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297证券简称:广汇汽车公告编号:2023-010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6,000万股(含)且不超过8,000万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6. 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如下: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未进行回购。
7.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0%,最高成交价为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75,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8.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9.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 特此公告。
1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