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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伟隆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日期:2024-05-14 11:41:4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4486)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2次 互动意愿(强)

    伟隆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 4-1-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249号4-1-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目录第一部分关于深交所反馈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6问题2.................................................................................................................................................6问题3...............................................................................................................................................73问题4...............................................................................................................................................74第二部分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意见......................................................................79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79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79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79四、发行人的设立..........................................................................................................................79五、发行人的独立性......................................................................................................................80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80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80八、发行人的业务..........................................................................................................................81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82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84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87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88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88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89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90十六、发行人的税务......................................................................................................................90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914-1-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92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92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93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934-1-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249号致: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委托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 本所已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了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588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589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16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3. 鉴于:发行人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自出具《法律意见书》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内(以下简称“期间内”),发行人的部分情况发生变化,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有关事实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4.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补充和调整,对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已披露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所将不再进行重复披露。

    5.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内容发生变更的,本所将出具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进行披露。

    6.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声明和假设披露了《20234-1-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7. 除非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术语、名称、简称的含义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9. 4-1-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第一部分关于深交所反馈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问题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40%、32.32%、37.42%和38.35%,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335.39万元、41,175.41万元、53,496.13万元和39,681.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796.81万元、6,099.35万元、13,362.71万元和10,062.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整体呈上涨趋势,但2023年第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2.89%。

    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11%、75.33%、83.53%及80.15%,其中,2020年至2023年持续为前三大客户的REECEAUSTRALIAPTYLTD,在2023年前三季度已不是前五大客户。

    11. 中介机构对外销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报告期内回函率在60%-70%左右。

    1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其中青岛大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青岛义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自身经营原因进行注销,部分供应商设立时间较短或注册资本较小。

    13.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存在供应商和客户重叠的情形。

    14.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4,986.23万元,其中子公司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15. 发行人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是以对外投资为主的公司,发行人持股60%,合作方持股40%;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金投资。

    16. 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南伟隆持有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面金额为11,215.11万元。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认定财务性投资为11,138.97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4.23%;此外,发行人存在“光大信托-深汇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贵竹固收增利6个月自动续期2号”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预期收益率最高至5.4%,均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业务销售模式、成本价格和毛利率变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产品议价能力情况等,说明2022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和净利润变动不匹配的原因,是否同行业可比;(2)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水平及同比变动情况,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0224-1-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年五大客户之一的REECEAUSTRALIAPTYLTD未出现在2023年前三季度五大客户名单中的原因,相关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重要客户终止业务合作的情况,如是,说明具体终止的原因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3)发行人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请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是否存在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4)结合报告期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客户变化、相关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及回款、贴牌客户合作模式及协议签订情况等,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说明主要客户是否发生较大变动,如是,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5)分期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种类及规模占比、设立时间、注册资本等,结合发行人生产成本结构,说明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说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是否存在人员、业务或资金往来;(6)说明汽车配件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合作是否可持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经营风险;(7)发行人是否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如是,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经营内容,并说明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业务的措施及有效性;(8)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形,结合海南伟隆、香港伟隆等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政策及减值风险,并结合相关基金、资管、信托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背景、底层资产、收益率区间等,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未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结合发行人持有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实际投入时点,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结合前述情形,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4-1-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否涉及调减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6)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3)-(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请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是否存在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一)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与境外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境外销售收入(人民币)6,986.7044,905.3545,118.2831,275.26境外销售收入变动比例(人民币)/-0.47%44.26%13.30%以美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美元)971.916,362.096,696.744,827.70以美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变动比例/-5.00%38.71%22.27%以欧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欧元)/41.3420.299.90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列示)-191.25-178.19-832.82139.16汇兑损益/境外销售收入-2.74%-0.40%-1.85%0.44%当期期末汇率(US/CNY)7.0957.08276.96466.3757汇率变动0.17%1.70%9.24%-2.29%注:由于公司涉及的外币主要以美元为主,上述期末汇率主要指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

    公司汇兑损益包括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人民币贬值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正数为汇兑损失,负数为汇兑收益。

    汇率变动=(本期期末汇率中间价-上期期末汇率中间价)/上期期末汇率中间价。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汇兑损益主要为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所致,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分别为139.16万元、-832.82万元、-178.19万元和-191.254-1-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万元,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4%、-1.85%、-0.40%和-2.74%。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人民币及外币金额均在持续增长,但是报告期内既有汇兑收益也有汇兑损失。

    对其分析如下: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波动情况、公司各月份结汇金额、当月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益金额(下图中负数为汇兑收益,正数为汇兑损失)走势如下图所示: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益情况与汇率变动趋势一致,在美元升值区间主要体现为汇兑收益,在美元贬值区间主要体现为汇兑损失。

    公司的结汇金额主要视采购支付需求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月结汇金额较为稳定,仅在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个别美元升值较快的月份中结汇金额较大。

    因2020年美元大幅度贬值,期末汇率较期初汇率变动幅度为-6.47%,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大幅增加,2021年美元继续贬值,期末汇率较期初汇率变动幅度为-2.29%,较2020年有所下降。

    同时,因公司2021年外销销售收入增加,汇兑损失的金额较2020年略有上升。

    因2022年美元大幅升值,期末汇率较期初汇率变动幅度为9.24%,导致公司汇兑收益大幅增加;2023年美元稳步升值,美元升值幅度较2022年较小,公司汇兑收益较2022年下降。

    4-1-1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公司收入确认时,以该时点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同时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或冲减预收款项)。

    当月收到外币货款并结汇时,以相应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结汇,因记账汇率与结汇汇率存在差异,相应产生汇兑损益;当月未收回外币货款或已收外币货款但未结汇的外币金融资产,于每月末在按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会产生汇兑损益。

    结汇时间的选择上,发行人与银行等机构进行沟通,观察市场汇率变动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自主选择有利的结汇时间点进行结汇,因此结汇时间并不固定,导致汇兑损益与外销收入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比例关系。

    在汇率波动较大或资金需求较大时,亦会存在一个月内多次结汇的情况。

    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除上述部分通过外币资产项目汇兑损益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中体现外,另外一部分则通过对境外销售收入外币、本币折算过程中在营业收入体现。

    以2022年外销为例,公司境外销售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其占比在99%以上。

    公司2022年较2021年境外销售收入以人民币计算变动44.26%,而以美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变动38.71%,相差约5.55个百分点,境外销售收入人民币变动比例与外币变动比例差异系汇率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同样存在大额境外销售且境外销售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的上市公司,其汇兑收益与外销收入金额的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天力复合境外销售收入1,033.045,123.211,132.97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列示)-59.37141.24-22.59汇兑损益/境外销售收入-5.75%2.76%-1.99%博纳精密境外销售收入未披露15,863.517,892.00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列示)未披露-97.504.484-1-1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汇兑损益/境外销售收入未披露-0.61%0.06%欧陆通境外销售收入未披露142,626.74155,530.00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列示)未披露-4,598.32752.28汇兑损益/境外销售收入未披露-3.22%0.48%由上表可见,由于各公司结汇时点的选择不同等原因,上述以美元结算为主的上市公司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收入不具有明显的匹配关系,且汇兑损益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亦较小。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汇兑损益的产生与外币金融资产大小及汇率波动有关,并受到应收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汇兑损益的变动与汇率波动方向一致。

    (二)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是否存在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1、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洲、亚洲、北美洲等境外地区,经查阅公司已取得的境外认证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外销收入均符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政策。

    2、是否存在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1)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如前所述,国际上涉及阀门的进口政策较为宽松,重大贸易摩擦情况较少发生。

    但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同变化,各国政府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陆续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对阀门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1-1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目前,公司主要外销国家和地区中,除美国外,对公司产品的进口均未设置特殊的关税政策。

    公司产品在销往美国时会被额外加征关税,对于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中美双方贸易摩擦开始后,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其公布的征税清单中包括公司产品。

    公司销往美国的主要产品从2019年起即处于加征关税的范围之中,加征比例在10%-30%之间。

    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地区的销售收入依然保持增长态势,具体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美国销售收入1,890.9717,869.2215,703.439,893.70境外销售收入6,986.7044,905.3545,118.2831,275.26占比27.07%39.79%34.81%31.63%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893.70万元、15,703.43万元、17,869.22万元和1,890.97万元,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63%、34.81%、39.79%及27.07%,美国为公司的重要出口国,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盈利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与外销客户的定价和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但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此美元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对境外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汇兑损益(“-”表示收益)-191.25-178.19-832.82139.16境外销售收入6,986.7044,905.3545,118.2831,275.26汇兑损益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2.74%-0.40%-1.85%0.44%利润总额2,718.4713,994.2815,475.416,753.57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7.04%-1.27%-5.38%2.06%4-1-1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139.16万元、-832.82万元-178.19万元及-191.2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5.38%-1.27%以及-7.04%,汇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盈利水平有一定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累计汇兑损益占累计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

    (3)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尽管公司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美国加征关税的负面影响,公司的境外销售规模及销往美国的收入仍在持续增长。

    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与客户沟通分担关税费用,有效减少中美贸易战的影响。

    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欧洲市场中,俄乌冲突对公司欧洲市场的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欧洲市场订单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公司积极应对,与欧洲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预计冲突结束后订单数量将逐渐恢复。

    报告期内,中国与亚洲、非洲、大洋洲、除美国之外的其他美洲国家贸易政策相对稳定,公司销售到前述地区的产品未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

    假设境外销售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公司以实际汇率折算的销售额与上一年度平均记账汇率测算的销售额进行对比,模拟测算的变动情况如下: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销售收入(万元)(a)9,945.7957,021.4054,014.1641,516.27其中外币销售额:以美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万美元)(b)971.916,362.096,696.744,827.70以欧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万欧元)(c)-5.5320.299.90以澳元结算的人民币销售额(万元)(d)12.736.11--以人民币结算的外币销售额(万元)(e)75.1844.7291.1742.69外销收入以人民币记账金额(万元)(f)6,986.7044,905.3545,118.2831,275.264-1-1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美元上一年度平均记账汇率(g)7.04396.71686.45336.9309欧元上一年度平均记账汇率(h)7.47376.98527.86527.7354测算的外币销售额(万元)(i=b*g+c*h+d+e)6,933.9742,822.3443,466.9433,579.64外销销售额变动额(万元)(j=f-i)52.732,083.011,651.34-2,304.38外销销售额变动幅度(k=j/f)0.75%4.64%3.66%-7.37%销售额变动幅度(l=j/a)0.53%3.65%3.06%-5.55%由上表可知,相对于上一年度美元、欧元的平均记账汇率,报告期各期受汇率波动影响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304.38万元、1,651.34万元2,089.01万元及52.73万元。

    报告期内,销售额变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5%、3.06%、3.65%及0.53%,占比相对较低,对公司境外销售影响较小。

    因此,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

    ②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在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及主要供应商均在国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采购及建设产生影响。

    在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同时面向国内及境外市场。

    一方面,公司将与海外客户进行积极沟通,减少贸易摩擦、地缘冲突、汇率波动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公司也将深化与国内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建设营销网络,加强国内市场开拓,以扩大内销规模来对冲外销风险,减少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募投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

    因此,预计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较小。

    ③对汇兑损益的影响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使用外币结算,公司汇兑损益的产生与外币金融资产大小及汇率波动有关,并受到应收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公司根据业务结算周期等持有相当数量的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款项等外币资产,人民币单边持续升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人民币单边持续贬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收4-1-1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销售业务符合我国以及出口国家的进出口政策,国际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报告期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客户变化、相关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及回款、贴牌客户合作模式及协议签订情况等,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说明主要客户是否发生较大变动,如是,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一)报告期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1、境外销售主要业务模式公司境外销售依据是否采取自主品牌销售,分为贴牌销售和自主品牌销售两种模式,自主品牌销售又可根据发行人是否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划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在贴牌模式下,公司通过国内外知名阀门企业或阀门品牌运营商的质量考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后,发行人按照品牌方(即发行人客户)的订制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专属产品并交付给品牌方。

