识产权基金189,0000.277543国海玉柴172,3250.253044润森义信125,9980.185045周漪军35,7490.0525合计68,102,3341002022年5月9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广实有限成立时的岳华会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2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岳总验字[2003]第A008号验资报告、天广实改制时北京中诚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诚正信验字[2008]第037号验资报告、天广实2012年增资时北京万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万朝会验字[2012]112号验资报告、天广实2016年增资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BJA80231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中名国成验字[2022]第0011号验资复核报告。

    23.2021年6月,天广实第八次增资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杭州泰格、镇江鼎美、联塑一号、WBHV、RJDL分别与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李锋、天广实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增资方认缴方增资数(股)价格(元)天广实镇江鼎美558,81540,000,000杭州泰格488,96335,000,000联塑一号419,11130,000,000RJDL269,4883,000,000美元WBHV89,8291,000,000美元2021年6月29日,天广实办理完成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广实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股份数(股)持股比例(%)1华泰君实14,004,78620.02732华泰天实7,031,54810.05533高特佳6,151,6398.79704李锋5,004,9107.15725中金启德3,209,2494.58936醴泽基金3,036,9244.34297亦庄生物2,437,4883.48578嘉实元达2,028,0882.90029幂方浩源1,750,0002.502610安泰天实1,600,2012.288311国投创合1,578,2552.257012擎天幂方1,312,4761.876913天堂硅谷1,117,1841.597614中科院创投1,014,2861.450515依塔幂方984,3791.407716汇桥弘甲955,8021.366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317亦庄国投945,0011.351418中信投资899,2951.286019金石翊康899,2951.286020无限极幂方874,9841.251321越秀金蝉二期861,6231.232122厚扬通驰861,6231.232123赣州利彪737,4861.054624惟精颐允723,7641.035025宝聚昌幂方718,7691.027926同德幂方706,2281.009927国联科金573,4810.820128昆广晟568,6710.813229交银科创554,6450.793230贝欣投资549,9900.786531康创一号516,9740.739332厚扬鲲鹏516,9740.739333樟帮幂方437,4920.625634亦融创419,9920.600635国海景恒344,6490.492936厚纪通腾344,6490.492937朗玛十五号310,1840.443638浙商转型304,4960.435439千杉幂方274,9960.393340复林创投209,9960.300341朗玛十六号206,7900.295742知识产权基金189,0000.270343国海玉柴172,3250.246444润森义信125,9980.180245周漪军35,7490.051146杭州泰格488,9630.699247镇江鼎美558,8150.799148联塑一号419,1110.599349WBHV89,8290.128550RJDL269,4880.385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42022年5月9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中名国成增验字[2022]第0004号验资报告。

    合计69,928,540100(二)批复文件□适用√不适用(三)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1、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华泰天实、安泰天实为天广实员工持股平台,天广实骨干人员通过华泰天实、安泰天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华泰天实持有天广实7,031,548股,占天广实总股本的10.0553%;安泰天实持有天广实1,600,201股,占天广实总股本的2.2883%。

    2、股权激励的审议程序(1)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8月21日,天广实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2016年12月16日,天广实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2)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3月19日,天广实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度股权激励方案。

    2019年3月25日,天广实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历史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同意追认公司2016年度及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

    3、股权激励的对象根据《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激励对象为天广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市场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其他对天广实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1)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别通过认缴华泰天实新增出资额或受让原激励对象转让的华泰天实出资额的方式参与。

    激励对象及通过华泰天实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数、权益比例及对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5泰天实认缴出资额的详情如下:序号激励对象通过华泰天实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数(万股)权益比例对华泰天实认缴出资额(万元)21BOYANZHANG(张伯彦)190.9227.15%346.38722HUIFANGLIU(刘慧芳)146.1020.78%300.66933PEIYE(叶培)95.7013.61%237.59524WENQIHU(胡稳奇)90.2212.83%442.40005齐燕57.078.12%256.36946李锋63.259.00%306.94597李江美9.511.35%45.07208黄思佳3.400.48%16.84009李琦3.330.47%16.730010汪晶3.330.47%16.730011刘方杰3.290.47%16.360012张静3.230.46%16.250013辛智玲3.230.46%16.250014金春阳3.050.43%15.41615张曙光2.860.41%14.456016武志丹2.830.40%14.200017朱光凯2.780.40%13.960018何川2.410.34%12.095019李红兵2.290.33%11.560020刘羽2.170.31%11.104021李燕1.840.26%9.400022谭斌1.840.26%9.270023谢晨颖1.470.21%7.334024张琪1.390.20%6.980025王夏1.320.19%6.76002指华泰天实各合伙人在华泰天实历次累计认缴并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

    该等出资额系以各期员工股权激励行权告知书确定的每股行权价格为依据,并按该次相关激励对象有权获得天广实股份数量确定。

    各期对应的每股行权价格不同,且不同激励对象有权获得的天广实股份数量不同,因此激励对象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及其占华泰天实全部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与其实际所享有的天广实股份的权益比例不一致。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626张金平1.190.17%6.020027杨玉京1.190.17%6.020028王宇超1.090.16%5.540029郭红红0.850.12%4.3440合计703.15100%2,189.0580(2)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度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认购安泰天实新增出资额的方式参与受让原激励对象转让的安泰天实出资额的方式参与。

    激励对象及通过安泰天实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数、权益比例及对安泰天实认缴出资额详情如下:序号激励对象通过安泰天实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数(万股)权益比例对安泰天实认缴出资额(万元)31李锋58.5436.58%280.9922梁津津52.1532.59%250.3203齐燕18.311.44%87.8404王添10.006.25%48.0005徐晋小10.006.25%48.0006乔会珍3.682.30%17.6647陈宏1.330.83%6.3848刘思军1.000.62%4.8009孙继萃0.720.45%3.45610杨丽静0.720.45%3.45611甘兴海0.500.31%2.40012陈红0.500.31%2.40013李双双0.480.30%2.30414公冶西西0.300.19%1.44015王丹丹0.200.12%0.96016孔雪0.200.12%0.9603指安泰天实各合伙人在安泰天实历次累计认缴并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

    该等出资额系以各期员工股权激励行权告知书确定的每股行权价格为依据,并按该次相关激励对象有权获得天广实股份数量确定。

    由于各期每股行权价格相同,激励对象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及其占安泰天实全部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与其实际所享有的天广实股份的权益比例一致。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717李佳佳0.200.12%0.96018潘亭如0.200.12%0.96019张宏建0.200.12%0.96020刘倩0.200.12%0.96021孙伟娜0.150.09%0.72022张莎0.150.09%0.72023李凡0.100.06%0.48024胡红乐0.100.06%0.48025易亮0.100.06%0.480合计160.02100.00%768.0964、锁定期限自激励对象购买股份行权之日起算,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36个月。

    5、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实施股权激励,吸引与保留优秀的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才,有利于稳定核心人员和完善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除上述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激励安排,亦不存在其他挂牌后的行权安排。

    6、历次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天广实历次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如下:(1)安泰天实历次股权激励基本情况如下:股权激励次数/时间激励对象激励份额对应天广实股份数量(万股)占天广实股份比例(截至报告期期末)激励价格(每天广实股份价格)激励股份来源2018年10月第一次股权激励陈宏等16人9.800.14%4.8元/股安泰天实对天广实的增资2019年10月第二次股权激励齐燕等44人152.742.18%4.8元/股安泰天实对天广实的增资2020年9月第三次股权激励齐燕等4人44.000.63%4.8元/股李锋通过安泰天实间接持有的天广实股份2022年1月第四次股权激励李锋7.560.11%4.8元/股安泰天实对天广实的增资注1:本表中不包含被激励对象行权后,退伙并转让给他人的情形。

    注2:上表中系因第三次股权激励的来源为李锋通过安泰天实间接持有的天广实股份,因此不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8入持股平台持有天广实股份的合计中。

    (2)华泰天实历次股权激励基本情况如下:股权激励次数/时间激励对象激励份额对应天广实股份数量(万股)占天广实股份比例(截至报告期期末)激励价格(每天广实股份价格)激励股份来源2016年8月第一次股权激励符伟辉等35个人46.906.67%4.17元/股华泰君实向华泰天实转让的天广实股份2017年10月第二次股权激励齐燕等38人53.707.64%4.88元/股华泰君实向华泰天实转让的天广实股份2018年10月第三次股权激励齐燕等38人90.2012.83%4.8元/股华泰君实向华泰天实转让的天广实股份齐燕等4人332.0647.22%1元/股李锋向华泰天实赠予的天广实股份2019年10月第四次股权激励齐燕等35人214.8230.55%4.8元/股华泰君实向华泰天实转让的天广实股份注:本表中不包含激励对象行权后,退伙并转让给他人的情形。

    (四)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情况□适用√不适用(五)非货币资产出资情况√适用□不适用非货币资产名称作价金额(元)是否评估是否与生产经营相关是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存在瑕疵,是否规范备注抗人CD20抗体1,523,000是是是是1、2008年9月22日,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京丰评报字(2008)第02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8月31日),凯正生物委托评估的非专利技术“抗人CD20抗体”的评估值为152.3万元。

    2、2020年3月26日,联合中和评估出具《<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抗人CD20抗体”非专利技术对外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丰评报字(2008)第028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3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9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认为原报告评估结果合理。

    3、瑕疵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六)其他情况”之“2、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瑕疵”动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1,100,000是是是不适用1、2011年12月20日,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30日),经评估赵亮所委托评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动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的价值为110万元。

    2、根据赵亮的《访谈记录》,2009年后,赵亮在华东理工大学任教。

    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是其在学习期间利用业余时间研发,不存在不确定性、争议、纠纷或存在纠纷。

    此外,2015年5月,赵亮将此以上述非专利技术出资获得的天广实1.04%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李锋。

    为避免赵亮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被认为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2020年3月26日,天广实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该项知识产权出资变更为现金出资,并由相关权益的继受方李锋向天广实支付110万元。

    2020年3月,李锋已将前述款项支付至天广实。

    新抗体药物生产平台技术13,510,000是是是不适用1、2011年12月20日,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30日),经评估李锋所委托评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抗体药物生产平台技术”的价值为1,351万元。

    2、2020年3月26日,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李锋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抗体药物生产平台技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0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4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4号),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认为原报告评估结果合理。

    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1,263,100是是是不适用1、2011年12月20日,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30日),经评估凯正生物所委托评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的价值为126.31万元。

    2、2020年3月26日,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万亚评报字[2011]第A336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5号)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认为原报告评估结果合理。

    合计17,396,100-----(六)其他情况事项是或否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是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代持是公司是否存在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否公司是否存在分立、合并事项否具体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1、天广实有限设立及原股东北京四环向中关村四环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国资程序无法查证2003年6月,北京四环将其持有的天广实有限95%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关村四环。

    根据中关村相关公告,北京四环、中关村四环、康诺伟业在持有天广实有限股权期间均为中关村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自天广实有限设立至2006年12月期间,中关村的控股股东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四环向中关村四环转让天广实有限股权后,中关村间接享有天广实有限权益比例由54.03%变更为86.82%。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间久远,北京四环、中关村四环均早已不再对天广实持股且北京四环、中关村四环的实际控制人也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1已变更,天广实无法提供本次股权转让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鉴于天广实有限设立及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间较为久远,本次股权转让系中关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股结构调整,且中关村已于2006年12月变更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关村四环、康诺伟业已于2007年6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出,天广实有限/天广实的股权/股份后续还经历过数次转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并未受到中关村或任何国资主管部门的调查、监管、处罚或就此存在任何纠纷,因此,上述国资履行程序无法确认的情况,对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瑕疵(1)兴海投资行使天广实有限股东权利的时间早于其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天广实有限股东的时间兴海投资在主管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天广实有限股东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但在2008年8月28日,兴海投资已就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事宜作出了股东决定,并于同日与凯正生物作为发起人参加了天广实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不以办理工商登记为生效要件,根据兴海投资与天行生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天广实有限公司章程,明确兴海投资为天广实有限的唯一股东;天行生物亦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另根据天行生物主要股东赵斌、彭红卫的访谈记录,其对于转让天广实有限股权及股份公司的设立均不存在异议,天行生物与兴海投资之间也不存在纠纷。

    因此,兴海投资在工商登记为天广实有限股东前即根据天广实有限公司章程行使其股东权利不会对该次股权转让的效力产生实质影响。

    (2)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程序履行情况及部分文件签署情况无法查证公司发起人兴海投资、凯正生物已分别于2015年12月及2016年5月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其中,兴海投资已于2016年5月注销,凯正生物已于2019年7月变更实际控制人),公司无法提供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召开创立大会的会议通知、发起人协议,但该等文件缺失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导致该次整体变更的股东会决议被法院判决撤销的法律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天广实有限关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作出日早于天广实设立时凯正生物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及天广实有限改制两份评估报告的出具日,且评估增值较高2008年8月28日,天广实有限股东兴海投资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200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净资产为501.25万元,其中净资产500万元按1:1比例折股500万股,余1.25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同意凯正生物以经过评估的无形资产152.3万元入股,其中150万元按1:1折股150万股,余2.3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2但是,天广实有限改制评估报告的出具日期为2008年10月15日,凯正生物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的出具日期为2008年9月22日,两份评估报告于股东决定作出时尚未正式出具,且两份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与上述股东决定引用的评估值相等;此外,天广实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增值较高,根据公司的工商档案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峡评报字(2008)第009号),于评估基准日,天广实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3.49万元,天广实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501.25万元。

    评估增值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17.55万元,评估价值为218.31万元,评估增值0.76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9.02万元,评估价值为486.02万元,评估增值437万元。

    存在评估值被高估进而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的可能性。

    经核查,(i)该等评估已经联合中和评估进行评估复核;(ii)非专利技术“抗人CD20抗体”已实际出资至天广实;(iii)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受理了天广实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天广实未因此受到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iv)为避免被认为天广实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增值比例虚高,天广实就此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包括:1)公司在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补充出资的议案》,原股东为进一步维护各股东利益,对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天广实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同意对天广实补充投资货币资金4,377,719.35元。

    2020年8月,公司已收到前述补充投资资金;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锋于2020年9月18日出具《关于股改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因该等出资或变更事宜而导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对公司进行足额补偿,以确保公司不因此遭致任何损失”。

    因此,天广实有限关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引用了当时尚未正式出具的评估报告数据的情形,未导致相关资产评估价值被高估、进而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的情形。

    (4)天广实原股东凯正生物曾存在股权代持安排,且凯正生物入股天广实应履行的相关国资程序存在瑕疵基础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的直属单位;2018年6月前,凯正生物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凯正生物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2019年7月至今,凯正生物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国务院100%控制的企业)。

    1)天广实原股东凯正生物股权代持情况A、形成原因2008年8月8日,兴海投资、基础所、凯正生物签署《关于三方合作发展抗体药物研发协议书》,基础所委托凯正生物代持股权,凯正生物与兴海投资重组天广实有限。

    根据上述协议书及基础所原副所长吴奎武的《访谈记录》(以下简称“《吴奎武访谈记录》”),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3持有天广实股份期间,凯正生物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的控股子公司,基础所委托凯正生物代持的原因是当时凯正生物为军事医学科学院及下属院所对外投资、合作的经济实体。

    B、演变情况及解除过程2008年12月,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凯正生物受托为基础所持有天广实5%的股份,此后凯正生物持有天广实股份变动情况如下:2012年4月,天广实增资,凯正生物以非专利技术“新型CD3分子单克隆抗体技术”评估作价126.31万元认缴天广实新增注册资本57.413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凯正生物持有天广实4.31%的股份;2016年5月,凯正生物持有的天广实股份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后全部转让给华泰君实,转让对价为1,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评估、审计及评估备案手续。

    此后,基础所及凯正生物不再持有天广实股份。

    根据(i)基础所于2020年7月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2003年,原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现为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认知与脑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基础所’)······2008年天广实公司重组,受基础所委托,凯正生物代表基础所以非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入股。

    经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非专利技术“抗人CD20抗体”评估价值152.3万元,2008年9月22号,凯正生物代表基础所以其自研的前述无形资产作价152.3万元,占5%的股权,兴海投资占95%的股权。

    后天广实公司增资扩股,原凯正生物股份由5%稀释至4.31%。

    2016年,根据军委停止有偿服务要求,基础所拟终止与天广实公司合作并促使凯正生物将所持股权转让,由凯正生物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天广实公司进行评估,以1,000万的底价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并公开竞价转让,最终以1,000万元价格成交,转让经费全部到账。

    前述事项无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以及(ii)根据《吴奎武访谈记录》,就吴奎武所知,就投资天广实事项,凯正生物、基础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天广实层面已不存在与原股东凯正生物相关的股权代持安排。

    2)原股东凯正生物入股天广实涉及的国资程序履行情况无法查证,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凯正生物持有天广实股份期间,其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2008年12月凯正生物入股天广实,以及2012年4月天广实增资时凯正生物持有的天广实股份由5%稀释至4.31%,可能涉及应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国资程序而未予以履行。

    但是,相关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程序资料因时间久远,且军事医学科学院组织结构调整,已无法提供。

    就上述情况,天广实已取得了基础所出具的相关确认函,未能进一步取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现任何主体对凯正生物持股及退出提出过诉讼、仲裁。

    鉴于(i)凯正生物持股时间较为久远,历史上凯正生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比例较小(均未超过5%),且(ii)在凯正生物退出天广实时,其已履行了国资评估、进场交易等程序,因此,与凯正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4生物持股期间有关的部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文件缺失而可能存在的国资程序瑕疵,不会对天广实本次挂牌的实质性障碍。

    3、天广实的间接股东曾存在的委托投资情况在华泰君实股东层面,现股东王钢和原股东罗菊芳、徐阿堂曾与其他委托人存在委托投资关系。

    曾委托华泰君实现股东王钢投资的委托人均已退出并全部出具不会对华泰君实及其股东、天广实及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诉求的确认;曾委托华泰君实原股东罗菊芳及徐阿堂投资的委托投资最终权益持有人均已通过罗菊芳、徐阿堂的减资退出从而不再对天广实股份享有任何委托投资份额,但尚有部分委托投资最终权益持有人未领取退出对价和/或未出具不会对华泰君实及其股东、天广实及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诉求的确认。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历史上涉及委托投资关系的股份已清理完毕,控股股东华泰君实股东层面已不存在委托投资情形,天广实股东所持天广实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发行过证券导致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5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序号姓名职务任期开始时间任期结束时间国家或地区境外居留权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1李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美国男1972年12月博士无2WENQIHU(胡稳奇)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加拿大美国男1962年8月博士无3梁津津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22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美国男1969年2月硕士无4梁占超董事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男1984年10月硕士无5李彤董事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女1975年9月硕士无6朱涛独立董事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加拿大男1973年2月博士无7李仁玉独立董事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男1961年10月硕士律师8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独立董事2021年5月21日2024年3月19日加拿大中国香港男1959年10月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9张静监事会主席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女1982年9月学士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0李庭监事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女1989年5月硕士无11李琦监事2021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男1980年7月学士无12HUIFANGLIU(刘慧芳)副总经理2021年3月22日2024年3月19日美国/女1960年12月博士无13李江美副总经理2022年8月5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女1982年10月博士无14齐燕财务总监2021年3月22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女1970年2月专科无15王添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22日2024年3月19日中国/男1991年10月硕士无注:梁津津于2022年8月20日起被选举为公司董事,2024年3月19日本届任期结束。

    续:序号姓名职业经历1李锋2002年5月至2004年6月,任美国泰诺克斯公司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美国安进公司资深科学家;2006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美国基因泰克公司研发部主任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天广实研发总监;2012年2月至今,任天广实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长。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62WENQIHU(胡稳奇)1986年7月至1994年9月,历任湖南师范大学生物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4年9月至1995年12月,湖南农业大学生物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1996年1月至1999年8月,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美国能源部植物学研究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1999年9月至2000年5月,任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任加拿大蒙特利尔ElitraPharmaceuticalsInc资深科学家;2004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加拿大蒙特利尔MerckFrosstCanadaLtd.资深科学家;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美国圣地亚哥VereniumCorp(现为BASF)资深科学家;2013年2月至2016年8月,任中美冠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任迈博斯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6月至今,任天广实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

    3梁津津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健流行病教研室助理研究员;1998年1月至1999年8月,任德国默克制药集团北京代表处市场部市场研究经理;1999年8月至2000年6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哥伦布斯分校在读;2000年6月至2003年12月,就读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并获得统计学硕士学位。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美国葛兰素史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早期临床研发部高级统计师;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上市后生物统计部任高级统计师;2008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美国因赛特医疗公司统计和数据管理部副总监;2011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昆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卓越数据中心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康德弘翼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爱恩康临床医学研究(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爱恩康全球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天广实临床医学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天广实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

    4梁占超2012年2月至2015年4月,任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5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

    5李彤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部助理业务董事;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任深圳高特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部门负责人;2006年8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及风控部部门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21年5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2017年1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

    6朱涛2003年4月至2004年10月,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化工系博士后研究员;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整合基因组公司科学家;2005年12月至2009年4月,历任赛诺菲巴斯德公司产品开发部科学家、高级科学家;2009年5月至今,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兼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独立董事。

    7李仁玉1986年6月至1987年6月,任原铁道部援外办公室职员;1987年6月至1992年6月,任中央民族学院法律系副系主任;1992年6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2012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独立董事。

    8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安永首席运营官;自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任安永大中华区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安永亚太区副主管合伙人;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赋闲在家;2020年10月至今任药明巨诺(开曼)有限公司(2126.HK)独立董事;2021年5月21日至今任天广实独立董事。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79张静2005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天广实质量检验部组长;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任天脉聚源(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2013年9月至今,任天广实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天广实监事。

    10李庭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国际税务部咨询师;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华融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后项目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监事。

    11李琦2003年3月至今任职于天广实,历任细胞培养技术员、细胞培养工艺开发经理、细胞培养工艺开发与生产高级经理、原液生产高级经理、原液生产副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监事。

    12HUIFANGLIU(刘慧芳)1989年4月至1990年9月,任法国南希预防医学中心研发部药学科学家;1990年10月至1993年1月赋闲照顾家庭;1993年2月至1997年5月,任美国休斯敦生物技术公司研发、临床样品生产部工艺开发和生产管理经理;1997年6月至1999年6月,任美国佐纳根有限公司研发部资深科学家;1999年7日至2001年1月,赋闲照顾家庭;2001年2月至2007年7月,任美国泰诺克斯公司研发部工艺研发经理;2007年8月至2011年9月,任美国基因泰克公司研发部工艺研发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美国吉利德科学公司生物药研发部工艺研发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天广实注册法规、药理与转化医学负责人;2016年12月至今,任天广实副总经理。

    13李江美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国家生物大分子实验室副研究员;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上海科技大学免疫化学所副研究员;2017年6月至2022年8月,历任天广实前期研发总监、高级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天广实副总经理。

    14齐燕1990年8月至1995年3月,任北京市朝阳电器公司财务部出纳;1995年4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出纳;1997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友百货财务部出纳科长;1999年1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国中利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7年9月至2020年2月,历任天广实财务部经理、综合部总监、综合部高级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财务总监。

    15王添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管理咨询部门咨询顾问;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任清科管理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天广实投资证券部高级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天广实董事会秘书。

    关于实际控制人李锋及高级管理人员历史劳动关系说明实际控制人李锋经工程院沈倍奋院士的介绍,2011年认识了天广实的主要投资者白骅。

    白骅同时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海正药业的董事长,双方对于中国未来生物创新药的发展前景及天广实平台的发展潜力都一致看好。

    在考虑到天广实投入研发巨大且长期处于亏损情形,为解决四名科学家的后顾之忧,经商议采用如下合作方式:海正药业与李锋、HUIFANGLIU(刘慧芳)及BOYANZHANG(张伯彦)(现任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顾问,已不再担任天广实高级管理人员)、PEIYE(叶培)(现在赋成生物从事管理工作,已不再担任天广实高级管理人员)等四名科学家签署劳动合同及人员借调协议,将李锋等四名科学家借调到天广实,实际在天广实工作,并约定李锋等四名科学家在借调期间产生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于天广实,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8海正药业对该等研发成果享有优先受让权。

    在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海正药业及其子公司杭州海正分别与李锋等四人陆续签署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基于前述合同,海正在2011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陆续向李锋等四人合计支付薪酬(含工资、报销)20,696,030.75元。

    后至2019年,经李锋与海正药业协商一致,李锋作为天广实的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向海正药业支付3,378.28万元(考虑工资、报销及到相关财务成本)作为李锋等四名科学家在劳动关系及借调关系持续期间从海正药业取得的相关薪酬款项的补偿款,相关款项已于报告期内支付完毕。

    在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李锋等四人分别与海正药业、天广实补充签署了《人员借调协议》,《人员借调协议》明确,天广实从海正借调人员,利用天广实现有的技术平台从事指定靶点的抗体药物的前期研发工作,包括生产细胞株构建、工艺开发、药剂研发和质控体系建立等,并为李锋等四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前期研发工作完成后,在海正、天广实签订研发成果转让协议后,研发成果转移至海正继续进行产业化开发;李锋等四人利用天广实技术平台和天广实提供的工作条件开发的技术成果和相关技术专利应以天广实名义申请,所有权归属天广实。

    在上述合同有效期内,海正药业基于与李锋等四人最早达成的合作方式及《人员借调协议》的相关约定,自2012年到2016年期间从天广实选择优先受让了7个项目,加上2007年受让的1个项目,海正合计从天广实受让8个项目。

    上述内容海正药业已在其于2020年9月1日发布的《海正药业关于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整改公告》”)中详细披露。

    上述事项的处理结果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海正药业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障碍。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9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适用□不适用序号交易时间类型标的交易对手交易价格履行的程序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12022.8.24增资入股赋成生物股权赋成生物459,937,417元详见其他事项披露其他事项披露√适用□不适用(一)履行的程序2022年8月24日,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及赋成生物签署了《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各方约定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天广实以华放天实100%股权作价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45,993,741.70元。

    自天广实增资交割日起90个工作日内,贝达药业以其所持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红丰路589号的房产所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完成对赋成生物进行增资。

    各方约定在前述增资完成后,赋成生物注册资本变更为65,259,963.2元。

    天广实认缴赋成生物注册资本50,993,741.70元,出资比例为78.14%。

    贝达药业认缴赋成生物注册资本14,266,221.50元,出资比例为21.86%。

    同日,天广实、贝达药业、赋成生物三方签署关于上述天广实对赋成生物增资事项的《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天广实以华放天实100%股权参考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出具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华放天实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整体评估值作价459,937,417.00元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45,993,741.70元。

    同日,天广实、贝达药业、赋成生物三方签署关于上述贝达药业对赋成生物增资事项的《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贝达药业以其所持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红丰路589号的房产所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按照浙江中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价出资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单项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整体评估值92,662,215.00元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9,266,221.50元;并在上述天广实增资交割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启动本项增资的各项工作。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出具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华放天实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107号),华放天实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6,724.94万元。

    根据浙江中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价出资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单项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浙中远评(2022)054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0对出资房地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92,662,215元。

    就上述事项,天广实于2022年8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贝达药业共同向合资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贝达药业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贝达药业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该项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贝达药业股东大会审议。

    (二)工商变更登记、土地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赋成生物内部决策及章程修订等程序等履行进展情况1、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9月5日,华放天实原股东天广实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天广实不再担任华放天实股东,并由赋成生物成为华放天实股东。

    同日,华放天实取得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22年10月8日,赋成生物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2年10月18日,赋成生物取得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土地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贝达药业拟出资的土地房产已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贝达药业出资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名称物业用途/土地性质产权证号建筑/使用权面积(m2)房屋所有权1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1幢钢混2层,成品包装车间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3256636号1,831.662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2幢钢混3层,宿舍、食堂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3256632号909.073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3幢钢混1层,仓库(危化品)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3256637号549.904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4幢钢混2层,原料药前处理车间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3256634号963.56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15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5幢钢混1层,原料药车间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3256635号894.996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6幢钢混1层,生产车间(制剂车间、质控中心、仓库)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3256633号3,905.247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钢混5层,丙类仓库余房权证余字第15395402号1,817.57土地使用权1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红丰路589号)工业用地杭余出国用(2015)第102-307号23,637.803、赋成生物内部决策及章程修订等程序2022年8月24日,赋成生物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通过了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8日,赋成生物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赋成生物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关系,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交易价格、作价依据及公允性、款项收取情况,重大资产重组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1、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及赋成生物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关系公司是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公司专注于发现和开发差异化抗体药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利用专有的抗体筛选和研发平台开发了一个由7种临床阶段在研药物及5种代表性的临床前在研药物组成的差异化管线,致力于成为一家全球一体化的生物制药公司。

    天广实母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业务定位及在研产品情况如下表:公司名称业务定位业务及在研管线情况天广实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天广实负责前期药品研发包括临床前抗体开发、药理药效实验及临床实验华放天实CDMO华放天实当前负责研发阶段少量制剂生产,未来将发展为全国性生物大分子CDMO企业,对外接受开发及生产委托,对内满足创始股东研发用药及未来商业化生产需求华懋天实CRO当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方向为提供CRO服务赋成生物CDMO当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未来将成为大分子CDMO企业,对外接受开发及生产委托,对内满足创始股东研发用药及未来商业化生产需求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2基于公司对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化的业务战略规划,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与贝达药业联手打造完善的生物大分子CDMO服务品牌及业务能力,公司将负责运营北京生产基地的全资子公司华放天实整合并入赋成生物,赋成生物为天广实合营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生物大分子CDMO业务的品牌及产能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业务发展,在生物大分子CMC及生产制造方面拥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经验积累。

    赋成生物未来将建立较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公司同时将委任拥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统筹赋成生物的运营及发展。

    在公司及贝达药业的支持下,赋成生物未来将建立多条大分子生物药物生产线,对外接受开发及生产委托,对内满足创始股东研发用药及未来商业化生产需求。

    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有必要性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生物大分子CDMO业务的品牌及产能进一步集中。

    2、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为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天广实、贝达药业、赋成生物及华放天实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内部审议程序:主体序号审议程序决议日期天广实1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2022/8/52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2022/8/18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8/20贝达药业1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2022/8/242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2022/8/24赋成生物1董事会决议-签订投资协议2022/8/242股东会决议-签订投资协议2022/8/243董事会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2022/10/84股东会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2022/10/8华放天实1(原)股东决定2022/9/52股东决定2022/9/53(原)执行董事决定2022/9/54执行董事决定2022/9/53、交易价格、作价依据及公允性、款项收取情况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3根据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及赋成生物于2022年8月24日签署的《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天广实以其所持华放天实100%股权按照评估价格并以每1元注册资本10元的增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993,741.70元,贝达药业以其所持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红丰路589号的房产所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按照评估价格并以每1元注册资本10元的增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266,221.50元。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出具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华放天实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107号),华放天实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6,724.94万元,并作价人民币45,993.74万元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

    上述差异系双方协商谈判结果,符合市场惯例情况,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浙江中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价出资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单项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浙中远评〔2022〕054号),对出资房地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92,662,215元。

    天广实及贝达药业用于出资的股权及土地房屋建筑物价格依据上述评估报告作出。

    上述出资均系实物出资,不涉及赋成生物收取款项;华放天实已于2022年9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赋成生物已于2022年10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

    4、重大资产重组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截至2022年6月30日,赋成生物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636.8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分别为1,000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3.18万元。

    账面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76.36万元(截至2022年6月末,该在建工程仅发生前期费用,未立项动工)。

    当前赋成生物处于初期建设阶段,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亏损系赋成生物建设所支付设计费用及员工薪酬。

    本次交易已经于2022年10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备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现对赋成生物的并表安排;以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天广实经审计后的财务情况和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赋成生物未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同时假设赋成生物于2022年6月收到本次交易的出资额进行模拟测算,本次交易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4完成前后(天广实合并赋成生物前后),天广实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天广实(完成前)天广实(完成后)变动比例总资产69,327.1279,261.8614.33%营业收入74.4374.43-净利润-10,325.09-10,456.06不适用如上表所示,按上文方式进行模拟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增加14.33%,主要系收到贝达药业出资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导致的总资产增加;营业收入未发生变化,净利润有所减少,主要系赋成生物处于初期建设阶段,因支付设计费用及员工薪酬,形成了部分亏损。

    5、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天广实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定价具有作价依据,且具有必要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四)赋成生物报告期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自赋成生物成立之日至2022年8月2日,赋成生物无因违法违规被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于2022年8月4日出具的《证明》,截至2022年8月,赋成生物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征信意见书》,自赋成生物成立之日至《征信意见书》出具日,赋成生物无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自赋成生物成立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赋成生物无欠税记录,无因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其他根据贝达药业、天广实及赋成生物签署的《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赋成生物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连续3年未实现董事会决议文件制定的收入目标的前提下,若张新峰或PEIYE(叶培)从赋成生物离职且在其劳动关系终止后6个月之内赋成生物未能找到令贝达药业及天广实满意的替代人员,则每发生一人次上述情况,天广实应向贝达药业无偿转让赋成生物届时2.5%的股权以对贝达药业进行补偿。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5七、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万元)69,327.1275,039.1171,494.18股东权益合计(万元)50,647.1057,397.42-103,495.98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万元)50,647.1057,397.42-103,495.98每股净资产(元)7.248.21-15.20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248.21-15.2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53%12.70%232.39%流动比率(倍)3.665.650.28速动比率(倍)3.395.610.27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万元)74.431,375.401,135.85净利润(万元)-10,325.09-29,863.20-43,276.01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325.09-29,863.20-43,276.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1,655.71-32,248.66-44,590.65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1,655.71-32,248.66-44,590.65毛利率89.96%92.04%96.2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8.98%不适用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1.42%不适用不适用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4.61-6.3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8-4.61-6.38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2236.6256.79存货周转率(次)0.010.200.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518.47-21,524.52-12,637.0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3-4.76-4.59注:计算公式(一)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两项指标计算公式引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披露》;1、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1)基本每股收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6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二)其他财务指标计算说明1、每股净资产按照“期末净资产/期末实收资本(或股本)”计算;2、资产负债率按照“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计算;3、流动比率按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4、速动比率按照“(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计算。

    5、毛利率按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计算;6、应收账款周转率按照“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计算;7、存货周转率按照“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计算;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方法参见“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八、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适用√不适用九、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一)主办券商机构名称中金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联系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1156项目负责人渠亮项目组成员漆遥、张思敏、高元儒、高浩哲、郝程博(二)律师事务所机构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联系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83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7经办律师李科峰、孙方(三)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联系电话010-85085000传真010-85185111经办注册会计师罗科、高敬(四)资产评估机构√适用□不适用机构名称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商光太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27D联系电话0591-87818242传真0591-87814517经办注册评估师张萌、徐达(已离职)(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周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联系电话4008058058传真010-50939716(六)证券交易场所机构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贵华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联系电话010-63889512传真010-63889514(七)做市商□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8第二节公司业务一、主要业务及产品(一)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公司是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发现和开发差异化抗体药物。

    自成立以来,公司利用专有的抗体筛选和研发平台开发了一个由7种临床阶段在研药物及5种代表性的临床前在研药物组成的差异化管线,致力于成为一家全球一体化的生物制药公司。

    公司致力于将免疫学及肿瘤生物学的科学突破转化为新型抗体疗法,关注包括单特异性抗体和多特异性抗体的研发,针对存在大量医疗需求缺口和市场潜力的各种肿瘤和自身免疫疾病市场。

