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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品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2-03 03:29:2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925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2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一品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723证券简称:一品红公告编号:2023-013债券代码:123098债券简称:一品转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3.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

    4.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19层。

    7.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8.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9.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10.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1.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07,221,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8316%。

    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1,675,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9763%。

    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5,545,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553%。

    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25,545,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553%。

    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25,545,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55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7,219,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543,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06,8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975,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543,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雄先生、李捍东先生、吴美容女士、吴春江先生将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5,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50%;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4%;反对362,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雄先生、李捍东先生、吴美容女士、吴春江先生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周昊臻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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