    品牌方以其自有品牌通过其销售网络进行销售,由品牌方负责对最终用户的技术方案解决和售后服务,发行人作为生产商只对品牌方负责,品牌方即为发行人的终端客户。

    在自主品牌模式下,公司利用北美和欧洲等市场客户基础,充分发挥英国、美国、香港子公司的国际销售平台和销售团队能力,推进自主品牌“WEFLO”的市场开拓。

    在自主品牌销售模式下,按照是否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把自主品牌销售分为直销和经销,且主要以经销为主。

    公司在境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网络,公司2021年度至2024年1-3月,境外自主品牌的经销收入分别为9,528.71万元、12,925.12万元、12,451.174-1-1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万元和2,493.08万元,各期经销商数量分别为189个、172个、218个和87个,经销商覆盖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埃及等地。

    公司与经销商合作开展海外市场,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境外经销商产生的经销收入情况如下:2024年1-3月序号公司名称收入(万元)占经销收入比重1COMMERCIALETUBIACCIAIOS.p.A207.618.33%2NORMBUDSUROSZSp.k.173.846.97%3MEGARUIINDUSTRIALCO.,LIMITED155.266.23%4LansdaleInternationalLLC151.726.09%5TradetechSuppliesLimited144.385.79%合计832.8133.40%2023年序号公司名称收入(万元)占经销收入比重1DANGELOCOMPANY961.717.72%2COMMERCIALETUBIACCIAIOS.p.A840.636.75%3PT.GENAIRNUSAINDO789.116.34%4NORMBUDSUROSZSp.k.719.315.78%5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439.203.53%合计3,749.9630.12%2022年序号公司名称收入(万元)占经销收入比重1BAVARIAEGYPTS.A.E1,089.578.43%2PT.GENAIRNUSAINDO963.147.45%3NORMBUDSUROSZSp.k.667.795.17%4ArmstrongPumpsInc.627.574.86%5DANGELOCOMPANY612.054.74%4-1-1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合计3,960.1230.64%2021年序号公司名称收入(万元)占经销收入比重1DANGELOCOMPANY826.968.68%2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757.117.95%3PT.GENAIRNUSAINDO752.357.90%4TradetechSuppliesLimited669.597.03%5MendelsonInfrastructures&IndustriesLtd527.465.54%合计3,533.4737.08%由上可见,公司境外经销商前五大集中度约为30%,整体经销商较为分散,不存在依赖单一重大经销商的情况。

    贴牌模式与自主品牌经销模式主要差异为:①合作关系不同:公司选取自主品牌经销模式系基于节约售后服务成本和利用其当地成熟销售渠道等因素;而贴牌模式下,发行人作为生产商只对品牌方负责,无需考虑销售渠道等因素。

    ②品牌维护方不同:自主品牌经销模式下,公司需自主进行品牌维护;而贴牌模式下,公司无需考虑品牌维护的因素。

    ③终端客户不同:自主品牌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至经销商后,经销商进一步销售至终端用户;而贴牌模式下,发行人作为生产商只对品牌方负责,品牌方即为发行人的终端用户。

    ④管理模式不同:自主品牌经销模式下,公司需对经销商的销售、售后等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而贴牌模式下,公司无需对品牌方的上述环节进行管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按照业务模式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模式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贴牌4,493.6264.32%32,453.8372.27%31,809.8670.50%21,746.5669.53%自有品牌2,493.0835.68%12,451.5227.73%13,308.4229.50%9,528.7030.47%合计6,986.70100.00%44,905.35100.00%45,118.28100.00%31,275.26100.00%4-1-1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2、向贴牌客户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情况(1)向贴牌客户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商业背景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向部分贴牌客户销售公司自有“WEFLO”品牌产品的情况,即与部分客户同时存在贴牌模式与自主品牌经销两种模式的情况,主要原因系:1)公司的绝大多数产品需要取得相关的认证后才能对外销售,公司作为生产商取得相关产品的认证后,贴牌客户若想以其品牌销售公司生产并贴牌的相同型号的阀门产品,需要贴牌客户申请取得第三方机构和公司的交叉认证后才能以其品牌对外销售,该交叉认证通常耗时较长,且需要缴纳认证费用。

    因此,如某种型号的客户贴牌产品尚未通过交叉认证,或如某型号产品预计销量较小,贴牌客户考虑到认证费用的成本因素因此不进行交叉认证,而公司的相同型号“WEFLO”品牌阀门已通过认证,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该等客户从公司采购“WEFLO”品牌阀门并向下游销售。

    在该等情形下,公司向该等客户的销售以贴牌产品为主,“WEFLO”品牌产品为辅;2)部分客户为经销多品类、多品牌产品的批发商,其在经销其他品牌产品的同时,亦在部分品类中以其自有品牌对外销售。

    该等客户在向公司采购“WEFLO”品牌阀门并向下游销售的同时,在其品牌知名度较高、品牌溢价较为明显的其他品类上,亦会委托公司进行贴牌生产。

    在该等情形下,公司向该客户的销售以“WEFLO”品牌产品为主、贴牌产品为辅。

    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同一客户销售的同一型号产品仅会采用一种销售方式(贴牌或“WEFLO”品牌)进行销售。

    因此,公司与部分客户同时存在贴牌模式与自主品牌经销两种模式,且两种模式互为补充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

    (2)向贴牌客户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金额情况报告期内,上述交易发生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4-1-1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单位:万元业务模式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金额金额金额向贴牌客户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金额620.914,150.434,217.802,238.27公司贴牌模式收入金额4,493.6232,453.8331,809.8621,746.56占比13.47%12.79%13.26%10.29%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向贴牌客户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的金额及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同时存在贴牌与自有品牌产品销售的客户中,自有品牌产品销售金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24年1-3月序号公司名称自有品牌收入贴牌收入1LansdaleInternationalLLC151.72328.032TradetechSuppliesLimited144.38139.263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58.9230.554LeengateValvesLtd53.6267.505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48.1954.16合计456.82619.502023年序号公司名称自有品牌收入贴牌收入1PT.GENAIRNUSAINDO789.1131.332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439.201,320.553TradetechSuppliesLimited372.09282.094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356.20867.975HERMANNSCHMIDTGMBH&Co.KG155.08104.87合计2,111.672,606.812022年序号公司名称自有品牌收入贴牌收入4-1-2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1LeengateValvesLtd355.8695.872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279.93241.093PIPELINEVALVESYSTEM,INC.254.96104.444FireMasterIMPORT&EXPORTCORP.232.6518.015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207.75747.61合计1,331.151,207.012021年序号公司名称自有品牌收入贴牌收入1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757.1196.692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230.33368.723PIPELINEVALVESYSTEM,INC.115.81110.514J&SValve,Inc90.502,190.585CosmoplasS.A.68.12247.04合计1,261.873,013.543、公司境外经营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31,275.26万元、45,118.29万元44,905.35万元和6,986.70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33%、83.53%、78.75%和70.25%,,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国际销售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2022年以来,美元对人民币年度平均汇率有所上升,对公司出口业绩产生一定的正向影响。

    (二)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国家划分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国家或地区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金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美国1,890.9727.07%17,869.2239.79%15,703.4334.81%9,893.7031.63%英国358.325.13%3,060.206.81%4,304.159.54%2,947.989.43%澳大利亚767.9710.99%3,619.628.06%4,931.7910.93%2,888.869.24%4-1-2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国家或地区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金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土耳其89.471.28%1,913.604.26%554.521.23%853.802.73%沙特阿拉伯591.588.47%2,215.864.93%2,764.866.13%1,228.213.93%阿联酋142.502.04%1,380.333.07%1,709.273.79%1,205.083.85%加拿大116.521.67%1,091.212.43%1,737.833.85%1,128.213.61%其他3,029.3843.36%13,755.3230.63%13,412.4329.72%11,129.4235.58%合计6,986.70100.00%44,905.35100.00%45,118.28100.00%31,275.26100.00%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是销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主要销售国家的销售额合计占比在55%以上,占比较高,相对稳定。

    (三)获取订单的方式公司一般通过国际展会、客户来访、客户推荐等方式来获取外销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主要外销客户订单获取方式列示如下:序号客户名称订单获取方式1J&SValve,Inc展会2LANSDALEINTERNATIONALLLC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3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4LICHFIELDFIREANDSAFETYEQUIPMENTFZE展会5REECEAUSTRALIAPTYLTD客户推荐,建立商务关系6VictaulicEuropebvba–Belgium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7Matco-Norca客户推荐8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9Mercatura-GSHungaryKorlatoltFelelosseguTarsasag展会10COMMERCIALETUBIACCIAIOS.p.A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4-1-2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11SOUTHERNVALVE&FITTINGUSA,INCO.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2PACIFICINDUSTRIALPRODUCTSSUPPLIESINC.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3BAVARIAEGYPTS.A.E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4DANGELOCOMPANY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5IMIHydronicEngineeringInternationalSA(Switzerland)展会16PT.GENAIRNUSAINDO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7MendelsonInfrastructures&IndustriesLtd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8TradetechSuppliesLimited客户来访,建立商务关系19NATIONALFIREFIGHTINGMANUFACTURINGFZCO展会20CRANELIMITED展会报告期内,客户依据其采购需求对发行人下达采购意向订单。

    (四)主要客户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要客户收入(各期前十大客户)及占境外收入比例情况列示如下:4-1-2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1J&SValve,Inc298.634.27%66,105.9813.60%12,360.285.23%32,281.087.29%22LANSDALEINTERNATIONALLLC479.756.87%23,517.807.83%23,862.858.56%12,765.508.84%13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89.471.28%非当期前20大客户1,759.753.92%6521.021.15%非当期前20大客户853.802.73%74LICHFIELDFIREANDSAFETYEQUIPMENTFZE215.883.09%91,975.184.40%41,830.604.06%4504.781.61%175REECEAUSTRALIAPTYLTD591.698.47%12,443.225.44%32,953.496.55%21,923.476.15%36VictaulicEuropebvba–Belgium58.010.83%非当期前20大客户1,880.894.19%5838.721.86%161,028.043.29%67Matco-Norca332.654.76%41,718.793.83%71,637.103.63%7530.011.69%148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102.351.46%191,224.172.73%9955.362.12%14599.061.92%134-1-2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9Mercatura-GSHungaryKorlatoltFelelosseguTarsasag167.062.39%131,434.713.19%81,175.222.60%9510.461.63%1610SOUTHERNVALVE&FITTINGUSA,INCO.286.904.11%7927.792.07%131,738.833.85%5502.611.61%1811PACIFICINDUSTRIALPRODUCTSSUPPLIESINC.86.721.24%非当期前20大客户982.232.19%111,720.373.81%61,109.173.55%412BAVARIAEGYPTS.A.E65.300.93%非当期前20大客户140.410.31%非当期前20大客户1,089.572.41%10---13DANGELOCOMPANY0.000.00%非当期前20大客户961.712.14%12994.092.20%12826.962.64%914IMIHydronicEngineeringInternationalSA(Switzerland)15.550.22%非当期前20大客户280.350.62%非当期前20大客户239.740.53%非当期前20大客户794.752.54%104-1-2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15NATIONALFIREFIGHTINGMANUFACTURINGFZCO132.581.90%151,004.942.24%101,553.753.44%8834.792.67%816CRANELIMITED7.720.11%非当期前20大客户541.841.21%非当期前20大客户1,265.982.81%151,072.413.43%517AhmedYahyaNasserAl-YamiTradingEst.356.145.10%3392.120.87%非当期前20大客户0.000.00%非当期前20大客户0.000.00%非当期前20大客户18PipingLogistics309.034.42%5597.911.33%20640.421.42%非当期前20大客户259.230.83%非当期前20大客户19Tradetech Supplies Limited283.644.06%8363.520.81%非当期前20大客户405.530.90%非当期前20大客户669.592.14%114-1-2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金额(万元)占比占当年外销排名20COMMERCIALETUBIACCIAIOS.p.A207.612.97%10840.631.87%1494.930.21%非当期前20大客户20.610.07%非当期前20大客户合计4,086.6958.49%-29,093.9464.80%-25,877.8557.33%-17,086.3254.63%-4-1-2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主要客户变动主要系客户业务市场行为所致,随着客户需求量的增减,从而对公司产品采购的数量、种类均有所增减。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增加潜在客户的开发,维持境外客户的订单存量。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合计占比相对较稳定,不同客户的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J&SValve,Inc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281.08万元、2,360.28万元、6,105.98万元和298.63万元,分别为各期对外销售客户排名的第2名、第3名、第1名和第6名。

