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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3-03-28 00:50:3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041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8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00196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23-036债券代码:143422债券简称:18复药0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系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后经董事会批准调增后的2022年预计总额内发生,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 ●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导致下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4.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与复星财务公司于2020年至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

    5.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和2019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 2、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签订《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了本集团与国药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

    7.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和2020年5月29日发布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 23、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批准了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预计(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与复星财务公司、国药控股之间的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上限除外)。

    9.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和2022年6月2日发布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报告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10. 4、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对部分202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进行调整,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总额相应调整。

    11.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2.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相关审议程序1、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2022年预计总额内(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后经董事会批准调增),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交易类别关联方简称交易内容2022年预计额2022年实际发生额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商品国药控股注1医药产品、原料、试剂、医疗器械等67,50035,482Saladax注2诊断产品等2,000320山河药辅注1、注3医药产品、辅料等1,00072复星国际注1定制产品、日用品、食品及饮品、文化及创意产品等20,0001,627江苏英诺华注4诊断产品等035小计/90,50037,537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或商品国药控股注1医药产品、医疗器械等1,050,000571,794复星国际注1医药产品、诊断产品、医疗器械等15,000583颈复康注1医药产品等500442复星基金会医药产品、诊断产品、医疗器械等5,0004,984领健信息医疗器械等2,500731UHL注1医疗器械等016北京金象注1医药产品、诊断产品、医疗器械等01,521复星凯特诊断产品等06联合健康保险医药产品、诊断产品等03复星商业医药产品等00.5直观复星上海医疗器械等044小计/1,073,000580,125向关联方国药控股注1提供劳务20503提供劳务复星国际注1提供劳务5,000565复星凯特提供劳务4,000670直观复星上海、直观复星香港提供劳务500245UHL注1提供劳务012龙沙复星提供劳务012杏脉科技注5提供劳务01通德股权提供劳务012小计/9,5201,568接受关联方劳务国药控股注1接受劳务5,000398复星国际注1接受劳务20,0006,748联合健康保险接受劳务2,0002,206上海星晨注6接受劳务5000通德股权接受劳务1,2501,040直观复星上海、直观复星香港接受劳务2,00050复星凯特接受劳务-42复星南风注5接受劳务-889淮海医院注1接受劳务-30领健信息接受劳务-4小计/30,75011,406房屋承租及接受物业管理复星国际注1房屋承租及接受物业管理8,0005,207复星商业注7房屋承租及接受物业管理1,000421小计/9,0005,629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复星国际注1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6,00087复星凯特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1,500776通德股权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20086直观复星上海房屋出租及提供物业管理10023小计/7,800972向关联方出租设备UHL注1出租医疗器械设备01小计/01通过关联方捐赠复星基金会现金、医药产品、诊断产品、医疗器械等6,0001,896小计/6,0001,896使用关联方授出的信用额度复星财务公司使用信用额度(日最高额)100,00013,658于关联方存款存款(日最高额)100,00099,453接受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手续费100-小计/200,100113,112合计/1,426,670752,2474注1:指“其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13. 注2:2022年1至6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Saladax(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2021年6月离任),Saladax构成本公司关联方;2022年7月起,Saladax不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14. 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对应的统计区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

    15. 注3:2022年1至9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山河药辅(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2021年9月离任),山河药辅构成本公司关联方;2022年10月起,山河药辅不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16. 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对应的统计区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

    注4:2022年1至9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江苏英诺华(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2021年9月离任),江苏英诺华构成本公司关联方;2022年10月起,江苏英诺华不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对应的统计区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

    注5:杏脉科技、复星南风自2022年8月起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对应的统计区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

    注6:上海星晨自2022年10月起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对应的统计区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

    注7:因①本公司前董事(离任时间尚未满12个月)兼任复星商业董事(2021年11月离任),及②2022年3月起,复星商业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2022年复星商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其中,2022年3月因其成为复星国际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3月起本集团与复星商业间相关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并入本集团与复星国际注1列示。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交易类别关联方简称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商品国药控股注本集团与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与分销业务的国药控股存在上下游关系,日常经营往来不可避免。

    2022年预计额中考虑了双方已经/可能新购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及业务发展所导致的预计交易增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或商品本集团与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与分销业务的国药控股存在上下游关系,日常经营往来不可避免。

    2022年预计额中考虑了双方已经/可能新购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及业务发展所导致的预计交易增量。

    使用关联方授出的信用额度复星财务公司考虑到本集团与复星财务公司于2022年开展相关业务的可能性,2022年预计额引用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的本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所续签之《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上限。

    注:指“其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52、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关联方简称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说明国药控股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国药控股董事,国药控股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SaladaxSaladaxBiomedical,Inc.2022年1至6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Saladax(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Saladax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2022年7月起,Saladax不再构成关联方。

    山河药辅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至9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山河药辅(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山河药辅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2022年10月起,山河药辅不再构成关联方。

    复星国际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因复星国际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复星国际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江苏英诺华江苏英诺华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1至9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江苏英诺华(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江苏英诺华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2022年10月起,江苏英诺华不再构成关联方。

    颈复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颈复康(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未满12个月,颈复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复星基金会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因本公司董事兼任复星基金会理事,复星基金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领健信息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本公司前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间尚未满12个月)兼任领健信息董事,领健信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UHLUNICORNIIHOLDINGSLIMITED因本公司董事兼任UHL董事,UHL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北京金象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北京金象董事,北京金象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复星凯特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复星凯特董事,复星凯特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联合健康保险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联合健康保险董事,联合健康保险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复星商业上海复星外滩商业有限公司因①本公司前董事(离任时间尚未满12个月)兼任复星商业董事,及②2022年3月起,复星商业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复星商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直观复星上海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直观复星上海董事,直观复星上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直观复星香港直观复星(香港)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直观复星香港董事,直观复星香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6龙沙复星上海龙沙复星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龙沙复星董事,龙沙复星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杏脉科技上海杏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至7月,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杏脉科技(其时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杏脉科技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2022年8月起,杏脉科技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通德股权通德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董事兼任通德股权董事,通德股权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上海星晨上海星晨儿童医院有限公司2022年1至9月,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海星晨(其时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上海星晨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2022年10月起,上海星晨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复星南风复星南风(深圳)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复星南风(其时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复星南风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2022年8月起,复星南风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淮海医院淮海医院管理(徐州)有限公司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淮海医院董事,淮海医院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复星财务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复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复星财务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3、就实际执行情况的审议程序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和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4名董事(即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与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本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7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1)本集团业务覆盖药品制造与研发、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服务等领域,与从事药品/诊断/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流通业务的关联方企业存在上下游关系,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购销、服务等业务往来。

    (2)承租、出租房屋系主要用作本集团或关联企业日常经营之场所。

    (3)复星财务公司所提供之金融服务有利于丰富本集团存贷款业务渠道,提高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存款收益并降低整体存款风险以及提高与外部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

    2、交易的公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标准为基础确定,故定价依据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本集团独立性的影响本集团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经审核,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系本集团经营之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

    就该事项审议的相关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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