    基于在生物医学研究方面的坚实基础,公司已开发专有抗体发现及开发技术,包括ADCC增强抗体平台、多特异性抗体平台、抗体发现和优化平台及工艺开发和产业化平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公司的ADCC增强抗体平台是世界领先的通过抗体糖基化改造增强NK细胞功能的平台之一。

    其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GMP制造标准的自主研发和临床验证的抗体糖基化修饰平台。

    公司的抗体平台涵盖了从抗体发现到开发的全流程,使其能够以高效的方式设计、评估、选择和开发最佳在研药物。

    公司的核心产品MIL62是中国首款及唯一一款进入III期注册试验阶段的国内开发第三代抗CD20抗体。

    MIL93是一种ADCC增强型抗Claudin18.2抗体,具有惠及更广泛患者群体(患有Claudin18.2阳性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及胰腺癌)的潜力。

    MBS301是一种增强ADCC型抗HER2双表位双特异性抗体。

    MIL97是一种具有高激动剂活性和良好安全性的抗CD40抗体。

    此外,公司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MIL60(贝安汀,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已获批上市销售。

    公司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整创新抗体药物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平台的生物药企之一,主要产品为MIL62、MIL93、MBS301、MIL97、MIL95、MIL98、MIL86等,多年来积极开发了十余个旨在满足国内患者重大需求的抗体产品,临床适应症涵盖肺癌、淋巴瘤、白血病、狼疮性肾炎、高脂血症和胃癌等多个治疗领域。

    公司目前产品管线中主要为自主研发的创新型大分子生物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如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9注:*若非特指,均为在中国的临床进展;(1)与诺诚健华奥布替尼ICP-022临床联合用药;(2)与恒瑞医药YY-20394临床联合用药;(3)与康诺亚合作开发;(4)与康源博创合作开发;(5)已提交IND申请1、公司临床阶段主要在研产品(1)MIL62MIL62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创新型的II型抗CD20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是中国首款及唯一一款进入III期注册试验阶段的由国内企业开发的第三代抗CD20抗体。

    在体外及体内研究中,与第一代抗CD20抗体利妥昔单抗和第三代奥妥珠单抗相比,MIL62表现出更强的ADCC活性和抗肿瘤活性。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0该产品已开展的临床试验包括: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性滤泡性淋巴瘤,目前处于III期注册性临床;联合BTK抑制剂治疗复发/难治CD20+B细胞淋巴瘤,目前处于临床II期;治疗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目前处于临床II期;此外该产品开展的其他多项适应症包括治疗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膜性肾病、视神经脊髓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目前均处于临床I/II期阶段。

    (2)MIL93MIL93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创新型的靶向Claudin18.2的高特异性单克隆抗体。

    公司利用ADCC增强抗体平台对MIL93的Fc段进行改造,使其与NK细胞上表达的FcγRIIIa具有更高的结合亲和力,从而使其ADCC作用比同类候选药物强数百倍。

    同时,公司使用经过优化的噬菌体展示抗体筛选技术来提高MIL93与Claudin18.2的结合亲和力,致使ADCC和CDC效应增强,有助于提高其定位和杀死肿瘤细胞的能力。

    该产品开展的临床适应症为Claudin18.2阳性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和胰腺癌,目前处于临床I期。

    (3)MBS301MBS301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创新型的HER2双特异性抗体。

    MBS301相比HER-2单克隆抗体曲妥珠单抗和帕妥珠单抗具有更高的结合亲和力。

    此外,体外研究表明MBS301比曲妥珠单抗和帕妥珠单抗联用的抗肿瘤作用更佳。

    该产品开展的临床适应症为HER2阳性转移性胃癌等实体瘤,目前处于临床I期。

    (4)MIL97MIL97位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创新型CD40单克隆抗体,具有独特的表位和Fc改造结构,因此具有高激动剂活性和良好的安全性。

    MIL97对Fc的功能修饰增强了与FcγRllb的结合,导致对CD40信号传导有更强的交联作用和激动作用。

    该产品开展的临床适应症为转移性胰腺癌实体瘤,目前处于临床I期。

    (5)MIL95MIL95为公司与康诺亚/岺樾生物合作研发的一种创新型的CD47单克隆抗体。

    在临床前研究中,MIL95显示出高结合亲和力,对CD47和SIRPα相互作用的阻断活性强以及具有高效的抗肿瘤活性。

    此外,MIL95不诱导红细胞凝集,表明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该产品开展的临床适应症为淋巴瘤及晚期恶性实体瘤,目前处于临床I期。

    (6)MIL86MIL86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创新型的抗PCSK9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

    临床I期试验结果显示,MIL86可以显著降低低密度脂蛋白、游离PCSK9、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和载脂蛋白B,并且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该产品开展的临床适应症为高脂血症,目前处于临床II期。

    (7)MIL9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1MIL98是一种针对LAG3的单特异性抗体。

    LAG3与PD-1联合用药可协同促进T细胞重新激活。

    MIL98能有效阻断MHCII/LAG3的相互作用,并具有强烈的体外T细胞刺激作用及体内抗肿瘤作用。

    目前MIL98处于I期临床阶段。

    2、公司临床前主要在研产品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抗体平台成功开发了差异化的临床前管线,专注于具有高度耐受性的高效单克隆及多特异性抗体。

    正在开发有前景靶点的单特异性抗体,同时也在开发多特异性抗体,包括T细胞复位向双特异性抗体(如MBS303(CD3/CD20)及MBS304(CD3/Claudin18.2))/多特异性抗体(MBS314(GPRC5D-CD3-BCMA))及免疫刺激多特异性抗体(如MBS307(PD-L1/CD40)及MBS309(PD-1/1L-2)),开展的适应症包括非小细胞肺癌、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胃癌及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等。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2二、内部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一)内部组织结构部门主要职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及完善公司证券事务制度体系及流程;负责公司三会、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媒体关系管理、股权事务管理等日常证券事务工作;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等的日常沟通和联络;负责公司资本市场运作的协调、动态分析及评估工作等。

    协助公司及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有关公司运作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组织和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与公司股东等投资者的关系,增强公司运作、决策、管理的透明度;负责与中介机构及有关主管机关的联络,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前期研发抗体发现与功能鉴定部负责通过多种免疫手段和技术,从多物种中筛选到靶向抗原的多样化的单克隆抗体。

    通过构建高通量高灵敏度的细胞报告系统,贴近体内生物学机制的原代细胞模型以及体内药效学功能筛选,筛选确定具有差异化生物学功能的单抗、多抗以及抗体融合蛋白的生物大分子药物。

    抗体工程与分子生物学部分子生物平台:主要负责前期研发部分子需求,设计分子生物学实验方案;蛋白纯化平台:主要负责前期研发部重组蛋白的纯化工作,完善蛋白纯化的平台建设,以公司的要求为基础进行蛋白原料的开发;满足前期研发实验蛋白的各项指标要求。

    抗体工程平台:通过结构生物学和计算机模拟设计和优化改造。

    噬菌体展示平台:主要负责噬菌体抗体库的设计、构建以及筛选;负责开发新的抗体库构建和筛选方案。

    细胞治疗部负责通过最前沿的细胞基因治疗技术,实现高效率,低成本,高活性的现货型免疫细胞生产,配合公司成熟的抗体药物管线用于恶性肿瘤病人的治疗。

    通过重编程方式从分化末端的体细胞获得多种分化潜能的多能干细胞,进一步基于终端分化细胞的需求通过基因编辑的方式对多能干细胞的进行改造,最终通过多步诱导的方法将多能干细胞分化为具有肿瘤杀伤功能的现货型NK细胞。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3知识产权部负责对公司产品或技术进行专利保护;跟进项目进展,进行专利检索分析,防控专利侵权风险;申报知识产权资助项目、荣誉称号等,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变化及最新动态,及时调整公司知识产权策略。

    产品开发与质量蛋白质化学实验室负责前期研发项目的成药性评估,抗体理论性质分析,质谱相关分析方法开发,抗体分子量检测,抗体肽图及糖型检测等。

    制剂开发部查阅相关文献和上市杳无信息,参与药物制剂处方的开发,了解抗体蛋白稳定性、安全性的关系;使用理化检测手段,及时收集制剂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的结果,负责跟进申报项目的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等。

    CMC管理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处于临床前、临床试验、上市申报各阶段项目的CMC活动。

    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及相关过程管理,或对委托生产单位的生产及相关过程进行监管。

    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负责管理公司所有项目外包CDMO服务商的技术交流。

    质量部负责贯彻实施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落实中国及各个药政国家、地区的GMP或其他质量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负责监督受托方根据药典及注册批准的工艺、企业内控标准及相关管理文件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审核、分发、收回、销毁和档案管理,负责产品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并确保相应技术信息正确传递给相应受托机构。

    药理与注册药理与转化医学部负责完成负责公司的在研药物及上市药品的药理毒理学评价项目管理,包括新药安全性评价,及药代/毒代等生物样本分析,达到药品注册申报要求。

    负责用于在研药物的非临床药理毒理研究以及分析技术、检测方法、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非临床体内外药效平台,应用评价;药物联用作用机制的研究、药效模型的建立等工作。

    法规注册部负责公司的药品注册申请事务,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上市后补充申请及再注册申请等工作。

    临床研究临床医学研究与药物警戒部负责临床医学研究负责临床研究项目的学术支持工作,包括文献检索、项目调研、与专家的沟通与讨论、方案设计、资料撰写、论文及总结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撰写、整理、审查临床相关的申报资料等。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药物警戒体系,跟进国内外药物警戒相关的规范与法规,确保公司药物警戒管理符合最新法规要求;接受、审查和处理不同来源的药物安全数据,组织、督促和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外部专家进行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评估、调研和上报。

    数据统计部负责临床试验的统计分析,撰写统计分析计划及统计分析报告;数据管理,生物统计SOP的制作和审核等。

    临床运营部负责临床研究中的管理职能、临床质量控制体系搭建以及与其他部门内部及外部的沟通工作。

    财务及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事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建立规范化的招聘流程,并实施招聘工作及后续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公司的薪资、福利制度,负责绩效考勤管理。

    行政管理部负责宣传公司文化及员工激励平台的管理工作;组织、筹办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及公司活动;合同管理、用章记录的统计,员工考勤、调休、请假、加班管理与统计。

    信息管负责确保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跟踪各系统、各部们的业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4理部需求,组织实施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化与升级;负责公司网络规划,确保网络通信系统正常运行。

    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临床前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合作的沟通及谈判;合同起草及签署,及签署后项目执行情况跟踪管理。

    负责公司的政府科技项目/课题申报工作、课题任务及预算的执行管理以及结题工作。

    采购与仓储部负责建立采购管理、仓库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实施采购工作。

    采购到货的检验和出入库工作。

    负责采购过程的跟进,对有质量问题的物资退、换货及联系整改工作并监督供应商按期完成。

    法务部负责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制定、修订,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协助处理公司三会文件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对公司运营中的各种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梳理、识别,并提出规避、化解方案;负责代表公司参与涉诉事务的协商、调解、诉讼与仲裁活动;负责对外法务协调工作,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联络和配合等工作。

    (二)主要业务流程1、流程图公司严格依据中国GMP、中国药典的要求,按照药品注册工艺、公司生产工艺规程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公司主要产品均使用基因工程改造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经细胞培养、澄清收获、高度纯化和病毒灭活/去除后获得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蛋白制成。

    其生产过程主要分原液生产和制剂生产两个部分。

    (1)原液生产流程原液生产过程始于一支工作库细胞,细胞复苏后通过摇瓶和种子罐进行细胞扩增,积累一定量的细胞种子后接种至生产罐进行生产培养,培养结束后通过连续流离心或深层过滤截留细胞及细胞碎片,取得细胞培养上清液,进入纯化工艺步骤。

    纯化工艺中,上清液经过亲和层析、低pH孵育病毒灭活、阳离子交换层析、阴离子交换层析、除病毒过滤、超滤浓缩及缓冲液置换、辅料添加、除菌过滤等工序,最终制备得到原液。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5(2)制剂生产流程制剂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药液配制、洗瓶、灌装、轧盖、灯检、包装。

    即领取原液进行解冻、混匀、除菌过滤至灌装,西林瓶清洗除菌除热源后传递至灌装,灌装岗将药液无菌分装进西林瓶并全加塞传递至轧盖,轧盖密封后进行灯检、贴签、外包装工作得到成品。

    工艺流程如图所示:注:1、除菌过滤采用两级过滤,第一级位于C级区,第二级位于B级区;灌装加塞操作位于B级背景下的A级环境内;轧盖操作位于C级背景下的A级环境内2、一般区指的是CNC区(ControlledNotClassified),受控但非洁净区;3、C级指的是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一般区C级D级工作细胞库种子复苏与摇瓶扩种细胞反应器扩种细胞反应器生产培养澄清收获亲和层标低pH值病毒灭活阴离子交换层析阳离子交换层析除病毒过滤原液除菌过滤辅料溶液添加超滤浓缩和缓冲液置换原液原液解冻混合搅拌除菌西林瓶清洗灭菌胶塞灭菌成品贴签包装灯检铝盖灭菌一般区C级B级A级过滤灌装加塞轧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64、B级指的是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5、A级为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6、D级指30万级洁净区。

    2、外协或外包情况□适用√不适用3、其他披露事项□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7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一)主要技术√适用□不适用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色技术来源技术应用情况是否实现规模化生产1ADCC增强抗体平台1、增强抗体与自然杀伤细胞的FcγRIIIa结合效力,从而大幅增强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ADCC)作用的效果;2、使用基因编辑技术通过“敲除”宿主细胞细胞内的特定蛋白进行开发。

    基因编辑后的宿主细胞能够生产出岩藻糖敲除率达98%以上的抗体,使得抗体的ADCC作用大幅增强;3、通过利用在抗体Fc端的最小变化、基于基因编辑技术产生的稳定细胞系表达体系及CMC特色化的优势开发,提供具有低免疫原性、高均一稳定性及高产量的ADCC增强抗体。

    自主研发已实现应用否2多特异性抗体平台1、由生物功能驱动,具有可增强灵活性和效率的结构设计,保证多抗研发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包括针对双肿瘤相关抗原(TAA)的双特异性抗体、T细胞复位向双特异性抗体及免疫激活性多特异性抗体;2、迅速构建多特异性抗体,并促进多特异性抗体的高效生产。

    3、开发同时与不同靶点结合的抗体,实现协同治疗作用。

    自主研发已实现应用否3抗体发现和优化平台1、运用优化的噬菌体展示抗体筛选技术发现具有高亲和力的抗体;2、运用激动剂抗体筛选技术遴选出结合亲和力低且生物活性高的差异化抗体;3、运用肿瘤微环境抗体激活技术产生在肿瘤微环境中被特异性激活的抗体;4、运用抗体scFv稳定性增强技术,通过专有的计算算法,得以确定影响抗原/抗体复合物结构稳定性和亲和力的关键氨基酸。

    在这种计算结构模型的辅助下,可以创造通用的经过改造的稳定性增强的scFv突变。

    自主研发已实现应用否4工艺开发和产业化平台1、高表达稳定细胞系构建和筛选平台,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生成高表达的细胞系,有效地缩短从DNA到IND所需的时间;2、蛋白质纯化和配方流程坚持质量源于设计(QbD)理念和实验设计(DOE)筛选方法,并以保证抗体产品的高提取产出、高质量和高纯度的方式开发单特异性抗体和多特异性抗体。

    此外,还开发了采用交替式切向流(ATF)技术的强化上游工艺,促使细胞培养密度及生产效率大大增加,可实现生产规模小型化;3、建立了涵盖原材料、抗体生产过程、原料药及药品释放测试的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包括蛋白质物理化学分析和结构性表征平台、生物分析和菜单征平台,以及对原材料、水、空气、环境病原体和颗粒物进行检测以支持GMP制造流程、QC实验室以及临床研究等。

    自主研发已实现应用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8其他事项披露□适用√不适用(二)主要无形资产1、专利公司正在申请的专利情况:√适用□不适用序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类型公开(公告)日状态备注1202110763084.4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2021年7月6日申请中/2201980037720.6结合人Claudin18.2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0年12月4日申请中/3202011226776.7一种癌症检测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0年11月5日申请中/4202210071520.6LAG3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2年1月21日申请中/5202011540874.8结合人和猴CD3的抗体及其应用发明2020年12月23日申请中/6202110650525.X结合TIGIT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6月10日申请中/7202110284404.8结合PD-L1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3月16日申请中/8202111344326.2抗人Claudin18.2的抗体及其应用发明2021年11月15日申请中/9202210164481.4结合血管生成素2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2年2月22日申请中/10202210463614.8含有突变轻链可变区骨架的单链抗体片段发明2022年4月28日申请中/11202210462385.8结合TIGIT和VEGF的双特异性分子及其用途发明2022年4月28日申请中/12202210460302.1结合BCMA和CD3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2年4月28日申请中/13202210611228.9PD-L1结合分子及其用途发明2022年5月31日申请中/14EP2017830498BISPECIFICANTI-HER2ANTIBODY发明2017年7月21日申请中欧洲15EP2017845369ANTI-CD20ANTIBODY发明2017年8月28日申请中欧洲16US17/531,011ANTI-CD20ANTIBODY发明2017年8月28日申请中美国17HK42022048633.6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2017年3月10日申请中中国香港18EP20150084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1月2日申请中欧洲19AU2019422603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发明2019年9月12日申请中澳大利亚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09序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类型公开(公告)日状态备注ANDUSESTHEREOF20CA3104383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9月12日申请中加拿大21KR10-2020-7037154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9月12日申请中韩国22HK42020020137.4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1月2日申请中中国香港23HK62021036331.8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9月12日申请中中国香港24JP2021-550175ANTIBODIESBIND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10月10日申请中日本25EP19918454.0ANTIBODIESBIND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10月10日申请中欧洲26AU2019433019ANTIBODIESBIND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10月10日申请中澳大利亚27NZ778182ANTIBODIESBIND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10月10日申请中新西兰28US17/460,591ANTIBODIESBINDINGHUMANANDMONKEYCD3ANDUSESTHEREOF发明2021年8月30日申请中美国29US17/460,530ANTIBODIESBINDINGTIGITANDUSESTHEREOF发明2021年8月30日申请中美国30US17/460,560ANTIBODIESBINDINGPD-L1ANDUSESTHEREOF发明2021年8月30日申请中美国31EP20851508.0AntibodiesBindingVista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8月5日申请中欧洲32HK62022049377.4ANTIBODIESBIND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10月10日申请中中国香港33HK62022055699.2AntibodiesBindingVista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8月5日申请中中国香港注1:申请号为201980037720.6的专利已于2022年8月9日进行授权公告。

    注2:华放天实与天广实于2022年5月签署转让协议,将专利申请2-7转让给天广实,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前述专利申请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注3:境外申请中专利公开日项下填写的为专利申请日期。

    公司已取得的专利情况:√适用□不适用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申请人所有权人取得方式备注1ZL200510064335.0快速构建目标基因高表达的哺乳动物细胞株的体系和方法发明2008年4月16日天广实军事医学研究院天广实军事医学研究院原始取得/2ZL201410492940.7一种抗体偶联发明2017年5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0药物的阳离子交换层析纯化方法月3日海正药业海正药业取得3ZL201510564917.9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2019年11月19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4ZL201610540921.6抗人PCSK9单克隆抗体发明2019年8月27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5ZL201780053734.8双特异性抗HER2抗体发明2020年8月21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6ZL201610791273.1抗人CD20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其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2020年10月20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7ZL201780002751.9抗CD20抗体发明2019年3月19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8ZL201710055374.7一种抗PDL-1的抗体、其药物组合物及其用途发明2019年4月9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9ZL201710141834.8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2021年7月16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10ZL201910071673.9结合OX40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0年5月26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11ZL201980011764.1OX40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4月27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2ZL201910043626.3结合人Claudin18.2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0年2月28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3ZL201910160181.7结合CD40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0年5月26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4ZL202010302900.7与CD40结合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3月2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5ZL202010302976.X与CD40特异结合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4月20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6ZL202010302977.4特异结合CD40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3月2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7ZL202010302979.3结合CD40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3月2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8ZL202010302978.9CD40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3月2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19ZL201911423791.8结合VISTA发明2021年4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1的抗体及其用途月13日华放天实华放天实取得20ZL202010509498.X结合LAG3的抗体及其用途发明2022年2月15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华放天实原始取得/21US9,745,382B1BISPECIFICANTI-HER2ANTIBODY发明2017年8月29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22US10,377,833B2BISPECIFICANTI-HER2ANTIBODY发明2019年8月13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23JP6823175二重特異性抗HER2抗体发明2021年1月12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日本24CA3031330CBISPECIFICANTI-HER2ANTIBODY发明2020年4月28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加拿大25AU2017298251B2BISPECIFICANTI-HER2ANTIBODY发明2020年5月21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澳大利亚26US11,208,492B2ANTI-CD20ANTIBODY发明2021年12月28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27US10,442,866B1ANTIBODIESBINDINGOX40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10月15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28US11,091,558B2ANTIBODIESBINDINGOX40ANDUSESTHEREOF发明2021年8月17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29HK40009892結合OX40的抗體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1月29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中国香港30US10,421,817B1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19年9月24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31JP6927639B2ANTIBODIESBINDINGHUMANCLAUDIN18.2ANDUSESTHEREOF发明2021年8月10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日本32US10,570,210B1ANTIBODIESBIND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2月25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33HK40009893結合CD40的抗體及其用途发明2021年1月29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中国香港34US10,654,937B1CD40SPECIFIC发明2020年5月19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2ANTIBODIESANDUSESTHEREOF35US10,662,249B1ANTIBODIESTARGETING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5月26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36US10,654,939B1ANTIBODIESSPECIFICTOCD40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5月19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37US10,647,776B1ANTI-CD40ANTIBODIES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5月12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38US10,654,938B1CD40BINDINGANTIBODIES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5月19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39US10,577,424B1ANTIBODIESBINDINGVISTAANDUSESTHEREOF发明2020年3月3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40US10946092B1ANTIBODIESBINDINGLAG3ANDUSESTHEREOF发明2021年3月16日天广实华放天实天广实原始取得美国41HK40032746ANTIBODIESBINDINGLAG3ANDUSESTHEREOF发明2022年4月22日天广实天广实原始取得中国香港注:华放天实与天广实于2022年5月签署转让协议,将专利11-20转让给天广实,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前述专利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2、著作权□适用√不适用3、商标权√适用□不适用序号商标图形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使用情况备注1天广实503509855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2华放天实MABRIDGE5035569210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3序号商标图形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使用情况备注3MABWORKS5035749052021/7/21-2031/7/20原始取得正在使用/4MABRIDGE503292885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5天广实MABWORKS5032705035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6华放天实5033807952021/6/21-2031/6/20原始取得正在使用/7天广实MABWORKS50335587102021/6/21-2031/6/20原始取得正在使用/8华放天实MABRIDGE50345934352022/2/14-2032/2/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9华放天实MABRIDGE5032555044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0华放天实MABRIDGE50354813422022/2/14-2032/2/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1天广实MABWORKS5033459544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2图形503381275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3天广实MABWORKS50345959422021/6/21-2031/6/20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4天广实MABWORKS5034640952021/6/14-2031/6/1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5华放天实MABRIDGE5034583152021/6/21-2031/6/20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6天广实MABWORKS621359552020/3/7-2030/3/6原始取得正在使用/17天广实MABWORKS3056287545,16,422021/10/4-2031/10/3原始取得正在使用香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44、域名√适用□不适用序号域名首页网址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通过时间备注1mab-works.com京ICP备09113705号-12021年6月25日/2天广实.网址京ICP备09113705号-12021年6月25日/3天广实生物.网址京ICP备09113705号-12021年6月25日/4天广实.com京ICP备09113705号-12021年6月25日/5mabridge.com/京ICP备2021037222号-62021年11月29日/6fosterbio.cn/京ICP备2021037222号-52021年11月29日/7fosterbio.com/京ICP备2021037222号-32021年11月29日/8fosterbio.net/京ICP备2021037222号-42021年11月29日/9mabridge.cn/京ICP备2021037222号-22021年11月29日/10mabridge.net/京ICP备2021037222号-12021年10月28日/11mab-work.net//2020年10月29日尚未备案12mab-works.net//2020年10月29日尚未备案13mab-work.com//2020年10月29日尚未备案14mab-work.cn//2020年10月29日尚未备案15mabworks.net//2020年11月23日尚未备案16mab-works.com.cn//2020年10月29日尚未备案17mab-works.cn//2021年8月4日尚未备案5、土地使用权□适用√不适用6、软件产品□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57、账面无形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序号无形资产类别原始金额(元)账面价值(元)使用情况取得方式1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正常使用购置取得、股东投入、原始取得2商标权与专利权409,150.00-正常使用原始取得3软件12,883,865.369,384,382.83正常使用购置取得合计36,890,317.969,384,382.83--8、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1)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元研发项目研发模式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MIL62自主研发10,828,392.2162,082,589.3734,020,980.00MIL86自主研发3,176,814.8919,719,584.467,380,489.72MIL95合作研发1,301,007.025,378,064.236,477,481.12MIL93自主研发4,681,476.767,793,378.1125,903,189.56MIL97自主研发1,971,321.6411,086,837.0522,831,477.62MIL98自主研发4,645,662.9222,997,001.362,048,510.78MBS301自主研发8,459,740.373,486,318.7718,864,442.97MBS303自主研发6,862,714.5721,895,472.139,816,539.92MBS304自主研发282,124.321,050,031.07363,961.95MBS307自主研发575,386.632,391,095.603,111,853.36MBS309自主研发520,482.291,614,606.20-平台化研发项目自主研发25,892,074.543,634,661.158,976,543.69其他自主研发项目自主研发5,709,478.2623,171,303.0529,938,158.91其他合作研发项目合作研发8,444,880.2917,120,466.0013,036,648.49前期调研不适用174,067.34654,116.195,253,928.16工程设备管理费不适用2,772,965.3612,590,957.9429,066,173.88其他不适用978,202.102,085,193.295,915,726.23其中:资本化金额----当期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重-11,726.10%1,590.46%1,963.34%合计-87,276,791.51218,751,675.97223,006,106.36注1:平台化研发项目主要系构建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项目;注2:其他合作研发项目主要包括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百奥赛图、康源博创、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开展的合作研发项目。

    (2)合作研发及外包研发情况√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6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外包研发的情况:1、合作研发基本情况公司主要合作研发情况如下:公司合作研发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及权利义务划分知识产权归属安排报告期内的具体开展情况公司需支付的费用未来药品上市收益的划分约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对合作方存在依赖合同金额(万元)签署时间/有效期限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康诺亚/上海岺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岺樾生物”CD47抗体及其双功能抗体新药合作1、双方合作开发肿瘤免疫方向的抗CD47单克隆抗体及以抗CD47单抗为基础的双功能抗体;2、天广实与康诺亚各自承担临床前开发CD47单克隆抗体及其双功能抗体的研发内容的研发费用未作约定2020年3月6日提交IND获得受理,2020年5月25日获得临床试验天广实、康诺亚/岺樾生物均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费用,公司无需1、关于CD47单克隆抗体,C双方按照天广实51%,康诺亚49%的比例分享申否否-2018.1/期限至2028.1推动新品种开发和原有品种质量提高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7)通知书支付费用报IND后的收益;2、关于CD47双功能抗体,由康诺亚所有;3、关于CD47联用项目,双方都有自有将CD47单抗与自己在研项目产品线项目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8联用的权利,CD47单抗在联用中的收益双方按照天广实51%,康诺亚49%的比例共享MIL95临床合作协议1、双方一致同意在中国共同完成MIL95药物临床研发及商业推广;2、合同约定双方将共同承担MIL95药物第一阶段(临床一期)试验研究的相关费用,并共享MIL95药物相关权利在合作期间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数据由双方共有。

    若申请专利天广实作为第一I期临床研究,剂量爬坡试验协议中并未对未来药品上市收益的划分进行否否-2020.9.27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19权利人,岑撇生物作为第二权利人约定军事医学研究院、海正生物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联合注射液(MIL77)1、各方合作开发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联合注射液健康人体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试验;2、天广实负责天广实负责临床实验药品的质量标准设置、检验放行、存放及稳定性研究、运输,并负责临床实验的运营;军事医学研究院负责经费申报及财务分配,参与临床方案的审核工作,协助天广实及海正药业开展临床实验药品的初步评价;海正药业负责试验药品的生产及无菌和异常毒性检测。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完成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I期临床研究临床研究相关经费申报及财务分配由军事医学研究院负责协议中并未对未来药品上市收益的划分进行约定否否-2018.11.12推动新品种开发和原有品种质量提高百奥赛图全人抗体药物合作开发协议1、双方就全人抗体药物研发开展合作。

    2、天广实负责靶点抗体细胞株筛选、工艺开发、放大工艺生产、临床前药理及毒理研究、中国IND提交等。

    百奥赛图负责靶点基因敲除RenMabTM小鼠模型制备、动在双方签署协议前,由双方各自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用于或者B7H3完成了先到抗体筛选,并完成天广实委托百奥赛图进行研发,报在合作产品获得IND申请批准且成否否2,0002020.6.29推动新品种开发和原有品种质量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0物免疫与先到抗体筛选,抗体的体内药效等研究将来用于合作项目的任何专利及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以及任何材料中的其他知识产权,均应归双方各自所有了体内水平分子药效学验证工作,提交了PCT专利;CD24项目主要完成了全人源小鼠构建以及先到抗体筛选告期内,按里程碑约定向其支付委托研发费用功入组一名临床实验受试者后,若天广实独立开展临床研究及商业化销售,则在该合作产品在中国境内某一地区完成首次提高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1商业销售后,天广实有义务向百奥赛图支付合作产品全部净销售额的2%作为销售分成康源博创项目合作协议(MBS314)1、双方利用各自技术平台共同开发CD3/GPRC5D双抗、CD3/BCMA/GPRC5D多抗。

    2、天广实负责项目CD3、BCMA抗体序列开发、先导抗体筛选制备;CD3、BCMA、GPRC5D双抗或多抗组装形在双方签署协议前,由双方各自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用于或者将来CMC工艺开发阶段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费用,协议中并未对未来药品上市收益的否否1,5002021.10.09推动新品种开发和原有品种质量提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2式探索;负责双抗或多抗细胞株稳定性评估及建库、工艺开发、放大工艺生产、产品放行检测及稳定性分析、临床前药理及毒理研究等。

    康源博创负责GPRC5D单抗序列开发;CD3、BCMA、GPRC5D双抗或多抗体内外药效模型评估。

    用于合作项目的任何专利及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以及任何材料中的其他知识产权,均应归双方各自所有。

    CD3一BCMA抗体分子序列知识产权为天广实单独、完整所有,GPRC5D的分子序列知识产权为康源博创单独、完整所有公司无需支付费用划分进行约定高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3杭州多禧合作开发Claudin18.2-ADC1、双方合作开发Claudin18.2-ADC项目。

    2、天广实提供抗体及承担采购小分子毒性化合物的相关费用,评价不同抗体、偶联物的活性及安全性,确定项目的候选分子,并进行临床前开发。

    杭州多禧利用其偶联工艺及小分子药物,提供技术服务。

    合作前双方各自的数据、已有的或已申请的专利,归各自所有;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有;若一方牵头组织专利申请工作,则其在专利申请中名列前面,另一方名列在后杭州多禧已向天广实提供服务,天广实已支付费用天广实向杭州多禧采购技术服务,天广实按样品制备批次向其支付技术服务费协议中并未对未来药品上市收益的划分进行约定否否3.93732020.4-2020.12推动新品种开发和原有品种质量提高合作开发HER2双抗-ADC1、双方合作开发HER2双抗-ADC项目。

    2、天广实负责BsAb裸抗体分子设计及抗体候选分子确定,以及BsAb裸抗体CMC工艺开临床前及IND申报阶段,多禧为药物临尚未开展报告期内,该合作研发当前双方进行临床否否-2021.10.1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4发及放大工艺生产,BsAb裸抗体放大工艺生产及放行检测、稳定性研究;负责Bs-ADC产品的制剂工艺开发及稳定性研究。

    杭州多禧负责根据此BsAb特点,进行毒素分子和链接子的设计、改造和合成,负责小分子中试生产及放行检测;毒素分子和链接子的稳定性研究;负责Bs-ADC的偶联反应工艺开发及优化,负责Bs-ADC的中试生产及放行检测、稳定性研究。

    双方共同承担委托CRO机构开展药效、安全性研究。

    床实验批件的申办方,主导合作产品于中国和美国的IND申请,在IND递交之后,多禧及天广实各拥有该产品权益的50%;在临床研究阶段,若双方保持合作开发,双方各投入50%的研发费用并各占50%的产品权益。

    若双未实际开展前及IND申报阶段合作,多禧为《药物临床实验批件》申请人,主导合作产品于中国及美国的INS申请,双方各持有50%的权益;未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5方同意由其中一方主导开发,则取得I期研究报告后主导方拥有该区域项目权益的60%,取得II期研究报告后主导方拥有该区域项目权益的70%,提交BLA获得受理后主导方拥有该区域项目权益的80%来双方若一致同意由其中一方主导某一区域的临床研究,则在合作产品上市后,主导方和另一方的销售分成分别为产品净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6销售额的80%和20%2、共有临床试验批件情况目前公司有三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为与他方共有。

    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持有人为天广实及基础所。

    根据《共同申报重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0)注射液临床批件协议》,基础所拥有抗体功能分析技术并在MIL60项目协助天广实完成抗体特异性结合、体外功能活性和抑瘤效应实验,并提供实验报告。

    为感谢基础所对MIL60项目的贡献且基础所出于对项目相关实验负责的精神,天广实与基础所友好协商,双方同意担任该项目临床申报的共同申请人。

    基础所不参与后续研发费用承担及上市销售收益分成。

    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联合注射液MIL77,持有人为基础所、天广实及海正药业。

    该共有临床批件产生原因系公司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及海正药业就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联合注射液(MIL77)进行合作研发的成果。

    共有临床批件符合合作研发过程中各参与方对相关知识产权的约定条款。

    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95注射液为天广实、华放天实及岺樾生物,该临床批件产生原因系公司与岺樾生物就MIL95临床实验进行合作研发的成果。

