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3-010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年1月14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4.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即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1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8.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9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9.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10. 三、结论综上,经核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11. 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12.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13.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14.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15. 特此公告。
1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