    J&SValve,Inc的实际控制人原为美国阀门厂商Val-Matic的区域代理商,主营产品为蝶阀。

    后由于闸阀的广阔市场前景,成立J&SValve,Inc拓展闸阀业务,其主要供应商为伟隆股份。

    J&SValve,Inc在美国设有检测和维修用的产线,在成立后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已经成为美国闸阀领域的知名品牌之一,其相关人员也成为AWWA(AmericanWaterWorksAssociation,美国水处理协会,行业内知名的标准制定组织)中部分阀门子委员会的生产厂商委员之一。

    由于J&SValve,Inc在美国市场具有较强的行业地位,公司的大尺寸阀门在北美市场主要供货给J&SValve,Inc进行销售。

    公司2022年至2023年对J&SValve,Inc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件、元/件项目2023年2022年变化率阀门产品数量1,4761,946-24.15%其中:规格在DN750及以上的阀门产品数量20381150.62%数量占比13.75%4.16%9.59%平均单价185,373.24143,615.1429.08%规格在DN400(含本数)与DN750(不含本数)之间的阀门产品数量34719677.04%数量占比23.51%10.07%13.44%平均单价40,660.5927,774.7846.39%规格在DN400以下(不含本数)的阀门产品数量9261,669-44.52%数量占比62.74%85.77%-23.03%平均单价9,182.353,160.17190.56%4-1-2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项目2023年2022年变化率阀门产品平均单价40,814.9411,485.62255.36%2023年度,公司对J&SValve,Inc的阀门产品销售数量有所下降,但整体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平均单价大幅增长所致:一方面系2023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相较于2022年度有所上涨,另一方面系公司对J&SValve,Inc在当年销售的阀门规格较大,因大规格阀门产品价值较高,拉动阀门产品平均单价大幅增加。

    其中,规格在DN750及以上的阀门产品均价在15万元/件至18万元/件左右,其销量大幅增加;规格在DN400(含本数)与DN750(不含本数)之间的阀门产品销量亦大幅增加。

    以上原因导致阀门产品平均单价由11,485.62元/件提升至40,814.94元/件,导致公司2023年对J&SValve,Inc的销售收入大幅增加。

    (五)相关信用政策公司外销采取的收款方式主要有T/T(电汇)、L/C(信用证)及D/P(付款交单)模式。

    对于新合作客户或订单量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在签订订单时要求其支付30%比例的预付款,并采取“前T/T”(即收到电汇款后将提单邮寄给客户)的付款方式;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综合考虑其信用状况、盈利状况及订单规模等因素,经审批后给予其30~90天的信用账期,采用“T/T”的付款方式;对于采用信用证客户,公司一般给予其60~90天的信用账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境外销售主要客户(各期前十大客户)信用政策列示如下: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是否变化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1J&SValve,Inc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2LANSDALEINTERNATIONALLLC否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3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否提单日后15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提单日后15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15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15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4-1-2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是否变化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LERISAN.VETIC.LTD.STI.款4LICHFIELDFIREANDSAFETYEQUIPMENTFZE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5REECEAUSTRALIAPTYLTD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6VictaulicEuropebvba–Belgium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7Matco-Norca否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收到提单复印件后电汇付清全款8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是电汇30%下订单时预付,70%到目的港前支付电汇30%下订单时预付,70%到目的港前支付电汇20%下订单时预付,80%发货前支付电汇20%下订单时预付,80%发货前支付9Mercatura-GSHungaryKorlatoltFelelosseguTarsasag否订单确认后电汇支付30%,收到货物并检验入库后10天支付70%订单确认后电汇支付30%,收到货物并检验入库后10天支付70%订单确认后电汇支付30%,收到货物并检验入库后10天支付70%订单确认后电汇支付30%,收到货物并检验入库后10天支付70%10SOUTHERNVALVE&FITTINGUSA,INCO.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11PACIFICINDUSTRIALPRODUCTSSUPPLIESINC.否预付20%,提单日后30~90天电汇支付80%预付20%,提单日后30~90天电汇支付80%预付20%,提单日后30~90天电汇支付80%预付20%,提单日后30~90天电汇支付80%12BAVARIAEGYPTS.A.E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信用证付清全款4-1-3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是否变化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全款13DANGELOCOMPANY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14IMIHydronicEngineeringInternationalSA(Switzerland)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15NATIONALFIREFIGHTINGMANUFACTURINGFZCO否付款交单付款交单付款交单付款交单16CRANELIMITED否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提单日后30~90天内电汇付清全款由上表可知,境外客户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于报告期内存在信用政策变化,系公司与客户商谈后进行了结算款项比例的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对境外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显著变化。

    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同一客户的信用政策相对稳定。

    (六)应收款项及回款1、公司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及对应地应收账款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境外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占当期境外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境外收入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境外收入金额2023年8,456.1644,905.3518.83%2022年5,403.6045,118.2911.98%4-1-3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2021年5,434.3031,275.2617.38%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应收账款与境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8%、11.98%及18.83%,占比较低,与公司信用政策基本一致,境外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主要受各期期末销售所致。

    2、报告期各期末境外销售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单位:万元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第一年回款额1年内回款占比2024年3月31日3,989.501,384.5534.70%2023年12月31日8,456.167,772.4891.91%2022年12月31日5,403.605,365.3499.29%2021年12月31日5,434.305,399.2799.36%注: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为统计到2024年3月31日金额;2024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为统计到2024年4月30日金额。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绝大部分款项能够在期后1年内收回。

    综上,公司产品不存在大额退货的情形,产品均实现了真实的销售。

    (七)贴牌客户合作模式及协议签订情况公司与贴牌客户的合作模式如下:公司通过国内外知名阀门企业或阀门品牌运营商的质量考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按照客户的订制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专属产品,由客户以其自有品牌通过其销售网络进行销售,由客户负责对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发行人作为生产商(即贴牌产品生产商)只对品牌方(即发行人客户)负责,品牌方即为发行人的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主要贴牌客户(各期前十大客户)合作模式、协议签订情况等列示如下:4-1-3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名称贴牌客户合作模式开始合作时间成立时间协议类型1J&SValve,IncOEM2006年2004年一单一签2LANSDALEINTERNATIONALLLCOEM2016年2004年一单一签3GIACOMINIUNIVALTESISATARMATURLERISAN.VETIC.LTD.STI.OEM+ODM2010年2009年一单一签4LICHFIELDFIREANDSAFETYEQUIPMENTFZEOEM2010年2004年一单一签5REECEAUSTRALIAPTYLTDOEM+ODM2005年1992年一单一签6VictaulicEuropebvba–BelgiumOEM2017年1919年一单一签7Matco-NorcaOEM2011年1952年一单一签8FIREFIGHTINGEQUIPMENTSSLUOEM2018年2016年一单一签9Mercatura-GSHungaryKorlatoltFelelosseguTarsasagOEM2016年2012年一单一签+框架协议10SOUTHERNVALVE&FITTINGUSA,INCO.OEM2014年1881年一单一签11PACIFICINDUSTRIALPRODUCTSSUPPLIESINC.OEM2016年2009年一单一签12IMIHydronicEngineeringInternationalSA(Switzerland)OEM2006年1897年一单一签13NATIONALFIREFIGHTINGMANUFACTURINGFZCOOEM2010年1991年一单一签14CRANELIMITEDOEM2003年1908年一单一签+框架协议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与主要贴牌客户的合作期限较长,客户依据其采购需求对发行人下达采购意向订单。

    发行人除与少量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外,与其他客户主要以一单一签的方式签订购销协议。

    4-1-3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八)说明报告期内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的函证比例及回函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外销销售收入(A)44,905.3545,118.2931,275.26针对外销的发函金额(B1)29,729.1924,764.4816,339.14发函金额占收入的比例(C1=B1/A)66.20%54.89%52.24%回函金额(D1)21,071.2018,294.4613,375.20回函可确认金额占发函比例(E1=D1/B1)70.88%73.87%81.86%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可以采用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计算、复核等方法。

    本所律师为了确认发行人与相关外销客户之间业务的真实性,对发行人主要外销客户进行了函证,外销函证样本占当期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24%、54.89%和66.20%,回函可确认金额占发函样本的比例分别为81.86%、73.87%和70.88%。

    境外客户未回函的主要原因包括:①部分境外客户因当地交易习惯及财务数据的保密性,不予以回函;②部分境外客户的交易额相对不大,回函意愿低。

    对于未回函及回函不符的境外客户,执行了以下替代程序,主要包括:①检查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购销合同、订单等,复核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以及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②检查相关收入的销售出库单、发票、报关单、提单等原始单据,对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分析回函金额差异的原因;③检查与客户的交易流水等银行单据并对形成的应收款项进行期后回款查验并对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全部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且回函金额相符(部分银行仅对会计师函证进行回函),并获取了全部银行流水,核4-1-3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查外销收入回款情况。

    同时对于整体外销收入,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口岸出口数据,并与账面外销收入进行核对,获取发行人出口退税数据,与外销收入数据进行核对。

    经核查,未回函及回函不符收入对应的报关单、提单、销售出库单据、发票、合同等文件与公司账面记载相匹配,回函不符事项不属于财务报表错误,相关客户的收入金额可确认,发行人的外销收入真实发生、账面记载金额准确。

    此外报关数据与公司外销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数据匹配性核对情况如下:A.报关数据与公司外销规模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公司报关数据与外销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外销收入金额44,905.3545,118.2831,275.26出口报关金额44,879.9345,130.8831,539.10差异金额25.42-12.61-263.84差异率0.06%-0.03%-0.84%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收入差异率分别为-0.84%、-0.03%和0.06%,差异率较小。

    差异主要系出口报关金额为美元,测算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时使用汇率为平均汇率,导致与外销收入确认金额存在较小测算差异,总体而言,报关数据与公司外销规模相匹配。

    B.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业务规模的匹配性2019年至2023年,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外销收入(a)44,905.3545,118.2831,275.2627,604.1630,266.53免抵退申报出口销售额(b)44,912.2745,108.4731,293.7830,313.3627,296.064-1-3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差异额(c=a-b)-6.929.80-18.52-2,709.202,970.47差异率(d=c/a)-0.02%0.02%-0.06%-9.81%9.81%免抵退税额(e)5,838.595,864.104,068.193,940.713,926.16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f=e/a)13.00%13.00%13.01%14.28%12.97%2019年至2023年,,公司外销收入与免抵退申报出口销售额差异率分别为9.81%、-9.81%、-0.06%、0.02%和-0.02%。

    2020年差异率较大,主要系2020年初因政府机关和公司财务人员居家办公,免抵退业务办理时间出现推迟,导致本应归属于2019年的2,773.60万元出口销售额办理免抵退申报延后并计入2020年,导致2020年免抵退申报出口销售额大于外销收入。