    共有临床批件符合合作研发过程中各参与方对相关知识产权的约定条款。

    9、其他事项披露□适用√不适用(三)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适用□不适用序号资质名称注册号持有人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1高新技术企业GR202111000512天广实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1年9月14日3年2药品生产许可证京20210017天广实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23日2026.8.22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73药品生产许可证京20220037华放天实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5日2027.3.144排污许可证91110115MA01GYT965001V华放天实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25日2020.12.25-2023.12.245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ZJTX0491天广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10月1日2020.10-2023.10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1113260173天广实北京海关2007年7月25日长期是否具备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是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的情况否其他情况披露:√适用□不适用天广实取得的药品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或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序号临床试验药品持有人受理号批准通知书编号/批件号受理/批准时间受理/许可部门备注1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天广实、基础所CXSL1400042京2015L054082015.12.1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1500117京2016L095862016.10.3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联合注射液MIL77基础所、天广实、海正药业CXSL15000422017L042922017.6.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4注射用重组人源化双功能单克隆抗体MBS301天广实CXSL17002022018L029662018.8.2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5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MIL86注射液天广实CXSL1900013/2019.4.1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获批6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95注射液天广实、华放天实、上海岺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XSL2000046/2020.5.2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获批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87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1900058/2019.8.2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获批8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1900145/2020.2.2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获批9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华放天实CXSL20000512020LP008352020.12.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0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93注射液天广实CXSL20002362020LP006162020.10.1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1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21000622021LP006662021.5.1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2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21010462021LP010102021.7.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3注射用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97天广实CXSL21010912021LP012102021.8.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4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21011872021LP015392021.9.2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5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天广实CXSL21013472021LP019752021.12.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98注射液天广实CXSL22001062022LP007782022.5.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7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规格200mg(8ml)/瓶)天广实CXSL21013742021LP020852021.12.2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除上述资质外,公司在研发过程中,需用到盐酸、硫酸、丙酮、三氯甲烷等易制毒化学品,均为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为购买前述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公司已多次取得《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29(四)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适用□不适用“专精特新”认定□国家级√省(市)级“单项冠军”认定□国家级□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是其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不适用-详细情况“专精特新”认定认定类别: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时间:2020年10月认定批次:2020年度第二批认定有效期:2023年10月主要指标依据:满足门槛条件: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满足行业领域: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药研发及产业化,符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高精尖产业和硬科技产业。

    对公司的经营影响、未来发展目标或方向:借助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的资金及政策支持,促进公司在研产品管线的创新及研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类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2021年9月14日认定批次:2021年第一批认定有效期:2024年9月14日主要标准依据: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

    对公司的经营影响、未来发展目标或方向: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按照15%税率预缴(有效期内)、积分落户、省市及所属辖区资金支持等,有助于稳定公司核心员工,并促进公司在研产品管线的创新及研发。

    (五)特许经营权情况□适用√不适用(六)主要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固定资产类别账面原值(元)累计折旧(元)账面净值(元)成新率机器设备174,439,755.3753,510,882.64120,928,872.7369.32%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0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10,246,406.413,351,868.736,894,537.6867.29%运输设备1,180,364.951,069,729.70110,635.259.37%合计185,866,526.7357,932,481.07127,934,045.6668.83%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适用□不适用设备名称数量资产原值(元)累计折旧(元)资产净值(元)成新率是否闲置西林瓶灌装线116,104,115.001,122,907.7614,981,207.2493.03%否750L生物反应器212,469,860.00877,479.0411,592,380.9692.96%否注射水制备/分配系统25,479,536.39354,341.875,125,194.5293.53%否配液罐系统15,463,900.00380,986.805,082,913.2093.03%否洁净管道14,187,600.00299,128.643,888,471.3692.86%否150L生物反应器13,941,640.00277,365.363,664,274.6492.96%否30L生物反应器13,153,330.00221,893.522,931,436.4892.96%否BD流式细胞仪12,389,380.66132,417.112,256,963.5594.46%否200L一次性生物反应器22,300,884.96109,296.662,191,588.3095.25%否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13,665,493.791,567,044.822,098,448.9757.25%否低压层析系统12,383,020.00287,468.482,095,551.5287.94%否合计-61,538,760.805,630,330.0655,908,430.7490.85%-3、房屋建筑物情况□适用√不适用4、租赁√适用□不适用承租方出租方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平米)租赁期限租赁用途天广实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1座电梯楼层第25层(02A、02B、03A、03B、04、05A、05B、05C)单元(注1)1,080.062020.8.1-2024.7.31办公天广实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1座电梯楼层第25层(01A、01B、01C)单元(注2)402.582021.6.22-2024.6.21办公、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华放天实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4号楼/3号楼/2号楼(注3)11,128.722019.04.01-2034.05.31生产、研发、办公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1天广实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6号楼1层(注4)995.242020.10.09-2028.10.08生产、研发、办公华放天实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50号(注5)201.002019.11.15-2034.5.31污水处理间注1:根据北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28日出具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族广场入驻企业工商注册地址的意见》(京技管[2016]61号):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发区建成大族广场项目,该项目用房规划用途为商业及办公。

    该园区具体地址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

    目前,该园区1-10号楼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但未取得房产证。

    鉴于已有多家企业计划入驻上述楼宇,为了促进企业尽早入园并见效,我委原则同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述物业内注册。

    根据出租方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出具的《关于大族广场互联网+创新园项目房产证相关事宜情况说明》:其于2017年对相关的商业配套部分进行改造升级,故延迟了房产证办理相关材料的提交,目前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中,已于2019年12月提交相关材料,但受到疫情影响尚未得到回复。

    截至目前,相关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注2: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天广实承租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物业尚未办理租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否则有关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登记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且公司报告期内未因此被主管机关处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出具承诺,“若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赁物业存在权属瑕疵或相关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赁物业被拆除或拆迁、相关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出现任何纠纷、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并因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就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现金补偿,且无需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

    因此,前述房地产未办理完毕、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注3:根据华放天实与天广实于2021年10月15日签署的《联东U谷2、3、4号楼房屋租赁合同》,华放天实将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2、3、4号楼的1827.34平方米转租给天广实,转租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34年5月31日,房屋用途为生产、研发、办公,前述房屋部分面积转租事宜已取得产权方北京恒星意达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方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注4:根据天广实与华放天实于2021年10月15日签署的《联东U谷6号楼房屋租赁合同》,天广实将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6号楼1层的897.24平方米转租给华放天实,转租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8日,房屋用途为办公、研发、生产,前述房屋部分面积转租事宜已取得产权方北京恒星意达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方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注5: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华放天实承租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的该处物业尚未办理租赁备案。

    除上述租赁物业外,天广实及华放天实还拥有29处租赁房产,用作员工宿舍。

    5、其他情况披露□适用√不适用(七)公司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1、员工情况(1)按照年龄划分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2年龄人数占比50岁以上83.08%41-50岁155.77%31-40岁11042.31%21-30岁12548.08%21岁以下20.77%合计260100.00%(2)按照学历划分学历人数占比博士166.15%硕士6525.00%本科12648.46%专科及以下5320.38%合计260100.00%(3)按照工作岗位划分工作岗位人数占比研发人员16864.62%生产人员2810.77%其他职能人员6424.62%合计260100.00%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68人,其中50岁以上4人,41-50岁6人,31-40岁64人,21-30岁94人。

    16人获得博士学历,54人获得硕士学历,81人获得本科学历,专科及以下17人。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适用□不适用(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序号姓名职务任期国家或地区境外居留权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研究成果(与公司业务相关)1李锋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美国永久居留权男50博士-产品和创新抗体发现平台的前期开发及产品合作、业务策略、监管审批以及产品的商业适宜性和可持续性2WENQIHU(胡稳奇)董事、副总经理-加拿大美国永久居留权男60博士-产品和创新抗体发现平台的前期开发及产品合作3梁津津董事、副总经理-中国美国永久居留权男53硕士-临床运营、临床项目管理、医学和医学撰写、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3物警戒、数据管理、生物统计和程序编程4HUIFANGLIU(刘慧芳)副总经理-美国无女62博士-产品临床前、非临床、转化医学研究及法规注册5李江美副总经理-中国无女40博士-负责公司前期项目研发,立项调研及靶点确定,抗体筛选及优化,抗体的细胞模型及动物水平的功能评价,专利申请及专利权力要求分析续:序号姓名职业经历1李锋职业经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WENQIHU(胡稳奇)职业经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梁津津职业经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HUIFANGLIU(刘慧芳)职业经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李江美职业经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姓名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李江美2022年8月5日基于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的考虑,聘任李江美担任副总经理BOYANZHANG(张伯彦)2022年8月5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担任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顾问PEIYE(叶培)2022年8月5日基于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的考虑,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担任赋成生物管理人员(3)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适用□不适用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李锋董事长、总经理27,641,4457.1572%32.3709%WENQIHU(胡稳奇)董事、副总经理902,199-1.2902%梁津津董事、副总经理521,511-0.745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4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HUIFANGLIU(刘慧芳)副总经理1,460,988-2.0893%李江美副总经理95,0940.1360%合计30,621,2377.1572%36.6322%注:李锋的间接持股比例为通过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控制天广实股份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为实际控制股份数量。

    (4)其他情况披露:□适用√不适用(八)劳务分包、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情况劳动用工事项是或否是否合法合规/不适用是否存在劳务分包否不适用是否存在劳务外包是是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否不适用其他情况披露:√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大兴生物基地的保安及办公区域的保洁事项采用劳务外包方式解决,涉及用工共计15人,对应岗位为保安岗位7人(其中有2人提供不到一个月的短期劳务)、保洁工作岗位8人。

    根据天广实及报告期内子公司华放天实(甲方)与北京圣安卫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保安服务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乙方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大兴生物基地提供保安服务,合同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5日,保安服务费按年结算。

    根据公司(甲方)与北京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保洁服务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公司将管理区域的保洁工作外包给乙方,由乙方委派人员承担保洁服务,合同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清洁费用按年支付。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北京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续签《保洁服务合同书》,有效期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清洁费用按年支付。

    根据报告期内子公司华放天实(甲方)与北京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保洁服务合同书》,公司将管理区域的保洁工作外包给乙方,由乙方委派人员承担保洁服务,合同期限分别为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5日,清洁费用按年支付。

    公司将保洁、保安等辅助性劳务工作外包给专业第三方单位具有合理性。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安保行业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北京圣安卫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北京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普通服务项目,无需取得专业资质。

    因此上述单位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5(九)其他体现所属行业或业态特征的资源要素□适用√不适用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一)收入构成情况1、按业务类型或产品种类划分单位:元产品或业务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许可费收入663,635.0089.16%10,000,000.0072.71%10,000,000.0088.04%研发服务收入80,660.3810.84%3,093,584.8922.49%1,358,490.5611.96%其他服务收入--660,377.364.80%--合计744,295.38100.00%13,753,962.25100.00%11,358,490.56100.00%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公司系医药研发型企业,报告期内在研药物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主要通过向客户收取许可费、提供医药研发服务及提供服务取得少量收入。

    公司自主研发药物类客户主要为医院,公司聚焦肿瘤抗体药研发,临床适应症涵盖肺癌、淋巴瘤、白血病、狼疮性肾炎、高脂血症和胃癌等多个治疗领域,部分产品将采用合作开发-委托销售模式。

    同时,公司未来将采用内部组建专业销售团队、以学术推广的方式自行开发市场和销售药品。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医药企业。

    许可费收入系通过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永久性独家许可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MIL60)的产品权益和产品技术及向MappBiopharmaceutical,Inc.转让CHO-K1-AF细胞株许可使用权取得;研发服务收入系公司通过受客户委托进行检测、筛选、开发等研发服务取得的收入;其他服务收入系公司向客户提供临床试验安慰剂的生产和灌装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对外开展研发服务的能力和品牌口碑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取得了部分新增的服务订单,研发服务收入同步提升。

    1、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2022年1月—6月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单位:元业务类别许可费、研发服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6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内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MappBiopharmaceutical,Inc.否许可费663,635.0089.17%2广州爱思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37,735.855.07%3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25,471.703.42%4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16,981.132.28%5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研发服务471.700.06%合计--744,295.38100.00%2021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单位:元业务类别许可费、研发服务、其他服务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内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否许可费10,000,000.0072.71%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2,264,150.9216.46%3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否其他服务660,377.364.80%4智享生物(苏州)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377,358.482.74%5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306,603.782.23%合计--13,608,490.5498.94%注: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包括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0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单位:元业务类别许可费、研发服务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内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否许可费10,000,000.0088.04%2智享生物(苏州)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674,528.285.94%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否研发服务566,037.744.98%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否研发服务117,924.541.04%合计--11,358,490.56100.0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中占有权益情况:□适用√不适用2、客户集中度较高√适用□不适用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许可费收入分别为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8.04%、72.71%,占比较高;该等收入系公司向其永久性独家许可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MIL60)的产品权益和产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7品技术取得。

    2022年1-6月,公司自MappBiopharmaceutical,Inc.取得许可费收入66.3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9.16%,占比较高;该等收入系公司向其转让CHO-K1-AF细胞株许可使用权取得。

    公司取得许可费收入具有单笔金额较高、偶发性较强等特点,故形成了公司自部分客户取得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尚处研发阶段,客户数量较少,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自部分客户取得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同时,公司目前在研药物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自单一客户取得收入占比较高不构成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

    3、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股东贝欣投资系公司客户贝达药业的实际控制人丁列明之子丁师哲控制的合伙企业,同时,丁列明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贝欣投资11.00%的合伙份额;主办券商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中金启德1.0863%的合伙份额并作为中金启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启德持有公司4.5893%的股份。

    贝欣投资、中金启德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2年1-6月,公司向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相色谱检测技术开发测试服务,取得收入471.70元,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PEIYE(叶培)之配偶担任董事及总经理的企业。

    公司向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系基于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需求及公司测试服务基础形成的正常商业行为,同时,因公司目前尚处研发阶段,未形成规模化收入,该等交易具有偶发性,且交易金额较小,仅占当期收入的0.06%。

    公司与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往来均签署了相关合同,定价公允,收付发票、收付款等程序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交易程序具备合规性。

    综上所述,公司与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形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实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互换的情形。

    除前述外,公司股东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亲属关系等,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供应商情况1、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原材料类、测试和技术服务类、咨询服务类、房租及物业类、能源类、工程设备类等。

    公司原材料类采购主要为采购用于研发或生产的培养基、研发耗材、研发辅料等,测试和技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8服务采购主要系采购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期间检测服务、临床中心服务等,咨询服务类采购主要为采购法律、企业管理、信息技术、融资等方面中介机构服务,房租及物业类采购主要为租赁公司生产或办公用的场地形成的房租和物业费,能源类采购主要系公司用于生产、研发、办公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水费、电费、蒸汽费等,工程设备类采购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生产、研发而支付的工程施工费和制药设备采购费等。

    目前,上述各类采购市场较为成熟,国内供给较为充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采购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材料13,352,684.6134,097,708.7520,297,544.64测试和技术服务26,483,382.7371,963,998.1546,937,100.94咨询类及其他服务8,321,005.1319,901,167.7822,449,616.13房租及物业6,062,096.559,279,293.3211,631,547.70能源类5,358,126.165,430,327.883,285,084.71工程设备及无形资产9,663,882.1538,654,082.1675,854,112.122022年1月—6月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单位:元业务类别材料和测试及技术服务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1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7,472,084.9518.76%2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5,500,000.0013.81%3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否材料1,796,219.854.51%4亦康(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1,077,600.372.71%5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材料964,521.242.42%合计--16,810,426.4142.21%注: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包括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昭衍(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度单位:元业务类别材料和测试及技术服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39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1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10,082,547.179.51%2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6,629,832.266.25%3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5,407,459.445.10%4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否测试及技术服务、材料4,854,693.164.58%5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否测试及技术服务4,850,196.404.57%合计--31,824,728.4330.01%注1: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注2: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包括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普瑞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3: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军科华仞生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20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单位:元业务类别材料和测试及技术服务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1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9,167,295.6113.63%2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5,000,000.007.44%3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4,533,018.876.74%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3,368,396.235.01%5中美冠科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否测试及技术服务3,117,007.564.64%合计--25,185,718.2737.46%注1: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包括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注2: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中占有权益情况:□适用√不适用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适用√不适用3、其他情况披露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0√适用□不适用2022年1-6月,公司向联营企业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96.45万元,占比为2.42%,该等采购主要系采购公司研发生产用的细胞培养基、无菌培养瓶等,该等交易系基于公司研发生产需求而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形。

    同时,该等交易已履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亲属关系等,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大部分前五大供应商在报告期内均有一定的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相对稳定。

    同时,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业界较为知名的CRO机构或研发材料供应商,且各有其擅长的细分领域,公司的新药研发项目在不同的研发阶段会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不同类型的测试及技术服务和研发材料,因此公司各期主要供应商发生了一定的合理变动。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37.46%、30.01%、42.21%,公司供应商相对集中,主要系公司根据新药研发阶段选取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测试及技术服务和研发材料,同一研发阶段向特定供应商形成的采购金额相对较大,符合新药研发行业的业务特点。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相对稳定,主要供应商变动系根据实际研发阶段采购需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同时公司主要供应商集中度具有合理性,均符合新药研发行业惯例。

    (四)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客户重合的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客户重合的情况,系公司同时向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包括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同)采购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样品委托检测等服务,同时向其提供宿主细胞蛋白覆盖率委托检测服务、单克隆细胞株筛选服务。

    针对医药研发企业而言,各家企业均有其擅长的细分业务领域,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委托检测服务方面有一定技术优势,公司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有采购优质委托检测服务的研发需求,故向其采购上述服务;同时,公司目前在部分医药研发细分领域如检测、细胞株筛选等方面具有技术经验和自身优势,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出于其自身生产研发过程中采购优质服务的需求,向公司采购该等服务。

    同时,公司与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往来均签署了相关合同,定价公允,收付发票、收付款等程序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交易程序具备合规性,且公司向其采购和销售的内容具有较大差异。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1综上所述,公司同时向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情形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实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互换的情形。

    (五)收付款方式1.现金或个人卡收款√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现金收款100.000.01%25,634.700.19%14,124.000.12%个人卡收款------合计100.000.01%25,634.700.19%14,124.000.12%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收款的情况,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19%、0.01%,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到现金、收回门禁卡押金等,不存在现金收到客户货款或服务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的频次较少,金额较小,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合规性的情况。

    同时,公司已制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收付业务的岗位职责与分工,对关键风险节点进行妥善管理,公司对现金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个人卡收款的情况。

    2.现金付款或个人卡付款√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现金付款38,157.350.06%177,531.400.10%15,776.000.01%个人卡付款------合计38,157.350.06%177,531.400.10%15,776.000.01%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付款的情况,主要系支付电费、福利津贴、劳务费、少量员工报销等,报告期各期现金付款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1%、0.10%、0.06%,占比较小,且不存在现金支付主要供应商货款或服务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的频次较少,金额较小,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合规性的情况。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2同时,公司已制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收付业务的岗位职责与分工,对关键风险节点进行妥善管理,公司对现金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个人卡付款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1、技术转让、服务或许可协议序号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情况1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海正药业非关联方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的阶段性成果,海正药业自行申报并销售。

    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阶段,分四期支付项目转让费1,100万元,产品上市后,海正药业向天广实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2%,共15年。

    1,100.00正在履行2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新型抗Her2人源化抗体)海正药业非关联方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新型抗Her2人源化抗体”的阶段性成果,海正药业自行申报并销售。

    海正药业分五期支付项目转让费1,600万元;产品上市后,海正药业向天广实支付提成共10年,具体为:当年销售额提成4%,期限为自开始销售起第1年到第5年;当年产品国内外销售回款额的3%,期限为自销售起第6年到第10年。

    1,600.00正在履行3技术开发(转让)合同(新型aHer2抗体药物MIL41的合作开发)海正药业非关联方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新型抗aHer2抗体药物MIL41的合作开发”的阶段性成果。

    根据研发的不同阶段,海正药业向天广实分三期支付项目转让费4,500万元;产品上市后,海正药业向天广实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0.5%,共10年4,500.00正在履行4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抗IL-6R抗体药物)杭州海正非关联方杭州海正从天广实受让“抗IL-6R抗体药物”的阶段性成果,杭州海正自行申报并销售。

    杭州海正分五期支付项目转让费1,200万元,产品上市后,第1年到第5年,杭州海正向天广实1,200.00正在履行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3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3%,第6年到第10年,杭州海正向天广实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2%5技术转让合同(抗Her2抗体耦联DM1抗体药物)、技术开发(商务)合同(aHer2-DM1抗体-小分子毒素耦联药物的合作开发)海正药业非关联方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Her2-DM1抗体-小分子毒素耦联药物的合作开发”的阶段性成果。

    海正药业分五期支付项目转让费2,500万元;产品上市后,海正药业向天广实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2%,共10年2,500.00正在履行6技术转让合同(抗RANKL抗体药物)海正药业非关联方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抗RANKL抗体药物”的阶段性成果。

    海正药业分五期支付项目转让费1,800万元;产品上市后,海正药业向天广实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2%,共10年1,800.00正在履行7技术转让合同(抗IgE抗体药物)海正药业非关联方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抗IgE抗体药物”的阶段性成果。

    海正药业分五期支付项目转让费1,200万元;产品上市后,海正药业向天广实支付当年销售额提成2%,共10年1,200.00正在履行8抗erbB2人源抗体MIL-5专利权转让及技术委托开发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丽珠生物非关联方天广实向丽珠生物转让抗erbB2人源抗体MIL-5及MIL5-ADC专利权及所有相关技术。

    丽珠生物分十期向天广实支付MIL-5项目转让费2,100万元;产品上市后前10年,丽珠生物向天广实每年支付净销售额的3%作为提成,共10年;丽珠生物分三期向天广实支付MIL5-ADC项目转让费用250万元,产品上市后前10年,丽珠生物向天广实每年支付年净销售额的1%作为提成2,100.00正在履行9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重组抗Her-2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齐鲁制药非关联方天广实将CHO细胞株及该细胞株相关培养工艺独家转让给齐鲁制药。

    齐鲁制药分五期支付项目转让费1,000万元;产品上市后,齐鲁制药向天广实支付当年净销售额提成2%,共8年1,000.00正在履行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410合作协议贝达药业非关联方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合作开发“MIL60贝伐单抗生物类似药”项目。

    贝达药业分四期向天广实支付项目合作费用5,000万元。

    5,000.00正在履行11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恒瑞医药非关联方在许可期间内,天广实不可撤销地授予恒瑞及其关联方针对Ⅱ型抗CD20单克隆抗体MIL62独家商业化权益。

    -正在履行12K11项目临床期间药学研究及BLA申报服务合同赛升药业原董事王雪峰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司赛升药业委托天广实进行K11抗体药物临床期间药学研究及BLA申报服务,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天广实接受委托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合同(包括附件项目提案)要求,完成该项目内容。

    项目经费总额预计为人民币3,932万元。

    3,932.00正在履行1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天劢源和生物非关联方源和生物委托华放天实研究开发IT-C033项目IND技术开发项目。

    在IT-C033细胞稳定性确认的基础上,进行两批次200LGMP批次生产的技术开发,完成新药临床(IND)申报的研究内容。

    1,303.93正在履行公司选取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让协议、服务或许可协议作为重大技术转让协议、服务或许可协议。

    注:根据公司2020年8月31日与海正药业、杭州海正及海正博锐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免除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的销售提成费用的50%。

    2、采购合同序号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情况1技术服务(委托)合同国信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利妥昔单抗难治性滤泡淋巴瘤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III期临床试验2,912.75正在履行2主服务协议乔治(北京)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依照工作订单提供服务3,525.29正在履行3生产(委托)合同、海正生物非关MIL62临床II期样品制备1,185.00履行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5生产(委托)合同联方完毕4销售合同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购买Wave反应器等设备3,197.00正在履行5销售合同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购买除病毒预过滤器等设备1,132.89正在履行公司选取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的采购合同作为重大采购合同。

    对于签订主服务协议,后续通过订单形式采购服务的,合同金额为报告期内已签订各订单金额合计。

    注:根据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格来赛生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华放天实2022年2月16日签署的《合同》及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的说明,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为《合同》项下终端用户(华放天实)的进出口代理商。

    3、借款合同√适用□不适用序号合同名称贷款人关联关系合同金额(万元)借款期限担保情况履行情况1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注1)北京亦庄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关联方500.00投资资金到位起五年无履行完毕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注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非关联方1,000.002022.06.07-2023.06.06有正在履行注1:该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为各方于2017年1月5日签订,投资人(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资金。

    2020年1月19日,各方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退出协议,投资人(贷款人)实现债权性退出,出借人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天广实已支付相关利息并履行完毕。

    注2:2022年6月14日,华放天实已提款200万元。

    4、担保合同√适用□不适用序号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履行情况1103C18420220007101华放天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2,2002022.06.07-2025.06.06保证正在履行注:该担保合同为天广实为华放天实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2022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的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

    5、抵押/质押合同□适用√不适用6、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一)其他协议(1)银行授信合同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6序号合同名称受信人授信人授信额度(万元)授信期限担保情况履行情况1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2100000117049号)(注1)天广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5,0002021.11.09-2022.11.08保证人李锋承担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正在履行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开授信)(注2)天广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4,0002021.12.27-2022.12.26无正在履行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开授信)华放天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2,0002022.04.26-2023.04.25由天广实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在发生单项业务时,就该单项业务合同分别签订相应的符合授信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正在履行注1:该综合授信合同为天广实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签订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借款。

    基于前述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锋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李锋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为5,000万,基于报告期内尚未发生借款,故尚未出现担保履约情形。

    注2:授信合同为天广实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所签订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借款。

    (2)合作研发或联合用药合作协议序号合同名称合作单位合作内容签署时间/合同期限履行状态1联合用药合作临床开发合同、《联合用药合作临床开发合同》与《战略合作协议》解除协议书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ICP-022和MIL62临床联合用药2019.3.272021.11.26履行完毕2委托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合作协议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优勤医疗咨询有限公司提供MIL62-CT03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招募服务2020.9.2履行完毕3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难治滤泡性淋巴瘤1b/2期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天广实在MIL62项目2期临床试验期间所需来那度胺胶囊2019.7.192021.3.4履行完毕4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利妥昔单抗难治性滤泡淋巴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天广实在MIL62项目3期临床试验期间所需来那度胺胶囊2021.3.42022.3.102022.5.6正在履行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7瘤和边缘区淋巴瘤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III期临床研究合作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Ⅱ)5技术合作协议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CD47抗体及其双功能抗体新药2018.01-2028.01正在履行6MIL95临床合作协议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上海岑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MIL95药物临床研究2020.9.27正在履行7ADC技术服务合同、《ADC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Claudin18.2-ADC2020.04-2020.12履行完毕8项目合作协议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HER2双抗-ADC项目2021.10.21正在履行9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医学研究院、浙江海正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联合注射液健康人体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试验2018.11.12正在履行10全人抗体药物合作开发主协议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抗体药物进行合作开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达成框架性合作约定,并通过日后签订《分协议》的方式进一步细化某一靶点及或合作产品的具体合作安排2020.06.29正在履行11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合作协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联合用药临床试验,进行药品产品研发及商业推广2021.09.02正在履行12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康源博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利用甲乙双方技术平台共同开发CD3/GPRC5D双抗、CD3/BCMA/GPRC5D多抗2021.10.122022.5.16正在履行13技术开发合同康源博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康源博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CD3-BCMA-GCPR5D技术开发服务2022.05.13正在履行(3)其他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双方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签署时间履行状态1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进驻协议甲方: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华放天实甲方作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土地前期开发及经营建设单位,负责医药基地规划范围内土地前期开发,并负责招商引资,吸引投资者在医药基地内进行投资建设。

    乙方作为医药基地进驻企业,拟在医药基地内进行投资、建设新型抗体药50,000.002019.03.27正在履行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8物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型抗体药物研发平台、抗体原液和制剂生产线、抗体药物质量分析平台。

    乙方母公司为天广实,主要进行抗体药物临床研究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乙方将公司抗体项目的小试工艺开发、中试生产、项目产业化生产等业务迁至该项目,项目分两期进行。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海正药业、杭州海正乙方:天广实丙方:海正博锐各方确认乙方一向甲方转让的项目及已签署的协议清单,约定该等技术开发合同的委托方或受让方均由甲方变更为丙方;该等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的甲方尚未支付的400万元由丙方在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达到支付条件时进行支付;乙方免除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项目转让合同约定的销售提成费用的50%;在符合市场化原则条件下,乙方与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开展全面合作,同等条件下,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及天广实保持战略及优先的合作关系;除另有约定外,应履行该合同所产生、并由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均归属于独立完成方所有/2020.8.31正在履行3天广实基石投资意向书甲方:天广实乙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恒瑞医药与天广实生物达成初步股权投资意向,恒瑞医药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向天广实生物进行约3,000万美元的股权投资3,000万美元2021.09正在履行(二)公司将MIL62产品独家商业化权益授予恒瑞药业的情况1、公司将MIL62产品独家商业化权益授予他人的原因,是否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MIL62有望成为国产首款第三代抗CD20抗体,用于治疗淋巴瘤和部分自身免疫疾病,拥有独特的市场竞争地位。

    恒瑞医药是中国领先的医药企业,拥有国内顶尖的市场销售队伍和网络。

    公司借助恒瑞医药的庞大销售网络,预计可使MIL62产品上市后销售业绩迅速上升。

    公司将根据销售额支付恒瑞医药相应的销售推广费用。

    公司与恒瑞医药达成针对MIL62在大中华地区的排他性独家商业化权益不会影响公司对MIL62产品的所有权,同时能够依托恒瑞医药的销售能力实现产品收益的快速提升,有利于未来的持续经营与发展。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492、公司与恒瑞医药之间的合同主要约定、许可期限、合作模式及权利义务安排根据公司与恒瑞医药签署的《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合作协议》《天广实基石投资意向书》及恒瑞医药公告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成MIL62商业化及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合作及股权投资意向的公告》,公司与恒瑞医药之间的约定为MIL62商业化及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合作及初步股权投资意向,具体如下:(1)达成MIL62商业化及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合作江苏恒瑞与天广实达成协议,天广实授予恒瑞医药针对第三代抗CD20单克隆抗体MIL62(以下简称“MIL62”)在大中华地区(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的排他性独家商业化权益,同时与恒瑞医药共同开展MIL62与公司产品联合用药的临床开发,相关协议主要条款为:1)合作内容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方面,天广实不可撤销地授予恒瑞医药及其关联公司针对MIL62及其抗原结合片段或结合分子、衍生物、缀合物、功能性变体、各种剂型以及所有含有MIL62作为唯一活性成分或与一种或多种其它活性成分组合使用的药物产品在大中华地区内的排他性独家商业化权益,以用于MIL62治疗的所有人类与动物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瘤等。

    根据合同约定,天广实负责为MIL62产品取得符合许可区域法律法规的上市许可。

    天广实作为MIL62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MIL62产品取得上市许可后,天广实或天广实指定的第三方负责MIL62产品的生产。

    联合用药临床开发方面,双方同意在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协议框架下开展MIL62与恒瑞医药产品联用的临床研究。

    2)财务条款天广实承担已开展的血液瘤临床研究全部费用。

    恒瑞医药承担在许可区域内许可产品上市后为商业化推广而进行的相关费用。

    对于双方同意共同开发的MIL62与恒瑞医药相关产品联用在许可区域内进行的临床试验,由双方共同负责执行,双方各承担50%的研发费用。

    天广实应全权负责许可产品的生产并承担全部费用。

    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供应协议及质量协议。

    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销售收入将由天广实从一级经销商或终端医疗机构或终端药房等收取。

    双方应在许可产品上市销售后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的30个日历日内,确定该季度内许可产品的净销售额,天广实应将净销售额数据及相关支持文件或材料书面发送恒瑞医药并向恒瑞医药支付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0商业化费用,具体销售业绩目标及商业化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3)联合战略委员会及联合研发委员会双方将设立联合战略委员会,共同拟定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营销策略和计划。

    联合战略委员会由双方同等人数的代表组成,一方指定不超过三名代表参加。

    双方将设立联合研发委员会,对共同开发项目的临床研究进行审批和监督联合研发委员会由双方同等人数的代表组成,一方指定不超过三名代表参加。

    双方将各任命一名代表担任其合作负责人。

    合作负责人应熟悉临床研发,并具备承担合作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知识。

    4)协议期限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方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至相关协议列明的专利及协议签署后天广实或恒瑞医药或双方共同产生的相关的专利权中最晚一项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联合用药临床开发方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至相关协议约定合作项目完成临床研究,提交NDA,获得上市许可后自动终止。

    (2)达成初步股权投资意向恒瑞医药与天广实达成初步股权投资意向,恒瑞医药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向天广实进行约3000万美元的股权投资。

    双方后续拟协商并确定一份正式的股权投资协议,并就完成股份购买所必须的其他法律文件达成共识。

    3、海正药业从天广实受让的“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与MIL62产品的区别,公司对MIL62产品的研发及授权许可是否违反与海正药业之间的合同约定(1)“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与MIL62产品的区别MIL62为ADCC增强型的II型CD20抗体,是基于天广实ADCC增强抗体技术平台研发的产品,属于第三代CD20抗体产品。

    “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的技术来源与利妥昔单抗类似,为I型CD20抗体,属于第一代CD20抗体产品。

    相较于第一代CD20抗体产品,MIL62的抗原表位、人源化效果和抗体改造修饰方式完全不同,临床效果和针对适应症也不相同。

    (2)公司对MIL62产品的研发及授权许可是否违反与海正药业之间的合同约定海正药业、杭州海正、天广实与海正博锐于2020年8月31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关于“优先合作关系”的约定如下“在符合市场化原则条件下,天广实与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将开展全面合作,通过合作开发、委托研发或生产、技术交流、专题调研等继续在药物发现(包括大分子抗体药物、小分子化合药物)、药品工艺研发、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控制和药品临床研究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在同等条件下,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及天广实保持战略及优先的合作关系,加快企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1业创新步伐,降低风险,提高成功率,实现各方的共赢。

    首期合作暂定三年,三年后再行协商”。

    根据海正药业、天广实就“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签署的《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中关于双方就知识产权及后续开发的权利义务约定为:“7、乙方(天广实)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

    8、乙方有权进行后续二次开发,开发成果甲方拥有优先受让权。

    …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合作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权利申请,乙方应予以配合。

    4、自签定合同起,乙方不得自己或以其他方式生产、转让治疗性的抗CD20裸抗体。

    5、合作项目新药的生产批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在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上共同署名,但是乙方无权转让新药证书。

    ”因此,基于上述协议内容,天广实与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将开展全面合作,通过合作开发、委托研发或生产、技术交流、专题调研等继续在药物发现(包括大分子抗体药物、小分子化合药物)、药品工艺研发、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控制和药品临床研究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在同等条件下,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及天广实保持战略及优先的合作关系,并无强制要求海正药业、海正博锐对天广实的技术转让具有优先购买权,天广实向海正药业转让“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相关协议中,未禁止天广实再继续基于“CD20靶点”的其他研制及开发,天广实将在大中华地区的排他性独家商业化权益授予恒瑞医药的行为并未违反相关约定。

    此外,根据前文论述,“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的技术来源、产品效果和适应症与天广实授权恒瑞医药进行商业化授权的MIL62生物创新药不同,不会对公司在研管线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三)“技术转让、服务或许可协议”大额合同确认收入情况技术转让、服务或许可协议大额合同在报告期内取得的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情况如下:序号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报告期末进展阶段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情况1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新型抗CD20嵌合抗体)海正药业1,100.00上市申报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2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新型抗Her2人源化抗体)海正药业1,600.00上市申报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3技术开发(转让)合同(新型aHer2抗体药物MIL41的合作开发)海正药业4,500.00临床II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4技术开发(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商务)合同(抗IL-6R抗体药物)杭州海正1,200.00临床II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5技术转让合同(抗Her2抗体耦联DM1抗体药物)、技术开发(商务)合同(aHer2-DM1抗体-小分子海正药业2,500.00临床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2毒素耦联药物的合作开发)6技术转让合同(抗RANKL抗体药物)海正药业1,800.00临床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7技术转让合同(抗IgE抗体药物)海正药业1,200.00临床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8抗erbB2人源抗体MIL-5专利权转让及技术委托开发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丽珠生物2,100.00临床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9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重组抗Her-2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齐鲁制药1,000.00临床I期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10合作协议贝达药业5,000.00已上市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提成收入;2020年度确认许可费收入1,000.00万元;2021年度确认许可费收入1,000.00万元。

