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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4-05-14 11:19:1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8478)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45分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七、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八、会议出席对象: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A股600203福日电子2024/5/15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聘任律师及其他人员。

    5. 九、会议议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2、大会主持人介绍大会审议议案;议案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人:吴智飞先生)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吴智飞先生)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温春旺先生)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人:陈富贵先生)议案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报告人:陈富贵先生)议案六:《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报告人:吴智飞先生)议案七:《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报告人:吴智飞先生)议案八:《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报告人:吴智飞先生)议案九:《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报告人:吴智飞先生)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李孟尧先生、陈佳俊女士、林丰先生)3、股东提问;4、股东(或受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监票;5、休会十分钟(统计有效表决票);6、董事长宣布表决结果;7、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8、聘任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9、会议闭幕。

    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议案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第04页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05页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16页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21页议案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第23页议案六、《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第24页议案七、《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第26页议案八、《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第27页议案九、《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第31页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第39页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议案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期内,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履职作用,确保董事会规范、审慎、科学决策,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9.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3年公司整体情况纵观2023年,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贸易形势错综复杂,市场对经济复苏的信心依旧不足。

    10. 面对众多风险和挑战,公司持续聚焦主业,积极推动新产品研发,强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国际化运营。

    11.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特定客户,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借力关键项目提升核心竞争力,手机产品实现从中低端到中高端跨越,同时,加大汽车电子、数据终端、机器人等领域的研发投入,相关产品均已导入对应市场客户供应体系。

    12.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41亿元,同比下降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4亿元,再度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

    13. 二、2023年董事会召开情况会议日期会议届次编号会议内容1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63《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议案》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继续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7《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制度>的议案》9《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3《关于补选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4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6《关于支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77《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支付公司2022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1《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5《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16《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17《关于公司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8《关于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听取《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5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86月8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1《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3《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5《关于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议案》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6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97《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8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5,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3《关于修订<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议案》10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11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1《关于再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2《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3《关于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5《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12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02《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3《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4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0.66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4《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4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6.0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5《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6《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9《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0《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1《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2《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1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14《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5《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6《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一)坚持创新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克难拓新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公司找准工作着眼点、固本培元,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企业稳定向好发展。

    14. 1、聚焦主业实现突破中诺通讯智能终端产品业务采用ODM/JDM/OEM模式,业务涵盖手机、穿戴、AIoT、飞控等众多领域。

    15. 2023年全球手机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中诺通讯主动调整订单结构,集中优势资源服务头部优质客户,在中高端手机ODM领域实现突破,国内特定头部客户的手机出货量大幅提升。

    16. 手机作为公司ODM业务的核心基石,2023年特定客户精品项目研发达标,顺利进入中高端手机ODM厂商行列,同时首个折叠屏手机ODM项目量产。

    中诺通讯积极推进产品多元化布局,TWS耳机、手表、智能头盔、高端智能音箱、飞控产品等均已进入量产,并成功拓展汽车中控屏、MBB、酒店机器人等新品类。

    公司LED光电业务覆盖LED产业链中下游,包含LED封装、LED照明、LED显示以及LED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投资运营等。

    深圳源磊发挥品质优势,在LED中高端市场的开拓中稳步前进,与欧司朗和三星等国际知名客户的合作逐步深化。

    迈锐光电通过产品结构调整,P2.5以下产品出货占比大幅提升。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2贸易及工程平台稳健发展,福日照明LED路灯和隧道灯入选《福建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获得“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2、内部挖潜提质增效中诺通讯完成BPM切换OA系统实施部署建设,全面推进HRM系统迭代建设;深化PLM系统推广应用,优化研发物料标准化建设,完成对现有数据中心的扩容建设;推动平台化整合,提高柔性产能,降低运营成本,研发团队瘦身提效,人力成本同比下降。

    深圳源磊完成MES全面建设,完善生产设备与MES对接提升设备管理能力;深化OA系统应用,加强OA与ERP、MES系统的融合,全面推进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信息化;上半年完成工厂搬迁收尾工作,工站式管理改革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下半年迅速恢复经营性盈利。

