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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久物流:长久物流:关于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3-05-24 04:04:2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154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7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长久物流:长久物流:关于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3569证券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23-050债券代码:113519债券简称:长久转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

    3. 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专项协议,届时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4.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本协议的签署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6.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0410Y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世纪经贸大厦A座23层4、法定代表人:沈进军5、注册资本:10万(元)6、经营范围:行业管理信息交流展览展示业务培训国际交流咨询服务7、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7. (二)协议签署的情况2023年5月23日,公司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完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

    8.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本次签订的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与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进行审批与备案。

    9.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设立新能源事业部,以汽车物流为出发点,探索为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客户提供物流、仓储、体验、交付、充换电、动力电池回收及逆向物流等综合性服务,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10.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汽车流通行业国家级社团法人组织。

    11. 它是由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汽车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汽车跨国公司在华机构、汽车拍卖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经纪公司、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销售企业等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国性汽车服务贸易行业社团组织,总部设在北京。

    12. 双方旨在通过本次合作,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回收渠道合作、动力电池数据平台建设、光储充检一体化项目等,为双方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3. (二)协议各方甲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三)合作目标甲乙双方将对方作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平等互利、长期稳定、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构筑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14. (四)合作内容1、推进协同发展合作双方在战略高度上相互支持,加强业务全面合作;双方优势互补,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双碳”政策。

    15. 2、电池回收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方面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开发、搭建回收网络、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

    16. 3、光储充检一体化项目开发合作甲方发挥其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及资源优势,乙方发挥其在全国汽车流通领域的广泛资源,在汽车经销商4S店等销售终端推广光、储、充、检一体化解决方案。

    4、动力电池数据平台合作甲方发挥其在动力电池逆向物流、检测及溯源平台等技术优势,结合乙方在汽车流通领域的资源积累,共同推动动力电池数据平台建设。

    (五)其他事项1.本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和原则,双方将在本协议框架下推进合作。

    本协议除保密条款外,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所提及具体项目和具体业务的合作与实施,都将以双方或其各自的下属公司另行签署并生效的专项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公司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在我国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签署。

    双方优势资源互补,有望依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汽车流通领域(含二手车)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有利于光、储、充、检一体化项目的推广及公司电池回收渠道的搭建,同时双方未来能够在动力电池数据平台建设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内容的具体实施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开展,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专项协议,届时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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