    同时,2019年度,公司外销收入金额为30,266.53万元,免抵退申报出口销售额金额为27,296.06万元,差异金额为2,970.47万元,与2020年度的差异金额基本相当。

    2020年至2023年,经测算公司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8%、13.01%、13.00%与13.00%,与出口退税税率为13%基本保持一致,除因2020年申报时间与外销收入存在时间性差异外,不存在异常情况,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具有真实性、准确性,主要客户的变动具有合理性,境外客户未回函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且履行的替代程序充分有效。

    三、分期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种类及规模占比、设立时间、注册资本等,结合发行人生产成本结构,说明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说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是否存在人员、业务或资金往来。

    4-1-3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一)分期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种类及规模占比、设立时间、注册资本等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所示:(1)2024年1-3月序号单位名称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注册资本(万元)设立时间采购内容1山东德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40.6716.54%1,500.001999-05-04阀门备件2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336.915.35%31,627.002004-09-03能源3山东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91.493.04%1,000.002023-07-10废钢4莱州市德新机械有限公司171.292.72%10.002017-03-09铸件5铜陵荣景科技有限公司131.962.10%5,100.002017-10-19阀门合计1,872.3129.75%---(2)2023年度序号单位名称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注册资本(万元)设立时间采购内容1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1,293.825.26%31,627.002004-09-03能源2山东德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7.082.99%1,500.001999-05-04阀门零件3青岛金鑫盛阀门配件厂611.402.48%35.002002-03-26阀杆及加工件4山东强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55.652.26%3,200.002018-11-15铸件5莱州市源良机械厂555.322.26%50.002005-06-09驱动头合计3,753.2815.25%---(3)2022年度序号单位名称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注册资本(万元)设立时间采购内容1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1,795.096.47%31,627.002004.09.03能源4-1-3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2青岛义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36.474.82%300.002020.09.08废铁3青岛金鑫盛阀门配件厂915.463.30%35.002002.03.26阀杆及加工件4莱州市隆顺机械有限公司912.453.29%100.002016.04.08铸件及加工件5莱州市源良机械厂789.312.85%50.002005.06.09驱动头合计5,748.7920.73%---(4)2021年度序号单位名称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注册资本(万元)设立时间采购内容1莱州市炜盛铸造有限公司1,971.516.56%100.002016.10.12铸件2青岛义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475.944.91%300.002020.09.08废铁3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1,351.574.50%31,627.002004.09.03能源4莱州市隆顺机械有限公司869.642.90%100.002016.04.08铸件及加工件5莱州市源良机械厂672.732.24%50.002005.06.09驱动头合计6,341.3921.1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供应商,除青岛大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青岛义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由于对阀门零件的需求新增重大供应商山东德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3月由于控制成本考虑,对山东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莱州市德新机械有限公司和铜陵荣景科技有限公司提高采购量以外,不存在重大变动。

    2024年1-3月的前五大供应商均非当期新增供应商。

    不存在重大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均有为发行人供货的能力,重大供应商相关变化具有商业合理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发行人生产成本结构,说明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1、发行人生产结构情况,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划分情况如下:4-1-3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原材料4,223.6468.13%22,230.4364.06%22,296.6866.60%16,083.8057.72%直接人工758.3612.23%4,768.3113.74%4,296.9712.84%3,999.2214.35%制造费用1,103.3917.80%6,791.2019.57%6,113.8818.26%6,581.1823.62%运费港杂费113.901.84%912.782.63%769.382.30%1,203.384.32%合计6,199.29100.00%34,702.72100.00%33,476.91100.00%27,867.57100.00%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要素为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费、港杂费构成,其中原材料占比最大。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原材料的规格型号较多,各供应商所能提供的规格型号种类有限,发行人需要较多的供应商以采购不同的规格型号的原材料,因此发行人供应商较为分散。

    同时,为保证物料供应的稳定性,发行人的关键规格型号的物料均保持同时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因此发行人的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具有合理性。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如冠龙节能等,亦存在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属于行业普遍情况。

    2、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各期,公司因不同的业务机会,对部分客户以及供应商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情况,其中单侧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另一侧交易额在5万元以上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重合客商名称采购/销售交易金额(万元)交易内容莱州市炜盛铸造有限公司采购125.08铸件销售5.36阀门零件莱州市沙河镇邹鑫机械加工厂采购170.56铸铁件销售136.96阀门零件发行人于2023年向莱州市炜盛铸造有限公司采购铸件125.08万元,由于双方地理位置较近,且对方从事生产业务需要阀门零件产品,同年发行人对其销售阀门零件5.364-1-3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万元。

    发行人于2022年向莱州市沙河镇邹鑫机械加工厂采购铸铁件170.56万元,由于双方地理位置较近,且对方从事生产业务需要阀门零件产品,同年发行人对其销售阀门零件136.96万元。

    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主体或公司均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发行人向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主体或公司销售商品及采购商品均为独立的购销业务,是基于地理位置接近、业务和采购便利等特殊背景下的暂时性行为。

    公司不存在向同一主体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大额交易行为,且上述交易均有合理背景,定价公允。

    综上,发行人存在供应商客户重叠,属于正常情况,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如冠龙节能等,亦存在供应商客户重叠情况,发行人存在少量供应商与客户重合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三)说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是否存在人员、业务或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公司未发生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亦不存在异常的人员、业务和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说明汽车配件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合作是否可持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经营风险。

    (一)汽车配件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汽车配件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收入(万元)373.442,064.561,217.183,262.44成本(万元)454.332,501.871,438.563,665.47毛利率-21.66%-21.18%-18.19%-12.35%由上可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汽车配件毛利率分别为-12.35%、-18.19%、-21.18%4-1-4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和-21.66%,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系汽车配件为公司消化剩余铸造产能而开拓的业务,并非公司主要经营领域。

    具体分析如下:1、莱州伟隆铸造生产线产能提升公司子公司莱州伟隆的主营业务为铸件加工,为满足发行人的生产需求,莱州伟隆于2018年投资建设的两条自动化铸造生产线,主要用于阀体、阀盖、闸板等铸件的生产。

    2019年5月,莱州伟隆自动铸造生产线建成投产,其生产能力可以满足大多数中小规格阀门类,在满足发行人生产需求的同时,富余部分产能。

    公司利用该等富余铸造生产能力生产汽车配件。

    莱州伟隆的自动铸造生产线理论最大产能为8万吨(该理论最大产能系按照全天24小时不间断生产计算的最大产能)。

    在实际生产中,该生产线目前每天开工8个小时,考虑模具切换对生产时间的消耗及模具形状对产品吨数的影响,该生产线每年实际的铸件生产能力约为1.6万吨。

    以2022年为例,该生产线实际生产1.32万吨铸件,产能利用率约为82.50%,其中1.18万吨为阀门铸件生产,0.14万吨为汽车配件生产。

    莱州伟隆铸造生产线系为提高公司阀门产品铸件供给而建,在2018年投资兴建时考虑了未来5-10年公司阀门生产的铸件需求。

    由于生产淡季存在多余生产能力,为提高产线使用效率,发行人开展了汽车配件业务。

    未来公司泰国、沙特的拟建产线及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阀门产品的产能会进一步提升,公司铸造生产线将优先供给阀门生产,发行人汽车配件业务规模将逐步缩小甚至停止。

    此外,若阀门产品生产的铸件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工作时长等方式提升铸造线的实际产能以满足阀门生产需求,在订单密集的高峰时期,也可以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补充铸件供给,确保阀门产品顺利生产。

    2、开拓汽车配件业务背景(1)莱州伟隆自动化铸造产线的生产工艺适合汽车配件的生产4-1-4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公司于2019年5月建成自动铸造线,该工艺的生产线正好满足汽车农机配件类铸铁件产品少型号、大批量的生产需求和工艺需求。

    为消化生产淡季富余的铸件生产能力,公司开拓汽车、农机配件市场铸件的销售业务,以发挥现有的铸造线生产能力。

    以2022年为例,公司共生产汽车配件13.59万个,其中80%以上为单个型号生产数量在1,000个以上的汽车配件,且基本均在2022年实现了销售。

    2022年汽车配件客户中,前三大客户销量占比在95%以上,前三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客户配件名称销售数量(件)销量占比青岛博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支架-辅助钢板弹簧36,50337.71%平衡悬架钢板弹簧座上盖17,06017.63%平衡悬架钢板弹簧座下盖16,87017.43%垫板-后钢板弹簧7,9888.25%限位板-第二前轴钢板弹簧5,5995.78%盖板-前钢板弹簧3,4453.56%盖板-后钢板弹簧3,2123.32%转向器托架2,9753.07%后支架-前钢板弹簧1,4181.47%操纵器连接块(右置车)1,3831.43%其他3370.35%合计96,790100.00%潍坊谷合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主减桥壳7,21024.68%702左转向节6,99323.93%702右转向节6,83323.39%1011桥壳1,9946.82%1006桥壳1,4815.07%谷合桥壳1,2624.32%1003桥壳8322.85%1146右转向节8152.79%1146左转向节7602.60%4-1-4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客户配件名称销售数量(件)销量占比0706桥壳4821.65%05稻麦桥毛坯件3361.15%1005桥壳1220.42%其他980.34%合计29,218100.00%青岛洪珠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轴割口套11,69446.44%切草盘摇臂套筒3,74414.87%限深轮铸造件3,61314.35%洪珠3号箱体毛坯件1,5055.98%旋耕轴外壳1,1264.47%从动轮安装座R9683.84%从动轮安装座L9643.83%桃铲7933.15%洪珠1号箱体毛坯件7743.07%合计25,181100.00%如上表所示,2022年公司生产的汽车配件主要产品符合单一型号大批量生产的特征,与自动化产线的生产特征相吻合。

    个别汽车配件的单一型号生产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从同一客户接收的订单包括不同型号组合,通常会搭配某些数量较多的型号和某几个数量较少的型号,公司在对订单整体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承接该订单,故部分数量较少的型号亦会作为订单的一部分而承接下来并进行生产。

    (2)开展汽车配件加工业务分摊产线的固定成本支出报告期内,汽车配件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汽车配件毛利-80.88-437.31-221.39-403.03营业毛利3,743.5322,245.7220,250.0713,529.88占比-2.16%-1.97%-1.09%-2.98%4-1-4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由上可见,报告期各期汽车配件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2.98%、-1.09%、-1.97%及-2.16%,占比较低,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汽车配件为公司后续新增产品类别,为扩大公司在汽车配件领域的市场份额,公司产品定价相对较低;同时,由于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未饱和,单位产品成本承担的固定费用较高,导致产品出现负毛利的情况。

    虽然汽车配件加工业务为负毛利,但通过开展该业务,可以分摊产线的固定成本支出,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具体分析如下:报告期各期,汽车配件营业成本按性质分类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原材料213.361,254.59839.042,053.41直接人工57.79344.40156.43360.25制造费用175.15861.00403.951,188.81运费8.0235.1139.1463.00合计454.322,501.871,438.563,665.47报告期各期,汽车配件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原材料及直接人工为汽车配件业务发生时才会产生的成本;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线的折旧、水电费等(制造费用中除折旧、水电费外其他费用金额较小,为便于对比暂不考虑),若不开展汽车配件相关业务,由于生产线及厂房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此制造费用依然会发生。

    报告期各期,汽车配件制造费用金额与汽车配件毛利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汽车配件制造费用175.15861.00403.951,188.81汽车配件亏损金额80.88437.31221.39403.03差异94.27423.69182.56785.78由上可见,报告期各期汽车配件制造费用均高于汽车配件的亏损金额,即若停止汽4-1-4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车配件业务,仍会发生的制造费用高于汽车配件业务的亏损,因此开展企业配件业务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整体业绩水平。

