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节。
2. 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一、关于确认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
3. 意见如下: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确认的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生制定,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4.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 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
6.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7. 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黄胜忠郭勤贵俞汉青二〇二三年三月二。
8. 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