    11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MIL62产品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恒瑞医药-临床III期向恒瑞医药授权MIL62产品在大中华地区的商业化权益,不涉及技术转让相关收入确认12K11项目临床期间药学研究及BLA申报服务合同赛升药业3,932.00工程批及临床样品已制备但GMP放行检测未成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1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天劢源和生物1,303.93临床前阶段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注1:序号1-4、9合同,报告期前已确认全部转让、许可收入。

    由于产品未上市销售,报告期前及报告期内未确认提成收入;注2:序号5-8合同,报告期前分别确认转让、许可收入2,300.00万元、1.700.00万元、1,100.00万元、1,350.00万元,由于未达里程碑,剩余转让、许可收入未确认。

    由于产品未上市销售,报告期前及报告期内未确认提成收入;注3:序号10合同,报告期前已确认许可费收入3,000.00万元。

    产品已于2021年11月上市并于2022年1月开始销售,2022年1-6月,MIL60产品未产生净销售额,公司未确认提成费收入;注4:序号11合同系向恒瑞医药授权MIL62产品在大中华地区的商业化权益,不涉及技术转让;注5:序号12-13合同,报告期前及报告期内未确认转让、许可及提成收入。

    五、经营合规情况(一)环保情况事项是或否或不适用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3是否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是是否取得排污许可是日常环保是否合法合规是是否存在环保违规事项否具体情况披露:1、属于重污染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C27)。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药品制造”(C276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药品制造”(C2760)。

    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科技”(15111010)。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公司属于上述重污染行业中的制药行业。

    经查询报告期内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及北京市大兴区企业环境信息,公司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华放天实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控。

    2、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1)新型抗体药物研发及QC实验室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全资子公司华放天实于2019年7月19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京兴环审(2019)47号《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型抗体药物研发及QC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年11月,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型抗体药物研发及QC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华放天实取得验收小组出具的《新型抗体药物研发及QC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于2020年11月10日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了相关信息,完成了企业自主验收。

    (2)新型抗体药物产业化项目华放天实于2019年7月31日取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京环审(2019)97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型抗体药物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年12月,华放天实编制了《新型抗体药物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取得了《新型抗体药物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4保护验收意见》;并于2020年12月31日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了相关信息,完成了企业自主验收。

    (3)抗体药物一次性原液中试车间项目华放天实于2021年8月16日取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京环审[2021]7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抗体药物一次性原液中试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2年8月,华放天实编制了《新型抗体药物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针对抗体药物一次性原液中试车间项目,华放天实已办理自主验收。

    华放天实于2022年8月15日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了相关信息,完成了企业自主验收。

    (4)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华放天实于2020年7月28日取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京环审[2020]10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华放天实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公司说明,该项目尚未完成施工工作,暂不具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条件。

    3、排污许可证华放天实于2020年12月25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10115MA01GYT965001V),有效期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

    华放天实排放的废气不属于《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列明的应税污染物,日常产生的废水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无需缴纳环境保护税。

    4、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处置措施2019年7月8日,天广实与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7日;2020年9月21日,华放天实与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危险废物环保管家服务合同》,约定为华放天实在项目建设、运营等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规范化管理、无害化处置等服务,有效期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并续期至2022年9月20日。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具备相应污染物处置资质。

    华放天实与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1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55日至2022年11月30日,约定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华放天实的医疗废物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安全处置。

    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

    5、日常环保合法合规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环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环保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因环保违法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该局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情况事项是或否或不适用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否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违规事项否具体情况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生产经营不涉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无需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告期内,天广实及华放天实曾购买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等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实验或生产,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天广实及华放天实已取得了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出具的《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此外,报告期内天广实曾被北京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该局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三)质量监督情况事项是或否或不适用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否是否存在质量监督违规事项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6具体情况披露: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28日出具的《证明》,2013年-2017年期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受理天广实申报的4个药品注册申请,并对申请药品进行过研制现场核查,经核查天广实具备所承担研究工作相应的研制条件,不存在真实性问题。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报告期内天广实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记录。

    本公司确认,天广实于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其他经营合规情况√适用□不适用1、消防合规华放天实在大兴区华佗路50号院3号楼1至4层101/4号楼1至4层101的装饰装修工程,于2020年7月20日取得大建消竣字(2020)第0042号《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经综合评定,验收合格。

    2020年9月22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完成消防、竣工的联合验收。

    华放天实在大兴区华佗路50号院2号楼1至3层101的装饰装修工程,于2020年9月14日取得大建消竣备字(2020)第0026号《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2022年4月18日,华放天实取得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说明》,在2019年1月1日至说明出具日,经消防监督检查系统中核查,该单位于大兴区不存在因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消防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通过公开渠道未查询到截至报告期末,华放天实曾因消防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2、劳动合规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天广实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而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记录或其未在劳动监察领域对天广实作出过行政处罚。

    除外籍人员且已满法定退休年龄并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员工,以及因仍处于试用期而未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公司报告期内按时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及公积金。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公司支付欠款或有关社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7保及公积金的罚款,公司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重大起诉及法律诉讼,亦不知悉任何重大员工投诉或涉及有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与公司有关的员工之间产生的重大劳动纠纷。

    2022年7月13日,公司取得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出具的京技仲裁证字《证明信》,在报告期内天广实未在该院有未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022年7月15日,天广实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开具的《社保缴费情况说明》,在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公司无社会保险欠费问题,也无社会保险方面违法行为记录且尚未改正的情况。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企业上市合法合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结果》,在报告期内天广实不存在被处罚信息。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

    六、商业模式(一)公司采购模式公司生产用物资包括原料、辅料、内外包装材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关键耗材、非关键耗材等。

    采购需要从经质量部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采购。

    综合考虑生产使用量、采购周期、安全库存、检验周期及物料有效期等确定采购量。

    根据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采购。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每次采购准备采购订单,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采购到货满足使用要求。

    到货物料按照《物料接收、请验、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规程》要求完成接收、请验、入库、贮存和发放等操作,确保整个物料的生命周期完整,过程受控可追溯。

    及时保存采购相关的来源证明文件。

    包括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发票等,形成档案。

    1、供应商选择药品生产中使用到的原料、辅料、内外包装材料和耗材等需要从经QA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规程》,明确了供应商分类、选择的原则、供应商开发筛选、评估、审计及维护等内容。

    (1)供应商类型根据所提供物料的关键程度别分为A、B、C三类:关键供应商(A类)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直接接触产品的内包装材料等的供应商;主要供应商(B类)包括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印刷性外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和印有产品信息的包装材料)和与产品相接触的关键耗材的供应商;一般供应商(C类)包括非印刷的外包材和其它非关键耗材等的供应商。

    (2)供应商开发、筛选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8采购员根据生产部门提交的物料清单,结合物料的级别要求、有效期/复测期、贮存条件、供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研发阶段使用评估等情况综合开发和筛选适宜的供应商,索取企业相关资质和物料相关资质,必要时索取小样物料交QC质量控制实验室用于检验评估,并对资质文件进行初步审核评估。

    (3)供应商审计供应商资质初步评估后,QA根据情况组织供应商审计小组成员进行非现场审计或者现场审计,评估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情况。

    非现场审计主要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审计完成后,撰写审计报告。

    对审计发现的不符合项,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整改,QA跟踪确认整改完成情况。

    (4)供应商批准供应商在采购前需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并由QA建立供应商档案,分发合格供应商清单指导采购活动进行。

    (5)供应商维护采购员应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收集供应商的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设备变更、主要原材料的变更、生产地变更、产品质量事故等情况。

    定期评估其供货能力、物料检测及使用情况,对供应商的绩效水平进行评价。

    (6)签订质量协议正式采购前与主要的物料供应商应签订质量协议,约束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当供应商出现偏差、变更时需及时告知公司。

    2、生产物资采购公司生产用物资包括原料、辅料、内外包装材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关键耗材、非关键耗材等。

    采购需要从经质量部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采购。

    综合考虑生产使用量、采购周期、安全库存、检验周期及物料有效期等确定采购量。

    根据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采购。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每次采购准备采购订单,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采购到货满足使用要求。

    到货物料按照《物料接收、请验、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规程》要求完成接收、请验、入库、贮存和发放等操作,确保整个物料的生命周期完整,过程受控可追溯。

    及时保存采购相关的来源证明文件。

    包括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发票等,形成档案。

    3、研发物料采购公司采购物品主要包括各类实验试剂、耗材及实验设备等,按照性质主要分为常规采购品及非常规采购品两种。

    仓储部门主要负责常规备库试剂及耗材等物料的请购,根据设定的安全库存量,由仓储管理员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59在OA系统上填写《物料申请单》,申请人的上级主管执行签批后,生成《物料申请单》提交采购部门;课题组各研发部门主要负责非常规采购品的请购,申请人填写《物料申请单》提交申请,由申请人的上级主管执行签批后,生成《物料申请单》提交采购部门。

    在仓储、研发部门提出申请后,采购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申请的商品及物料进物料订单、询比价、采购、签约、请款等工作。

    公司建立了逐级审批制度,整个采购流程根据内控权限逐级审批,对采购各环节进行监督。

    4、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司研发设备采购,技术部根据公司发展及研发需要提供年度采购预算,按照年度预算表执行,按照研发进度需求,各实验室申请人在OA系统上填写《设备采购申请》,并提及设备的三方询价单,由申请人的上级主管执行签批后,生成《设备申请单》提交采购部门。

    50万以下小型设备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申请的设备订单进行供应商选择、产品质量、询比价、交货期、售后服务等选择最佳方案签约、请付款等工作等。

    50万以上设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5、临床前研究服务外包采购根据法规要求,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及药效学评价需要在具备GLP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完成,公司的药理毒理及体内药效学研究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实验中心技术人员首先收集外协单位信息,对其资质进行考核,经考核后确定具体机构,沟通试验方案。

    6、临床研究服务外包采购经过近些年发展,基于生物药行业自身的特殊性,研发外包服务行业已经成长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

    公司主要通过内部研发团队以及聘请研发外包机构来组织和开展研发活动,包括直接委托医院开展临床试验服务和委托第三方CRO(非医院)协助开展临床前试验服务及临床试验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的CRO企业。

    研发外包机构,对于公司的药物研发,是不可或缺的行业配套资源,也是药物研发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

    公司会依据每项研究所需的服务内容来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每项服务的供应商选择均有可替代性。

    (二)公司研发模式针对创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的特点,公司建立了抗体发现、抗体功能改造、工艺开发、质量控制等多个关键环节的技术平台。

    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阶段包括临床前阶段、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发阶段、产品上市申请、产品上市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研发步骤如下图所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01、临床前阶段从药物发现到IND阶段的研发流程如下图:(1)新抗体发现主要是完成抗体药物靶点的发现和选择、鼠源或者全人源单克隆抗体筛选、抗体人源化改造、抗体亲和力成熟,人源化或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功能活性鉴定等工作。

    (2)高表达稳定细胞株筛选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1主要是经过细胞复苏、稳定性转染、亚克隆筛选、细胞扩培及逐级筛选获得稳定高表达量的细胞株,建立原始细胞库、主库细胞库、工作细胞库,并完成细胞株稳定性评估。

    (3)细胞培养小试工艺开发细胞培养工艺开发主要包括培养基的选择与优化、种子培养与放大、生产培养工艺的开发与优化、收获方案的选择以及细胞培养工艺的放大等,包括不同规格的摇瓶培养工艺研究和2L反应器工艺优化。

    (4)抗体纯化小试工艺开发抗体蛋白纯化主要包括ProteinA亲和层析,低pH孵放法进行病毒灭活,阴离子交换层析和Q膜层析,阳离子交换层析,除病毒过滤,超滤浓缩/置换缓冲液/进一步浓缩六个基本步骤工艺优化。

    (5)抗体质量分析方法建立初步建立符合中国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中间产品及原液,成品的分析方法,包括肽图,电荷分布,纯度,多聚体,ProteinAHPLC分析定量,ProteinA残留,CHO宿主蛋白残留,蛋白定量,等电点分析、糖基化分析,活性等,并对中试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6)制剂处方及工艺开发开发抗体药物制剂处方,进行原辅料包材稳定性研究及制剂处方稳定性研究。

    (7)工艺放大及中试生产完成抗体生产工艺小试规模2L到30L工艺再到200L-500L规模工艺放大研究,包括细胞培养和蛋白纯化工艺放大,为新药安全评价、药效、药代、稳定性研究提供必需样品,同时证明生产工艺工艺稳定性。

    (8)临床前药效、毒理研究根据法规要求,生物药物安全性评价及药效学评价需要在具备GLP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完成,公司研发药物的药理毒理及体内药效学研究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9)临床申报公司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标准、药理、药效、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申请进入首次人体试验(临床1期)。

    2、临床试验及上市阶段(1)临床研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对创新抗体药物开展临床1期研究,在受试者上探索初步的人体药代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2力学及安全性、耐受性特征。

    如果候选抗体药物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及耐受性将申请进入临床2/3期试验全面评价候选药物在患者中的疗效及安全性。

    临床试验工作主要是由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司作为试验主申办方负责提供清晰的治疗目的及需求、医学设计、试验药物、运营管理及资金等。

    在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自建的临床医学和运营团队,对临床试验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关键性临床试验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并委临床机构管理组织(SMO)提供部分必要的研发服务。

    根据药物研制规律,原则上药物临床试验可按照1、2、3期的顺序实施,也可以根据药物特点、适应症以及已有的支持信息,采用灵活的方式开展实用的试验。

    (2)上市申请临床试验结束后,公司根据临床试验情况,决定是否提出新药上市申请。

    新药上市后,公司需要根据安全性情况主动开展重点监测,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

    (三)公司生产模式1、公司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管线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进行规模化生产,主要是以需定产,即根据研发或临床的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相关研发及临床试验所需制剂由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华放天实及第三方公司进行生产。

    华放天实生产资质详细披露请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五、经营合规情况”。

    为满足精益生产的需要,在制定详细计划时会根据生产车间及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原液集中生产、制剂集中灌装的生产模式,以减少净化车间无生产运行的时间,同时减少制剂生产设备频繁更换规格的损耗,保证生产成本的有效降低。

    公司委托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包括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军科华仞生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公司进行研发及临床试验用制剂生产。

    公司与受托方签订了委托生产合同,双方协议约定了在生产、检验、放行和运输过程中需执行的任务和履行的职责,确保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则》《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对药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商业化生产阶段,公司的生产方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为主,即根据市场需求,由销售部门提交订单,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开展生产工作。

    届时公司拟自主生产并委托第三方CDMO公司进行部分产品生产。

    为保证公司生产过程的有效及合规,公司制定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一系列管理文件,其中包括《质量风险管理规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物料管理规程》、《厂房与设施管理规程》、《生产过程管理规程》、《生产过程废弃物管理规程》、《环境监控管理规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3《设备清洁管理规程》等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文件。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按照制定的文件进行生产,质量保证部门全程监督各工序合规执行,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检测各关键质量指标,共同合作以保证药品生产的合规有序。

    2、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及产能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设有2条1,000L的不锈钢生物反应器、2条200L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及其配套的纯化生产,并配套建设有年产能为35万支水针的制剂线,已于202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四)公司销售模式1、研发项目转让公司建立的早期阶段,考虑到资金实力和研发成本等因素,主要为国内外药企提供抗体技术服务和对外转让药物研发项目。

    2、药品销售公司通过自有销售网络和合作销售的方式进行商业化销售。

    (1)合作销售模式公司与合作伙伴就公司产品的注册临床及商业化阶段开展合作,由合作伙伴进行产品的商业化销售,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提成。

    公司已经与贝达药业达成MIL60(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合作。

    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注册临床试验,贝达药业负责产品商业化的销售。

    此外,公司与恒瑞医药达成MIL62(第三代CD20单克隆抗体)的合作。

    天广实授予恒瑞医药MIL62产品取得上市许可后后独家商业化的许可,恒瑞医药负责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商业化的销售。

    (2)自建销售网络模式对于创新产品,公司将通过自有的销售团队和网络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发挥产品临床优势和成本优势,争取将国产创新产品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

    在产品正式商业化销售后,公司将持续调整销售和营销策略,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公司计划建立一支规模化的专业化市场运营及销售团队。

    相关产品上市前的一年时间内,公司将组建具备丰富的临床上市及推广经验的市场运营团队,包括市场医学、商务及销售人员。

    待产品商业化销售前,公司将组建区域化的销售团队以覆盖中国主要省市地区。

    公司将确保各团队所有人员及时到位,在产品上市前完成相关培训,并制定好团队管理系统和考核系统,为产品上市做好充分准备。

    对人员的组建过程中,公司将进行严格筛选,对教育背景领域经验、既往业绩、人品口碑都有较高的要求。

    为更好地激励团队,公司将明确目标,制定跟进与评估机制,以及基于长期绩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4的激励方案和人员发展计划。

    公司将针对不同产品制定清晰的市场运营战略。

    在产品的临床试验阶段,公司已经将产品的目标患者人群、市场竞争及医保准入等相关因素纳入考量,并在后续寻求不同的销售和营销策略。

    公司会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及患者分析,充分了解市场上竞争产品的情况,制定差异化市场策略。

    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将会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及竞争对手的价格,结合患者可及性、支付手段、医保合作等生态领域合作,制定有竞争力的价格策略,围绕清晰的价格策略和竞争策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在市场推广方面,公司将根据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与之匹配的市场活动,提高学术活动的有效性。

    公司将制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商业化管理模式。

    在产品上市初期,公司会聚焦在全国核心医院,与核心领域专家/学会建立紧密的学术合作关系,增强公众对创新抗体的认识,建立产品影响力。

    在产品上市中期,随着新适应症的获得,借助医保政策准入落地,团队加速扩张惠及更多患者。

    同时,与全国级经销商伙伴的合作,借助成熟的流通渠道,推进业务的下沉到更多医院。

    在产品上市后期,按照治疗领域分成专业的业务团队,比如肿瘤、自身免疫及心血管领域等,提高推广效率,并能对市场变化反应更加迅速,决策更加准确,行动更加敏锐,与第三方公司/产品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在专业领域精耕细作,提高投资效率。

    3、公司主要客户类型(1)项目合作开发/项目转让类客户公司项目合作开发/项目转让类客户主要为国内外药企,公司通过项目合作开发/项目转让,为其提供抗体技术服务和对外转让抗体类药物或创新型生物药技术的服务。

    (2)自主研发药物类客户公司自主研发药物类客户主要为医院,公司聚焦肿瘤抗体药研发,临床适应症涵盖肺癌、淋巴瘤、白血病、狼疮性肾炎、高脂血症、胃癌和传染性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部分产品采用合作开发-委托销售。

    公司未来将采用内部组建专业销售团队、以学术推广的方式自行开发市场和销售药品。

    具体销售模式详见“第二节公司业务”之“六、商业模式”之“(四)销售模式”之“2、药品销售”。

    七、所处行业、市场规模及基本风险特征(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行业主管单位和监管体制(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性组织我国医药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药行业全面监管,市场监督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5实行分级管理,省一级设立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区域内医药行业监管,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门共同对医药行业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各部门涉及医药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能如下:序号行业主管单位监管内容1国家药监局负责起草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负责药品注册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安全事务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国家卫健委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国家医疗保障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4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负责成本调查监审和招标价格等市场购销价格及配送费用的监测,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完善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进行分类管理,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供应充足的品种探索实行国家统一定价。

    5生态环境部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6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7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法规调研,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组织国内外交流、考察、培训活动,介绍企业改革、管理经验,在行业内推动医药供应链管理,开展行业基础信息调查研究,进行医药市场发展趋势分析预测等。

    8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为医药企业及医药企业家提供服务,并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开展医药行业调查研究,沟通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向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培训、信息服务等。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6(2)行业监管体制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②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药监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补充申请和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请等的审评。

    药品注册申请人在申请药品上市注册前,应当完成药学、药理毒理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工作。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经批准,其中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当备案。

    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申请药品再注册。

    变更原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所载明的事项或者内容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对药品变更进行充分研究和验证,充分评估变更可能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按照变更程序提出补充申请、备案或者报告。

    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及药品标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以下简称“GMP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MP认证”)已经被取消,药品监管部门将不再颁发GMP认证证书。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7④药品定价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我国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其中: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3)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⑤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我国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2、主要法规和政策序号文件名文号颁布单位颁布时间主要涉及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国家主席令第3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08.26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2019.03.02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包括完善药品全过程监管,明细药品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及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01.22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加强从药品研制上市、上市后管理到药品注册证书注销等各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制度。

    4《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修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国家药监局2017.07.27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遵循该规范。

    5《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第57号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2020.04.23对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进行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8总结和报告等。

    6《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2020年第82号国家药监局2020.07.07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7《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01.22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活动和风险处置;明确上市许可持有人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明确规定等。

    8《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生物制品附录修订稿的公告》2020年第58号国家药监局2020.04.2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实施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对《生物制品》附录进行了修订。

    9《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医改办发[2016]4号国务院、卫计委等2016.12.26“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票。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地区,集中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要将执行“两票制”作为必备条件。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务院2019.01.01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11《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2019.09.25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为全面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积累经验。

    12《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工信部,中2020.01.13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由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69央军委后勤保障部13《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08.17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动态调整药品目录范围。

    1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1]31号国家药监局2021.05.2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相关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标准等情况的检查进行了规定。

    15《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2021年第46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2021.11.15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发提出建议,以期指导申请人在研发过程中,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为促进抗肿瘤药科学有序地开发。

    3、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1)行业发展概况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全球各国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制,全球医药市场继续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从2017年的1.596亿增加到2020年的1.906亿,年复合增长率为6.10%,占整个人口的13.5%。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使得老龄人口迅速增加,带来巨大的医疗卫生需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的新生儿在逐年减少,主要原因是生育人口减少,生育意愿减弱,导致老年人口比例持续增长。

    据估计,到2025年和2031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将分别增长到2.474亿和3.34亿,占总人口的17.3%和23.0%。

    老龄人口作为医疗需求的主力,仍有巨大的市场上升空间。

    此外,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发病率快速上升,对新一代疗效更好、副作用更小的治疗方案需求十分迫切,驱动产业创新。

    从国际比较经验看,处于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卫生总费用GDP占比仍将持续提升。

    全球药品市场的成本压力不断增加,致使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众多药企逐步向以中国、印度为首的发展中国家转移,新兴医药市场逐渐成为拉动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增长的驱动力。

    新兴医药市场支出加速增长,在全球医药销售额中所占的份额明显增加。

    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的不断提高,以及健康意识的激增。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全球医疗支出从2017年的8.04万亿美元稳步增长到2020年的8.86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0%。

    随着人口老龄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全球医疗和保健需求将继续增加。

    COVID-19的流行促进了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基础医疗和保健设施的建设。

    据估计,到2025年和2031年,全球医疗卫生支出将分别增加到11.46万亿美元和14.84万亿美元。

    202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0计达72,306.4亿元,人均卫生总费用5,146元,而2015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40,587.7亿元,人均卫生总费用2,952元,2015年到202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年复合增长率为12.2%。

    202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7.1%,这一比例在2015年为6.0%,增速加快。

    美国2020年卫生费用占GDP比重约18%,是我国卫生费用占GDP比值的2.5倍,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卫生费用占GDP比重依然有较大上升空间。

    医药制造业一直是我国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与《中国制造2025》都将发展医药制造列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医药制造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己经成为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第一大原料药出口国。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以及国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医药制造业仍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补持续稳健发展。

    (2)行业发展趋势1)生物药行业的扩大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内对生物药的需求增加,加上中国政府对生物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预计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全球生物药市场已从2015年的2,048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79亿美元。

    同期中国生物药市场从1,453亿人民币增长到3,457亿人民币。

    受到病人群体扩大、支付能力提升等因素的驱动,未来生物药市场增速将远高于同期化学药市场。

    2)新兴市场比重不断增大欧美成熟市场的支付能力及医保报销较高,价格高昂的生物药均已实现较高的病人渗透率。

    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在通过提升支付能力努力改善病人用药的现状,同时随着诸多生物创新药的专利到期日临近和生物类似药的上市,拥有庞大病人群体的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生物药格局中占有愈发重要的地位。

    3)中小型药企的崛起尽管当前大型药企在全球医药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未来将会面临中小型创新药企的巨大挑战。

    创新型的中小型药企通常在某一个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他们从药企内部研发为主拓展至外部研发、合作研发、专利授权及研发外包等多种组合形式。

    多元化的研发模式使得研发资源能够共享,提高研发效率,专注在该领域研发出重磅药品的机率更高。

    4)加强市场监管发展中国家由于医药行业起步较晚,法规监管较为缺失,在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以及药物生产等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1领域法规监管相对滞后,造成药企存在不合规运营的事件层出不穷。

    随着监管机构审查审批逐渐严格以及常态化的飞行检查,中国生物药市场将向规范化过渡。

    5)鼓励创新生物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需求。

    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新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4、行业竞争格局肿瘤药物市场迅速发展。

    2020年,中国肿瘤药物市场达人民币1,975亿元,2016年至2020年的复增长率为12.1%。

    预计2025年将达到人民币4,162亿元,2030年将达到人民币6,831亿元,2020年至2025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6.1%,2025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0.4%。

    生物药在中国肿瘤药物市场的占比由2016年的4.7%升至2020年的17.1%,预计2025年将达到44.4%,2030年将达到56.8%。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规模及预测,2016年至2030年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患者群体庞大,随着自身免疫疾病诊断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未来中国自身免疫疾病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

    预计其将由2020年的人民币174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人民币601亿元及2030年的人民币1,702亿元,2020年至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8.1%,2025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3.2%。

    自2017年以来,创新生物药市场增长迅速,且该趋势有望持续。

    生物药在中国自身免疫疾病治疗市场的市场占比预计将由2020年的23.8%增长至2030年的69.1%,自身免疫疾病生物药市场预计将由2020年的人民币41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人民币1,175亿元。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2中国自身免疫治疗药物市场规模及预测,2016年至2030年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5、行业壁垒(1)知识密集型行业且难以复制相比化学药,生物药的研发和商业化过程则更为复杂,其中涉及药物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晶体物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执行研发战略并实现研发目标。

    由于专利、数据、排他权保护和生物药的复杂开发过程,简单地复制已经获得成功的生物药的商业壁垒很高。

    生物药通常具有较大而复杂的分子结构,其生产流程的细节可影响所生产的生物药之分子结构。

    甚至结构略有不同均可能导致其疗效及安全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在生物药的生产工艺开发中,由于细胞的高敏感性和蛋白质的复杂性以及不稳定性,工艺流程有诸多因素(例如:pH值,温度,溶氧等)要进行严格控制和调整。

    因此与化学药的工艺开发相比,生物药工艺开发的总耗时更长,投入资金更大,结果的不确定性更多,带来更高的难度和挑战。

    (2)长期复杂的研发过程及巨额资本投入在生物药领域,创新药的开发是一项漫长、复杂和昂贵的过程。

    通常而言,创新药需要历经数年的研发,并伴随千万美元到上亿美元的投资。

    大规模的生物药制造设施需花费2亿至7亿美元的建造成本,而类似规模的化学药设施只需3,000万至1亿美元。

    (3)监管严格因为生物药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对生产与用药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所以监管机构对生物药的批准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诸如免疫原性等化药中不需要的临床数据),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

    (4)极具挑战的制造业和供应链管理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3用以生产生物药的活细胞较为脆弱,对外部环境相当敏感。

    活细胞的特点决定了生物药生产过程的高技术需求,因此生物药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充满未知的挑战。

    随着新技术的引入,例如连续制造,生物制剂供应链的复杂性正在增加。

    随着生物药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及时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商业成功的重要因素。

    不同于化药,供应链管理成为了生物药产业的重要门槛之一。

    (二)市场规模1、抗体药物市场概况(1)抗CD20单克隆抗体的潜在市场2020年中国抗CD20单克隆抗体市场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

    2025年和2030年预计将分别达到98亿元人民币和220亿元人民币,2025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7.5%。

    中国抗CD20单克隆抗体市场规模及预测,2016-2030年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抗Claudin18.2及抗HER2双特异性抗体的潜在市场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及抗HER2双特异性抗体可治疗各种适应症,包括Claudin18.2胃癌、胃交界癌、胰腺癌、食道癌和卵巢癌。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胃癌是中国发病率最高的癌症之一。

    2020年中国胃癌发病人数为46.96万人,预计2025年及2030年将分别达到54.56万人及62.24万人,2020年至2025年及2025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0%及2.7%。

    2020年中国胰腺癌的发病人数为11.2万人,预计2025年及2030年将分别达到13.31万人及115.58万人,自2020年至2025年及自2025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5%及3.2%。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4(三)行业基本风险特征1、研发及生产工艺开发难度大生物药结构普遍较化药更为复杂,生物创新药需要10-15年的研发和临床试验时间;生物药的工艺开发流程也更为繁琐,包括设计工程细胞株,摇瓶工艺优化,小试工艺优化,纯化工艺,制剂工艺,工艺放大研究等。

    与化学药的工艺开发相比,生物药工艺开发的总耗时更长,投入资金更大,结果的不确定性更高,带来更高的研发难度和更大的挑战。

    2、新药研发和商业化竞争激烈生物药企业未来寻求研发或商业化的任何药品均面临及可能将面临来自全球的大型制药公司和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

    许多制药企业正在营销、销售或研发的在研药品之间适应症相同或基于相似的科学方法。

    潜在的竞争对手还包括进行研究、寻求专利保护以及为研发、生产和商业化建立合作安排的学术机构、政府机构和其他公共和私人研究机构。

    3、药品价格受宏观调控影响呈下降趋势20世纪末期以来,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国家发改委多次降低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保药物谈判、《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带量采购等一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出台,药品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医药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

    4、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困难药品临床研究离不开患者(受试者)招募,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是药品研发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整个临床试验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怎样发现、招募、入组和保留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顺利完成试验。

    受试者的入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临床试验(特别是注册试验)的完成进度,越早完成入组计划,意味着药物也将越快上市。

    即使能于临床试验中招募足够患者,延迟患者招募仍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可能影响计划临床试验的时间或结果,继而可能会阻碍该等试验的完成,并对推动在研药品的开发产生不利影响。

    5、规模化生产对供应链要求高大分子生物药的分子量大、结构复杂,对制造过程和储存环境的变化高度敏感,增加了对质量控制的挑战,规模化生产对工艺技术的要求很高,且建立符合GMP的生物药生产设施的投资大、建设周期长。

    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生物药产品及时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商业化的挑战之一。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5(四)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1、公司管线的竞争情况在中国市场,目前公司进入临床阶段的产品有7个,分别为MIL62、MIL93、MBS301、MIL97、MIL95、MIL86及MIL98,其对应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分别如下:(1)MIL62MIL62拟开发适应症包括滤泡性淋巴瘤(Follicularlymphoma,FL)、边缘区淋巴瘤(Marginalzonelymphomas,MZL)和狼疮性肾炎(Lupusnephritis,LN)。

    根据抗体结合表位差异,目前抗CD20抗体可分为I型和II型两类,I型抗体(如利妥昔单抗)补体依赖的细胞毒性作用(CDC)更强,II型抗CD20抗体具备较强的抗体依赖的细胞毒性作用(ADCC)和直接诱导细胞凋亡作用。

    CD20单抗可以分为三代:第一代主要以利妥昔单抗为代表的嵌合或者鼠源单抗,第二代是以奥法木单抗为代表的人源化单抗,第三代以奥妥珠单抗为代表的Fc段糖基化修饰改造抗体,公司的II型CD20抗体MIL62即属于第三代。

    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抗CD20单抗药物管线市场格局(包含已上市、NDA、III期临床)如下表所示:代产品公司适应症最新阶段三代奥妥珠罗氏FL、晚期/转移性FL2021年获批三代MIL62天广实难治性FL及MZLIII期一代利妥昔及类似药Biogen,Inc.、罗氏FL、CLL、CD20阳性DLBCL、CD20阳性晚期/转移性FL2000年获批信达生物制药NHL、CLL及WG2020年获批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NHL、CLL、RA2019年获批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复发性或耐药性FCL、之前未受过治疗的CD20+III-IVFNHLCD20阳性DLBNHLNDA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D20阳性NHL、CD20阳性DLBCLIII期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CD20+BNHL、近期接受过治疗的DLBCLIII期南京优科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GenoBiophama近期接受过治疗的CD20阳性DLBCLIII期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CD20阳性DLBCLIII期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CD20阳性DLBCLNDA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6(2)MIL93MIL93是一种创新型的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其抗体的杀伤肿瘤的主要机制是抗体诱导的细胞毒作用(ADCC)和抗体诱导的补体杀伤作用(CDC)。

    目前同类的Claudin18.2抗体药物IMAB362的临床2期数据显示其跟化疗药物联用可以显著的提高胃癌病人的无疾病进展期和总体生存率,是目前胃癌治疗领域最为热点的靶向药物。

    截至2021年9月底,目前市场上尚无获批准的Claudin18.2靶向单克隆抗体,全球及中国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药物管线市场格局如下表所示:产品公司适应症最高阶段Zolbetuximab安斯泰来制药公司局部晚期/转移性不可切除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局部晚期/转移性不可切除胃腺癌、转移性胰腺癌III期ASKB589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晚期实体瘤I/II期TST001迈博斯(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晚期实体瘤I期MIL93天广实局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I期M108明济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晚期实体瘤I期AB011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Claudin18.2阳性实体瘤I期数据来源:FDA,国家药监局,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3)MBS301MBS301是一种创新型的HER2双特异性抗体,结合曲妥珠单抗(Herceptin或赫赛汀)和帕妥珠单抗(Perjeta)的抗原结合位点,兼具有两个单抗体的活性以及敲除岩藻糖后增强ADCC活性。

    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在研HER2双抗市场格局如下表所示:产品公司靶点适应症最高阶段Zolbetuximab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ER2xHER2HER2阳性晚期1转移性乳腺癌、胃食管交界处腺癌、局部晚期/转移性胆道癌II期KN026苏州康宁杰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ER2xHER2HER2阳性晚期/转移性乳腺癌、胃癌及胃食管交界处癌II期MBS301天广实HER2xHER2HER2阳性晚期/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及胃癌I期KD6001上海赛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康岱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TLA4xHER2晚期恶性肿瘤I期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7M802武汉友芝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ER2xCD3HER2阳性晚期/转移性实体瘤I期IBI315信达生物制药PD-1xHER2晚期/转移性实体瘤I期数据来源:FDA,国家药监局,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4)MIL97MIL97是一种创新型的抗CD40的单克隆抗体。