    (3)公司开展汽车配件加工业务的同时仍有外购铸件的原因分析如前所述,公司的自动化铸造产线有富余生产能力生产汽车配件,同时公司亦有部分的铸件通过委外加工外购的方式取得,具体原因包括:①公司的自动化铸造线采用粘土砂自动造型工艺,适合生产重量在2-300公斤、尺寸在700mm×900mm范围内的阀体、阀盖、闸板等,超出该范围的铸件一般采用手工黏土砂造型、覆膜砂壳膜造型工艺或树脂砂工艺,对于该等工艺要求的铸件公司的自动化产线无法生产,仍需外购;②在2019年公司自动化铸造产线投产前,公司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类似,铸件生产中委外加工的比例较高,拥有较多长期稳定合作的铸件委外厂家。

    公司的自动化铸造产线适合大批量生产某一型号的铸件,对于使用量较少的铸件,公司自主生产相较于委外生产并不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因此仍延续过去委外生产的采购模式;③在公司阀门订单较为集中的月份,由于交货期限紧张,自动化铸造线仍不能满足订单需求,也会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补充铸件生产能力。

    以2022年为例,公司外购铸件共97.67万个,其按单位重量划分的情况如下:单位重量区间数量(万个)数量占比小于2公斤60.2361.67%2公斤(含)至300公斤(含)37.3138.20%300公斤以上0.130.13%合计97.67100.00%如上表所示,在公司外购的铸件中,超过六成的单位重量在2公斤以下或300公斤以上,不适合通过自动化铸造线生产,故通过外购的方式取得。

    在单位重量在2公斤(含)至300公斤(含)的外购铸件中,共有产品型号1,063个,其中983个型号的外采数量在1,000个以下,该等铸件的使用量较小,公司的自动4-1-4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化产线生产不具备成本优势,且多数情况下委外工厂已有现成的模具,因此仍沿用过去委外生产的方式进行采购。

    剩余的80个外购型号,主要为需要覆膜砂工艺进行生产的铸件,公司自动化铸造产线的工艺无法生产。

    此外在生产高峰期,生产线排产较满,部分铸件虽然自动化铸造生产线可以生产,但为弥补临时的铸件需求,公司会进行外协采购。

    如德阀井盖体毛坯件,2023年7月份公司自制德阀井盖体毛坯件入库1,451件,但当月订单需求量较多且交期紧张,为加快订单交付速度,公司同时委外生产该铸件入库1,008件。

    与之相对应的是,2022年公司自产的阀门铸件共94.35万个,其中重量在2公斤(含)至300公斤(含)范围内的为77.32万个,占比高达81.35%(2022年,由于自动化产线尚处于投产初期,公司还保留部分之前的手工造型铸造生产能力,用于生产尺寸较小或较大的铸件,至2023年年中已完全停止手工造型铸造生产)。

    (二)莱州伟隆生产线与募投项目关系分析公司主要阀门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大致相同,一般工艺流程均为:由生铁、废钢加工铸件或外购铸件后对铸件进行加工、热处理、打磨、抛丸、喷涂,然后与加工后的阀杆等零部件组装形成阀门成品,后经试验合格并包装交付客户,其工艺流程图如下:2019年5月,莱州伟隆建设完成的自动铸造生产线,主要生产铸件产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拟依托公司成熟技术与生产工艺,升级现有产品种类。

    该项目聚焦于铸件后续的生产加工环节。

    以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之一智能减压阀为例,其工艺流程如下:4-1-4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阀体铸件阀体加工表面处理静电喷涂入库装配阀盖铸件阀盖加工表面处理静电喷涂加工表面处理静电喷涂压力试验膜片压板压板加工表面处理静电喷涂阀杆及轴套橡胶硫化阀座加工标准件及紧固件T型阀板胶条橡胶硫化身份识别包装入库膜片座铸件加工表面处理静电喷涂大小阀板铸件膜片及O型圈阀体阀座减压先导阀及管路配件传感器数据设定、采集及传输装置传感器安装数据测试数据设定、采集及传输装置由上可见,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工艺以阀体铸件为原材料,进一步进行阀体加工、处理、装备、数据设定采集及传输装置等环节。

    本次募投项目并未进一步拓展铸件的生产,而是聚焦于后续的加工生产环节。

    此外,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消化铸造生产线富余的铸件生产能力。

    未来公司铸造生产线将优先供给阀门生产需要,随着公司阀门产能的提升,发行人汽车配件业务规模将逐步缩小甚至停止。

    (三)客户可持续合作分析报告期各期,汽车配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年份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2024年1-3月潍坊谷合传动技术有限公司161.5843.27%青岛博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84.7822.70%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75.8520.31%山东当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28.017.50%青岛洪珠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9.155.13%合计369.3798.91%2023年潍坊谷合传动技术有限公司840.0640.69%4-1-4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年份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青岛博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813.7739.42%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207.5510.05%青岛洪珠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25.896.10%山东当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28.051.36%合计2,015.3297.61%2022年潍坊谷合传动技术有限公司584.0547.98%青岛博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340.8128.00%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76.386.27%青岛洪珠农业机械有限公司62.665.15%河北格隆机械有限公司59.264.87%合计1,123.1692.28%2021年青岛博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1,446.4744.34%山东安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8.5435.20%潍坊谷合传动技术有限公司222.156.81%青州德威动力有限公司211.686.49%河北格隆机械有限公司85.172.61%合计3,114.0195.45%由上可见,汽车配件业务客户业务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比均在90%以上。

    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背景如下:序号客户客户主营业务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工商查询员工人数业务开展时间合作背景是否为关联方4-1-4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客户客户主营业务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工商查询员工人数业务开展时间合作背景是否为关联方1青岛博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种汽车零部件2013/5/133,0002192019年至今客户属于商用车配套的零部件供应商否2山东安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铸造件、断开式平衡轴、机加工生产、销售2003/7/313,9882132019年-2022年底客户属于商用车配套的零部件供应商否3潍坊谷合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主营装备驱动桥及变速箱制造2004/6/35001822021年至今客户为农机用车底盘车桥系统生产厂家否4青州德威动力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为主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家2007/6/78,0001252019年-2021年客户为发动机类产品供应商否5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加工农业机械等以及汽车的零件与部件2003/1/23160,6705542021年至今客户为农业机械生产厂家否6青岛洪珠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播种机开发制造的厂家2009/9/295,000732020年至今客户为土豆收货机制造商否7龙口中宇汽车风扇离合器有限公司汽车温控电磁风扇离合器的生产厂家2013/5/215,0001362019年-2021年客户为发动机类产品供应商否由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配件客户集中度较高,且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合作时间较长,整体较为稳定,公司的主要汽车配件客户为国内大型汽车集团的配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较长、注册资本较大,且非发行人的关联方,双方的汽车配件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相关资产减值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对存货进行了存货减值测试。

    汽车配件存货跌价情况如下:4-1-4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0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汽车配件账面价值388.50385.11320.75641.27占存货余额的比例4.11%4.58%2.62%5.55%汽车配件存货跌价准备67.13120.2752.3183.08由上可见,报告期各期末,汽车配件存货量较少,占存货余额的比例较低,公司已根据存货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分析:莱州伟隆生产线主要系为阀门用铸件生产而建,为消化富余生产能力而配套生产了部分汽车配件。

    此外,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消化铸造生产线富余的铸件生产能力。

    未来公司铸造生产线将优先供给阀门生产需要,随着公司阀门产能的提升,发行人汽车配件业务规模将逐步缩小甚至停止。

    报告期内,公司铸件生产线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该生产线可同时生产阀门用铸件及汽车配件用铸件,相关设备正常运营,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因此,发行人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发行人是否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如是,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经营内容,并说明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业务的措施及有效性。

    (一)发行人是否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如是,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经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4-1-5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修订)》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1、发行人不持有住宅或商业房地产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1)房产情况序号权属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坐落证载房产用途1莱州伟隆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68624号3,033.48沙河镇海郑村(110/5/89)1幢等9幢楼办公、工业、其他2莱州伟隆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27237号12,209.40沙河镇海郑村1幢1号房、2幢1号房工业3莱州伟隆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68626号5,086.79沙河镇海郑村(110/4/31)1幢1号房;2幢1号房;3幢1号房工业、其他4莱州伟隆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68625号3,402.76沙河镇海郑村(6830060423004)4幢等6幢楼工业、其他5莱州伟隆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68628号9,776.15沙河镇海郑村(110/4/58)1幢1号房;2幢1号房;3幢1号房办公、工业6莱州伟隆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68629号537.72沙河镇海郑村(6830060423005)4幢1号房;5幢1号房;6幢1号房;7幢1号房工业、其他7莱州伟隆鲁(2018)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22号18,288.85/4,029.53沙河镇大东庄村北1幢、2幢工业8伟隆流体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46822号39,949.86青岛高新区华贯路以东,华东路以西,科海路以南工业9伟隆青房地权城字5,979.44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车间、办公4-1-5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权属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坐落证载房产用途五金第007439号区743910伟隆流体鲁(2024)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52722号2,156.63高新区春阳路789号5#厂房户工业(2)土地使用权序号权属证号/地号面积(㎡)坐落类型证载土地用途1莱州伟隆莱州国用(2013)第3097号7,062.00沙河镇海郑村出让工业2莱州伟隆莱州国用(2009)第2929号17,160.10沙河镇海郑村出让工业3莱州伟隆莱州国用(2013)第3098号16,605.00沙河镇海郑村出让工业4莱州伟隆莱州国用(2013)第3099号16,547.19沙河镇海郑村出让工业5莱州伟隆鲁(2018)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22号45,666.49沙河镇大东庄村北1幢、2幢出让工业6伟隆流体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46822号66,666.60青岛高新区华贯路以东,华东路以西,科海路以南出让工业7伟隆五金城国用(2001)字第34号10,385.18棘洪滩镇后海西村出让工业8伟隆股份鲁(2023)青岛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44317号26,666.70青岛市高新区科韵路东延长线以南、规划华东路以西出让工业9伟隆流体鲁(2024)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53003号3,512.00青岛高新区科韵路东延长线以南、规划华东路以西HD0802-002南侧地块户出让工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均用于工业、车间或办公,不存在用途为商业或住宅用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2、发行人对外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商品房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外出租房产的情况如4-1-5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下:序号出租方租赁方证号租赁物位置租赁面积(㎡)价格租赁期限实际用途1伟隆五金利和味道(青岛)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房地权城字第007439号城阳区棘洪滩镇后海西村双元路210号5,979.44前2年45万元/年,自第3年开始每年递增3%。

    2014.12.18-2024.12.17工业、办公2莱州伟隆烟台艾鑫塑料粉末有限公司莱房权证沙河镇字第068624号海郑村东173.3410,251.83元/年2024.01.01-2024.12.31工业生产3莱州伟隆莱州市森发包装箱有限公司海郑村东259.5615,351元/年2024.01.01-2024.12.31工业生产4莱州伟隆莱州市沙河镇淑芝五金加工厂海郑村东70.954,196元/年2024.01.01-2024.12.31工业生产5莱州伟隆莱州市源良机械厂海郑村东518.447,666元/月2024.04.01-2024.06.30工业生产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存在将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第三方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的情形,发行人用于出租的厂房均为工业厂房,不属于商品房且相关租赁收入金额较小,占发行人收入比例较低。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亦未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业阀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亦未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

    4-1-5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未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

    (二)说明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业务的措施及有效性经核查,发行人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商业房地产业务,已建立如下措施: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商业房地产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971.00万元(含26,971.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务的情形。

    2、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因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而受到证监会或深交所监管措施的情形。