    迈锐光电完成网络及存储的重构,为数字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在ERP全面优化升级的基础上加强系统集成融合优化业务财务流程,提升管理效益。

    通过整合运营架构、优化供应链资源、推动信息化改造等多项措施,2023年公司两金占比、应收账款同比均实现下降,经营性净现金流由负转正。

    3、创新引擎全速发动公司大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通过技术创新和布局优化,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全年研发投入达3.19亿元,占营业总收入3%。

    2023年公司及成员企业共申请专利96项,获批专利授权160项。

    中诺通讯启动ARMPC、FWA-CPE/MiFi、智能音箱/视频会议终端、教育产品、手表、行业机器人等10余项新产品的评估和预研。

    广东以诺入选“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名单,荣获东莞市“基于IMS系统智能车间”称号。

    深圳源磊专注于LED技术创新,开发多色温、高显指以及多光谱LED产品,应用于照明、防疫灭菌等领域,其中领先行业的高光效SMD产品已实现小批量出货。

    迈锐光电推动LED超高清显示技术的发展,致力于智慧大屏解决方案的创新,服务教育和企业市场,旗下UCP系列屏0.98cm,重新定义“超轻薄”产品系列。

    迈锐光电被认定为广东省“HDR8KLED户外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荣获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目录“深圳标准认证”证书;惠州迈锐被认定为“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3产权示范企业”和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增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国际布局战略初显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布局海外制造,完善全球交付能力。

    公司已在美国、日本、台湾省设立销售办事处,并计划在韩国、北美和欧洲建立更多办事处以增加海外市场机会。

    同时,通过海外实地考察与调研,与越南、印度等地工厂建立合作,以满足客户全球交付需求。

    (二)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以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发展1、履行好董事会核心决策职能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科学决策,专业高效。

    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15次会议,其中5次为定期会议,10次为临时会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前力求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全年共审议通过了96项议案,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引领职能。

    2、履行好各专项委员会的决策支持职能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通过讨论、审议和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和决策支持作用。

    审计委员会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为公司内部控制及重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战略委员会全年共召开1次会议,严格把控公司战略投资发展方向。

    提名委员会全年共召开3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

    3、履行好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职能报告期内,各任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全年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主要对提名公司董事、关联交易、金融衍生品事项、利润分配、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安排、内部控制的执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现金管理、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4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加强公司的合规运营和风险控制,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管理建设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思路改革以及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公司持续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打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形象。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均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了87项公告。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及时解答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144问、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热线、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及时有效。

    董事会通过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主动听取和收集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就行业热点问题、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作充分交流,传递公司价值,夯实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五)巩固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巩固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不断优化和实施内部控制,并及时评价其有效性。

    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内控评价的职能,切实堵住经营管理流程漏洞,为公司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四、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2024年,公司以“稳大盘、控成本、布新局”为经营方针,董事会将全力协助管理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保持量的平稳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一)重点围绕公司2024年度经营方针及长期发展战略方向,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经营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努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落实,加强资源配置、组织与能力建设,创建持续竞争优势。

    坚持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战略,一方面,内生式规模化发展通讯产业,特色化布局LED产业,精心打造内外贸及工程平台。

    另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5一方面,外延式拓展产业布局,围绕信息集团发展版图,把握细分赛道机会,开创第二增长曲线。

    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1、坚持做加法:改善和优化客户结构、产品结构、业务结构,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寻找规模大、供应链长的智能终端产品,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

    2、坚持做减法:减少低效、低毛利的业务,堵住亏损源。

    3、坚持做乘法:围绕产业链对外投资、实施并购,实现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和水平横向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板块专业化程度。

    拉通下游,寻找上游关键器件和关键技术,用产业生态逐步建立公司的核心优势。

    4、坚持做除法:剥离长期无贡献的低效无效资产,持续瘦身健体。

    (二)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董事履职水平,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业绩、行业趋势、市场格局等信息,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依法依规做好公司市值管理。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6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监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检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