    CD40在抗原呈递APC细胞上表达,激活CD40信号通路以此激活内源性免疫系统,逆转癌症患者的免疫抑制作用,同时免疫抑制剂与激动剂联合使用以增强抗肿瘤免疫反应。

    截至2021年9月底,全球和中国并无已上市CD40单克隆抗体药物。

    全球及中国抗CD40单克隆抗体市场格局如下表所示:产品公司适应症最高阶段APX005MApexigen,Inc.不可切除/转移性黑色素瘤、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II期ABBV-927AbbVie,Inc.转移性胰腺癌II期YH-003祐和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晚期实体瘤I/II期Selicrelumab罗氏三阴性乳腺癌、胰腺癌、转移性结直肠癌I/II期Mitazalimab(ADC-1013)AlligatorBioscience晚期肿瘤I/II期MIL97天广实晚期肿瘤I期LVGN7409礼进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晚期肿瘤I期CDX-1140CelldexTherapeutics,Inc.晚期肿瘤I期数据来源:FDA,国家药监局,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5)MIL95MIL95是一种创新型的抗CD47的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生物分析表征证明其对CD47具有高亲力,能阻断CD47与SIRPα的结合,可以激活巨噬细胞对肿瘤的吞噬作用,以及DC细胞的递呈抗原作用,同时可以与其他肿瘤杀伤途径联合治疗,如免疫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化疗、放疗等。

    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有7款处于临床阶段的抗CD47抗体在研药物,尚无上市产品。

    全球及中国抗CD47单克隆抗体市场格局如下表所示:产品公司适应症最高阶段Letaplimab(IBI188)信达生物制药晚期恶性肿瘤、AML、初诊高风险MSDIb/III期Lemzoparlimab(TJ011133)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MSD、AML、CD20阳性NHL、CD20阳性DLBCLII期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8公司AK117康方生物科技(开曼)有限公司AML、中高风险MSD、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I/II期MIL95天广实/康诺亚淋巴瘤、晚期/转移性实体瘤I期ZL-1201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局部晚期实体瘤或恶性血液瘤I期TQB2928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晚期实体瘤、恶性血液瘤I期Gentulizumab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血液系统癌症、晚期恶性实体瘤或淋巴瘤I期数据来源:FDA,国家药监局,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6)MIL86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MIL86注射液是一种人单克隆免疫球蛋白G1(IgG1),针对人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kexin9型(PCSK9),拟开发的适应症为高脂血症,当前处于II期临床阶段。

    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拥有2款已上市抗PCSK9单克隆抗体,及7款在研药物。

    其中,恒瑞医药、君实生物、信达生物在研管线已进入III期临床阶段。

    (7)MIL98MIL98是一种针对LAG3的单特异性抗体。

    LAG3与PD-1联合用药可协同促进T细胞重新激活。

    MIL98能有效阻断MHCII/LAG3的相互作用,并具有强烈的体外T细胞刺激作用及体内抗肿瘤作用。

    目前MIL98处于I期临床阶段。

    2、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1)竞争优势①专有的抗体筛选和研发平台公司专注于开发激活免疫系统以杀伤靶向病原细胞的抗体,包括三类机制:重定向NK细胞杀死靶细胞,重定向T细胞杀死靶细胞及多特异抗体活化免疫细胞功能。

    为此,公司已建立专有抗体发现及开发平台,包括ADCC增强抗体平台、多特异性抗体平台以及抗体筛选和优化平台。

    公司的抗体平台涵盖了从抗体发现到开发的整个过程,使公司能够以高效的方式设计、评估、选择和开发最佳在研药物。

    利用公司的抗体平台,我们已成功开发出一个由7种临床阶段在研药物和5种代表性临床前阶段在研药物组成的差异化管线。

    ②中国首款及唯一一款进入III期注册阶段的中国内企业开发的第三代抗CD20抗体,用于治疗肿瘤和自体免疫疾病公司的MIL62是具有独特市场竞争地位的第三代抗CD20抗体,市场上或处于临床开发中的大多数抗CD20抗体都是利妥昔单抗(第一代抗CD20抗体)及其生物类似物。

    MIL62是中国首款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79唯一一款进入III期注册试验阶段的由国内企业开发的第三代抗CD20抗体。

    MIL62是利用ADCC增强抗体平台自主开发而成。

    在体外及体内研究中,与第一代抗CD20抗体利妥昔单抗和第三代奥滨尤妥珠单抗相比,MIL62表现出更强的ADCC活性和抗肿瘤活性。

    ③ADCC增强型抗体和多特异性抗体组成的差异化管线公司通过以科学为导向的靶标选择和抗体优化方法建立包括ADCC增强型抗体和多特异性抗体的差异化管线。

    根据公司对科学和转化医学的深刻理解来选择靶点,重点关注抗体优化。

    (2)竞争劣势公司相较于国内同行业药企,整体规模尚小,在产品销售、品牌效应、资金周转、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竞争劣势。

    公司尚未开展销售团队的建设,相比一些已具备成熟销售体系的规模化药品生产企业,公司未来产品上市后短时间内需要积累一定的销售经验。

    (五)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关于行业的其他情况。

    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项是或否公司是否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都存在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是公司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是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是公司是否存在因研发周期较长,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低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否公司期末股本是否不少于500万元是公司期末每股净资产是否不低于1元/股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医药研发业务,通过自身研发生产能力向部分药企提供研发服务,随着公司研发能力和品牌的不断提升,公司已建立了一定的客户群体,在部分细分领域的委托检测、筛选等研发服务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口碑。

    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创新药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在创新药研发领域具有一定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在融资市场拥有一批医药知名投资机构股东,并通过对外融资取得了大量的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结合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研发生产情况,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0第三节公司治理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健全是/否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运行是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运行是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运行是职工代表监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责任是具体情况:公司自改制为股份公司以来,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议事规则。

    公司的三会议事规则对召集程序、提案、表决程序等都作了相关规定。

    公司三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会的组成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表决权差异安排□适用√不适用三、董事会对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讨论与评估项目是/否规范文件治理机制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是《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章程》纠纷解决机制是《公司章程》累计投票制是《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对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估意见公司所制定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了向所有股东提供合适保护进而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的机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1法》确立了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确立了纠纷解决机制;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确立了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确立了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必要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体良好,公司现有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

    在未来的工作中,公司仍需要管理层不断深化公司规范治理理念,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及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一)最近24个月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时间处罚部门处罚对象事由处罚形式金额2021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华放天实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进行申报罚款500元(二)失信情况事项是或否公司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下属子公司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控股股东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实际控制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开情况具体方面是否分开具体情况业务是根据公司提供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2药品(仅限生物药品制造);药品批发。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21年06月29日(核准日期)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生产药品(仅限生物药品制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资产是公司合法完整地拥有其运营环节所必需主要的设备、注册商标、专利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股东出资已经缴足,公司的主要资产与股东、其他关联方或第三人之间产权界定清楚、划分明确,具备独立完整性。

    因此,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人员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员工,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并独立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员工混同的情况。

    因此,公司的人员独立。

    财务是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聘用了专职财务人员。

    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登记、纳税申报和履行税款缴纳义务;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因此,公司的财务独立。

    机构是公司设立有独立的业务和管理职能部门,各经营管理部门均独立履行其职能,独立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因此,公司的机构独立。

    六、公司同业竞争情况(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适用□不适用序号公司名称公司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规范措施/不构成同业竞争判定理由1山南丹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否丹晟生物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生产等,目前尚未实际运营,与天广实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3(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适用√不适用(三)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钢及持股董监高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

    (四)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七、最近两年内公司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况(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占用者与公司关联关系占用形式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期后是否发生资金占用是否在申报前归还或规范华泰天实公司股东资金---否是李锋实际控制人资金---否是总计------上述资金占用系报告期之前发生,截至2020年6月公司已全额收回该等款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均已清理规范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具体请参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之“3.关联方往来情况及余额”的相关内容。

    上述资金拆出系因报告期之前相关事项造成,并已在报告期内清理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况。

    同时,公司制订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情况□适用√不适用(三)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所采取的具体安排截至目前,公司已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4同时,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

    (四)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序号姓名职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1李锋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7,641,4457.1572%32.3709%2HUIFANGLIU(刘慧芳)副总经理副总经理1,460,988-2.0893%3李江美副总经理副总经理95,094-0.1360%4梁津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521,511-0.7458%5WENQIHU(胡稳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902,199-1.2902%6李琦监事监事33,277-0.0476%7齐燕财务总监财务总监753,740-1.0779%8王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100,000-0.1430%9张静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32,277-0.0462%10李燕天广实前期研发部主管监事李琦的配偶18,440-0.0264%11梁占超董事董事8,4090.0120%注:1、李锋的间接持股比例为通过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控制天广实股份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为实际控制股份数量。

    2、齐燕通过华泰天实、安泰天实间接持股;梁津津、王添通过安泰天实间接持股;HUIFANGLIU(刘慧芳)、WENQIHU(胡稳奇)、李江美、李琦、张静、李燕通过华泰天实间接持股。

    3、梁占超通过幂方系及宝聚昌幂方间接持有天广实股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适用√不适用(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重要协议或作出重要承诺:√适用□不适用公司的独立董事、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董事、监事均与公司签订了《聘任协议》;除部分已达退休年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外,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5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从事研发相关事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及《关于商业保密、竞业禁止及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近两年无重大违法犯罪的确认函》、《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反商业贿赂承诺函》、《任职资格承诺函》、《与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此外,高级管理人员还出具了《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承诺》。

    其余重大承诺请参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适用□不适用姓名职务兼职公司兼任职务是否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李锋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华泰君实执行董事否否李锋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安泰天实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否李锋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华泰天实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否李锋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多宁生物董事否否李锋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赋成生物董事否否李彤董事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否否李彤董事深圳市创赛二号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否否李彤董事江苏灵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彤董事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彤董事深圳市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仁玉独立董事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仁玉独立董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否否李仁玉独立董事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否否李仁玉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否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6朱涛独立董事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万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千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康博(天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否否李庭监事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否否李庭监事云控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否否李庭监事中航迈特粉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庭监事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庭监事京微雅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李庭监事京微齐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否否李庭监事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否否梁占超董事幂方资产合伙人否否梁占超董事幂方资本监事否否梁占超董事北京安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梁占超董事求臻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梁占超董事北京聚陆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梁占超董事微岩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梁占超董事瞬知(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否否梁占超董事深圳幂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否否梁占超董事北京志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否否梁占超董事北京中关村水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否否王添董事会秘书赋成生物监事否否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独立董事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否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7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独立董事药明巨诺(开曼)有限公司(2126.HK)独立董事否否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独立董事AdageneInc.(ADAG)独立董事否否齐燕财务总监华放天实监事否否李琦监事华放天实原液生产副总监否否注:以上兼职情况系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天广实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是否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李锋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华泰君实68.53%投资管理否否李彤董事深圳高特佳睿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7%投资管理否否李彤董事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5%投资管理否否李彤董事湖州益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7%企业管理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7.22%疫苗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千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2%员工持股平台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3%员工持股平台否否朱涛独立董事天津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16%员工持股平台否否梁占超董事苏州共享幂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65%投资管理否否梁占超董事苏州和衷幂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5%投资管理否否注:1.以上对外投资情况系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8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出资情况请参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三)股权激励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适格性事项是或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监高的情况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否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失信情况:事项是或否董事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监事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八)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九、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信息统计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否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否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否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否√适用□不适用姓名变动前职务变动类型变动后职务变动原因徐阿堂董事离任无个人原因吴奎武董事离任无个人原因王雪峰董事离任无个人原因WENQIHU(胡稳奇)副总经理新任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治理需要梁荧无新任董事公司治理需要朱涛无新任董事公司治理需要李仁玉无新任董事公司治理需要曲新无新任董事公司治理需要曲新董事离任无个人原因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89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无新任董事公司治理需要梁荧董事离任无个人原因齐燕监事离任财务总监公司治理需要李庭无新任监事公司治理需要王钢监事换届无换届选举李琦无换届监事换届选举王添无新任董事会秘书公司治理需要BOYANZHANG(张伯彦)董事、副总经理离任海外业务发展顾问个人原因PEIYE(叶培)副总经理离任赋成生物管理人员公司治理需要梁津津副总经理新任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治理需要李江美无新任副总经理公司治理需要十、财务合法合规性事项是或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公司法》、《现金管理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是公司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及附注是否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以及误导性陈述是公司是否存在申报财务报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导致重要会计政策适用不当或财务报表列报错误且影响重大,需要修改申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否公司是否存在因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形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且未规范否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否公司是否存在个人卡收付款的情形否公司是否存在坐支情形否具体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0第四节公司财务一、财务报表(一)合并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160,786,230.54151,901,592.43175,123,471.21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35,729,556.56136,429,578.58276,188,568.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318,791.50351,078.79400,000.00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61,088,325.9556,256,524.6215,245,112.12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4,383,235.214,805,931.704,116,364.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20,344,898.832,322,092.588,474,194.72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282,651,038.59352,066,798.70479,547,710.91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100,643,443.0776,956,372.7315,409,949.2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8,237.21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127,934,045.66135,950,864.31124,862,741.67在建工程3,737,924.482,709,433.921,312,042.7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1使用权资产87,570,926.2492,423,927.78-无形资产9,384,382.833,212,194.932,719,359.90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45,802,932.9248,070,661.0145,371,803.76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35,546,529.0839,000,838.3545,679,935.39非流动资产合计410,620,184.28398,324,293.03235,394,069.92资产总计693,271,222.87750,391,091.73714,941,780.83流动负债:短期借款2,002,666.67--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7,169,323.568,483,080.9210,965,316.60预收款项合同负债18,626,037.206,911,792.25584,216.9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7,398,955.7610,823,802.188,239,078.68应交税费416,258.63480,138.85410,220.34其他应付款32,942,940.2326,779,429.8167,244,385.06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36,311.678,857,111.69-其他流动负债--1,653,975,000.00流动负债合计77,292,493.7262,335,355.701,741,418,217.65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90,138,877.5493,196,982.09-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19,368,890.9520,884,560.678,483,375.26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109,507,768.49114,081,542.768,483,375.26负债合计186,800,262.21176,416,898.461,749,901,592.91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2股本69,928,540.0069,928,540.0068,102,334.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1,490,237,890.821,454,490,189.62-454,497,362.91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97,285.5697,285.5697,285.56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1,053,792,755.72-950,541,821.91-648,662,068.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6,470,960.66573,974,193.27-1,034,959,812.08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506,470,960.66573,974,193.27-1,034,959,812.0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93,271,222.87750,391,091.73714,941,780.83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一、营业总收入744,295.3813,753,962.2511,358,490.56其中:营业收入744,295.3813,753,962.2511,358,490.56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二、营业总成本117,690,508.68364,886,499.98459,639,449.28其中:营业成本74,714.601,094,758.52426,453.77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税金及附加116,162.9080,010.90307,358.10销售费用-316,193.95-管理费用29,444,975.6460,614,968.1180,252,526.12研发费用87,276,791.51218,751,675.97223,006,106.36财务费用777,864.0384,028,892.53155,647,004.93其中:利息收入293,902.572,030,495.29385,641.37利息费用2,398,519.7385,621,522.53155,988,854.17加:其他收益11,912,214.2018,935,720.252,254,060.17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83,862.7232,470,041.8014,557,056.41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78,597.9528,735,157.942,197,515.0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9,419.572,474,981.37-1,369,776.0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3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110,513.09-89,196.46177,587.85资产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14,920.27-61,314.22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3,250,203.72-298,655,911.04-432,723,344.52加:营业外收入100.2229,395.612,047.96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营业外支出830.315,500.0038,769.94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减:所得税费用---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2.终止经营净利润(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少数股东损益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5.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其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额-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1.48-4.61-6.38(二)稀释每股收益-1.48-4.61-6.38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489,706.9520,111,980.9111,542,707.53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26,228,213.5321,374,170.3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982,522.313,329,060.6722,957,951.6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700,442.7944,815,211.9034,500,659.1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8,687,347.76167,219,426.6090,090,523.74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6,031,196.3465,023,786.3044,661,844.34支付的各项税费116,162.9080,010.90307,358.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50,434.9327,737,194.0325,811,709.0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885,141.93260,060,417.83160,871,435.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184,699.14-215,245,205.93-126,370,776.06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8,916,360.00482,583,640.00982,00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65,332.6610,075,348.8614,415,607.4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572.407,7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01,276.9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2,281,692.66492,666,561.261,000,924,584.3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58,624.8946,283,824.7475,584,022.08投资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305,000,000.001,145,000,000.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5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458,624.89351,283,824.741,220,584,022.0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823,067.77141,382,736.52-219,659,437.71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0,882,000.00311,827,699.35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00130,882,000.00311,827,699.3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66.67-688,750.00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07,315.9729,861,298.4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09,182.6429,861,298.495,688,750.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9,182.64101,020,701.51306,138,949.35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55,452.12-380,110.88-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884,638.1126,778,121.22-39,891,264.4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901,592.4325,123,471.2165,014,735.63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786,230.5451,901,592.4325,123,471.2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6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月—6月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69,928,540.001,454,490,189.6297,285.56-950,541,821.91573,974,193.27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69,928,540.001,454,490,189.6297,285.56-950,541,821.91573,974,193.27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5,747,701.20--103,250,933.81-67,503,232.61(一)综合收益总额----103,250,933.81-103,250,933.81(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339,228.81--12,339,228.81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339,228.81--12,339,228.814.其他(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7的分配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23,408,472.39--23,408,472.39四、本年期末余额69,928,540.001,490,237,890.8297,285.56-1,053,792,755.72506,470,960.662021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68,102,334.00-454,497,362.9197,285.56-648,662,068.73-1,034,959,812.08加:会计政策变更----3,247,737.75-3,247,737.75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8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68,102,334.00-454,497,362.9197,285.56-651,909,806.48-1,038,207,549.83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26,206.001,908,987,552.53--298,632,015.431,612,181,743.10(一)综合收益总额----298,632,015.43-298,632,015.43(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26,206.00151,597,537.01--153,423,743.01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826,206.00129,055,794.00--130,882,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2,541,743.01--22,541,743.014.其他(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992.本期使用(六)其他-1,757,390,015.52--1,757,390,015.52四、本年期末余额69,928,540.001,454,490,189.6297,285.56-950,541,821.91573,974,193.272020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61,805,170.00-437,259,418.2697,285.56-215,902,002.23-591,258,964.93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61,805,170.00-437,259,418.2697,285.56-215,902,002.23-591,258,964.93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297,164.00-17,237,944.65--432,760,066.50-443,700,847.15(一)综合收益总额----432,760,066.50-432,760,066.50(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297,164.00445,231,566.14--451,528,730.14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6,297,164.00343,627,140.71--349,924,304.71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39,701,030.79--139,701,030.794.其他-38,096,605.36-38,096,605.36(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0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462,469,510.79---462,469,510.79四、本年期末余额68,102,334.00-454,497,362.9197,285.56-648,662,068.73-1,034,959,812.0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1(二)母公司财务报表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152,368,575.25135,796,957.47154,989,099.36交易性金融资产20,097,090.80112,113,312.19265,935,911.2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318,791.50351,078.79400,000.00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59,266,695.4353,293,358.6713,023,149.51其他应收款23,639,461.8418,291,054.502,011,536.06存货1,256,418.80859,633.318,474,194.72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256,947,033.62320,705,394.93444,833,890.85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332,105,553.04303,418,482.70115,409,949.2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8,237.21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19,904,409.2121,224,048.77123,601,069.78在建工程--462,986.13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20,089,149.8722,463,501.14-无形资产2,716,268.443,212,194.932,719,359.90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710,777.151,083,663.7241,873,910.06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21,761,034.6233,745,093.7840,243,528.54非流动资产合计397,287,192.33385,146,985.04324,349,040.89资产总计654,234,225.95705,852,379.97769,182,931.74流动负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2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10,241,588.007,567,530.329,926,982.57预收款项合同负债1,462,264.101,462,264.101,008,745.26应付职工薪酬3,812,909.477,499,721.728,193,184.89应交税费333,746.14462,028.51406,240.57其他应付款25,587,466.0729,693,113.61105,525,367.50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85,431.772,936,657.97-其他流动负债--1,653,975,000.00流动负债合计44,323,405.5549,621,316.231,779,035,520.79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18,279,812.1119,148,673.43-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19,368,890.9520,884,560.678,483,375.26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37,648,703.0640,033,234.108,483,375.26负债合计81,972,108.6189,654,550.331,787,518,896.05所有者权益:股本69,928,540.0069,928,540.0068,102,334.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1,488,763,868.881,455,998,485.33-454,497,362.91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97,285.5697,285.5697,285.56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986,527,577.10-909,826,481.25-632,038,220.96所有者权益合计572,262,117.34616,197,829.64-1,018,335,964.3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654,234,225.95705,852,379.97769,182,931.742.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一、营业收入663,635.0013,676,754.7911,014,150.95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3减:营业成本-1,093,519.84426,453.77税金及附加38,480.1056,476.00293,812.30销售费用-316,193.95-管理费用23,050,625.2849,658,996.5773,514,895.82研发费用68,793,996.12211,980,777.56220,991,171.34财务费用-1,103,165.1483,096,375.34155,687,898.08其中:利息收入278,656.611,979,402.19340,232.25利息费用509,855.6784,689,005.34156,029,747.32加:其他收益11,883,461.7918,135,720.252,254,060.17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24,369.9232,668,115.9114,320,371.47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78,597.9528,735,157.942,197,515.0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7,090.802,075,074.98-1,622,433.55信用减值损失111,013.09-88,696.47177,587.85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70,871.91-61,314.22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6,700,365.76-276,864,497.89-424,831,808.64加:营业外收入100.2223,895.619.02减:营业外支出830.315,000.0038,669.9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6,701,095.85-276,845,602.28-424,870,469.56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6,701,095.85-276,845,602.28-424,870,469.56(一)持续经营净利润-76,701,095.85-276,845,602.28-424,870,469.56(二)终止经营净利润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4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其他六、综合收益总额-76,701,095.85-276,845,602.28-424,870,469.56七、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1.10-4.28-6.26(二)稀释每股收益-1.10-4.28-6.26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94,801.6214,049,245.2311,622,896.21收到的税费返还25,217,189.8816,147,872.6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951,852.253,272,467.5022,225,612.7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863,843.7533,469,585.3533,848,508.9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9,101,285.12160,244,652.5679,032,019.4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354,637.2062,616,169.0744,665,824.11支付的各项税费38,480.1056,476.00293,812.3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692,580.9328,255,770.3124,360,232.5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186,983.35251,173,067.94148,351,888.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23,139.60-217,703,482.59-114,503,379.46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461,500,000.00982,00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46,070.4610,020,765.4414,133,513.3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572.407,7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01,276.9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346,070.46471,528,337.841,000,642,490.3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76,279.3533,301,439.7646,233,817.00投资支付的现金78,000,000.00290,000,000.001,205,00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276,279.35323,301,439.761,251,233,817.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069,791.11148,226,898.08-250,591,326.69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0,882,000.00311,827,699.3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882,000.00311,827,699.3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88,750.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30,485.8530,217,446.5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30,485.8530,217,446.505,688,750.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0,485.85100,664,553.50306,138,949.35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55,452.12-380,110.88-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571,617.7830,807,858.11-58,955,756.80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796,957.474,989,099.3663,944,856.16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368,575.2535,796,957.474,989,099.36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6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月—6月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69,928,540.001,455,998,485.3397,285.56-909,826,481.25616,197,829.64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69,928,540.001,455,998,485.3397,285.56-909,826,481.25616,197,829.64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765,383.55--76,701,095.85-43,935,712.30(一)综合收益总额----76,701,095.85-76,701,095.85(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356,911.16--9,356,911.16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9,356,911.16--9,356,911.164.其他(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7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23,408,472.39--23,408,472.39四、本年期末余额69,928,540.001,488,763,868.8897,285.56-986,527,577.10572,262,117.342021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68,102,334.00-454,497,362.9197,285.56-632,038,220.96-1,018,335,964.31加:会计政策变更----942,658.01-942,658.01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68,102,334.00-454,497,362.9197,285.56-632,980,878.97-1,019,278,622.32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26,206.001,910,495,848.24--276,845,602.281,635,476,451.96(一)综合收益总额----276,845,602.28-276,845,602.28(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26,206.00151,597,537.01--153,423,743.0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8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826,206.00129,055,794.00--130,882,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2,541,743.01--22,541,743.014.其他(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1,758,898,311.23--1,758,898,311.23四、本年期末余额69,928,540.001,455,998,485.3397,285.56-909,826,481.25616,197,829.6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092020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61,805,170.00-437,259,418.2697,285.56-207,167,751.40-582,524,714.10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61,805,170.00-437,259,418.2697,285.56-207,167,751.40-582,524,714.10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297,164.00-17,237,944.65--424,870,469.56-435,811,250.21(一)综合收益总额----424,870,469.56-424,870,469.56(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297,164.00445,231,566.14--451,528,730.14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6,297,164.00343,627,140.71--349,924,304.71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39,701,030.79--139,701,030.794.其他--38,096,605.36---38,096,605.36(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0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462,469,510.79---462,469,510.79四、本年期末余额68,102,334.00-454,497,362.9197,285.56-632,038,220.96-1,018,335,964.3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1(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起分别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财政部2018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不适用序号名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至最近一期期末实际投资额(万元)纳入合并范围的期间合并类型取得方式1北京华放天实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00%21,146.212020.01-2022.06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2厦门华懋天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00%2,000.002020.08-2022.06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将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等子公司情况参见本节“十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2)民办非企业法人□适用√不适用(3)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2020年8月,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华懋天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7日,厦门华懋天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额实缴上述注册资金,厦门华懋天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2二、审计意见事项是或否公司财务报告是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77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总体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3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判断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公司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时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本公司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8、金融工具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本部分“19、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4①本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5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②本公司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6(4)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A、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B、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7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A、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B、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B、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C、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D、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8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公司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权益工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19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9、存货(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包括研发材料。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①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0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本部分“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处理②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合营企业指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参见本部分“10、长期股权投资”之“(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③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的相关内容)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本部分“10、长期股权投资”之“(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③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的相关内容)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A、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C、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公司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

    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1D、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③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A、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B、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1、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本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本部分“12、在建工程”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公司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本公司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类别使用寿命残值率年折旧率机器设备5-10年5%9.5%-19.0%办公设备及其他3-5年5%19.0%-31.7%运输工具3-5年5%19.0%-31.7%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4)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公司会予以终止确认。

    A、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B、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2、在建工程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3、借款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本公司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4、无形资产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3(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项目摊销年限非专利技术5-10年专利权和商标权5-10年软件3-10年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之后,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研究药品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A、就完成药品研发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B、本公司已批准药品研发工艺开发的预算;C、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药品研发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D、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药品研发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E、药品研发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5、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项目摊销期限租赁资产改良支出2-13年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4A、固定资产B、在建工程C、使用权资产D、无形资产E、长期股权投资F、长期待摊费用等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本部分“17、公允价值的计量”)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17、公允价值的计量除特别声明外,本公司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8、股份支付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5(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公司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公司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公司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19、收入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统称“原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

    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A、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D、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部分“8、金融工具”之“(6)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①许可费收入A、合同要求或客户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B、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及C、这些活动发生时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

    如果符合上述标准,本公司将授予许可的承诺作为一项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进行核算。

    否则,本公司认为授予许可是向客户提供使用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7A、对于初始收取的固定金额使用费,在知识产权许可交付时点一次确认收入。

    B、取决于研发进度的里程碑付款属于可变对价。

    该等付款被认为高度不确定,极易受超出本公司的控制之外的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消除,以及相对整个交易对价该笔付款金额重大。

    出于以上原因,在知识产权交付时点,该等里程碑付款应用可变对价限制指引后计入交易价格的金额为零。

    后续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C、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本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②研发服务收入本公司通过合同向客户提供研究服务来获取收入。

    在服务完成并被接受之前,客户不能控制服务或使用利益,亦没有付款的义务。

    本公司认为履约义务在某一时点完成履行,研发服务在客户接受并能从该服务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

    客户服务合同可能包含一项或多项研究。

    服务合同列明研究范围、项目时间表、定价及各项研究的结果之结算报告。

    就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而言,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商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

    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商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收入于履行单项履约义务后的时间点确认收入。

    ③其他服务收入本公司通过合同向客户提供非研究服务来获取收入。

    在服务完成并被接受之前,客户不能控制服务或使用利益,亦没有付款的义务。

    本公司认为履约义务在某一时点完成履行,非研发服务在客户接受并能从该服务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

    20、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A、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8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B、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C、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A、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B、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1、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公司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A、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B、本公司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公司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22、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投入的资本。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29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3、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0A、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B、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4、租赁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原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1)原租赁准则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②经营租赁租出资产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按本部分“11、固定资产”之“(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新租赁准则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A、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1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B、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C、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出租人按本部分“19、收入”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按本部分“16、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A、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B、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C、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2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本部分“8、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公司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确定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26、分部报告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报告期内,本公司仅有一个经营分部。

    27、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

    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本公司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3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主要会计估计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和各类资产减值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B、股份支付。

    (2)主要会计判断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1.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1)本公司自2020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A、《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B、《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①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A、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B、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例如:合同成本、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知识产权许可、预收款等。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4C、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采用新收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2)本公司于2021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2021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A、《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B、《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财会[2020]10号”)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21]9号”)C、《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D、《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①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5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本公司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对其所有租赁采用此方法。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理:(a)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b)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括初始直接费用;(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f)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

    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6C、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使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4.75%至4.90%。

    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单位:元项目合并报表母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149,302,293.41137,476,388.06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107,603,999.89101,095,638.38减:自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将完成的短期租赁的影响金额1,659,100.001,659,100.00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105,944,899.8999,436,538.38②财会[2020]10号及财会[2021]9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

    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将执行上述规定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解释第14号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26日(“施行日”)起施行。

    A、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解释第14号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时废止。

    采用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基准利率改革解释第14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7采用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④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采用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本公司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A、《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B、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及C、《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

    ①解释第15号中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以及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或者研发支出。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再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财会[2022]13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

    根据财会[2022]13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财会[2020]10号的简化方法。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元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8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预付款项15,245,112.12-277,264.5114,967,847.61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100,195,593.97100,195,593.97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其他应付款67,244,385.06-2,778,832.6864,465,552.38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196,085.188,196,085.18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97,748,814.7197,748,814.71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未分配利润-648,662,068.73-3,247,737.75-651,909,806.482.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不适用(四)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适用√不适用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一)盈利能力分析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元)744,295.3813,753,962.2511,358,490.56净利润(元)-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毛利率89.96%92.04%96.25%期间费用率15,786.69%2,644.41%4,040.20%净利率-13,872.31%-2,171.24%-3,810.0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98%不适用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2%不适用不适用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4.61-6.3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8-4.61-6.382、波动原因分析(1)营业收入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35.85万元、1,375.40万元、74.43万元。

    营业收入分析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净利润分析公司系创新药研发企业,研发投入较大,目前尚无规模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39(3)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96.25%、92.04%、89.96%。

    毛利率分析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三)毛利率分析”。

    (4)期间费用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为4,040.20%、2,644.41%、15,786.69%。

    期间费用率分析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四)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变化情况”。

    (5)净资产收益率分析2022年6月末,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42%,主要系公司处于医药研发阶段,研发投入较大,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

    (6)每股收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6.38元/股、-4.61元/股、-1.48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每股收益暂为负数。

    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本分别为68,102,334股、69,928,540股、69,928,540股,股本变动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净亏损逐步下降,每股收益的增长与净亏损下降的情形相匹配。

    (二)偿债能力分析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26.94%23.51%244.76%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12.53%12.70%232.39%流动比率(倍)3.665.650.28速动比率(倍)3.395.610.272、波动原因分析(1)资产负债率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4.76%、23.51%、26.94%。

    2021年末较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主要系2021年7月公司确认的其他流动负债重新分类至权益,公司负债总额大幅降低,详见本节“七、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之“(八)其他主要负债”之“1、其他主要负债余额表”之“其他流动负债”的相关内容。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28、5.65、3.66,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27、5.61、3.39。

    受前述其他流动负债大幅减少的影响,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幅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实际偿付的短期负债主要系业务经营和研发需求形成的应付账款、构建厂房及购买设备形成的应付工程款和设备款;报告期内,公司仅2022年6月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2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银行借款等其他对外借款情形,短期偿债压力较低;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两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之和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分别为94.11%、81.90%、69.53%,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性风险较低。

    (3)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年度财务指标君实生物1877.HK/688180.SH信达生物1801.HK复宏汉霖2696.HK康宁杰瑞9966.HK康方生物9926.HK百奥泰688177.SH神州细胞688520.SH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27.13%25.82%50.32%13.88%10.52%16.19%64.63%29.78%244.76%流动比率3.196.370.966.6717.663.812.325.850.28速动比率2.965.900.816.5417.303.692.235.630.27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24.64%36.40%67.98%30.86%31.74%20.26%116.82%46.96%23.51%流动比率2.923.790.563.324.813.370.882.815.65速动比率2.683.350.413.234.513.190.752.595.612022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23.84%40.64%74.61%29.79%46.55%21.48%125.04%51.71%26.94%流动比率3.353.220.493.572.673.150.992.493.66速动比率2.962.790.363.422.42.880.842.243.39注1:上述数据取自Wind、上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注2:君实生物数据取自其A股上市披露的财务数据。

    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受前述其他流动负债确认的影响,公司流动负债和负债金额均较大;2021年7月,该等流动负债重分类至权益,公司偿债能力大幅改善。

    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公司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

    (三)营运能力分析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2236.6256.7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1存货周转率(次/年)0.010.200.09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000.020.022、波动原因分析(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6.79、36.62、2.22,保持相对较高的应收账款周转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许可费收入、研发服务收入,该等客户信用周期较好。

    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22,较2020年度、2021年度下降明显,主要系因受到北京地区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步大幅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情况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

    (2)存货周转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09、0.20、0.01,公司存货主要为研发材料、合同履约成本。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上升0.11,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展开,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存货周转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为0.01,主要系因部分合同尚未履约完毕,形成大额合同履约成本,期末存货金额大幅上升,同时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对应结转营业成本大幅下降,综合致使2022年1-6月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波动与公司经营模式、营业成本变动存在相匹配性。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02、0.02、0.00,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为医药研发型企业,目前尚无规模化收入,形成的营业收入较少,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波动与公司经营模式存在相匹配性。

    (4)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药品研发阶段投入较大,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业务确认的收入较少,对应形成的应收账款、存货亦均较小。

    故,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不具备参照意义。

    (四)现金流量分析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184,699.14-215,245,205.93-126,370,776.0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6,823,067.77141,382,736.52-219,659,437.7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109,182.64101,020,701.51306,138,949.3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元)8,884,638.1126,778,121.22-39,891,264.42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22、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37.08万元、-21,524.52万元、-6,518.47万元,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887.44万元,主要系公司产品尚处研发阶段,研发投入较大,2021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20年度大幅提升。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856.93万元、收到税费返还增加2,137.42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962.89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7,712.89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2,036.19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22.73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92.55万元,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使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022年1-6月,系因收到大额政府补助款项,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一定增加;同时,受研发项目进度安排等因素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一定下降。