    3、发行人将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及银行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公司亦将继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定期进行资金管理、审核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发行人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不涉及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发行人已出具如下《关于本次发行不涉及商业房地4-1-5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产经营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内容;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均未持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资质,亦不存在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业务发展规划;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有任何拟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或者正在进行商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未持有任何自行开发建设或外购的专门用于对外出租或出售的商业住宅和商业地产,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在售的房地产项目;4、本公司不会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式使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亦不会通过其他方式使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业务。

    六、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形,结合海南伟隆、香港伟隆等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政策及减值风险,并结合相关基金、资管、信托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背景、底层资产、收益率区间等,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未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结合发行人持有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实际投入时点,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结合前述情形,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调减的情形。

    (一)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形,结合海南伟隆、香港伟隆等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4-1-5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政策及减值风险,并结合相关基金、资管、信托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背景、底层资产、收益率区间等,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未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1、海南伟隆、香港伟隆等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政策及减值风险(1)海南伟隆和香港伟隆的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发行人子公司海南伟隆和香港伟隆的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发行人持股比例发行人认缴出资额发行人实缴出资额投资情况海南伟隆60%6,000.00万人民币6,000.00万人民币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伟隆100%5.00万美元5.00万美元无实际经营,拟投资海外工厂,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尚未实际对外投资(2)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政策及减值风险发行人购买私募基金主要原因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

    发行人将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无需单独计提减值。

    自海南伟隆购买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每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4-1-5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净利润(万元)占比2022年一季度-5.99-938.93-0.64%2022年二季度245.78-7,070.613.48%2022年三季度-953.14-3,705.90-25.72%2022年四季度71.94-1,647.274.37%2023年一季度1,512.64-3,729.0540.56%2023年二季度343.89-3,162.6810.87%2023年三季度-76.13-3,170.36-2.40%2023年第四季度-1,029.08-1,943.31-53.85%2024年第一季度277.60157.232,278.6219.08%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对于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公允价值来自私募基金的定期报告。

    2、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形,结合相关基金、资管、信托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背景、底层资产、收益率区间等,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未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4-1-5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

    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报表项目列示分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1交易性金融资产33,756.342其他应收款682.693其他流动资产3,480.284债权投资1,041.29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长期股权投资-8其他非流动资产1,681.59各科目具体分析如下:1)交易性金融资产4-1-5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33,754.73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产品名称风险等级收益率区间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是否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R4(成长型)-10,109.90是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R2(稳健型)1.75%-3.10%4,001.64否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QD00686)R1(谨慎型)1.65%-2.50%4,001.64否指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1.65%-2.55%3,016.77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R2(稳健型)1.75%-2.69%3,002.143否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1.50%-2.70%3,000.67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3年TGG23001202期R2(稳健型)1.75%-2.65%2,009.50否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558期R1(谨慎型)1.05%-2.65%2,010.45否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88期R1(谨慎型)1.05%-2.55%2,000.28否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1.65%-2.55%603.35否合计--33,754.73发行人通过其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认购益安地风5号私募基金,发行人对海南伟隆的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2024年1月,发行人赎回1,500万元。

    对于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人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底层资产情况如下:持有资产名称资产占比现金0.02%艾迪转债13.95益安富家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89.81应付费用-3.784-1-5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持有资产名称资产占比合计100.00%其中益安富家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主要底层资产情况如下:持有资产名称资产占比石化机械80.42银华日利货币A13.18通22转债3.64其他2.76合计100.00%上述私募产品的主要投资为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与上述被投资企业之间未发生销售、采购等活动。

    发行人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为保本浮动型产品,该类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未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外,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较短的R1或者R2级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发行人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在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2)其他应收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682.69万元,账面余额为724.17万元,主要包括出口退税、保证金、往来款等,具体账面余额明细如下:单位:万元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出口退税614.96保证金56.91往来款52.304-1-6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合计724.17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出口退税、保证金、往来款等,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存在拆借资金或对外部企业提供借款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480.28万元,主要为预缴增值税、大额存单等,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3.12.31待抵扣增值税177.00待摊的财产保险费13.93大额定期存单3,194.41预付发行费94.94合计3,480.28上述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4)债权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债权投资为购买的三年定期存单,账面价值为1,041.29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4-1-6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7)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8)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681.59万元,系预付青岛新大陆的伟隆智慧节能阀门项目的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10,109.90万元,占发行人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9,134.14万元的比例为12.78%。

    根据《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和《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的规定,公司已调减本次募集资金3,311.00万元,调减金额占发行人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18%。

    (2)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报表项目列示分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1交易性金融资产25,737.112其他应收款244.013其他流动资产3,360.334债权投资1,049.27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长期股权投资-8其他非流动资产754.75各科目具体分析如下:4-1-6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1)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5,737.11万元,其他报表科目亦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产品名称风险等级收益率区间2024年3月31日是否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R4(成长型)-9,044.73是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R2(稳健型)1.75%-3.10%4,031.56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R2(稳健型)1.75%-2.69%3,021.50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4年00215期人民币产品R2(稳健型)2.67%3,013.39否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609期R1(谨慎型)2.05%2,007.08否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QD00733)R1(谨慎型)2.50%4,016.44否《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NQD00733)》R1(谨慎型)2.50%602.42否如上表所示,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较2023年12月31日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前期理财产品到期后,结合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新购入的理财产品有所减少;此外公司于2024年1月赎回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00万元,以及受底层股票资产价格波动影响,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面价值有所变动。

    对于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人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为保本浮动型产品,该类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未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4-1-6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综上所述,除9,044.73万元的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外,其余为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较短的R1或者R2级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发行人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在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2)其他应收款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44.01万元,账面余额263.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出口退税71.30保证金63.06往来款129.46合计263.82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出口退税、保证金、往来款等,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存在拆借资金或对外部企业提供借款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3,360.33万元,主要为预缴增值税、大额存单等,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4.03.31大额定期存单3,220.49待抵扣进项税44.90预付发行费94.94待认证进项税额-合计3,360.33上述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4-1-6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4)债权投资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债权投资为购买的三年定期存单,金额为1,049.27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7)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8)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754.75万元,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044.73万元,占发行人2024年0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8,203.34万元的比例为11.57%。

    根据《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和《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的规定,公司已调减本次募集资金3,311.00万元,调减金额占发行人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3%。

    (二)结合发行人持有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实际投入时点,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结合前述情形,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调减的情形4-1-6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1、结合发行人持有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实际投入时点,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行人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1)类金融业务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的情况。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3)拆借资金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借予他人的情况。

    (4)委托贷款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4-1-6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除中信证券信信向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外,其他理财产品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等级购买日期预期收益率水平投资金额1中信证券信信向荣3号资产管理计划R2(稳健型)2022/7/203.90%1,000.002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半年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R2(稳健型)2022/7/203.7%-4.3%870.003平安银行(三年定期存款)R1(谨慎型)2022/9/163.05%1,000.004光大信托-深汇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2(稳健型)2022/10/205.40%1,000.005东证融汇汇鑫6M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R2(稳健型)2022/10/254.60%1,000.006贵竹固收增利6个月自动续期2号R2(稳健型)2022/11/253.3%-5%2,000.007平安银行挂钩中证指数R2(稳健型)2023/1/201.95%-3.00%3,000.008平安银行挂钩黄金指数R2(稳健型)2023/1/201.75%-3.04%3,000.009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3天结构性存款产品R1(谨慎型)2023/2/242.85%3,000.0010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R2(稳健型)2023/2/242.90%2,000.0011中信理财之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2023/3/12.60%950.004-1-6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等级购买日期预期收益率水平投资金额13938期12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大额存单FGG2301A02R1(谨慎型)2023/3/22.7%1,000.0013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产品R1(谨慎型)2023/3/301.65%-2.85%4,000.0014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R2(稳健型)2023/3/301.95%-3.00%4,000.0015东证融汇汇鑫6M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R2(稳健型)2023/4/254.60%1,000.0016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结构性存款NQD00544R1(谨慎型)2023/6/61.65%-2.85%3,500.0017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2023年TGG23100368期人民币产品R2(稳健型)2023/6/71.95%-2.90%3,000.0018中信证券信信向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R3(中风险)2022/7/12,并于2023/7/12自动滚存4.00%1,000.0019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TGG23200830期产品R2(稳健型)2023/7/261.75%-2.97%4,000.0020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2023年TGG23100630期人民币产品R2(稳健型)2023/9/81.75%-2.72%4,000.0021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46期R1(谨慎型)2023/9/161.05%-2.75%970.0022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SDGA230502VR1(谨慎型)2023/9/221.55%-2.60%4,000.0023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313期R1(谨慎型)2023/9/232.35%4,000.0024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2023/10/132.55%3,000.0025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558期R1(谨慎型)2023/10/212.65%2,000.0026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3年TGG23001202期R2(稳健型)2023/10/252.55%2,000.004-1-6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等级购买日期预期收益率水平投资金额27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QD00626)R1(谨慎型)2023/10/132.55%600.0028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2023/12/262.50%4,000.0029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R1(谨慎型)2023/12/292.70%3,000.0030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88期R2(谨慎型)2023/12/302.55%2,000.003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4年00215期人民币产品R2(稳健型)2024/1/312.67%3,000.0032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609期R1(谨慎型)2024/1/292.05%2,000.0033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QD00733)R1(谨慎型)2024/2/12.50%4,000.0034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NQD00733)R1(谨慎型)2024/2/12.50%600.00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购买中信证券信信向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万元,该产品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

    该产品首次购买日在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于2023年7月11日到期后,2023年7月12日自动滚存,公司未做任何操作,不属于公司主动实施的购买行为。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1日对该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约为4.10%。

    光大信托-深汇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23年4月20日赎回,实际收益率为5.39%;该信托资金投资于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基金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贵竹固收增利6个月自动续期2号已于2023年5月26日赎回,实际收益率为2.62%,该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

    东证融汇汇鑫6M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23年10月27日赎回,实际收益率为5.07%,该产品底层资产明细情况见前文表格,主要投向债权投资。

    综上,该等产品均4-1-6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结合前述情形,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调减的情形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044.73万元,占发行人2024年0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8,203.34万元的比例为11.57%。

    根据《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和《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的规定,公司调减本次募集资金3,311.00万元,调减金额占发行人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3%。

    同时,结合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及未来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2,183.00万元(含32,183.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26,971.00万元(含26,971.00万元),调减金额为5,212.00万元。

    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7,800.00万元调整为26,971.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4,383.00万元调整为0。

    调减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971.00万元人民币(含26,97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

    4-1-7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最新监管要求。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获取了汇兑损益明细表并进行分类汇总,了解发行人汇兑损益情况;2、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访谈,了解即期汇率的确认原则及计算汇兑损益的方法;3、获取了每个会计科目各期末外币户明细表,了解各科目外币户在各期末人民币余额;4、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通过网络查询美元汇率波动情况,访谈管理层,了解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政策情况、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5、访谈发行人的销售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订单获取方式、主要客户变动原因以及贴牌客户的合作模式、协议签订情况。

    了解了发行人贴牌模式客户和自有品牌经销模式客户重叠的具体情况,分析了该情况的合理性;6、获取发行人的销售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境外客户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收入金额及占比;7、获取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销售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8、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报告期各年度同期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波动;获取境外客户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明细表、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表及期后回款的银行单据,了解发行人境外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4-1-7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9、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并根据回函情况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境外客户未回函的原因并评价其合理性,检查未回函境外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报关单、提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了解未回函境外客户执行替代程序的完整性和充分性;10、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及销售明细表,了解发行人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11、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签署的调查表,了解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12、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汽车配件业务开展的背景,汽车配件行业发展趋势等业务情况;1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募投项目与现有铸造生产线之间生产关系;14、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会计科目明细表、理财管理产品合同及财务资料等文件,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了解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计划;15、取得并审阅发行人土地及房产产权证书,了解发行人是否持有商业房地产;16、取得并审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外租赁房屋合同,了解发行人对外租赁房屋的用途;17、取得并审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募集说明书》,了解发行人的主营业务;18、取得并审阅发行人及子公司营业执照,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19、取得并审阅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了解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20、取得并审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不涉及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相关事项4-1-7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的承诺函》;2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22、走访发行人对外租赁的厂房,了解发行人对外租赁房产的用途。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公司报告期内的汇兑损益与汇率波动方向一致,与发行人境外收入匹配;公司外销收入符合出口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政策;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出口政策、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具有真实性、准确性,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动。