    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3年度出席监事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姓名报告期应出席监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温春旺99600否林伟杰99600否林润昕99600否谢可杨44300否林君毅44300否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1、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关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7于公司2022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9、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监事列席股东大会4次,充分履行了各项义务;列席董事会5次,对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了全面了解和评估,对董事会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8(一)会议情况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有效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严格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管理人员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督促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四、监事会的相关意见(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职,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9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相关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再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认为:基于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五、2024年监事会工作安排(一)2024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要经营业务和和关键管理环节,以及重要生产、经营部门的监督检查,关注董事会决策和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探索建立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二)2024年主要工作措施1、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有效性。

    (1)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使监督工作建立在“全面监督、重点突出、合法有效、监督有力”的基础之上。

    (2)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在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树立“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并重”、“财务监督与重大事项跟踪并重”的工作思路,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规范运作水平,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建立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信息沟通渠道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构建“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主动、严格监督,提高监督效率,支持经营班子依法经营。

    2、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

    (1)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目的,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更加主动开展工作。

    (2)充分发挥监事会成员工作的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3)紧密配合董事会工作,督促董事会相关决议落实,监督相关决策顺利执行。

    3、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学习财务、审计、内控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1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2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合并报表):单位:元2023.12.312022.12.31(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资产总额7,794,472,680.758,970,731,261.96-1,176,258,581.21-13.11%负债总额5,655,493,637.946,536,822,081.85-881,328,443.91-13.48%所有者权益2,138,979,042.812,433,909,180.11-294,930,137.30-1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40,435,807.972,351,080,769.49-310,644,961.52-13.21%资产负债率72.56%72.87%-减少0.31个百分点三、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成果如下(合并报表)单位:元2023年度2022年度(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营业收入10,641,223,423.1116,550,456,517.20-5,909,233,094.09-35.70%营业成本9,941,884,656.6116,061,427,841.27-6,119,543,184.66-38.10%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3利润总额-248,162,410.59-295,565,877.0347,403,466.44不适用净利润-277,912,816.16-320,019,629.6142,106,813.45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316,791.58-313,833,146.2927,516,354.71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7%-11.74%-减少1.23个百分点四、公司2023年现金流量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成果如下(合并报表)单位:元2023年度2022年度(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3,620,822.58-445,029,459.87968,650,282.45不适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746,100.67-254,986,152.31411,732,252.98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356,068.25-86,040,295.31-485,315,772.94不适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7,849,554.501,223,581,163.00114,268,391.509.34%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4议案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为-40,723,742.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后)236,452,019.06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5,728,276.15元。

    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6,316,791.5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后)-559,550,617.46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845,867,409.0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5议案六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2023年支付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484.97万元,符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姓名职务性别是否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杨韬党委书记、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男是128.89否陈仁强总裁、非独立董事男是103.27否林家迟非独立董事男否0是吴腾韬非独立董事男否0是王武非独立董事男否0是洪潇祺非独立董事男否0是陈富贵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男是86.58否吴智飞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男是98.3否卞志航(离任)董事长男否0是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6倪芸(离任)非独立董事女否0是蒋辉(离任)非独立董事男是67.93否刘开进(离任)非独立董事男否0是陈勇(离任)非独立董事男否0是合计///484.97/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7议案七关于支付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2023年支付监事薪酬合计140.98万元,符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薪酬制度规定。

    监事具体薪酬情况如下:姓名职务性别是否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温春旺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男是90.36否林伟杰监事男否0是林润昕监事女否0是谢可杨监事女否0是林君毅职工代表监事女是19.42否谢文广(离任)监事男否0是卞其鑫(离任)职工代表监事男是31.2否合计///140.98/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8议案八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内容如下:第一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第二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在符合现金分红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利润分配形式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9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公司原则上每年应实施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

    (4)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或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分红的基础上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四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决策机制及具体实施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16、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五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每三年重新制定并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时俱进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第六条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2议案九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等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修订前修订后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秉承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以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秉承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以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3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新履行上述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4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题。

    3、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二)利润分配政策:1、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第一百七十二条(二)利润分配政策:1、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5(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现金分红条件:(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持续经营,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采取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持续经营,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6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37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0%。

    5、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6、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7、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红:(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

    (4)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或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0%。

