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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船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2-02 20:05:0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2429)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昆船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1311证券简称:昆船智能公告编号:2023-013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的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6号昆船大厦17楼大会议室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洪波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80,0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19%。

    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8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11.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809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1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已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 表决结果:同意27,263,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2%;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809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1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已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27,294,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809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1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809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1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0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8095%;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1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律师、刘书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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