    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较高,回函较好,境外客户未回函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且履行的替代程序具有充分、有效;3、发行人的供应商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变动情况,主要系供应商自身经营情况所致,具有合理性。

    出于业务便利等因素考量,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况,金额较小,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亦不存在异常的人员、业务和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4、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配件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系产品定价相对较低及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未饱和导致单位产品成本承担的固定费用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铸件生产线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相关设备正常运营,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5、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并且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业务;6、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的认定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4-1-7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截至2024年03月31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044.73万元,占发行人2024年0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8,203.34万元的比例为11.57%,,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

    问题3.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其中27,800.00万元计划用于“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其余5,200.00万元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新增“智能阀门”产能2.5万套、“燃气阀门”3.5万套。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或审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能评文件取得情况,是否已取得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2)请以列表等方式详细说明本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业务产品的区别和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产品性能、智能化程度等方面,并结合本募产品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相关研发情况等,说明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3)请结合本募产品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产品竞争优势、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等情况,量化测算并分类别说明发行人的实际产能需求,产能扩张幅度是否与市场发展趋势相符,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发行人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4)请结合“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产品具体参数,说明智能阀门和燃气阀门的具体区别和联系,以及在智慧与节能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的比较,募投项目名称是否与实际产品相匹配,是否准确客观描述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阀门产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或者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4)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4-1-7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一、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或审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能评文件取得情况,是否已取得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披露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及审批情况,期间内,发行人项目开工所取得审批文件未发生变化且均在有效期内,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请结合“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产品具体参数,说明智能阀门和燃气阀门的具体区别和联系,以及在智慧与节能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的比较,募投项目名称是否与实际产品相匹配,是否准确客观描述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阀门产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或者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披露“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产品的具体参数及智能阀门与燃气阀门的区别和联系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的比较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智能阀门和燃气阀门在口径、压力等级、适用温度、连接方式及承压部件材料等产品参数上存在一定联系和区别之处,但适用的工作介质不同,在生产工艺、下游客户等方面亦有较大区别,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在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区别,但智慧及节能属性基本相同。

    本次募投项目名称与实际产品相匹配,准确客观描述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阀门产品,不存在夸大宣传或者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问题4.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莱州伟隆存在因其原管理人员范庆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庆伟之胞弟)私用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伟隆)公章而导致的诉讼情况,包括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私用莱州伟隆公章对外签署借款合同及签署担保合同,其中涉及担保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法院判决莱州伟隆就莱州辰英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范威辰无法清偿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以下简称辰英特案);此外,目前尚有部分诉讼在审理中。

    2021年10月,青岛证监局、交易所针对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给予监管函。

    根据发行人、范庆丰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实4-1-7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际控制人范庆伟出具的承诺,“如未来莱州伟隆因范庆丰私用公章对外借款或担保的原因遭受损失,范庆伟将及时补偿莱州伟隆损失。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前述尚在审理中诉讼的进展,以及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影响;(2)子公司就前述借款、担保履行相应责任涉及金额的交易对手方、发生额、发生日期、追回金额及日期,法院就辰英特案等已判决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后续是否可能涉及违规处分或被采取相关措施;(3)发行人是否已就范庆伟关于莱州伟隆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明确性要求,相关承诺作出的具体日期及执行情况,莱州伟隆垫付资金及范庆伟收回款项的时间间隔,在间隔期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等情形,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有)的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前述尚在审理中诉讼的进展,以及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影响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披露尚在审理中诉讼的进展,期间内,相关案件尚无新进展。

    2024年5月8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已出具承诺:“本人范庆伟承诺,若范庆丰未能足额补偿因其私用公章对外担保及借款给伟隆股份或莱州伟隆造成的损失,本人将向伟隆股份或莱州伟隆支付相关款项,以足额赔偿上述事项给伟隆股份、莱州伟隆造成的一切损失。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涉及上述案件的金额较小,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已出具相关承诺,上述案件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4-1-7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二、子公司就前述借款、担保履行相应责任涉及金额的交易对手方、发生额、发生日期、追回金额及日期,法院就辰英特案等已判决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后续是否可能涉及违规处分或被采取相关措施。

    (一)子公司就前述借款、担保履行相应责任涉及金额的交易对手方、发生额、发生日期、追回金额及日期,法院就辰英特案等已判决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披露发行人子公司就前述借款、担保履行相应责任涉及的交易对手方、发生额、发生日期、追回金额及日期及法院就辰英特案等已判决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

    期间内,本所律师已披露的上述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后续是否可能涉及违规处分或被采取相关措施。

    经审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相关案件的诉讼材料及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措施并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发行人就范庆丰私用莱州伟隆公章向莱州辉瑞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范庆丰私用莱州伟隆公章签署其他担保及借款合同与莱州辉瑞仓储有限公司担保事项为同类事项且涉及金额较小,发行人针对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发行人收到相关监管措施后未再发生因私用公章导致的对外担保及借款事项,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已出具相关承诺并积极履行,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实际遭受损失。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因范庆丰私用莱州伟隆公章相关事项后续涉及违规处分或被采取相关措施的风险较小。

    4-1-7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三、发行人是否已就范庆伟关于莱州伟隆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明确性要求,相关承诺作出的具体日期及执行情况,莱州伟隆垫付资金及范庆伟收回款项的时间间隔,在间隔期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等情形,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一)发行人是否已就范庆伟关于莱州伟隆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明确性要求,相关承诺作出的具体日期及执行情况经审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范庆伟关于莱州伟隆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承诺内容符合可行性及明确性要求,相关承诺已得到切实执行。

    (二)莱州伟隆垫付资金及范庆伟收回款项的时间间隔,在间隔期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等情形,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披露莱州伟隆支付资金及范庆伟收回款项的时间间隔,期间内,相关内容未发生变化。

    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莱州伟隆涉及案件的判决书与支付凭证,本所律师认为范庆伟支付莱州伟隆款项的间隔期间内不构成对莱州伟隆的资金占用,在莱州伟隆承担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履行义务后,范庆伟已及时向莱州伟隆支付相应款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有)的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一)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有效执行经核查发行人整改报告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所律师认为,针对莱州伟隆对外担保及借款事项,发行人已采取了整改措施,发行人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

    (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有)的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已充分披露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4-1-7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有)的风险。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有)的风险已充分披露。

    4-1-7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第二部分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意见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二十次及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和批准。

    2024年4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5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到期后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授权和批准仍在有效期内。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经营活动处于有效持续状态;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其丧失或可能丧失本次发行上市之主体资格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截4-1-8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动。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独立性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期间内,发行人的发起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范庆伟境内自然人55.82122,460,000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9010,756,980范玉隆境内自然人3.728,171,475杨学良境内自然人1.753,835,740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741,624,930杨星晨境内自然人0.631,391,780王传华境内自然人0.591,293,893周学枚境内自然人0.511,115,350青岛森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5993,641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境外法人0.36793,692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情况。

    期间内,发行人股本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4-1-8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9,888,414.0045.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480,473.0054.47股份总数219,368,887.00100.00八、发行人的业务(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发行人经营范围及发行人与子公司的资质和许可。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资质和许可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况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的经营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新设立一家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名称WEFLOSaudiLtd.公司类型境外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7,504,550沙特里亚尔公司住所沙特阿拉伯达曼成立日期2024年3月10日主营业务本公司阀门产品的海外销售与品牌推广(三)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披露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四)主营业务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1-8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2023年1-12月56,736.9857,021.4099.50%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持续经营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未发生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未发生限制或禁止其持续经营的判决、裁定、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信息;未发生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被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发行人的关联方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关联方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关联方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1.关联自然人(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庭密切成员。

    期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家庭密切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过去12个月曾经任职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庭密切成员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法人4-1-8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期间内,相关企业未发生变化。

    (2)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情况。

    期间内,因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导致的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增其他法人或组织如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1青岛高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2青岛高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3青岛明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4李沧区科兴达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5青岛建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6青岛明润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7青岛铭泰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8青岛润明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9青岛春之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10青岛春诚管理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11青岛昌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12青岛即区建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13青岛盈瑞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14青岛吉祥瑞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15青岛东涧果品专业合作社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16青岛东城山园林专业合作社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17黄岛区坤源建筑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独立董事周国庚配偶的弟弟李孟强控制的企业3.其他关联方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持有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期间内,发行人新增其他关联方如下: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1昌邑恒丽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担任发行人董事及总经理李会君之兄李会贤担任董事4-1-8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2青岛汇芯联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担任发行人监事王凤春及其配偶合计持有100%,监事王凤春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3李会君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及总经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离职。

    4宋银立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离职。

    5樊培银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离职。

    6王凤春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监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离职。

    (二)关联交易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现将2023年1-12月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披露如下:1、经常性关联交易2023年发行人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项目2023年度薪酬合计(万元)812.552、偶发性的关联交易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新增偶发性关联交易。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经核查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公司章程》、固定资产表、工商资料以及发行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及向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查询,本所律师确认如下事实:(一)房产4-1-85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期间内,发行人新增房产情况如下:序号权属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坐落规划用途所有权截止时间是否抵押1伟隆流体鲁(2024)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52722号2,156.63高新区春阳路789号5#厂房户工业2062.02.12否(二)发行人的无形资产1.土地使用权期间内,发行人新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序号权属证号/地号面积(㎡)终止日期坐落类型用途是否抵押1伟隆流体鲁(2024)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53003号3,512.002062.02.12青岛高新区科韵路东延长线以南、规划华东路以西HD0802-002南侧地块户出让工业否2.发行人的专利根据发行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境内专利78项,详见附件一。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利证书或授予专利通知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3.商标根据发行人持有的《商标注册证》,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境内注册商标18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商标权属证明及境外注册商标明细表,截至2023年12月314-1-86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日,发行人拥有境外注册商标60项,详见附件三。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设备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如下: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个)原值(元)净值(元)1立式加工中心147,575,212.403,571,560.722卧式加工中心34,518,536.812,748,898.833立式自动射胶机102,359,991.231,254,664.554水流指示器装配线11,400,442.45838,586.615龙门加工中心11,384,615.38135,854.156高速龙门型加工中心11,341,880.34630,124.607高速立式加工中心11,025,641.05449,145.198真空硫化机4820,512.83450,255.659镗床2803,394.0040,169.7010阀门喷粉涂装生产线1769,230.80391,666.30(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期间内,发行人新增一家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名称WEFLOSaudiLtd.公司类型境外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7,504,550沙特里亚尔公司住所沙特阿拉伯达曼成立日期2024年3月10日主营业务本公司阀门产品的海外销售与品牌推广(五)在建工程根据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在建工程为2,170.15万元。

    4-1-87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重大销售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前五大客户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序号销售主体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类型履行期限至1伟隆股份J&SValve,Inc阀门系列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订单长期有效2伟隆股份LANSDALEINTERNATIONALLLC阀门系列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订单长期有效3伟隆股份VictaulicEuropebvba–Belgium阀门系列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订单长期有效4伟隆股份REECEAUSTRALIAPTYLTD阀门系列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订单长期有效5伟隆股份LICHFIELDFIRE&SAFETYEQUIPMENTFZE阀门系列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订单长期有效(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前五大供应商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序号采购主体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类型履行期限至1伟隆股份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电力,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合同长期有效2伟隆股份山东德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备件单项合同长期签订3伟隆股份青岛金鑫盛阀门配件厂阀杆,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合同长期有效4伟隆股份山东强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件,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合同长期有效5伟隆股份莱州市源良机械厂驱动头,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合同2024.06.19(三)银行借款合同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1-88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发行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施工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新增500万元以上的建设施工合同。

