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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泰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日期:2023-03-23 21:53:5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165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9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安泰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1. 公告编号:2023-014证券代码:831063证券简称:安泰股份主办券商:国元证券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一、任免基本情况(一)任免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审议并通过:任命傅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自2023年3月23日起生效。

    2.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二)任命原因张萍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4. 公司选举傅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5.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6. 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 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8.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9.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正常履行补选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董事会聘任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11.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应职务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12. 同意上述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四、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公告编号:2023-014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14.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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