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88052证券简称:纳芯微公告编号:2023-00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4.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近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01018800114905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青剑湖支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55140104001235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528012200017988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
6. 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7. 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等,如经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9. 同时,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均有权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10.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11.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2. 特此公告。
13.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