    经营活动现金流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10,396,544.482,241,065.9619,220,927.84其他585,977.831,087,994.713,737,023.81合计10,982,522.313,329,060.6722,957,951.65经营活动现金流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中介机构服务费及咨询费6,880,568.8719,385,599.2319,425,612.16办公费和业务招待费1,199,311.283,083,362.572,789,742.53支付押金或保证金-254,550.66403,755.25银行手续费25,878.9957,754.4143,792.13差旅及其他出行费979,564.822,119,326.91817,294.10代收代付补助款项426,600.001,900,000.00-其他538,510.97936,600.252,331,512.89合计10,050,434.9327,737,194.0325,811,709.06(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965.94万元、14,138.27万元、7,682.31万元。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增加36,104.22万元,主要系公司投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3支付的现金减少84,000.00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步减少49,941.64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2,930.02万元等原因,综合使公司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2022年1-6月,公司购置的理财产品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相应地,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收到关联方回款--4,043,400.53收到关联方回款的利息--457,876.44合计--4,501,276.97上述收到关联方回款及相应利息主要系收回的报告期前形成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详见本节“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613.89万元、10,102.07万元、-410.92万元。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减少20,511.82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8,094.57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500.00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986.13万元等原因,综合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2022年1-6月,公司未开展融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减少;同时,支付上市费用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支付上市费用534,425.0019,218,697.63-偿还租赁负债5,572,890.9710,642,600.86-合计6,107,315.9729,861,298.49-(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加:信用减值(转回)/损失-110,513.0989,196.46-177,587.85固定资产折旧7,689,874.3416,238,987.937,566,867.70无形资产摊销807,441.421,201,295.11758,479.0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895,296.053,939,336.881,815,587.53使用权资产折旧3,865,687.689,442,754.09-股份激励费用12,339,228.8122,541,743.01139,701,030.79其他收益-11,912,214.20-18,935,720.25-2,254,060.17资产处置损失-1,314,920.2761,314.2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289,419.57-2,474,981.371,369,776.01财务费用858,901.3184,349,737.14155,603,212.80投资收益-1,383,862.72-32,470,041.80-14,557,056.41存货的(增加)/减少-14,680,353.776,460,442.13-7,598,269.8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21,052,177.58-16,505,107.27-16,275,841.60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17,933,990.838,194,247.1740,375,838.19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流量净额-65,184,699.14-215,245,205.93-126,370,776.0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原因系各类资产折旧的计提、股份激励费用、政府补助收益、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存货余额的变动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所致。

    (五)其他分析□适用√不适用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一)营业收入分析1.各类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许可费收入、研发服务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

    各类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参见本节“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一)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9、收入”的相关内容。

    2.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1)按产品(服务)类别分类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许可费收入663,635.0089.16%10,000,000.0072.71%10,000,000.0088.04%研发服务收入80,660.3810.84%3,093,584.8922.49%1,358,490.5611.96%其他服务收--660,377.364.8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5入合计744,295.38100.00%13,753,962.25100.00%11,358,490.56100.00%波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系医药研发型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收取许可费、提供医药研发服务取得少量收入,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35.85万元、1,375.40万元、74.4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239.55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研发服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73.51万元、2021年度其他服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66.04万元。

    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明显,主要系因受到北京地区疫情影响,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制约,部分合同履约交付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公司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合同订单取得及形成的收入规模具有一定偶然性。

    因此,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与社会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①许可费收入许可费收入为公司通过对外授权使用自研产品取得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许可费收入分别为1,000.00万元、1,000.00万元、66.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88.04%、72.71%、89.16%,系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许可费收入来自公司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永久性独家许可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MIL60)的产品权益和产品技术;2022年1-6月,公司许可费收入来自向MappBiopharmaceutical,Inc.转让CHO-K1-AF细胞株许可使用权。

    ②研发服务收入研发服务收入系公司通过受客户委托进行检测、筛选、开发等研发服务取得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服务收入分别为135.85万元、309.36万元、8.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11.96%、22.49%、10.84%。

    2021年度公司研发服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73.51万元,增长幅度为127.72%,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对外开展研发服务的能力和品牌口碑不断提高,2021年度取得了部分新增的研发服务订单,研发服务收入同步提升。

    2022年1-6月,公司研发服务收入下降明显,主要系因受到北京地区疫情影响,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制约,部分合同履约交付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③其他服务收入其他服务收入系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62021年度,公司其他服务收入为66.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4.80%,占比较小,该笔收入系公司通过向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安慰剂的生产和灌装服务取得。

    (2)按地区分类√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华北25,943.403.49%2,302,830.1716.74%566,037.744.98%华东16,981.132.28%10,761,320.7678.24%10,792,452.8295.02%华南37,735.855.07%689,811.325.02%--境外663,635.0089.16%----合计744,295.38100.00%13,753,962.25100.00%11,358,490.56100.00%原因分析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华东地区,主要系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永久性独家许可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MIL60)的产品权益和产品技术取得的许可费收入;2022年1-6月,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境外地区,系向MappBiopharmaceutical,Inc.转让CHO-K1-AF细胞株许可使用权取得的许可费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系医药研发型企业,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报告期内客户数量较少。

    (3)按生产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4)按销售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5)其他分类□适用√不适用3.公司收入冲回情况□适用√不适用4.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71、公司与贝达药业合作的背景原因,合同主要约定、许可期限、合作模式及权利义务安排MIL60为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主要用于治疗肺癌等疾病。

    由于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同款产品多家竞争的局面,公司作为一家生物技术企业,并不擅长于生物药类似物的同质化销售。

    贝达药业在中国肺癌治疗领域有打造国产品牌的成功经验,并且拥有一支专业精干的市场销售团队。

    同适应症的MIL60将借力贝达药业成熟的销售团队及销售渠道,迅速铺开商业化市场,实现药品销售。

    合同主要约定、许可期限、合作模式及权利义务安排如下:合同主要约定双方同意在MIL60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开发、注册、商业化、生产、销售方面进行合作许可期限在中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永久性独家许可合作模式天广实将在协议生效日之前拥有的产品权益和产品技术永久地独家许可给贝达药业(不构成知识产权的转让),用于贝达药业在中国内对产品进行开发、注册、商业化、持有或保留、使用、运输、推广、销售或其他相关处置(以下简称“产品开拓”);根据产品开拓进展,贝达药业向天广实支付里程碑付款,并于产品上市后,每年向天广实支付提成费;双方共同建立产品开发指导委员会,推进产品开拓。

    指导委员会共设委员5名,由贝达委派3名委员,天广实委派2名委员。

    指导委员会主席由贝达委派的1名委员担任,天广实委派的1名委员担任副主席。

    指导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指导委员会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

    如果委员会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指导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该决议事项。

    权利义务安排贝达药业承担临床III期试验及产品注册、商业化、生产及销售的相关费用;天广实承担临床III期试验之前的研究、开发费用。

    贝达药业为产品的药品上市许可的持有人,有权决定产品的生产商及招商、销售模式。

    产品的生产事项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生产商进行。

    2、说明许可费的计价依据、转让价格的公允性、价格是否经评估,未经评估价格确定是否符合市场惯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利润调节的情形(1)许可费计价依据MIL60项目许可费计价主要是公司与客户双方商务协商确定,主要依据为MIL60项目临床前以及临床I期研究天广实的研发支出、以及贝达方面预测III期临床研究投入情况,以及双方对未来市场的盈利预测。

    (2)转让价格的公允性、价格是否经评估,未经评估价格确定是否符合市场惯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利润调节的情形公司与贝达药业合同中技术转让许可费总额共5,000.00万元,转让价格未经过评估,医药行业技术转让不同标的平台路线、靶点、工艺等差异较大,评估标准等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医药行业大部分技术转让均系未经评估协商定价。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8MIL60产品为单抗药物,适应症为直肠癌、肺癌等。

    公司选取同行业研发单抗药物项目,且适应症均为癌症相关的技术合同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技术转让/合作方受让公司研发项目(转让时)研发阶段转让价格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转让)合同(新型aHer2抗体药物MIL41的合作开发)临床I期4,500.00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NL006技术转让合同(重组PD-L1抑制剂活菌胶囊)临床阶段5,000.00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临床I期4,600.00注1:产品技术相同,MIL60与以上产品均为单抗药物。

    注2:MIL60适应症为结直肠癌、肺癌;NL006适应症为结直肠癌;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适应症为肿瘤、肺癌。

    注3:MIL41适应症为her2阳性乳腺癌,用于治疗癌症,且属于同种单抗药物。

    公司向贝达药业转让MIL60产品价格与同行业同类型技术技术转让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同时,经检索,该等技术转让在相关公开文件中亦未明确有经评估定价。

    通过查找同行业同类技术转让合同市场价格做对比,确认转让价格公允,未经评估定价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利润调节的情形。

    3、结合协议约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说明收入确认政策的依据及合理性,2022年1-6月未确认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许可费的原因(1)收入确认政策的依据及合理性①合同履约义务的识别及分析根据合同识别,天广实履约义务为天广实向贝达药业永久性独家许可MIL60中国区的产品权益和技术。

    在产品权益和技术许可完成时,贝达药业取得知识产权许可的控制权,可使用并从中受益。

    天广实向贝达药业永久性独家许可MIL60的产品权益和技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况,按时点法进行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天广实合同情况是否符合时段法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六条: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企业不会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不符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49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综上所述,天广实根据《合作协议》识别为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并按时点法进行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②收入确认情况合同对价构成为固定对价与可变对价,固定对价为固定金额使用费,可变对价分为里程碑付款与提成费收入。

    A、固定金额使用费根据合同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贝达药业向天广实一次性支付产品技术许可费1,500.00万元,该等收入系固定金额使用费,于知识产权许可交付时点确认收入1,500.00万元。

    B、里程碑付款根据合同识别,公司履约义务为公司向贝达药业永久性独家许可MIL60的产品权益和产品技术;应当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即在向贝达药业完成转让的时点应当确认全部收入。

    取决于研发进度的里程碑付款属于可变对价。

    该等付款被认为高度不确定,极易受超出公司的控制之外的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消除,以及相对整个交易对价该笔付款金额重大。

    出于以上原因,在知识产权交付时点,该等里程碑付款应用可变对价限制指引后计入交易价格的金额为零。

    后续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各里程碑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里程碑内容完成时点确认收入金额1临床III期试验第一名病人入组2017年1,500.002产品上市申请获得主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受理2020年1,000.003产品获得新药证书2021年1,000.00合计3,500.00截至2021年末,上述里程碑均已完成,相关款项均已按约定收取,各期收入均按照里程碑完成时点进行确认。

    C、确认提成费收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0根据合同约定,产品上市后,贝达药业每年向天广实支付提成费,该等提成费收入为可变对价,其付款取决于未来的不确定事件,出于谨慎性原则,销售提成费应在实际销售发生时确认相关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提成费收入情况如下:期间是否确认提成费收入未确认原因2020年度否MIL60产品尚未上市销售2021年度否MIL60产品尚未上市销售2022年1-6月否根据合同约定,提成费=净销售额×一定的提成率;2022年1-6月,MIL60产品未产生净销售额,公司未确认提成费收入注:提成费计算方式详见下文“5、MIL60产品的整体销售收入及公司获取的提成收入情况,2022年及后续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公司未来就该产品如何获取相关收入”。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确认提成费收入。

    D、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第十六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第三十七条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一)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二)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分析,各部分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如下:序号合同履约义务及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类型收入确认时点确定收入确认时点的原因1天广实向贝达药业永久性独家许可MIL60的产品权益和技术,按时点法固定金额使用费转让完成时点根据时点法确认收入2里程碑付款各里程碑完成时点根据上述第十六条,取决于研发进度的里程碑付款属于可变对价。

    该等付款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1确认收入被认为高度不确定,极易受超出公司的控制之外的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消除,以及相对整个交易对价该笔付款金额重大。

    出于以上原因,在知识产权交付时点,该等里程碑付款应用可变对价限制指引后计入交易价格的金额为零。

    后续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根据里程碑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3提成费收入MIL60产品上市并取得净销售额后,销售提成费应在实际销售发生时确认相关收入。

    根据上述第三十七条,销售提成费应在授权MIL60技术和产品上市销售孰晚的时点确认相关收入,根据销售时点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MIL60产品权益和技术许可确认的许可费收入准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2022年1-6月未确认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许可费的原因如前文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技术转让许可费收入(包含固定金额使用费和里程碑付款)合计5,000.00万元已确认完毕;同时,公司由于2022年1-6月未产生净销售额,故未确认2022年1-6月期间提成费收入。

    提成费收入计算方式详见下文“5、MIL60产品的整体销售收入及公司获取的提成收入情况,2022年及后续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公司未来就该产品如何获取相关收入”。

    4、说明转让收入对应的成本核算、结转情况,金额为0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100%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收入成本匹配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向贝达药业许可产品技术,已分别于2020年度确认收入1,000.00万元、2021年度确认收入1,000.00万元、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3,000.00万元。

    MIL60对应的研发成本已在相关产品研发期间合理归集,并于发生当期计入研发费用,未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故转让收入对应的成本金额为零。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MIL60产品权益和技术许可取得许可费收入毛利率为100%。

    经检索,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技术转让收入对应毛利率为100%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对比公司交易对象交易内容会计处理君实生物公司签订有多笔技术与江苏泰康生物对于现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合同,该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2(1877.HK/688180.SH)转让与服务合同,主要为与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合同。

    医药有限公司的合同为转让“重组人源抗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50%权益及提供生产及工艺咨询服务分收入对应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记入当期研发费用,确认技术与转让服务收入时毛利率为100%。

    信达生物(1801.HK)未明确披露未明确披露确认研发服务收入和授权费收入,该部分收入对应的研发支出已于发生时全额记入研发费用,毛利率为100%。

    复宏汉霖(2696.HK)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LX01(汉利康)的销售分成和授权费;确认研发服务和授权许可收入,该部分收入对应的研发支出已于发生时全额记入研发费用,毛利率为100%。

    PTKalbeGenexineBiologicsHLX10合作研发及商业化协议康方生物(9926.HK)默克集团AK-107后更名为MK-1308的合作研发及商业化协议确认相关预付款或者里程碑付款收入,该部分收入对应的研发支出已于发生时全额记入研发费用,毛利率为1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与贝达药业相关的收入对应的研发成本与履行转让MIL60合同并非直接相关,在发生时不满足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因此在相关产品研发期间合理归集,并于发生当期计入研发费用,未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100%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收入成本匹配的会计核算原则。

    5、MIL60产品的整体销售收入及公司获取的提成收入情况,2022年及后续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公司未来就该产品如何获取相关收入。

    MIL60产品(商品名:贝安汀)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正式获批上市,2022年1月份举办发车仪式,同月在全国多地开出首批处方,2022年1-6月期间,MIL60产品销售收入在考虑到费用分摊、赠药等扣减项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产生净销售额,公司尚未获取提成收入。

    MIL60产品已经完成了从前期开发、临床研究到产品上市的研发阶段,目前产品处于商业化销售阶段。

    公司与贝达药业的合作并未有任何变动和变更,双方就MIL60产品的后续合作将依据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执行,2022年及后续双方会继续合作。

    公司未来就该产品获取相关收入的方式为根据产品上市后贝达药业每年将向公司支付提成费计算,计算公式为:提成费=净销售额×一定的提成率。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3(二)营业成本分析1.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材料费用、直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能源费用等,主要系因对外提供研发服务、其他服务而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对每项研发服务收入、其他服务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分别按照项目设立并核算归集与分配各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支出。

    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直接成本按照项目进行直接归集;间接成本(包括资产折旧、间接材料、间接人工、房租费用等)按照生产车间进行归集,以人工工时为统一分配基础,向各项目进行分配。

    成本在对应收入结转时一同结转至营业成本。

    2.成本构成分析(1)按照产品(服务)分类构成: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许可费收入对应的成本------研发服务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74,714.60100.00%880,090.7480.39%426,453.77100.00%其他服务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214,667.7819.61%--合计74,714.60100.00%1,094,758.52100.00%426,453.77100.00%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42.65万元、109.48万元、7.47万元,各类业务成本变动与相应的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

    (2)按成本性质分类构成: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耗用的原材料13,229.9117.71%369,271.6133.73%39,927.549.36%职工薪酬费用38,190.3251.11%403,555.4236.87%297,068.8269.66%折旧和摊销费用15,960.6221.36%247,120.2622.57%89,457.4120.98%其他7,333.759.82%74,811.236.83%--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4合计74,714.60100.00%1,094,758.52100.00%426,453.77100.00%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耗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费用等;其中,职工薪酬费用占比较高,与公司主要对外提供研发服务的生产经营特点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各项成本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但营业成本整体变动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相匹配。

    (3)其他分类□适用√不适用3.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三)毛利率分析1.按产品(服务)类别分类单位:元2022年1月—6月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许可费收入663,635.00-100.00%研发服务收入80,660.3874,714.607.37%合计744,295.3874,714.6089.96%原因分析2022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89.96%,许可费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9.16%,占比较高;同时,许可费收入业务无对应成本,导致综合毛利率较高。

    2022年1-6月,公司研发服务收入毛利率为7.37%,主要系受北京地区疫情影响,公司开展研发服务业务受到一定制约,未形成规模化效益,毛利率有一定下降。

    2021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许可费收入10,000,000.00-100.00%研发服务收入3,093,584.89880,090.7471.55%其他服务收入660,377.36214,667.7867.49%合计13,753,962.251,094,758.5292.04%原因分析2021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92.04%,许可费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71%,占比较高;同时,许可费收入业务无对应成本,导致综合毛利率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5高。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4.21%,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开展,研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务有所提升,2021年度公司研发服务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较2020年度提高,许可费收入占比下降15.33%,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2020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许可费收入10,000,000.00-100.00%研发服务收入1,358,490.56426,453.7768.61%合计11,358,490.56426,453.7796.25%原因分析2020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96.25%,许可费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8.04%,占比较高;同时,许可费收入业务无对应成本,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高。

    2.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公司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申请挂牌公司89.96%92.04%96.25%君实生物(1877.HK/688180.SH)67.59%69.08%76.64%信达生物(1801.HK)78.95%86.58%89.91%复宏汉霖(2696.HK)76.30%68.93%69.01%康宁杰瑞(9966.HK)72.33%97.93%-康方生物(9926.HK)82.77%86.15%-百奥泰(688177.SH)69.79%95.74%89.23%神州细胞(688520.SH)94.76%94.76%81.94%可比公司平均77.61%85.60%81.35%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96.25%、92.04%、89.96%,公司确认的收入主要为许可费收入,该类业务的单笔金额较大、业务数量少、发生频率低,且具有偶发性。

    因此,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比较不具有参照意义。

    3.其他分类□适用√不适用4.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6(四)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变化情况1.期间费用分析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元)744,295.3813,753,962.2511,358,490.56销售费用(元)-316,193.95-管理费用(元)29,444,975.6460,614,968.1180,252,526.12研发费用(元)87,276,791.51218,751,675.97223,006,106.36财务费用(元)777,864.0384,028,892.53155,647,004.93期间费用总计(元)117,499,631.18363,711,730.56458,905,637.41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30%-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956.09%440.71%706.5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1,726.10%1,590.46%1,963.34%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04.51%610.94%1,370.31%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计15,786.69%2,644.41%4,040.20%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4,040.20%、2,644.41%、15,786.69%,主要系公司目前处于药物研发阶段,研发投入较大,且尚无规模化收入,营收规模较小。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下降1,395.79%,主要系财务费用大幅下降、营业收入增长、管理费用下降等原因综合所致;2022年1-6月较2021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增长13,142.28%,主要系公司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大幅减少;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四)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变化情况”之“2、期间费用主要明细项目”。

    2.期间费用主要明细项目(1)销售费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职工薪酬-173,855.05-其他-142,338.90-合计-316,193.95-原因分析2021年度,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聘请了专职的销售人员,形成销售人员薪酬17.39万元及宣传费、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交通费等其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7销售费用14.23万元。

    (2)管理费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职工薪酬9,458,997.3019,571,543.549,312,852.97中介机构服务费7,419,121.8517,097,606.1217,820,708.88折旧与摊销3,477,455.759,260,482.37995,685.67股权激励费用3,976,569.745,548,672.0332,992,241.33办公费801,589.221,957,893.121,812,717.70房屋租赁费1,065,819.471,659,100.0010,151,758.42劳务费944,142.641,058,427.82477,825.76物业水电费636,867.69990,275.452,942,581.25业务招待费397,722.06891,236.56977,024.83差旅费2,037.64513,108.73202,343.92其他1,264,652.282,066,622.372,566,785.39合计29,444,975.6460,614,968.1180,252,526.12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025.25万元、6,061.50万元、2,944.50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726.03万元、5,506.63万元、2,546.84万元,主要由中介机构服务费、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房屋租赁费等构成。

    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相对稳定。

    ①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931.29万元、1,957.15万元、945.90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1.60%、32.29%、32.12%。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增加1,025.87万元,增幅为110.16%,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行政管理及财务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以及薪资水平不断上升。

    ②中介机构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机构服务费分别为1,782.07万元、1,709.76万元、741.91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2.21%、28.21%、25.20%,主要包括公司聘请法律、财务咨询顾问等发生的咨询费及审计费等。

    ③折旧与摊销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8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与摊销分别为99.57万元、926.05万元、347.75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24%、15.28%、11.81%。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与摊销增加826.48万元,增幅为830.06%,主要系前述新租赁准则影响,2021年度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使用权资产折旧相应大幅增加。

    2022年1-6月,随着相关使用权资产装修改造完成,由生产、研发等部门实际使用,使用用途发生变更,该等使用权资产的折旧与摊销不再全额计入管理费用,该等折旧与摊销将随着使用部门变更确认相应成本、费用科目。

    ④股份激励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激励费用分别为3,299.22万元、554.87万元、397.66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41.11%、9.15%、13.51%。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激励费用下降2,744.36万元,主要系2020年9月,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以低于公允价值的对价通过持股平台间接获得的公司股份自授予日至彼时期间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确认,导致2020年度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激励费用较多。

    ⑤房屋租赁费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房屋租赁费分别为1,015.18万元、165.91万元、106.58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2.65%、2.74%、3.62%。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房屋租赁费减少849.27万元,降幅为83.66%,主要系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除部分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该部分租赁费用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的房屋租赁费科目。

    (3)研发费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测试和技术服务费26,483,382.7371,963,998.1546,937,100.94职工薪酬29,781,064.5347,260,383.5935,502,163.76股份激励费用8,362,659.0716,993,070.98106,708,789.46材料费4,445,344.2147,202,380.6016,546,455.17折旧与摊销10,764,883.1221,314,771.389,055,791.1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59物业水电费3,428,116.345,017,392.49931,050.90房屋租赁费--2,146,636.84其他4,011,341.518,999,678.785,178,118.10合计87,276,791.51218,751,675.97223,006,106.36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2,300.61万元、21,875.17万元、8,727.68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629.73万元、20,175.86万元、7,891.41万元,主要由测试和技术服务费、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与摊销、房租及物业水电费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创新药物的研发,各在研项目不断推进,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各期研发费用投入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2022年1-6月,受到研发项目进度安排及疫情等因素综合影响,临床试验开展数量相对减少,同时,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均采购较多对照药,均已于采购时费用化,2022年1-6月相应的对照试验药品采购需求减少;综上所述,2022年1-6月,公司形成的研发费用相应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研项目均未达到资本化时点,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①测试和技术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分别为4,693.71万元、7,196.40万元、2,648.34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1.05%、32.90%、30.34%。

    该等测试和技术服务费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费、临床试验期间委托检测和临床中心服务费等。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增加2,502.69万元,增幅为53.32%,主要系随着各研发项目的大力推进,公司采购的各类测试和技术服务也相应增加。

    2022年1-6月,受到全国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开展研发活动受到一定制约,公司采购测试和技术服务费有一定减少。

    ②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550.22万元、4,726.04万元、2,978.11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5.92%、21.60%、34.1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吸纳了大量研发人才加入;同时,公司研发人员薪资水平逐年提升,导致计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持续增加。

    ③股份激励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股份激励费用分别为10,670.88万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01,699.31万元、836.27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47.85%、7.77%、9.58%。

    2020年度,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股份激励费用较高,主要系2020年9月,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以低于公允价值的对价通过持股平台间接获得的公司股份自授予日至彼时期间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确认,导致2020年度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股份激励费用较多。

    ④材料费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材料费分别为1,654.65万元、4,720.24万元、444.53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42%、21.58%、5.09%。

    该等材料费主要系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耗用的对照药、原材料、试剂及耗材等相关支出。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材料费增加3,065.59万元,增幅为185.27%,主要系随着公司各研发项目的大力推进,材料需求大幅增加,研发耗用的材料大幅上升;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有一定下降,除疫情影响外,主要系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均采购较多对照药,均已于采购时费用化,2022年1-6月相应的对照试验药品采购需求有一定减少。

    (4)财务费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利息支出2,398,519.7385,621,522.53155,988,854.17减:利息收入293,902.572,030,495.29385,641.37银行手续费9,390.519,393.3011,925.97汇兑损益-1,352,632.12380,110.88-其他财务费用16,488.4848,361.1131,866.16合计777,864.0384,028,892.53155,647,004.93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5,564.70万元、8,402.89万元、77.79万元,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构成。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减少7,161.81万元,降幅为46.01%,主要系2021年7月公司确认的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至权益,因此计提的相应利息支出大幅减少,详见本节“七、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之“(八)其他主要负债”之“1、其他主要负债余额表”之“其他流动负债”的相关内容。

    3.其他事项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1√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尚处药品研发阶段,研发投入较大;同时,公司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业务开展较少。

    故,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不具备参照意义。

    (五)其他收益√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396,544.4816,681,305.66777,656.1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15,669.722,254,414.591,476,404.04合计11,912,214.2018,935,720.252,254,060.17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政府补助收入,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之“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表”。

    (六)重大投资收益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78,597.9528,735,157.942,197,515.0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新准则适用)1,105,264.773,734,883.8612,359,541.3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新准则适用)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新准则适用)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新准则适用)债权投资处置收益(新准则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2其他债权投资处置收益(新准则适用)取得控制权后,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其他合计1,383,862.7232,470,041.8014,557,056.41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455.71万元、3,247.00万元、138.39万元,主要系权益法下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增加1,791.30万元,增幅为123.05%,主要系公司联营企业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增加,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购置理财产品较少,投资收益同步减少,同时,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也大幅减少。

    (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准则适用)289,419.572,513,218.584,688,568.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旧准则适用)衍生金融资产--38,237.21-6,058,344.75交易性金融负债(新准则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旧准则适用)衍生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合计289,419.572,474,981.37-1,369,776.01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36.98万元、247.50万元、28.94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和衍生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八)其他利润表科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税金及附加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3印花税114,802.9076,060.90303,008.10车船税1,360.003,950.004,350.00合计116,162.9080,010.90307,358.10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系印花税和车船税。

    单位:元信用减值损失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99.33-18,477.8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8,813.76-70,718.63177,587.85合计110,513.09-89,196.46177,587.85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详见本节“六、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之“(五)应收账款”和“(八)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314,920.27-61,314.22合计--1,314,920.27-61,314.22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公司对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单位:元营业外收入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废品处置收入-5,500.002,047.96押金收入100.22--失业保证金返还-23,895.61-合计100.2229,395.612,047.96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废品处置收入和失业保证金返还。

    单位:元营业外支出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罚款-500.00100.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4其他830.315,000.0038,669.94合计830.315,500.0038,769.94具体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罚款、滞纳金及宿舍押金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罚款事项主要系税务罚款,该等罚款均已足额缴纳,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三节公司治理”之“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之“(一)最近24个月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314,920.27-61,314.2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912,214.2018,935,720.252,254,060.17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51.23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94,684.346,209,865.2310,989,765.36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730.0923,895.61-36,721.98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3,306,168.4523,854,560.8213,146,440.56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3,306,168.4523,854,560.8213,146,440.56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314.64万元、2,385.46万元、1,330.62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2、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补助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备注新型乳腺癌治疗药物抗体的临床前研发28,587.9257,175.7657,175.76与资产相关是抗体药物产业化支撑能力建设-无血清化学成分确定的系列动物细胞培养基的开发与生产218,181.82436,363.68436,363.64与资产相关是双功能抗体的临床前开发19,999.9640,000.0040,000.00与资产相关是抗体创新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774,210.55774,210.53-与资产相关是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I期临床研究-3,954,400.00-与收益相关是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I期临床研究3,257.173,800.00-与资产相关是新型抗体-小分子细胞毒素耦联药物的临床前开发-项目匹配专项经费15,631.5431,263.1631,263.17与资产相关是新型抗体-小分子细胞毒素46,137.7192,275.4792,275.47与资产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6偶联药物的临床前开发相关重组抗埃博拉病毒单克隆抗体联合注射液应急生产21,000.0042,000.0042,000.00与资产相关是创新性抗体构建研发及产业化服务平台项目359,459.47718,918.91718,918.92与资产相关是新型糖基化改造anti-CD20抗体的临床前研究29,203.5858,407.0858,407.08与资产相关是岩藻糖敲除的新型aCD20抗体注射液-4,193,900.00-与收益相关是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资金-筛选治疗实体瘤的抗OX40单克隆抗体--350,000.00与收益相关是重组人源化双功能抗体临床前研究-3,164,000.00-与收益相关是规模化快速生产应急抗体药物的工艺技术和质控技术平台-4,132,100.00-与收益相关是新型糖基化改造的新型Claudin18.2抗体的临床前研究-800,000.00-与收益相关是2020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100,000.00100,000.00与收益相关是2020年度经开区科技创新服务券资金-30,000.00-与收益相关是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72,000.00-与收益相关是组织人事部-2018年经开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第二次资金拨付-150,000.00-与收益相关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贯标项目技术服务费-42,452.83--与收益相关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加强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项目-42,452.83-与收益相关是博士后日常经费津贴--80,000.00与收益相关是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保费补贴--110,000.00与收益相关是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补贴资金--5,000.00与收益相关是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2,000.00与收益相关是失业保险金返还--127,576.13与收益相关是稳岗补贴--3,080.00与收益相关是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MIL625,000,000.00--与收益相关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7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MIL865,000,000.00--与收益相关是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补助104,350.00--与收益相关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以训兴业培训补助104,000.00--与收益相关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社会事业局-职业能力提升补贴5,000.00--与收益相关是2021年个税手续费返还107,154.40--与收益相关是2020年个税手续费返还76,040.08--与收益相关是注1:2021年个税手续费返还中包含向天广实返还106,905.05元、向华放天实返还249.35元。

    注2:2020年个税手续费返还中包含向天广实返还75,637.02元、向华放天实返还403.06元。

    (十)适用的各项税收政策及缴纳的主要税种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9%/13%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25%/15%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情况如下: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公司15%15%15%华放天实25%25%25%华懋天实25%25%25%2、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8年和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分别取得编号为GR201811001797号、GR202111000512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均为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六、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8(一)货币资金1、期末货币资金情况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22,859.0634,916.4126,813.11银行存款160,763,371.48151,866,676.02175,096,658.10其他货币资金---合计160,786,230.54151,901,592.43175,123,471.21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7,512.35万元、15,190.16万元、16,078.6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52%、43.15%、56.89%,其中,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存款中包含的定期存款金额分别为1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2、其他货币资金□适用√不适用3、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二)交易性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1、分类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资产其他35,729,556.56136,429,578.58276,188,568.7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合计35,729,556.56136,429,578.58276,188,568.7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置的理财产品。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69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四)应收票据□适用√不适用(五)应收账款√适用□不适用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适用□不适用单位:元种类2022年6月30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5,570.00100.00%16,778.505.00%318,791.5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35,570.00100.00%16,778.505.00%318,791.50续:种类202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69,556.62100.00%18,477.835.00%351,078.79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69,556.62100.00%18,477.835.00%351,078.79续:种类2020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0,000.00100.00%--400,000.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00,000.00100.00%--400,000.00A、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022年6月30日序号应收账款内容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1MappBiopharmaceutical,Inc.335,570.0016,778.505.00%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客户款项,预期可回收金额较大合计-335,570.0016,778.505.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0√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021年12月31日序号应收账款内容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49,056.6217,452.835.00%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客户款项,预期可回收金额较大2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20,500.001,025.005.00%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客户款项,预期可回收金额较大合计-369,556.6218,477.835.00%-√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020年12月31日序号应收账款内容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400,000.00--信用级别较高的机构,预期可全额回收合计-400,000.00---B、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不适用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不适用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元)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MappBiopharmaceutical,Inc.非关联方335,570.001年以内(含1年)100.00%合计-335,570.00-100.00%续: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元)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49,056.621年以内(含1年)94.45%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0,500.001年以内(含1年)5.55%合计-369,556.62-100.00%续: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1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元)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非关联方400,000.001年以内(含1年)100.00%合计-400,000.00-100.00%4、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分析①应收账款余额波动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00万元、36.96万元、33.56万元。

    公司系医药研发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报告期内客户数量较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较少,且账龄均在1年以内(含1年),应收账款余额不存在波动较大的情形。

    同时,应收账款在2020年末余额已于2021年1月全额收回,应收账款在2021年末余额已分别于2022年1月、3月全额收回,应收账款在2022年6月末余额已于2022年7月全额收回,公司不存在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的大额应收账款。

    ②公司期末余额合理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营业收入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335,570.00369,556.62400,000.00营业收入744,295.3813,753,962.2511,358,490.56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45.09%2.69%3.5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00万元、36.96万元、33.56万元,金额较小,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2%、2.69%、45.09%。

    报告期内,公司系医药研发型企业,报告期内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营业收入情况相适应。

    同时,该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均已收回,公司不存在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的大额应收账款。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存在合理性。

    5、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与控制,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如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2账龄公司君实生物1877.HK/688180.SH信达生物1801.HK复宏汉霖2696.HK康宁杰瑞9966.HK康方生物9926.HK百奥泰688177.SH神州细胞688520.SH1年以内(含1年)5%5%----5%-1-2年(含2年)20%10%----10%-2-3年(含3年)50%30%----30%-3-4年(含4年)100%50%----100%-4-5年(含5年)100%80%----100%-5年以上100%100%----100%-注1:上述数据来自上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注2:部分上市公司未披露相关数据,以“-”列示。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备谨慎性。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适用√不适用7、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六)应收款项融资□适用√不适用(七)预付款项√适用□不适用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单位:元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含1年)58,887,645.2996.40%55,554,296.0498.75%14,841,213.6397.35%1至2年(含2年)1,803,392.272.95%485,072.460.86%354,133.442.32%2至3年(含3年)323,921.490.53%167,391.070.30%49,765.050.33%3年以上73,366.900.12%49,765.050.09%--合计61,088,325.95100.00%56,256,524.62100.00%15,245,112.12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524.51万元、5,625.65万元、6,108.83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供应商预付的测试和技术服务费、预付中介服务费等。

    2021年末较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3增加4,101.14万元,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增加483.18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推进研发项目,导致形成较多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各项资本运作形成较多预付上市中介费。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适用□不适用2022年6月30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元)占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款项性质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非关联方7,923,692.2112.97%1年以内(含1年)预付上市中介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关联方4,705,536.687.70%1年以内(含1年)及1至2年(含2年)预付上市中介费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非关联方4,693,886.437.68%1年以内(含1年)预付上市中介费北京精诚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924,773.124.79%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350,386.783.85%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合计-22,598,275.2236.99%--续:2021年12月31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元)占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款项性质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非关联方6,019,282.7010.70%1年以内(含1年)预付上市中介费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非关联方4,693,886.438.34%1年以内(含1年)预付上市中介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关联方4,171,111.687.41%1年以内(含1年)预付上市中介费北京精诚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924,773.125.20%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798,490.503.20%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合计-19,607,544.4334.85%--续:2020年12月31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元)占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款项性质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非关联方2,160,349.3214.17%1年以内(含1年)预付房租、物业及水电费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非关联方1,093,961.857.18%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4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锋担任董事的企业1,055,244.256.92%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北京联斯达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关联方802,764.295.27%1年以内(含1年)预付测试和技术服务费北京企讯蓝海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800,902.455.25%1年以内(含1年)预付咨询服务费合计-5,913,222.1638.79%--3、最近一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元)账龄款项性质未结算原因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关联方1,208,700.001至2年(含2年)预付上市中介费预付上市中介费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完成相关服务。