    5、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6、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7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8、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第一百七十二条(三)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第一百七十二条(三)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8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5、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9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孟尧先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经济管理专业专长的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就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李孟尧,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等职;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北京三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分别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后,本人于2023年7月17日就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到任以来公司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对公司提供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议,并于年末针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并主持了公司首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我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专项委员会、股东大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1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3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一)本年参加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75200(二)本年参加董事会专项委员会情况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0000审计委员会2200提名委员会00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0(三)本年召开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10100(四)本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列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1100否(五)会议表决情况报告期内,我出席了到任以来公司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并召开了公司首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召开前,我获取了行使表决权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项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2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重点针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上市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自2023年7月17日就职以来,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陈仁强先生为公司总裁、陈富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吴智飞先生为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吴智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通过,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我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均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3况,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12月28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人召集并主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随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我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交易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预计的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合同或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共发布公告87份,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项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4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专项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专项委员会成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项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参加各专项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重大事项召开的专项会议,对所属事项分别进行审议。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项委员会运作规范。

    (六)其他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原保单续期是基于保持保险期限的连续性,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从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全体董事及监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我将继续以忠实与勤勉的精神,审慎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专长的作用,就企业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5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佳俊女士)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专长的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就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陈佳俊,女,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

    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副教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会计学副教授,麦趣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分别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后,本人于2023年7月17日就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到任以来公司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对公司提供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议,并于年末针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并出席了公司首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我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专项委员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6故2023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一)本年参加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75200(二)本年参加董事会专项委员会情况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0000审计委员会2200提名委员会00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0(三)本年召开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10100(四)本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列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1100否(五)会议表决情况报告期内,我出席了到任以来公司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并召开并出席了公司首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召开前,我获取了行使表决权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项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7(七)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重点针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上市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自2023年7月17日就职以来,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陈仁强先生为公司总裁、陈富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吴智飞先生为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吴智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通过,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我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均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8(二)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12月28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孟尧先生召集并主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随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我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交易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预计的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合同或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共发布公告87份,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项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专项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专项委员会成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项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9度,参加各专项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重大事项召开的专项会议,对所属事项分别进行审议。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项委员会运作规范。

    (六)其他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原保单续期是基于保持保险期限的连续性,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从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全体董事及监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我将继续以忠实与勤勉的精神,审慎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专长的作用,就企业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0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丰先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电子技术专业专长的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就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林丰,男,1963年出生,民革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历任福建实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福建省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化产业智库咨询专家;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电子信息专业教授级高工(二级),现任福州原力合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对公司提供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议,并于年末针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并出席了公司首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我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1专项委员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3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一)本年参加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1510500(二)本年参加董事会专项委员会情况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1100审计委员会0000提名委员会33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三)本年召开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10100(四)本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列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4400否(五)会议表决情况报告期内,我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并召开了公司首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召开前,我获取了行使表决权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项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

    (六)本年参与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参与审前、审中、审后环节的各项工作。

    在年审工作开始前与审计师对公司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沟通,在年审过程中对审计师的进度进行监督,审计阶段后期,与审计师就审计内容和结果进行沟通,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能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参与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八)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重点针对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上市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3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2023年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由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陈勇先生作为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勇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也未发现陈勇先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董事候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3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陈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12月28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孟尧先生召集并主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随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金融衍生品事项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稳定进出口贸易业务利润水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人经过认真审议后,现发表如下意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4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2022年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我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依据充分。

    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安排的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查,在进一步核查之后,我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5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订的薪酬管理政策及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安排,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内部控制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已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1-9月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上述议案。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6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十)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认为,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关于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议程序且公司也具备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

    (十二)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

    同意提名杨韬先生、陈仁强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7生、刘开进先生、林家迟先生、陈勇先生、吴腾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李孟尧先生、陈佳俊女士、林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十三)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陈仁强先生为公司总裁、陈富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吴智飞先生为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吴智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通过,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我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均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共发布公告87份,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十五)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项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8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专项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专项委员会成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项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参加各专项委员会就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对外投资、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召开的专项会议,对所属事项分别进行审议。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项委员会运作规范。

    (十六)其他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原保单续期是基于保持保险期限的连续性,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从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全体董事及监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我将继续以忠实与勤勉的精神,审慎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专长的作用,就企业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 (三)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五)巩固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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