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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海外監管公告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日期:2023-03-26 19:44:1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2057)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海外監管公告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00386)海外監管公告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做出。

    3. 承董事會命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黃文生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中國北京2023年3月24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馬永生*、趙東*、喻寶才#、凌逸群#、李永林#、劉宏斌#、蔡洪濱+、吳嘉寧+、史丹+及畢明建+。

    4. #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1股票代码:600028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2023-07中中国国石石油油化化工工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第第八八届届监监事事会会第第八八次次会会议议决决议议公公告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24日在中国石化总部召开现场会议。

    5.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少峰先生主持。

    6.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

    7. 其中监事吴泊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参会,授权委托监事翟亚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尹兆林先生、陈尧焕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参会,授权委托监事章治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8.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9.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1.中国石化《2022年度财务报告》。

    10. 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1. 2.中国石化《2022年度报告》。

    12.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客观反映了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其中股利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和冲销符合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3. 2稳健性、一贯性原则;公司治理运作规范,监事会对年度报告中反映和披露的事项无异议。

    14. 3.中国石化《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15. 监事会认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石化坚定走绿色、低碳、安全、负责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将ESG更好地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科技创新、能源供应、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符合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和全球契约对披露年度进展情况的要求及其高级企业成员标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等规定要求。

    16. 4.中国石化《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符合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

    公司通过内控监督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5.《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监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认为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严格履行勤勉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决策过程监督,维护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对本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6.《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认为2023年工作计划对全年会议、培训、调研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7.《关于中国石化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8.《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主要包括:8.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8.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8.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8.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8.5发行数量8.6限售期38.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8.8上市地点8.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8.10有效期限9.《中国石化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本预案。

    10.《中国石化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同意本报告。

    11.《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效率和确定性更高,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12.《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监事会认为本协议合法有效,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签署认购协议。

    13.《中国石化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意本报告。

    14.《中国石化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文件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切实执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4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15.《中国石化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本规划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等因素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能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第5项、第7项至第15项议案将提呈中国石化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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