    合计-1,208,700.00---4、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八)其他应收款√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4,383,235.214,805,931.704,116,364.13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合计4,383,235.214,805,931.704,116,364.1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11.64万元、480.59万元、438.32万元,主要系保证金押金、合作开发代垫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1、其他应收款情况(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适用√不适用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5□适用√不适用□适用√不适用B、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不适用单位:元组合名称无风险及账龄组合账龄2022年6月30日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1年以内(含1年)1,521,053.9634.24%59,519.883.91%1,461,534.081年至2年(含2年)638,619.5614.37%--638,619.562年至3年(含3年)2,283,081.5751.39%--2,283,081.57合计4,442,755.09100.00%59,519.881.34%4,383,235.21续:组合名称无风险及账龄组合账龄202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1年以内(含1年)1,309,687.4526.33%48,419.383.70%1,261,268.071年至2年(含2年)1,391,929.0827.98%114,914.268.26%1,277,014.822年至3年(含3年)2,272,648.8145.69%5,000.000.22%2,267,648.81合计4,974,265.34100.00%168,333.643.38%4,805,931.70续:组合名称无风险及账龄组合账龄2020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1年以内(含1年)1,931,830.3345.84%70,625.013.66%1,861,205.321年至2年(含2年)2,282,148.8154.16%26,990.001.18%2,255,158.812年至3年(含3年)-----合计4,213,979.14100.00%97,615.012.32%4,116,364.13(2)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6保证金、押金3,252,357.25-3,252,357.25合作开发代垫款1,150,397.8457,519.881,092,877.96备用金40,000.002,000.0038,000.00其他---合计4,442,755.0959,519.884,383,235.21续:项目202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保证金、押金3,358,757.25-3,358,757.25合作开发代垫款1,522,959.17160,833.641,362,125.53备用金30,000.007,500.0022,500.00其他62,548.92-62,548.92合计4,974,265.34168,333.644,805,931.70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保证金、押金3,104,206.59-3,104,206.59合作开发代垫款806,942.5940,347.13766,595.46备用金20,411.962,520.6017,891.36其他282,418.0054,747.28227,670.72合计4,213,979.1497,615.014,116,364.13(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不适用(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2,300,385.602至3年及3年以上51.78%上海岺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合作开发代垫款949,781.411年以内21.38%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698,689.231年以内及2至3年及3年以上15.7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合作开发代垫款200,616.431年以内4.52%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7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非关联方押金74,671.441年以内、1至2年及2至3年1.68%合计--4,224,144.11-95.09%续: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2,301,885.601至2年及2至3年46.28%上海岺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合作开发代垫款1,522,959.171年以内及1至2年30.62%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624,165.091年以内及1至2年及2至3年12.55%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非关联方押金149,195.581年以内及1至2年3.00%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非关联方保证金100,000.002至3年2.01%合计--4,698,205.44-94.46%续: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2,301,885.601年以内及1至2年54.62%上海岺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合作开发代垫款485,986.361年以内11.53%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435,344.091年以内及1至2年10.33%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合作开发代垫款320,956.231年以内7.62%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非关联方押金126,356.901年以内3.00%合计--3,670,529.18-87.10%(5)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8(6)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2、应收利息情况□适用√不适用3、应收股利情况□适用√不适用(九)存货√适用□不适用1、存货分类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研发材料4,570,581.39-4,570,581.39合同履约成本15,774,317.44-15,774,317.44合计20,344,898.83-20,344,898.83续:项目202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研发材料912,384.60-912,384.60合同履约成本1,409,707.98-1,409,707.98合计2,322,092.58-2,322,092.58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研发材料8,474,194.72-8,474,194.72合同履约成本---合计8,474,194.72-8,474,194.722、存货项目分析(1)存货余额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47.42万元、232.21万元、2,034.49万元,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0.66%、7.20%,占比较小。

    存货中的研发材料主要系用于公司研发的耗材、研发辅料等,合同履约成本主要系用于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费、人工薪酬、资产折旧与摊销等。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792021年末较2020年末,公司存货减少615.21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快研发进度,存货周转速度有一定提高。

    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公司存货增加1,802.28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履约销售合同形成较多合同履约成本。

    (2)存货的管理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公司针对存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存货的入库、仓储保管和出库有较严格的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定期盘点。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确定为可变现净值。

    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未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适用√不适用(十)合同资产□适用√不适用(十一)持有待售资产□适用√不适用(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不适用(十三)其他流动资产□适用√不适用(十四)债权投资□适用√不适用(十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十六)其他债权投资□适用√不适用(十七)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0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对合营企业投资9,493,783.60-1,309,669.948,184,113.66对联营企业投资67,462,589.1324,996,740.28-92,459,329.41小计76,956,372.7324,996,740.281,309,669.94100,643,443.07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76,956,372.7324,996,740.281,309,669.94100,643,443.07续:项目2021年12月31日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对合营企业投资-10,000,000.00506,216.409,493,783.60对联营企业投资15,409,949.2752,052,639.86-67,462,589.13小计15,409,949.2762,052,639.86506,216.4076,956,372.73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15,409,949.2762,052,639.86506,216.4076,956,372.73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13,681,945.022,197,515.04469,510.7915,409,949.27小计13,681,945.022,197,515.04469,510.7915,409,949.27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13,681,945.022,197,515.04469,510.7915,409,949.27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适用□不适用单位:元被投资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本企业持股比例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期初账面价值本期追加本期处置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一、合营企业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50.00%50.00%9,493,783.60---1,309,669.948,184,113.66二、联营企业上海多宁生物科4.28%4.28%67,462,589.13--1,588,267.8992,459,329.4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1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被投资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本企业持股比例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期初账面价值本期追加本期处置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一、合营企业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50.00%50.00%-10,000,000.00--506,216.409,493,783.60二、联营企业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4%4.54%15,409,949.27--29,241,374.3467,462,589.13续:被投资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本企业持股比例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期初账面价值本期追加本期处置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一、合营企业不适用二、联营企业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7%6.37%13,681,945.02--2,197,515.0415,409,949.27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对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其他权益变动分别为-469,510.79元、22,811,265.52元、23,408,472.39元。

    2021年11月,公司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分别出资5,00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公司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2021年12月,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经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2021年12月,公司对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0.00万元。

    2022年8月,公司与贝达药业约定共同向赋成生物增资,该次增资情况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多宁生物于2005年成立,是国内最早进入中国生物工艺解决方案市场的企业之一,经营生物工艺解决方案、实验室产品和服务两大业务板块,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生物制药产品从开发至商业化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2生产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多宁生物是生物医药行业无血清培养基、生物反应器、过滤器及其他生物工艺的主要供应商。

    通过向上游行业参与者多宁生物注资,公司可增强行业协同效应,是公司的长期战略性投资。

    2018年4月,公司与多宁生物及多宁生物控股股东签订《关于上海多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以培养基相关的专利、商标、配方等无形资产作价1,630.00万元出资,认购多宁生物注册资本人民币72.43万元(占当时注册资本的9.8%);以上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已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1,642.28万元。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金额和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的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八条的规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增资协议中“第八条目标公司治理”条款,双方约定“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将组建董事会。

    新组建的目标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甲方(天广实)享有一个目标公司董事席位的提名权”,多宁生物同意对天广实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确保其候选人当选多宁生物的董事,依据公司章程享有表决权。

    同时依据增资协议中“第八条目标公司治理”条款,双方约定“如发生董事被撤换、辞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能履行董事职务的,该董事的提名方应重新向股东会提名一名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由于本公司有权对多宁生物董事会提名一名董事,且本公司提名李锋并被任命为多宁生物董事,本公司认为对多宁生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采用权益法将该投资作为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入账。

    用于出资的主要资产已于2019年内完成权属转让,公司相应于2019年确认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额为1,630万元。

    另外,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本公司拥有与多宁生物投资相关的回售权(以下简称“回售权”),在若干情况下,本公司有权要求多宁生物控股股东及多宁生物以相当于原认购价加按固定年利率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3算的利息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于多宁生物的全部投资。

    回售权确认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且其公允价值参考由外部估值师亚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管理层审阅及批准的估值报告而计量。

    公司在判断某项投资适用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使用金融工具准则时,首先判断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还应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该项投资是否属于权益性投资。

    公司计划与多宁生物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通过战略整合、协同效应增加公司价值,并通过实质性参与多宁生物的经营决策来施加重大影响,为了达成业务协同、资本协同的股权战略投资,故投资方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实质相同,因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应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

    根据回购权确认的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626万元,由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004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过程报告期内,天广实始终委派李锋担任多宁生物董事,天广实对多宁生物始终产生重大影响,天广实投资多宁生物的持续计量认定依据未发生变化,多宁生物始终作为天广实的联营企业根据权益法进行持续计量,账面价值变动过程如下:单位:万元期间期末持股比例期初账面价值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权益变动期末账面价值2022年1-6月4.28%6,746.26158.822,340.859,245.932021年度4.54%1,540.992,924.142,281.136,746.262020年度6.37%1,368.19219.75-46.951,540.992019年8月-2019年12月6.37%1,004.35-238.43602.271,368.19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变动,主要是由于天广实自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30日,多宁生物历次融资导致的。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本公司股权被动稀释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作为权益法调整处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本公司按多宁生物每个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中企业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多宁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245.93万元。

    (十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适用√不适用(十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4√适用□不适用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以股权确认的回售权---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8,237.21合计--38,237.21202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以股权确认的回售权3.82万元,系公司拥有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回售权;截至2021年末,该等回售权终止,相应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2、其他情况披露□适用√不适用(二十)固定资产√适用□不适用1、固定资产变动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一、账面原值合计:184,210,764.461,655,762.27-185,866,526.73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10,181,158.6265,247.79-10,246,406.41机器设备172,849,240.891,590,514.48-174,439,755.37运输工具1,180,364.95--1,180,364.95二、累计折旧合计:48,259,900.159,672,580.92-57,932,481.07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2,406,208.80945,659.93-3,351,868.73机器设备44,793,261.238,717,621.41-53,510,882.64运输工具1,060,430.129,299.58-1,069,729.70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135,950,864.31127,934,045.66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7,774,949.826,894,537.68机器设备128,055,979.66120,928,872.73运输工具119,934.83110,635.25四、减值准备合计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35,950,864.31127,934,045.66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7,774,949.826,894,537.68机器设备128,055,979.66120,928,872.73运输工具119,934.83110,635.25续: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5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一、账面原值合计:159,177,455.4528,135,441.093,102,132.08184,210,764.46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6,047,118.534,512,257.26378,217.1710,181,158.62机器设备151,949,971.9723,623,183.832,723,914.91172,849,240.89运输工具1,180,364.95--1,180,364.95二、累计折旧合计:34,314,713.7816,472,627.142,527,440.7748,259,900.15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1,333,929.861,431,585.25359,306.312,406,208.80机器设备31,985,345.9014,976,049.792,168,134.4644,793,261.23运输工具995,438.0264,992.10-1,060,430.12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124,862,741.67135,950,864.31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4,713,188.677,774,949.82机器设备119,964,626.07128,055,979.66运输工具184,926.93119,934.83四、减值准备合计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24,862,741.67135,950,864.31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4,713,188.677,774,949.82机器设备119,964,626.07128,055,979.66运输工具184,926.93119,934.83续:项目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一、账面原值合计:67,238,745.5892,682,248.39743,538.52159,177,455.45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1,972,419.934,575,374.63500,676.036,047,118.53机器设备64,171,984.5988,020,849.87242,862.49151,949,971.97运输工具1,094,341.0686,023.89-1,180,364.95二、累计折旧合计:27,422,370.387,566,867.70674,524.3034,314,713.78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1,416,025.49388,538.14470,633.771,333,929.86机器设备25,107,087.077,082,149.36203,890.5331,985,345.90运输工具899,257.8296,180.20-995,438.02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39,816,375.20124,862,741.67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556,394.444,713,188.67机器设备39,064,897.52119,964,626.07运输工具195,083.24184,926.93四、减值准备合计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9,816,375.20124,862,741.67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556,394.444,713,188.67机器设备39,064,897.52119,964,626.07运输工具195,083.24184,926.9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486.27万元、13,595.09万元、12,793.40万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6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46%、18.12%、18.45%,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运输工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15,917.75万元、18,421.08万元、18,586.65万元;202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为满足公司加快研发项目推进和业务开展所需,逐步购入较多机器设备,固定资产规模逐步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未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清理□适用√不适用3、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设置抵押担保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二十一)使用权资产√适用□不适用1、使用权资产变动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一、账面原值合计:114,728,286.92-117,271.95114,611,014.97房屋及建筑物114,440,781.59--114,440,781.59运输工具287,505.33-117,271.95170,233.38二、累计折旧合计:22,304,359.144,853,001.54117,271.9527,040,088.73房屋及建筑物22,113,736.824,804,560.03-26,918,296.85运输工具190,622.3248,441.51117,271.95121,791.88三、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合计92,423,927.7887,570,926.24房屋及建筑物92,327,044.7787,522,484.74运输工具96,883.0148,441.50四、减值准备合计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五、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合计92,423,927.7887,570,926.24房屋及建筑物92,327,044.7787,522,484.74运输工具96,883.0148,441.50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一、账面原值合计:114,829,140.80100,853.88114,728,286.92房屋及建筑物114,440,781.59-114,440,781.59运输工具388,359.21100,853.88287,505.33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7二、累计折旧合计:22,405,213.02100,853.8822,304,359.14房屋及建筑物22,113,736.82-22,113,736.82运输工具291,476.20100,853.88190,622.32三、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合计92,423,927.78房屋及建筑物92,327,044.77运输工具96,883.01四、减值准备合计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五、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合计-92,423,927.78房屋及建筑物92,327,044.77运输工具96,883.01续:项目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一、账面原值合计:不适用二、累计折旧合计:三、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合计四、减值准备合计五、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账面原值2021年度增加额中11,309.51万元为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21年度使用权资产实际增加额为173.40万元。

    (二十二)在建工程√适用□不适用1、在建工程情况√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8单位:元项目名称2022年6月30日年初余额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期末余额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2,709,433.921,028,490.56-----自有资金3,737,924.48合计2,709,433.921,028,490.56------3,737,924.48续:项目名称2021年12月31日年初余额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期末余额200L中试车间项目-7,218,052.48120,000.007,098,052.48---自有资金-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849,056.591,860,377.33-----自有资金2,709,433.92创新抗体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生产线项目462,986.13-433,628.3329,357.80---自有资金-其他-300,000.00300,000.00----自有资金-合计1,312,042.729,378,429.81853,628.337,127,410.28----2,709,433.92续: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年初余额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期末余额创新抗体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生产线项目49,203,564.1412,315,284.5261,055,862.53----自有资金462,986.13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849,056.59------自有资金849,056.59其他-243,805.27243,805.27----自有资金-合计50,052,620.7312,559,089.7961,299,667.80-----1,312,042.7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分别为131.20万元、270.94万元、373.79万元。

    报告期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89内,为加快研发项目推进和业务开展所需,公司主要进行了创新抗体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生产线项目、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200L中试车间项目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不适用3、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二十三)无形资产√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变动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一、账面原值合计29,910,688.646,979,629.32-36,890,317.96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23,597,302.60商标权与专利权409,150.00--409,150.00软件5,904,236.046,979,629.32-12,883,865.36二、累计摊销合计26,698,493.71807,441.42-27,505,935.13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23,597,302.60商标权与专利权409,150.00--409,150.00软件2,692,041.11807,441.42-3,499,482.53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3,212,194.939,384,382.83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3,212,194.939,384,382.83四、减值准备合计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212,194.939,384,382.83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3,212,194.939,384,382.83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一、账面原值合计30,492,958.501,694,130.142,276,400.0029,910,688.64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23,597,302.60商标权与专利权2,685,550.00-2,276,400.00409,150.00软件4,210,105.901,694,130.14-5,904,236.04二、累计摊销合计27,773,598.601,201,295.112,276,400.0026,698,493.71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23,597,302.6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0商标权与专利权2,685,550.00-2,276,400.00409,150.00软件1,490,746.001,201,295.11-2,692,041.11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2,719,359.903,212,194.93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2,719,359.903,212,194.93四、减值准备合计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719,359.903,212,194.93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2,719,359.903,212,194.93续:项目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一、账面原值合计27,974,584.572,518,373.93-30,492,958.50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23,597,302.60商标权与专利权2,685,550.00--2,685,550.00软件1,691,731.972,518,373.93-4,210,105.90二、累计摊销合计27,015,119.56758,479.04-27,773,598.60非专利技术23,597,302.60--23,597,302.60商标权与专利权2,685,550.00--2,685,550.00软件732,266.96758,479.04-1,490,746.00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959,465.012,719,359.90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959,465.012,719,359.90四、减值准备合计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959,465.012,719,359.90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959,465.012,719,359.9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软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71.94万元、321.22万元、938.44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与专利权均已摊销完毕,软件资产状况良好,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设置抵押担保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1(二十四)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二十五)资产减值准备√适用□不适用1、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转回转销其他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8,333.6411,100.50119,914.26--59,519.88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477.8316,778.5018,477.83--16,778.50合计186,811.4727,879.00138,392.09--76,298.38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转回转销其他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7,615.01141,534.3270,815.69--168,333.6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477.83---18,477.83合计97,615.01160,012.1570,815.69--186,811.47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二十六)长期待摊费用√适用□不适用1、长期待摊费用变动表√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摊销其他减少租赁资产改良支出48,070,661.01-2,267,728.09-45,802,932.92合计48,070,661.01-2,267,728.09-45,802,932.92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摊销其他减少租赁资产改良支出45,371,803.767,397,761.943,951,103.34747,801.3548,070,661.01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2合计45,371,803.767,397,761.943,951,103.34747,801.3548,070,661.0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4,537.18万元、4,807.07万元、4,580.29万元,均系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相对稳定,2021年度增加739.78万元,主要系对租入厂房改造规模形成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2021年度,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其他减少74.78万元,系因联东U谷厂房1层部分拆除处置所致。

    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不适用(二十八)其他主要资产√适用□不适用1、其他主要资产余额表单位: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757,312.5625,139,780.2531,434,495.19预付工程设备及无形资产款项12,789,216.523,861,058.104,245,440.20大额可转让存单2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合计35,546,529.0839,000,838.3545,679,935.3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567.99万元、3,900.08万元、3,554.65万元,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大额可转让存单、预付工程设备及无形资产款项。

    其中,大额可转让存单为公司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定期存单;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要系公司具有多条在研项目管线,实现收入较少,产生的销项税额较小,故形成大额期末留抵税额。

    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七、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一)短期借款√适用□不适用1、短期借款余额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2,002,666.67--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3合计2,002,666.67--2022年6月末,公司信用借款系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200.00万元及应付利息2,666.67元。

    2、最近一期末已到期未偿还余额□适用√不适用3、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二)应付票据□适用√不适用(三)应付账款√适用□不适用1、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单位:元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含1年)6,847,644.2795.51%8,161,401.6396.21%10,292,265.4693.86%1年以上321,679.294.49%321,679.293.79%673,051.146.14%合计7,169,323.56100.00%8,483,080.92100.00%10,965,316.60100.00%2、应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适用□不适用2022年6月30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锋担任董事的企业材料款1,057,616.07一年以内14.75%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746,606.55一年以内10.41%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非关联方测试和技术服务638,698.11一年以内8.91%北京斯丹姆赛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测试和技术服务482,377.99一年以内6.73%北京荆益生物非关联方材料款429,589.65一年以内5.9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4技术有限公司合计--3,354,888.37-46.79%续:2021年12月31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百奥开米进出口(苏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2,278,544.26一年以内26.87%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非关联方测试和技术服务605,159.52一年以内7.13%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577,656.25一年以内6.81%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测试和技术服务569,172.18一年以内6.71%华荣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472,044.00一年以内5.56%合计--4,502,576.21-53.08%续:2020年12月31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测试和技术服务5,000,000.00一年以内45.60%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1,715,850.00一年以内15.65%华荣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795,780.98一年以内7.26%上海乐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387,254.20一年以内3.53%河南省人民医院非关联方测试和技术服务308,449.63一年以内2.81%合计--8,207,334.81-74.85%3、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测试和技术服务费1,548,531.6621.60%2,489,936.3829.35%6,384,226.6858.22%材料款5,620,791.9078.40%5,993,144.5470.65%4,581,089.9241.7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5合计7,169,323.56100.00%8,483,080.92100.00%10,965,316.60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096.53万元、848.31万元、716.93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供应商采购材料和研发服务形成的材料款、测试和技术服务费,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3.86%、96.21%、95.51%。

    (四)预收款项□适用√不适用(五)合同负债√适用□不适用1、合同负债余额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预收款18,626,037.206,911,792.25584,216.97合计18,626,037.206,911,792.25584,216.972、其他情况披露√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58.42万元、691.18万元、1,862.60万元,均系预收客户款项。

    2022年6月末及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主要系从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K11项目临床期间药学研究及BLA申报服务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该等合同负债的相关收入将在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合同负债。

    (六)其他应付款√适用□不适用1、其他应付款情况(1)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16,441,151.7049.91%11,421,759.9642.65%38,283,046.6156.93%1-2年1,995,588.536.06%12,421,469.8546.38%7,670,997.1511.41%2-3年11,570,000.0035.12%2,600,000.009.71%6,099,259.109.07%3年以上2,936,200.008.91%336,200.001.26%15,191,082.2022.59%合计32,942,940.23100.00%26,779,429.81100.00%67,244,385.06100.0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6(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尚未达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16,485,832.0050.04%16,485,832.0061.56%45,581,671.7067.78%应付长期资产款项10,446,784.9731.71%7,313,369.2927.31%15,356,851.7622.84%代收代付款2,029,795.476.16%1,911,971.837.14%2,775,503.264.13%应付上市中介费2,904,409.518.82%----租赁费----2,778,832.684.13%其他1,076,118.283.27%1,068,256.693.99%751,525.661.12%合计32,942,940.23100.00%26,779,429.81100.00%67,244,385.06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6,724.44万元、2,677.94万元、3,294.29万元,主要系尚未达到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应付长期资产款项等。

    公司收到的附条件的政府补助款对应的部分项目是否能通过相关验收于报告期各期末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之“2、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表”。

    (3)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适用□不适用2022年6月30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2,901,870.641年以内8.81%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非关联方上市中介费1,904,409.511年以内5.78%海通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1,811,320.751年以内5.50%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1,415,929.181年以内4.30%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代收代付款1,338,399.021年以内4.06%合计--9,371,929.10-28.45%续: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72021年12月31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2,901,870.641年以内10.8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代收代付款797,938.271年以内及1至2年2.98%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602,548.681年以内2.25%清大世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599,860.001年以内2.24%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493,163.911年以内1.84%合计--5,395,381.50-20.15%续:2020年12月31日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元)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4,940,919.261年以内7.35%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房屋租赁费2,778,832.711年以内4.13%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2,435,227.441年以内3.62%北京华瑞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1,569,269.281年以内2.33%上海雷昶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长期资产款项902,073.001年以内1.34%合计--12,626,321.69-18.77%注:上述其他应付款各期末前五大未列示尚未达到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2、应付利息情况□适用√不适用3、应付股利情况□适用√不适用4、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七)应付职工薪酬项目√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81、应付职工薪酬变动表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一、短期薪酬10,300,075.8039,071,595.7142,502,660.126,869,011.39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23,726.383,285,166.743,278,948.75529,944.37三、辞退福利-523,703.34523,703.34-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合计10,823,802.1842,880,465.7946,305,312.217,398,955.76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一、短期薪酬8,239,078.6862,211,256.7460,150,259.6210,300,075.80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261,422.464,737,696.08523,726.38三、辞退福利-316,294.48316,294.48-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合计8,239,078.6867,788,973.6865,204,250.1810,823,802.18续:项目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一、短期薪酬8,131,706.3744,702,976.3744,595,604.068,239,078.68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14,965.16359,109.18474,074.34-三、辞退福利-50,000.0050,000.00-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合计8,246,671.5345,112,085.5545,119,678.408,239,078.68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奖金等短期薪酬。

    公司员工工资于当月计提、次月发放,奖金按年度计提,次年发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823.91万元、1,082.38万元、739.90万元,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258.47万元,增幅为31.37%,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员工数量及其薪资水平均有所上涨,导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相应增加。

    2、短期薪酬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762,000.1733,162,191.9736,719,839.416,204,352.732、职工福利费-888,346.04888,346.04-3、社会保险费327,100.732,052,325.372,047,699.48331,726.62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99其中:医疗保险费311,061.601,950,326.861,946,633.73314,754.73工伤保险费16,039.13101,998.51101,065.7516,971.89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2,355,129.002,355,129.00-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10,974.90613,603.33491,646.19332,932.046、短期带薪缺勤----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8、其他短期薪酬----合计10,300,075.8039,071,595.7142,502,660.126,869,011.39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801,012.2052,741,073.9250,780,085.959,762,000.172、职工福利费5,625.001,264,195.531,269,820.53-3、社会保险费244,319.533,278,521.863,195,740.66327,100.73其中:医疗保险费244,319.533,177,273.683,110,531.61311,061.60工伤保险费-101,248.1885,209.0516,039.13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3,615,721.923,615,721.92-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88,121.951,311,743.511,288,890.56210,974.906、短期带薪缺勤----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8、其他短期薪酬----合计8,239,078.6862,211,256.7460,150,259.6210,300,075.80续:项目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062,380.6938,863,598.3339,124,966.827,801,012.202、职工福利费-496,911.98491,286.985,625.003、社会保险费30,111.041,744,075.681,529,867.19244,319.53其中:医疗保险费30,111.041,738,140.811,523,932.32244,319.53工伤保险费-5,934.875,934.87-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2,865,622.362,865,622.36-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9,214.64732,768.02583,860.71188,121.956、短期带薪缺勤----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8、其他短期薪酬----合计8,131,706.3744,702,976.3744,595,604.068,239,078.6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0(八)应交税费√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416,258.63480,138.85410,220.34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416,258.63480,138.85410,220.34(九)其他主要负债√适用□不适用1、其他主要负债余额表单位: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8,736,311.678,857,111.69-合计8,736,311.678,857,111.69-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调整后,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增加819.61万元。

    单位:元其他流动负债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附回购义务的增资和转让款其中:本金--1,498,000,000.00利息--155,975,000.00合计--1,653,975,000.0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系附有回购义务的增资和转让款。

    2016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进行了多轮增资及股权转让,根据公司与该等增资方及股权受让方签订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附有回购义务;故,公司在收到增资款时确认为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就增资或股权转让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为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0年末,前述增资方及股权受让方的增资及股权转让款本金总额为149,800.00万元,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165,397.50万元。

    2021年6月,天广实进行第八次增资,截至2021年7月4日,公司收到该次增资方的增资款本金总额7,000.00万元,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7,012.22万元。

    其中,上述本金与其他流动负债的差异部分系其他流动负债在相应期间累积计提的利息。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12021年7月,公司与前述增资方及股权受让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7月5日起,公司不再附有回购义务,故该等附回购义务的增资由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至权益。

    因上述附有回购义务的增资和转让款变动而导致权益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八、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之“2、其他情况”的相关内容。

    单位:元租赁负债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90,138,877.5493,196,982.09-合计90,138,877.5493,196,982.09-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调整后,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科目增加9,774.88万元。

    单位:元递延收益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政府补助19,368,890.9520,884,560.678,483,375.26合计19,368,890.9520,884,560.678,483,375.2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之“2、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表”。

    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八、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1、所有者权益余额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股本/实收资本69,928,540.0069,928,540.0068,102,334.00资本公积1,490,237,890.821,454,490,189.62-454,497,362.91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97,285.5697,285.5697,285.56未分配利润-1,053,792,755.72-950,541,821.91-648,662,068.73专项储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6,470,960.66573,974,193.27-1,034,959,812.08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506,470,960.66573,974,193.27-1,034,959,812.082、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2(1)股本①2020年1月至2月,公司收到增资款2020年1月至2月,公司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通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惟精颐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启德(厦门)创新生物医药股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的增资款。

    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一)历史沿革”之“22.2020年2月,天广实第七次增资及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收到该等增资款后,公司股本增加5,204,205股。

    ②2020年1月,公司收到增资款2020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安泰天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款。

    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三)股权激励情况”的相关内容。

    收到该笔增资款后,公司股本增加1,092,959股。

    ③2021年6月至7月,公司收到增资款2021年6月至7月,公司收到镇江鼎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联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的增资款。

    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一)历史沿革”之“23.2021年6月,天广实第八次增资”。

    收到该等增资款后,公司股本增加1,826,206股。

    (2)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股本溢价1,038,090,450.10--1,038,090,450.10股份支付储备130,760,510.3412,339,228.81-143,099,739.15其他资本公积285,639,229.1823,408,472.39-309,047,701.57其中:因附有回购义务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236,578,750.00--236,578,750.00其他49,060,479.1823,408,472.39-72,468,951.57合计1,454,490,189.6235,747,701.20-1,490,237,890.82续:项目2021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909,034,656.10129,055,794.00-1,038,090,450.1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3股份支付储备108,218,767.3322,541,743.01-130,760,510.34其他资本公积-1,471,750,786.341,827,390,015.5270,000,000.00285,639,229.18其中:因附有回购义务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1,498,000,000.001,804,578,750.0070,000,000.00236,578,750.00其他26,249,213.6622,811,265.52-49,060,479.18合计-454,497,362.911,978,987,552.5370,000,000.001,454,490,189.62续:项目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565,407,515.39343,627,140.71-909,034,656.10股份支付储备6,614,341.90139,701,030.7938,096,605.36108,218,767.33其他资本公积-1,009,281,275.55-462,469,510.79-1,471,750,786.34其中:因附有回购义务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1,036,000,000.00-462,000,000.00-1,498,000,000.00其他26,718,724.45-469,510.7926,249,213.66合计-437,259,418.26483,328,171.50500,566,116.15-454,497,362.91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变动系因前述“(1)股本”中相关权益变动事项造成,详见前述相关内容;股份支付储备变动系因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进行股份支付,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三)股权激励情况”的相关内容;资本公积中,其他资本公积变动主要系因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同时相应减少资本公积导致的权益变动、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至权益导致的变动、对联营公司股份稀释导致的权益变动和股东捐赠导致的权益变动。

    (3)未分配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未分配利润始终为负数。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950,541,821.91-648,662,068.73-215,902,002.23加:会计政策变更--3,247,737.75-年初经调整余额-950,541,821.91-651,909,806.48-215,902,002.23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250,933.81-298,632,015.43-432,760,066.50年末未分配利润-1,053,792,755.72-950,541,821.91-648,662,068.7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系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3,247,737.75元。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4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一)关联方认定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中有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股份公司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下文中的“1、关联自然人”、“2、关联法人”、“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2、关联法人”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关联法人(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由上文“1、关联自然人”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文“1、关联自然人”或“2、关联法人”的情形之一;(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文“1、关联自然人”或“2、关联法人”规定的情形之一。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5(二)关联方信息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基本信息关联方姓名与公司关系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华泰君实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锋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20.0273%-李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7.1572%32.3709%安泰天实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锋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2.2883%-华泰天实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锋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10.0553%-注:1、李锋的间接持股比例为通过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控制天广实股份表决权比例;2、华泰君实、华泰天实、安泰天实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锋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2.关联法人及其他机构√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无限极幂方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2513%股份擎天幂方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8769%股份赣州利彪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0546%股份樟帮幂方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6256%股份幂方资产无限极幂方、擎天幂方、赣州利彪、樟帮幂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幂方资本100%股权依塔幂方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4077%股份幂方资本依塔幂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幂方资产的全资子公司高特佳公司股东,持有公司8.7970%股份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特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赋成生物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合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多宁生物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丹晟生物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北京旌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北京安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担任董事的公司求臻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担任董事的公司上海捍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北京聚陆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担任董事的公司北京中关村水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担任董事的公司微岩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担任董事的公司深圳幂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梁占超担任董事的公司深圳瑞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董事李彤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深圳市创赛二号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李彤担任董事的公司江西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彤曾担任总经理、董事的公司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6北京康爱瑞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彤曾担任董事的公司江苏灵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彤担任董事的公司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彤担任董事的公司深圳市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彤担任董事的公司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李彤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朱涛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的公司上海法路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王钢担任经理的公司上海笪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王钢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100%的公司上海笪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王钢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90%的公司汇兰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王钢担任董事的公司上海法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钢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上海法路源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王钢曾担任总经理的公司京微雅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李庭担任董事的公司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李庭担任董事的公司中航迈特粉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监事李庭担任董事的公司台州凯美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王钢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上海汇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王钢曾持股95%且其配偶曾任执行董事的公司爱恩康临床医学研究(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津津曾担任总经理的公司北京法伯远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津津曾担任经理的公司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王雪峰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司北京屹唐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王雪峰担任董事的公司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王雪峰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沈阳斯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王雪峰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杭州诺祥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监事张云明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浙江昭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监事张云明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金粱启德(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并控制的公司宁波厚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担任董事的公司上海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担任董事的公司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担任董事的公司中电中金(厦门)电子产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曾担任董事的公司佳德致远(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董事梁荧控制的企业广州嘉检医学检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在离任后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公司北京长木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在离任后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公司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梁荧在离任后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公司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仁玉担任董事的公司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仁玉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独立董事李仁玉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7限公司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仁玉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北京天学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仁玉曾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仁玉曾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康博(天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涛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天津万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涛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天津千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朱涛控制的企业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朱涛控制的企业天津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朱涛控制的企业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涛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天津坤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已注销)独立董事朱涛曾担任董事的公司药明巨诺(开曼)有限公司(2126.HK)独立董事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担任董事的公司AdageneInc.(ADAG)独立董事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担任董事的公司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担任董事的公司注:无限极幂方、擎天幂方、赣州利彪、樟帮幂方、依塔幂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幂方资产或幂方资本,为一致行动人,幂方资本为幂方资产的全资子公司。

    3.其他关联方√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WENQIHU(胡稳奇)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占超公司董事李彤公司董事朱涛公司独立董事李仁玉公司独立董事CHEUNGYiuLeungAndy(张耀樑)公司独立董事张静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庭公司监事李琦公司监事梁津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江美公司副总经理HUIFANGLIU(刘慧芳)公司副总经理齐燕公司财务总监王添公司董事会秘书BOYANZHANG(张伯彦)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PEIYE(叶培)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梁荧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8曲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徐阿堂报告期内曾任董事王雪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吴奎武报告期内曾任董事李丽君控股股东监事张云明报告期内曾任控股股东监事王钢控股股东总经理、通过华泰君实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为6.3026%、报告期内曾任监事广州齐志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李锋担任董事的多宁生物(公司联营企业)全资子公司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PEIYE(叶培)配偶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上文“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基本信息”、“3.其他关联方”中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该等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也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1.经常性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1)采购商品/服务√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4,521.247.22%1,759,015.035.16%613,441.763.02%小计964,521.24-1,759,015.03-613,441.76-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向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培养基、试验耗材、试剂等。

