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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匯國際集團控股: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

    日期:2024-05-12 20:39:0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8924) 用户喜爱度:等级981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富匯國際集團控股: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34)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茲提述(i)富匯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內容有關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有關建議罷免及委任董事之股東要求之通函(「股東特別大會通函」);(ii)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iii)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刊發之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及(iv)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澄清公告。

    3.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股東特別大會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4. 董事會謹此宣佈,股東特別大會的日期(原定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上午九時正舉行)將延期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正於稍後公佈的場地舉行(「延期的股東特別大會」)。

    5. 延期原因誠如股東特別大會通函所述,請求方未能向董事會提供有關擬委任董事以及建議罷免及建議委任的理由的充分資料。

    6. 董事會注意到,有關兩名擬委任董事(即曲東玲女士及王慧珉先生)誠信的重大資料並未於股東特別大會通函中充分披露。

    7. 此項重大遺漏可能會影響股東對其是否適合該職位的評估。

    8. 為確保遵守主板上市規則第3.09條,董事會需額外時間對上述擬委任董事進行適當評估,並就其委任擬備補充通函。

    9. –2–本公司將盡快另行刊發公告,告知股東延期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的具體安排以及與延期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有關的任何其他事項。

    10. 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爭議本公司執行董事劉心藝女士(「劉女士」)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悅恒先生(「任先生」)對上述兩位擬委任董事的誠信均無任何憂慮。

    11. 根據劉女士和任先生所獲得的法律意見,上述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不符合本公司章程細則。

    12. 劉女士及任先生對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提出異議。

    13. 請求方保留其一切權利,包括對批准延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本公司董事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14. 代表董事會富匯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王添梓先生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劉心藝女士及李玉國先生;非執行董事王添梓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悅恒先生及張嘉兒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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