    该等采购主要用于研发和生产,合同价格均参照市场价确定,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在公司报告期各期同类采购中占比较小,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销售商品/服务□适用√不适用(3)关联方租赁情况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09□适用√不适用(4)关联担保□适用√不适用(5)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①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主要包括向该等人员支付的工资、奖金、股权激励等,简要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9,144,963.3634,024,902.82139,266,338.64其中:工资福利等5,343,957.3612,042,506.1410,763,982.66股权激励费用13,801,006.0021,982,396.68128,502,355.982.偶发性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1)采购商品/服务√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4,159.293.25%544,212.391.41%--广州齐志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13,078.000.06%小计314,159.29-544,212.39-13,078.00-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向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物反应器、测试仪等机器设备;公司与广州齐志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采购少量低值易耗品。

    该等设备、材料主要用于研发和生产,合同价格均参照市场价确定,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在公司报告期各期同类采购中占比极小,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销售商品/服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0√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71.700.58%----小计471.70-----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分析2022年1-6月,公司与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相色谱检测技术开发服务取得样品测试服务费471.70元。

    公司向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系基于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需求及公司测试服务基础形成的正常商业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

    同时,因公司目前尚处研发阶段,未形成规模化收入,该等交易具有偶发性,且交易金额较小,占当期研发服务收入的0.58%,仅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06%。

    公司与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往来均签署了相关合同,定价公允,收付发票、收付款等程序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交易程序具备合规性。

    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在公司报告期各期同类交易中占比极小,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关联方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4)关联担保□适用√不适用(5)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3.关联方往来情况及余额(1)关联方资金拆借√适用□不适用A.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拆出资金√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关联方名称2022年1月—6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1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不适用合计续:关联方名称2021年度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不适用合计续:关联方名称2020年度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西藏华泰天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50,000.00-4,450,000.00-李锋50,179.901,097.0651,276.96-合计4,500,179.901,097.064,501,276.96-a、向华泰天实拆出资金2018年1月,华泰天实出于向华泰君实支付购买公司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需求,向公司拆借600.00万元,年利率为4.5%,并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偿还本息。

    2018年末,经双方协议,剩余400.0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起展期一年。

    2020年1月21日、2020年4月27日,华泰天实分别向公司偿还427.00万元、18.00万元;至此,上述借款相关的本金和利息均已收回。

    b、向李锋拆出资金2018年,因北京市购车限制,由公司支付资金14.14万元但使用李锋直系亲属的牌照购置车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考虑该车辆名义归属人为李锋的直系亲属,因此针对该笔购车支出双方协议确认为公司向李锋借出款项,年利率为5%。

    2018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7月、2020年6月,李锋分别向公司偿还上述款项的部分本金和利息;至2020年6月,上述款项已完全收回。

    B.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拆入资金□适用√不适用(2)应收关联方款项√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款项性质账面金额账面金额账面金额(1)应收账款----不适用小计-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2(2)其他应收款----不适用小计-(3)预付款项----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5,244.25购买商品款小计--1,055,244.25-(4)长期应收款----不适用小计-(3)应付关联方款项√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款项性质账面金额账面金额账面金额(1)应付账款----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7,616.0732,194.7030,600.00购买商品款小计1,057,616.0732,194.7030,600.00-(2)其他应付款----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592.92--购买商品款庄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30--代收代付款WENQIHU(胡稳奇)-100,000.002,000,000.00代收代付款YEPEI(叶培)-100,000.00-代收代付款小计220,621.22200,000.002,000,000.00-(3)预收款项----不适用小计-(4)其他事项□适用√不适用4.其他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后向赋成生物增资2022年8月24日,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及赋成生物签署了《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各方约定天广实以华放天实100%股权作价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45,993,741.70元,贝达药业以其所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对赋成生物进行增资。

    此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3赋成生物注册资本变更为65,259,963.2元,天广实认缴出资额比例为78.14%,贝达药业认缴出资额比例为21.86%。

    赋成生物已经于2022年10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备案。

    公司向赋成生物增资情况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代收“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企业首席科学家资金支持”2020年12月,公司代董事、副总经理WENQIHU(胡稳奇)收取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放的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企业首席科学家资金支持200.00万元。

    2021年4月,公司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WENQIHU(胡稳奇)发放190.00万元;2022年4月,公司向其发放该笔款项剩余部分。

    (3)代收“亦麒麟”人才专项奖励2021年12月,公司代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PEIYE(叶培)收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发放的“亦麒麟”人才专项奖励10.00万元;2022年1月,公司将该笔款项全额发放予公司报告期内曾任副总经理PEIYE(叶培)。

    (4)接受关联方担保报告期内,公司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取得综合授信,就该笔综合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锋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受信人授信人合同名称编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天广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2100000117049号5,000.00万元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李锋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前述主债权及其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之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事项是或否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是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安排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4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中规定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董事及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进一步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了《关连方交易管理制度》。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

    十、重要事项(一)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2022年8月24日,天广实与贝达药业及赋成生物签署了《关于赋成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各方约定天广实以华放天实100%股权作价认购赋成生物新增注册资本45,993,741.70元,贝达药业以其所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对赋成生物进行增资。

    此次增资完成后,赋成生物注册资本变更为65,259,963.2元,天广实认缴出资额比例为78.14%,贝达药业认缴出资额比例为21.86%。

    赋成生物已经于2022年10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备案。

    公司增资赋成生物情况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提请投资者关注的或有事项1、诉讼、仲裁情况类型(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元)进展情况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无合计--2、其他或有事项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投资者关注的或有事项。

    (三)提请投资者关注的承诺事项1、资本承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签约但尚未履行的资本承担项目分别为24,102,161.50元、40,258,771.69元、31,279,756.09元。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52、经营租赁承担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经营租赁协议,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项目金额(元)1年以内(含1年)12,163,658.881-2年(含2年)10,642,934.322-3年(含3年)9,789,564.263年以上116,706,135.95合计149,302,293.413、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主要是就已订立但尚未支付的合营企业资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

    (四)提请投资者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前完成H股上市发行。

    2022年6月22日,天广实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1号)。

    天广实获批到联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26,806,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且应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

    公司已于2022年7月就H股发行事宜向联交所递交沟通文件,并于2022年9月取得联交所反馈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就前述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联交所持续就上市事项进行沟通。

    十一、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1、对公司改制的评估复核2008年8月,天广实有限进行改制,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一)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2020年3月26日,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抗人CD20抗体”非专利技术对外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丰评报字(2008)第028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3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海峡评报字(2008)第009号)的复核报告》(联合中和(2020)BJC第022号),对前述公司改制时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6相关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认为原报告评估结果合理。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报告期分配情况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进行现金分配;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分配时点股利所属期间金额(元)是否发放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是否超额分配股利不适用(三)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挂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可以现金和(或)股票方式分配。

    在依法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其他情况无十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7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直接持股间接持股1华放天实北京市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化-78.14%投资设立2华懋天实福建省厦门市生物医药产品技术开发100.00%-投资设立3赋成生物浙江省杭州市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化78.14%-增资合并注:报告期后,天广实以华放天实100%股权增资赋成生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华放天实已于2022年9月5日完成上述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华放天实变更为赋成生物全资子公司。

    详细披露请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华放天实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注册资本13,000万元实收资本10,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新峰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2号楼一层101室经营范围生产药品(仅限生物药品生产);技术服务、转让、开发、推广、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13,00010,500100%货币3、子公司历史沿革及合法合规性(1)2019年1月,华放天实设立2019年1月22日,华放天实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1,000100%货币(2)2019年10月,华放天实增加注册资本2019年10月10日,天广实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华放天实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8天广实3,000100%货币(3)2020年2月,华放天实第二次增资2020年1月9日,天广实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华放天实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6,000100%货币(4)2020年9月,华放天实第三次增资2020年8月15日,天广实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华放天实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10,000100%货币(5)2022年6月,华放天实第四次增资2022年6月17日,天广实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华放天实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13,000100%货币(6)2022年9月,华放天实第一次股权转让2022年9月5日,天广实作出决定,同意将华放天实100%的股权转让给赋成生物。

    本次变更后,华放天实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赋成生物13,000100%货币4、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8,641,113.20301,248,174.1974,774,668.18净资产151,938,921.31171,194,016.8763,383,254.33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7,362,290.766,888,177.005,341,295.46净利润-27,237,413.20-15,186,970.86-7,882,494.845、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关系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19报告期内,华放天实系天广实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系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化,系母公司天广实的上游产业。

    6、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截至报告期期末,华放天实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华放天实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二)华懋天实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2020年8月7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锋住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08号701-12单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2,0002,000100%货币3、子公司历史沿革及合法合规性(1)2020年8月,华懋天实设立2020年8月7日,华懋天实经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2,0002,000100%货币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04、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00,497.3820,052,794.5020,012,897.90净资产20,092,997.3820,047,794.5019,992,897.90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45,202.8854,896.60-7,102.105、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关系报告期内华懋天实系天广实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系生物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负责承担公司的部分临床研究工作。

    6、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截至报告期期末,华懋天实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华懋天实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三)赋成生物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6,525.9963万元实收资本6,525.9963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新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89号101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5,099.374175,099.3741771.84%货币、股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1贝达药业1,426.622151,426.6221521.86%货币、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3、子公司历史沿革及合法合规性(1)2021年12月,赋成生物设立2021年12月15日,赋成生物经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50050%货币贝达药业50050%货币(2)2022年10月,赋成生物增加注册资本2022年10月8日,赋成生物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525.9963万元,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变更后,赋成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天广实5,099.3741778.14%货币、股权贝达药业1,426.6221521.86%货币、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4、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6,685,160.4819,215,220.00-净资产16,368,227.3318,987,567.21-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2,619,339.88-1,012,432.79-5、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关系赋成生物系天广实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系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化,系母公司天广实的上游产业。

    6、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截至报告期期末,赋成生物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2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赋成生物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其他情况□适用√不适用十四、经营风险因素及管理措施(一)新药研发风险公司在研药物筛选具有不确定性。

    业务的后续发展较大地依赖于公司的研究方法及流程能否成功识别潜在的在研药物用于治疗目标适应症,从而增加及补充覆盖的适应症或公司药品品类。

    由于在研药品的持续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财力和人力来开展,公司无法保证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流程能够成功识别及筛选具有临床价值的在研药品和/或适应症,且公司筛选出的潜在的在研药品亦可能因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和/或未能达到预定效果等而无后续开发潜力。

    若公司将其精力及资源集中于最终可能被证明无后续开发潜力的在研药品、适应症或其他潜在项目,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前论证的科学性、严谨性,在制定研发任务时充分听取营销中心市场调研的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经过综合考虑后确定研发方向及具体品种,并加强研发过程管理。

    (二)公司未来可能无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风险公司目前在研药物还处于临床阶段,已就部分药品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等。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制造企业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许可、认证或批件。

    公司未来可能存在不能满足相关经营资质的申请条件或标准而未能成功获批有关经营资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动,使得公司的相关条件能够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或标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受影响。

    (三)安全生产及环保相关制度的风险公司为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其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管。

    公司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可能涉及使用有害物质,并可能存在发生安全事故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3的潜在风险。

    此外,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若处理不当,可能存在造成环境污染或违反环保相关制度的潜在风险。

    就前述情形,公司也可能为此而受到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公司亦将面临合规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并依法履行购买备案程序,确保生产安全;并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技术改造投入,降低“三废”排放;全方位提升公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四)新药上市的风险公司就在研药物向监管机构申请上市批准方面经验有限,亦不能保证在研药品都最终能够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此外,药物上市批准可能是有条件的,譬如在研药品可能被要求对获准使用的适应症进行限制,或被要求在产品标识上载明禁忌事项或注意事项,或被要求进行费用高昂及较耗时的批准后临床试验或监测。

    若公司在研药物无法获得上市批准,或该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则公司在研药品的目标市场将可能减少、市场潜力将可能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获得药物上市批准是一个耗时较长的过程,公司无法保证其提交的药物上市申请能够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不受重大限制。

    应对措施:公司将委聘具有丰富新药上市申请经验的人员,增强新药上市申请团队的专业性,提升自身申请上市申请方面的能力。

    公司亦会密切关注国家及各地新药上市批准的最新规范,及时响应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新药上市进程。

    (五)药品生产风险公司的生产设施须接受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督和检查。

    公司可能无法提供足够并符合监管机构标准的材料满足临床需求,或可能缺乏原材料、符合资格的人员或重要供应商。

    若公司未能严格遵循相关监管标准或其他监管要求,在研药品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未来的商业化可能出现重大延迟,可能导致临床试验暂停或终止,并导致公司在研药品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或商业化的批准,或可能导致未来已上市产品被迫退出市场,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在临床试验中严格遵循相关监管标准或其他监管要求。

    同时,制定临床试验服务等供应商筛选标准并增加对公司临床试验参与人员的培训,提高研发人员专业能力。

    (六)医药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4行业实施监管。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将不断完善、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

    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分析和预判医药行业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以较好地适应政刹调整变化,保证公司的业绩稳定、持续增长。

    (七)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风险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列入目录的药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国家医保目录会不定期根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但更加注重药品的临床治疗价值。

    公司研发的药物在考虑患者可及性的情况下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若公司开发出的新产品或公司产品的新适应症未能成功被列入目录,或已列入目录中的产品或适应症被调出目录,则可能导致相关产品的销售不能快速增长或者销售额出现下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加强对招投标人员的培训,增强自身销售推广能力,或通过与市场推广服务商开展合作,及时获取各省市的招标信息和最新政策动态,增强公司的综合招标能力。

    (八)药品质量控制风险药品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且受到较多因素影响。

    若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而若原材料、耗材等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无法保证能于商业化后提高已上市产品价格从而弥补成本的涨幅,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此外,若公司无法保证未来能获取稳定的原材料、耗材供应,将可能对药品品质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加强原公司培训及教育,强化内部操作流程,提高员工责任心,将产品质量风险控制在出厂前。

    (九)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多个公司签署了合作研发或联合用药合作协议,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合作方对合作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里程碑付款的条件或实际履行情况存在争议等情况,公司与合作方之间可能因此产生争议或纠纷,从而导致公司对该合作研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或商业化进度发生延迟甚至终止。

    同时,若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未能依照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妥善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将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与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也有较为紧密的合作。

    公司依赖该等第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5三方实施的特定方面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且并不控制所有方面的工作。

    公司签约的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的员工并非公司雇员,公司无法控制其是否为公司正在进行的临床项目投入足够时间、资源及监督。

    若该等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等原因,公司获得的研究数据在质量或准确性方面将受到影响,而变更受托研究机构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也会使公司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合作第三方的遴选并在与其合作过程中对知识产权归属、里程碑付款条件、实际履行情况存在争议等情况保持持续关注,并在与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合作的过程中加强与其沟通及监督,降低使公司收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公司住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风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就其租赁给公司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1座电梯楼层第25层(01A、01B、01C、02A、02B、03A、03B、04、05A、05B、05C)单元的物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如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任何原因无法取得该物业的房屋所有权证,且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物业,可能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根据出租方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出具的《关于大族广场互联网+创新园项目房产证相关事宜情况说明》:其于2017年对相关的商业配套部分进行改造升级,故延迟了房产证办理相关材料的提交,目前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中,已于2019年12月提交相关材料,但受到疫情影响尚未得到回复。

    截至目前,相关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公司将积极寻找其他合规的替代性租赁场地,同时协调出租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十一)公司住所及生产经营地点租赁搬迁的风险公司通过与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1座电梯楼层第25层(01A、01B、01C、02A、02B、03A、03B、04、05A、05B、05C)单元,将该物业作为公司的住所;并通过与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联东楼宇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承租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4号楼/3号楼/2号楼/6号楼1层的物业,将该物业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地。

    若前述租赁合同到期后,新租赁合同商务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产权人不愿与公司续签新租赁合同等,公司将面临续租成本增加甚至无法续租的风险,若公司此时未拥有自有土地、房产,且无法租赁到合适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也将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经营场所以降低经营房产租赁的风险。

    (十二)公司药物产品尚未进行上市销售,且公司目前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的风险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有药物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6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276.01万元、-29,863.20万元、-10,325.09万元。

    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

    应对措施:公司将扩大研发投入,加速推进各研发项目,以加速研发项目的商业化,实现药品上市并规模化生产;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在细分领域委托检测、筛选等研发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口碑,不断开发相应的客户,增加收入规模。

    (十三)公司未来将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规模收入或盈利,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2,300.61万元、21,875.17万元、8,727.68万元,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挂牌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03,495.98万元、57,397.42万元、50,647.10万元。

    若挂牌之日起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三)的财务条件,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净资产”,是指挂牌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所有者权益;挂牌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均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产品尚处于药物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业务,存在持续无法盈利的可能性,公司未盈利的状态可能持续存在,进而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了研发项目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各研发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以及研发部门架构等进行了完善地内部控制,确保对研发费用的归集、结转等进行合理、谨慎地会计处理。

    (十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研发进展及对外提供研发服务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研发进展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处于入组过程中的各临床试验将会发生一定时间的延迟,对于已完成入组的临床试验项目,部分患者的正常随访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同时,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对外提供研发服务受到一定制约。

    目前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但疫情防控形势依旧非常严峻,若后期出现疫情反复或加剧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及取得研发服务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的发展情况,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尽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及取得研发服务收入的影响,并在与患者、供应商及客户积极沟通,充分协调各方资源做好预案,同时密切关注国家的全国防疫政策变化情况。

    (十五)药品价格政策调整风险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72009年1月17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其次,《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方式、评价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评标议标,合理控制中标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及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近日,国家医保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50号建议进行了回复,表示目前正在研究生物制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生物类似药并非集中带量采购的禁区,在考虑生物类似药的相似性、企业产能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具体产品的临床可替代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适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政策未来若在生物类似药中全面实施,将为公司MIL60(已转让)产品的收入带来更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该产品收入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可能对公司销售规模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提高药品定价时企业的议价能力。

    同时,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研发,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工艺技术提升,实行产品生产的精细化管理,降低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强化成本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将做好营销方面的考核激励和渠道下沉工作,加大对非公里医疗机构的推广销售工作,大力拓展基层社区以及零售市场,深挖基层市场和院外市场,以此保持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十六)市场竞争风险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更高的知名度,更易让市场接受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

    公司在研产品管线中每个产品在境内和境外面临已有的申报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如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并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人力资源进行销营销,即使公司的获批产品都顺利实现商业化,但其生命周期并非都能达到预期,从而导致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在维护与老客户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资源,多方面增加销售渠道,进一步加强产品技术研发与质量管理,扩大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

    同时,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增强公司实力和竞争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收入呈稳步性增长,以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风险。

    (十七)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李锋直接持有公司7.1572%的股份,通过华泰君实间接控制公司20.0273%股份表决权,通过华泰天实间接控制公司10.0553%股份表决权,通过安泰天实间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8控制公司2.2883%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9.5281%股份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若其利用其实际控制地位和相关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则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等声明或承诺。

    同时,公司现有各项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并将严格执行,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十八)研发技术服务及原材料供应风险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大量研发技术服务(包括临床前、临床试验阶段等)以及原材料(包括培养基原料、填料、临床试验对照药等)供应。

    目前公司与现有供应商关系稳定,若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无法保证能于商业化后提高药品价格从而弥补成本涨幅,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认为自身与现有供应商的关系稳定,仍无法保证未来公司将能获取稳定的研发技术服务及原材料的供应。

    此外,若公司供应商无法跟上公司的快速发展,存在减少或终止对公司研发服务、原材料的供应的可能性。

    若该等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供应中断,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扩大供应商筛选范围并从多个供应商获得同类型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不依赖于特定的供应商,保证公司不会因缺少供应商服务或产品而中断研发。

    (十九)如果公司无法持续获得充裕的现金流,将会影响公司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度,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研药品产生销售收入前,需要完成临床开发、监管审批、市场推广、药品生产等经营活动。

    公司的业务运营需要耗费大量现金流,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37.08万元、-21,524.52万元、-6,518.47万元。

    公司将在新药品发现、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等诸多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

    公司未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包括:(1)在研药物临床试验的时间、范围及成本,包括临床试验能否及时招募到患者;(2)在研药物监管审批的结果、时机及成本;(3)在研药物的数量及各项在研药物持续研发的资金需求;(4)与可能获批的任何未来在研药物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包括扩大市场推广及销售能力的成本及时机;(5)未来合作、特许或其他安排的条款及时机;(6)员工数量及相关成本增加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所需现金流主要依赖于持续的外部融资。

    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及时获得融资或者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甚至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29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扩大研发投入,加速推进各研发项目,以加速研发项目的商业化,实现药品上市并规模化生产;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在细分领域委托检测、筛选等研发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口碑,不断开发相应的客户,增加收入规模。

    同时,公司拟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充分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融资有效性,借助资本市场,有效地取得融资。

    (二十)如果公司无法持续获得大额政府补助,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多项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25.41万元、1,893.57万元、1,191.22万元;同期各期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和尚未达确认条件而计入其他应付款的政府补助分别为5,406.50万元、3,737.04万元、3,585.47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系政府对公司的资金支持,鉴于相关政府补助的时间、金额、标准均由政府有关部门全权酌情决定,政府有关部门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决定减少或取消政府补助。

    此外,部分政府补助以项目为基础,若公司未能如期完成相关项目课题研究或者发生其他相关违约行为,则可能受到停止拨付、被追缴全部或部分补助经费。

    公司无法保证政府补助的持续性,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大额政府补助,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扩大研发投入,加速推进各研发项目,不断提高研发水平和质量;同时,公司制订了研发项目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各研发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以及研发部门架构等进行了完善地内部控制,确保研发项目质量,降低公司未能如期完成相关政府项目课题研究或者发生其他相关违约行为的风险。

    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在细分领域委托检测、筛选等研发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口碑,不断开发相应的客户,增加收入规模,避免公司对政府补助依赖。

    (二十一)公司尚未盈利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公司是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由于公司将主要资源用于研究和开发、在研药品目前尚未获批上市实现销售收入等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拟推荐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276.01万元、-29,863.20万元、-10,325.09万元,归属于拟推荐挂牌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4,590.65万元、-32,248.66万元、-11,655.71万元。

    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并面临如下潜在风险:1、公司的现金流、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可能受到限制或影响在研药品产生销售收入之前,公司需要完成临床开发、监管审批、市场推广等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

    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0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一方面,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导致公司推迟现有在研药品的研发及临床试验试验的开展、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影响在研药品有关的市场推广、影响对供应商或合作伙伴的履约能力等,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业务前景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可能影响员工薪酬的支付和增长,进而影响公司现有团队的稳定和未来人才的引进,一定程度上损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2、公司在未来一定期间可能无法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尚无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亦未产生任何药品销售收入。

    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

    如公司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始终无法盈利。

    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

    3、公司的收入可能无法按计划增长,亏损持续扩大公司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情形可能导致资金状况、研发投入等方面无法满足其产品研发、上市获批、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等方面的需求,进而对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取得产生一定程度影响,使其存在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如公司在其产品商业化后未能按计划实现收入增长,则可能导致公司的亏损进一步增加。

    4、公司挂牌后触及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2,300.61万元、21,875.17万元、8,727.68万元,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挂牌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03,495.98万元、57,397.42万元、50,647.10万元。

    若挂牌之日起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三)的财务条件,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净资产”,是指挂牌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所有者权益;挂牌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均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产品尚处于药物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业务,存在持续无法盈利的可能性,公司未盈利的状态可能持续存在,进而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条件。

    应对措施:公司将着重于在扩大收入规模、开展直接/间接融资、加强内控三方面开展具体措施,以应对持续亏损。

    (1)扩大收入规模:①公司将吸引研发人才,加速推进各研发项目,以加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1速研发项目的上市并商业化,实现药品上市并规模化生产;②公司将利用自身在细分领域委托检测、筛选等研发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口碑,不断开发相应的客户,增加收入规模;③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研发方向、项目研发进度情况,可通过向第三方转让授权许可的形式取得许可费收入。

    (2)开展直接/间接融资:①公司可利用现有授信额度取得银行借款,并视资金需求适时寻求取得其他银行授信或借款;②有序推进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③适时开展对外股权融资。

    (3)加强内控:在日常研发生产等经营活动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照各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合理地会计处理,严格遵守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进行合理地生产经营。

    同时,公司拟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充分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融资有效性,借助资本市场,有效地取得融资,以避免触发上述强制终止挂牌标准。

    (二十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许可费收入分别为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8.04%、72.71%,占比较高;该等收入系公司向其永久性独家许可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MIL60)的产品权益和产品技术取得。

    2022年1-6月,公司自MappBiopharmaceutical,Inc.取得许可费收入66.3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9.16%,占比较高;该等收入系公司向其转让CHO-K1-AF细胞株许可使用权取得。

    公司取得许可费收入具有单笔金额较高、偶发性较强等特点,故形成了公司自部分客户取得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尚处研发阶段,客户数量较少,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

    应对措施:随着公司各管线研发不断推进及上市,公司将不断扩大客户群体,增加销售覆盖,与更多客户形成购销关系,分散客户集中所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

    十五、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一)推进差异化管线产品的开发鉴于肿瘤及自身免疫疾病方面,患者对更长寿命及更好生活质量的巨大需求还未得到满足,公司计划继续开发具有多种作用机制及形态的管线资产,包括单特异性抗体、多特异性抗体及联合疗法,以取得更好的疗效及安全性。

    公司计划推进核心产品MIL62的开发,并进一步探索其在肿瘤及自身免疫疾病中的应用。

    在肿瘤疾病领域,公司计划推进复发及难治性血液恶性肿瘤的注册试验,并进一步开发针对从未接受治疗的血液恶性肿瘤的疗法。

    公司还将继续进一步探索MIL62在自身免疫疾病领域包括LN(弥漫性狼疮性肾炎)、PMN(原发性膜性肾病)及NMOSD(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等的适应症。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2除目前与选择性BTK抑制剂及来那度胺的联合疗法外,公司将进一步探索与小分子、生物制品及细胞疗法相结合的其他机遇。

    公司的其他在研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胃癌及胰腺癌等具有高发病率及高死亡率的实体瘤。

    就胃癌而言,公司正在开发三种不同机制的在研药物,包括MBS301、MIL93及MIL97。

    就胰腺癌而言,公司正在开发MIL93及MIL97。

    公司同时有多项临床前研究,亦计划利用公司的抗体筛选和研发平台来发现、验证和选择靶点,并开发在研产品,以丰富公司的临床前管线产品。

    (二)持续创新的抗体发现及开发技术公司计划持续就协同先天性及适应性免疫应答开展研发工作,通过利用NK细胞、巨噬细胞、B细胞、T细胞及DC细胞促进抗肿瘤免疫应答。

    公司拟开发更先进的技术以加强公司的抗体平台及发现更多超出公司目前临床阶段及临床前在研药物的创新单克隆抗体。

    例如,公司拟投资具有显著优势的肿瘤微环境特异性抗体激活技术,以提高抗体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为获得更多样性的候选抗体,公司将进一步开发带有人工智能技术的计算算法,进行高通量抗体筛选。

    这些技术将使公司能够创造更多能明确及安全刺激NK细胞和T细胞以去除目标细胞的差异化单克隆抗体。

    公司拟研发具有独特表位的差异化单克隆抗体,以实现卓越的成药性和更好的生物功能。

    公司将持续创新公司的多特异性抗体技术,并构建其增强效率和安全性的优势。

    (三)探索战略合作补充和提升公司的管线产品公司计划通过与全球及地区合作伙伴的协作开发新药和联合疗法。

    目前,公司与恒瑞医药、康诺亚及百奥赛图等合作伙伴进行多个研发阶段的协作。

    通过该等协作补充和提升公司的管线产品,发挥协同创新作用。

    公司将继续与领先的制药公司建立广泛的协作作为增长战略。

    此外,根据公司管线产品的发展和市场需求,公司拟定与区域和全球合作伙伴进行战略协作来扩大地理覆盖范围。

    (四)建立商业化能力为筹备在研药物的预期商业化,公司将建立拥有医疗及科学背景的商业化团队。

    公司的商业化团队将主要负责在中国推广和销售公司的商业化产品。

    为充分发掘在研药物的市场潜力,公司还计划与拥有完善销售网络和互补或协同产品组合的合作伙伴合作,将公司的在研药物商业化。

    公司还将加强与本领域杰出专家和关键意见领袖的合作,来有效推广公司的在研药物及其作用机制,以便医生了解如何在治疗中有效地利用它们。

    公司将确定并聘请公司领域的关键作者和研究人员,以提高人们对公司在研药物的意识,并通过学术渠道和期刊阐述公司的工作,以通过该等药物在医学界的应用建立信誉。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3第五节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是否需要申请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履行的审批及内部决策程序1、董事会审议程序履行情况不适用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履行情况不适用3、其他审批程序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二)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1、发行数量□适用√不适用2、数量上限□适用√不适用(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发行价格(元/股)不适用发行价格区间(元/股)不适用不适用2、定价原则不适用(四)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及资金用途1、募集资金金额上限□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序号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项目具体内容预计投入金额(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合计不适用3、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不适用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适用√不适用(五)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情况□适用√不适用(六)发行对象及认购金额1、确定发行对象□适用√不适用2、未确定发行对象□适用√不适用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不适用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不适用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适用√不适用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5第六节申请挂牌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全体监事(签字):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6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7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8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3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1主办券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孙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2zs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3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5主办券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渠亮项目小组成员(签字):漆遥张思敏高元儒高浩哲郝程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6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年月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7审计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8资产评估及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49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50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51第七节附件(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公司章程;(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

    声明 重大事项提示 一、重大风险或事项 二、挂牌时承诺的事项 目录 释义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份挂牌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做市商信息 (三)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3、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四)分层情况 三、公司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3、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情况 (三)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 1、基本情况 2、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3、机构股东情况 (1)华泰君实 (2)华泰天实 (3)高特佳 (4)擎天幂方 (5)依塔幂方 (6)无限极幂方 (7)赣州利彪 (8)樟帮幂方 (9)中金启德 (10)醴泽基金 (11)亦庄生物 (12)嘉实元达 (13)幂方浩源 (14)安泰天实 (四)股东适格性核查 (五)其他情况 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 (一)历史沿革 (二)批复文件 (三)股权激励情况: (四)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情况 (五)非货币资产出资情况 (六)其他情况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八、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九、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一)主办券商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机构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六)证券交易场所 (七)做市商 第二节公司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一)主营业务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 二、内部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 (一)内部组织结构 (二)主要业务流程 1、流程图 2、外协或外包情况 3、其他披露事项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一)主要技术 (二)主要无形资产 1、专利 2、著作权 3、商标权 4、域名 5、土地使用权 6、软件产品 7、账面无形资产情况 8、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9、其他事项披露 (三)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 (四)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五)特许经营权情况 (六)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3、房屋建筑物情况 4、租赁 5、其他情况披露 (七)公司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员工情况 (2)按照学历划分 (3)按照工作岗位划分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2)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3)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4)其他情况披露: (八)劳务分包、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情况劳动用工 (九)其他体现所属行业或业态特征的资源要素 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 (一)收入构成情况 1、按业务类型或产品种类划分 2、其他情况 (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 1、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 2、客户集中度较高 3、其他情况 (三)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3、其他情况披露 (四)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客户重合的情况 (五)收付款方式 1.现金或个人卡收款 2.现金付款或个人卡付款 (六)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技术转让、服务或许可协议 2、采购合同 3、借款合同 4、担保合同 5、抵押/质押合同 6、其他情况 五、经营合规情况 (一)环保情况 (二)安全生产情况 (三)质量监督情况 (四)其他经营合规情况 六、商业模式 七、所处行业、市场规模及基本风险特征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单位和监管体制 2、主要法规和政策 3、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 4、行业竞争格局 5、行业壁垒 (二)市场规模 (三)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四)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五)其他情况 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二、表决权差异安排 三、董事会对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讨论与评估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一)最近24个月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二)失信情况 (三)其他情况 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开情况 六、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三)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情况 七、最近两年内公司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况 (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情况 (三)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所采取的具体安排 (四)其他情况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重要协议或作出重要承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适格性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失信情况: (八)其他情况 九、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十、财务合法合规性 第四节公司财务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利润表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二、审计意见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四)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波动原因分析 (二)偿债能力分析 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波动原因分析 (三)营运能力分析 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波动原因分析 (四)现金流量分析 1.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现金流量分析 (五)其他分析 五、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 (一)营业收入分析 1.各类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 2.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3.公司收入冲回情况 4.其他事项 (二)营业成本分析 1.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2.成本构成分析 (1)按照产品(服务)分类构成: (2)按成本性质分类构成: (3)其他分类 3.其他事项 (三)毛利率分析 1.按产品(服务)类别分类 2.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3.其他分类 4.其他事项 (四)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变化情况 1.期间费用分析 2.期间费用主要明细项目 (1)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3)研发费用 (4)财务费用 3.其他事项 (五)其他收益 (六)重大投资收益情况 (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 (八)其他利润表科目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表 (十)适用的各项税收政策及缴纳的主要税种 1、主要税种及税率 2、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事项 六、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 (一)货币资金 1、期末货币资金情况 2、其他货币资金 3、其他情况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1、分类 2、其他情况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四)应收票据 (五)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4、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分析 5、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性分析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7、其他事项 (六)应收款项融资 (七)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3、最近一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4、其他事项 (八)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情况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5)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6)其他事项 2、应收利息情况 3、应收股利情况 (九)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项目分析 3、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十)合同资产 (十一)持有待售资产 (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十三)其他流动资产 (十四)债权投资 (十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十六)其他债权投资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3、其他事项 (十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十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2、其他情况披露 (二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变动表 2、固定资产清理 3、其他情况 (二十一)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变动表 2、其他情况 (二十二)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其他事项 (二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变动表 2、其他情况 (二十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十五)资产减值准备 1、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 2、其他情况 (二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变动表 2、其他情况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八)其他主要资产 1、其他主要资产余额表 2、其他情况 七、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 (一)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余额表 2、最近一期末已到期未偿还余额 3、其他情况 (二)应付票据 (三)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2、应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3、其他情况 (四)预收款项 (五)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余额表 2、其他情况披露 (六)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情况 (1)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应付利息情况 3、应付股利情况 4、其他情况 (七)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应付职工薪酬变动表 2、短期薪酬 (八)应交税费 (九)其他主要负债 1、其他主要负债余额表 2、其他情况 八、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 1、所有者权益余额表 2、其他情况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二)关联方信息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2.关联法人及其他机构 3.其他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往来情况及余额 4.其他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安排 十、重要事项 (一)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 (二)提请投资者关注的或有事项 1、诉讼、仲裁情况 2、其他或有事项 (三)提请投资者关注的承诺事项 (四)提请投资者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报告期分配情况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三)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其他情况 十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华放天实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子公司历史沿革及合法合规性 5、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关系 6、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 7、其他情况 (二)华懋天实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子公司历史沿革及合法合规性 4、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5、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关系 6、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 7、其他情况 (三)赋成生物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子公司历史沿革及合法合规性 4、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5、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关系 6、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 7、其他情况 十四、经营风险因素及管理措施 十五、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 第五节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一、挂牌公司是否需要申请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事项的说明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履行的审批及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3、其他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二)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 1、发行数量 2、数量上限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 2、定价原则 (四)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及资金用途 1、募集资金金额上限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五)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情况 (六)发行对象及认购金额 1、确定发行对象 2、未确定发行对象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第六节申请挂牌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主办券商声明 主办券商声明 律师事务所声明 审计机构声明 资产评估及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第七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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