    (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利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六)根据和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682.69万元,主要为出口退税、保证金、往来款等;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456.69万元,主要为质保金及押金、单位往来款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系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其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目前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经本所律师查验,期间内,发行人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4-1-89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2023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则进行了修改。

    (二)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现将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情况披露如下:1.股东大会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12023.11.03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2023.12.28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董事会会议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12023.10.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2023.10.3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2023.12.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2023.12.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监事会会议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12023.10.1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2023.10.3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2023.12.1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2023.12.2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4-1-90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完成换届并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范庆伟、范玉隆及迟娜娜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周国庚、高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于春红、郭峰及张涛担任公司监事。

    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范庆伟担任董事长,并聘任迟娜娜担任财务总监、郭成尼担任国际销售总监、张会亭担任研发技术总监、渠汇成担任生产总监、王兆健担任质量总监、陈存明担任营销中心总监。

    同时,鉴于总经理退休离任,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范庆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春红担任监事会主席。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的变动为公司正常的换届选举行为,且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不构成实质性重大变化,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新当选董事、监事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一)发行人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税种及税率情况。

    经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税种及税率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收到财政补贴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4-1-9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贴情况如下:2023年10-12月发行人1青岛高新区2023年第四十二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工信规[2022]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3,700.002023.112扩岗补贴款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人社字[2022]94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94,911.292023.12卓信检测1扩岗补贴款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人社字[2022]94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2,751.722023.12伟隆流体1扩岗补贴款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人社字[2022]94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13,582.682023.12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一)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未发生因违反有关质量控制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发行人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控制和技术监督标准。

    4-1-92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存在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一)第一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2023年12月28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由33,000.00万元调整为32,183.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如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29,377.9127,800.002补充流动资金4,383.004,383.00合计33,760.9132,183.00(二)第二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2024年3月26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由32,183.00万元调整为26,971.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如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29,377.9126,971.00合计29,377.9126,971.00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变更外,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未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4-1-93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Tel:(+8610)8521-9100/9111/9222邮编:100022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进行查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募集说明书》的讨论工作,已审阅了《募集说明书》的全文,特别对该《募集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

    对发行人《募集说明书》的其他内容,根据发行人董事、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有关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该等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的风险。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由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等公开渠道进行查询,截至2023年12月314-1-9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署页)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克江经办律师:张明波马龙飞年月日4-1-95附件一:发行人专利序号发明名称专利类型申请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1一种法兰式密封球阀实用新型202321122705832023-05-11发行人原始取得2一种通用小件限位平台实用新型202321153469X2023-05-12发行人原始取得3一种角行程波纹式弹簧实用新型20222359461992022-12-31发行人原始取得4多角度端面车削工装实用新型20222345941692022-12-22发行人原始取得5一种消防栓管道连接防脱装置实用新型20222317762352022-11-28发行人原始取得6一种除渣闸板阀实用新型20222310845162022-11-23发行人原始取得7一种管道流体控制阀实用新型202223058814X2022-11-17发行人原始取得8一种单偏心双密封蝶阀实用新型20222304852662022-11-16发行人原始取得9一种硬密封偏心半球阀实用新型20222305280302022-11-16发行人原始取得10一种法兰式软密封球阀密封副实用新型20222305300262022-11-16发行人原始取得11定位销实用新型20222301716822022-11-14发行人原始取得12明杆闸阀实用新型20222301717142022-11-14发行人原始取得13开度可调节调节阀实用新型20222285176102022-10-28发行人原始取得14一种阀门上密封结构及调节阀实用新型20222280585202022-10-24发行人原始取得15一种新型有自定心功能的蝶阀阀体轴孔加工工装实用新型20222275939412022-10-19发行人原始取得16一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试水装置实用新型20222255691342022-09-26发行人原始取得17一种短行程逆止阀实用新型20222243909072022-09-15发行人原始取得18一种卡槽式过滤器实用新型20222225272332022-08-25发行人原始取得19快开式密封无磨损旋塞阀实用新型20222024723082022-01-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0一种防爆水流指示器实用新型20222024724352022-01-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1-9621一种数字指示与阀杆锁定一体的多用阀实用新型20212230818842021-09-23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2供水管路带有监视信号的防回流装置实用新型20212229312752021-09-22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3减力平衡控制阀实用新型20212229312602021-09-22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4一种干式消防喷水灭火系统的气源配套装置实用新型20212228054502021-09-18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5一种管道流体控制阀实用新型20212226475312021-09-17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6一种复合功能单向节流阀实用新型20212191744242021-08-16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7压板插槽式快装蝶阀实用新型20212185135722021-08-09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8一种消防用防爆压力开关实用新型20212154008162021-07-07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29一种旋启止回阀摇臂的加工装置实用新型20202306477552020-12-17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0一种可输出开关信号的齿轮驱动装置实用新型20202300721182020-12-15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1一种延时时间可调节的水流指示装置实用新型20202302340802020-12-15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2一种远程监视阀门开关的报警装置及阀门开关实用新型20202292297682020-12-08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原始取得4-1-97流体33一种可延时型压力开关实用新型20202290427132020-12-07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4一种肩槽直槽专用阀门试压工装实用新型20202273930432020-11-24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5家庭水管遇险自动关闭阀组实用新型202022484083X2020-10-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6一种防脱阀座密封结构实用新型20202247675142020-10-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7一种软硬密封消防止回阀实用新型20202242583362020-10-27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8一种柱塞旋塞阀提升装置实用新型20192194888522019-11-12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39一种滚动式双闸板闸阀实用新型20192185667992019-10-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0一种弹簧旋起止回阀开、关寿命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92169096672019-10-1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1一种防撞式室外地上消火栓实用新型201921663049X2019-09-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2一种水流指示器测试用管路集成装置实用新型20192166692882019-09-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3干式喷淋灭火系统加速器实用新型20182162440292018-09-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4干式消防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膜实用新型20182162322902018-09-30发行人、莱州伟原始取得4-1-98片试验测试装置隆、伟隆流体45一种高灵敏度减压阀弹簧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82162355512018-09-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6一种干式消防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手动复位装置实用新型20182162440332018-09-30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7一种移动螺母式阀门驱动装置实用新型20182161165522018-09-29发行人、莱州伟隆、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8一种压力开关寿命试验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72147727262017-11-08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49水流指示器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72147780992017-11-08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0可调节式压力开关实用新型20172135076492017-10-19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1一种带开度指示的橡胶瓣止回阀实用新型20172122316842017-09-22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2一种自动滴水阀实用新型20172121474682017-09-21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3一种雨淋报警阀手动复位装置实用新型20172120602332017-09-20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4低扭矩截止阀实用新型20172120841532017-09-20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5新型密封结构闸阀实用新型20142037831892014-07-10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6防水锤空气阀实用新型20142037831742014-07-10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7一种带冲洗装置闸阀实用新型20142037834602014-07-10发行人、伟隆流体原始取得58埋地阀门内置减力操作指示装置实用新型20142013120252014-03-24发行人原始取得59一种管路快速维护方法发明授权20111010459852011-04-26发行人原始取得60一种管路快速维护专用工具发明授权20111010460852011-04-26发行人原始取得61一种通用型Y式过滤器装配工装实用新型20232160216382023-06-25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2一种新型的调节阀内部结构实用新型202321200703X2023.05.18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3一种新型密封排气阀实用新型20212196216782021-08-20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4一种给排水管路实用新型20212196216972021-08-20莱州伟隆原始取得4-1-99快速维护过滤装置65一种铸造砂模成型用砂箱实用新型20212195887162021-08-19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6一种阀体铸造砂模用合模装置实用新型20212195883302021-08-19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7一种带有矩形过滤网的新型过滤器实用新型20212190382412021-08-13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8一种管道用Y型过滤器实用新型20212186387412021-08-10莱州伟隆原始取得69一种便于更换滤芯的框式过滤器实用新型20192091957852019-06-19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0一种便于安装的框式过滤器实用新型201920912816X2019-06-18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1一种具有分流缓冲的闸阀实用新型20192080095682019-05-30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2一种多端控制的闸阀实用新型20192080042252019-05-30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3一种便于安装的阀门实用新型20192013433652019-01-26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4一种便于安装的摆动止回阀实用新型20192013433992019-01-26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5一种阀门用漏水监测装置实用新型20192013434012019-01-26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6一种框式过滤器安装结构实用新型20192012937032019-01-25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7一种密封性好的圆片蝶阀实用新型201920128864X2019-01-25莱州伟隆原始取得78一种密封性好的圆片蝶阀实用新型20192012890212019-01-25莱州伟隆原始取得4-1-100附件二: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序号商标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国际分类权利人取得方式1670748152023.04.13-2033.04.129发行人原始取得2628196222022.08.21-2032.08.209发行人原始取得3610708472022.05.28-2032.05.2717发行人原始取得4223771292018.02.07-2028.02.069发行人原始取得597340522022.08.28-2032.08.279发行人原始取得697338782022.09.07-2032.09.069发行人原始取得794225712022.05.21-2032.05.207发行人原始取得894224732022.05.21-2032.05.206发行人原始取得994228322022.05.21-2032.05.2011发行人原始取得1086437362021.09.21-2031.09.209发行人原始取得1183768222021.07.07-2031.07.0611发行人原始取得1283749002021.06.21-2031.06.207发行人原始取得1383748182021.06.21-2031.06.206发行人原始取得1483748612021.09.14-2031.09.136发行人原始取得1583749152021.09.14-2031.09.137发行人原始取得1673273822020.08.14-2030.08.136发行人原始取得1732724302014.01.21-2024.01.206发行人原始取得18515388502021.08.14-2031.08.1342卓信检测原始取得4-1-101附件三:发行人境外注册商标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类别权利人有效期至注册国家或地区13014757676发行人2029.11.12中国香港23014757766发行人2029.11.12中国香港33040116149、11发行人2027.01.04中国香港4014365436发行人2030.10.31中国台湾50186051911发行人2027.08.15中国台湾6018606859发行人2027.08.15中国台湾7N/11947311发行人2024.08.10中国澳门8N/1194729发行人2024.08.10中国澳门91829247发行人2030.08.12越南100083755616、11发行人2029.06.19欧盟110162233819、11发行人2027.01.04欧盟1239075436发行人2031.01.18美国1355929219、11发行人2027.07.06美国1413806449、11发行人2027.07.06马德里1510525106发行人2030.09.23马德里161437086发行人2030.06.16阿联酋1727132711发行人2027.04.11阿联酋182713269发行人2027.04.11阿联酋19156085/1431066466发行人2029.11.09沙特阿拉伯20143801886611发行人2027.01.22沙特阿拉伯2114380188659发行人2027.01.22沙特阿拉伯2214440121629发行人2032.07.09沙特2304-2010-0099966发行人2031.01.28菲律宾24IDM0003551556发行人2031.01.07印度尼西亚4-1-10225IDM0008131619发行人2027.01.07印度尼西亚26IDM00061948411发行人2027.03.17印度尼西亚2714920396发行人2028.04.23加拿大2818167979、11发行人2033.10.10加拿大298270386发行人2029.07.12新西兰3011352011发行人2027.04.03卡塔尔311135219发行人2027.04.03卡塔尔32656566发行人2029.12.26卡塔尔33739469、11发行人2027.04.06伊拉克34114541541/935529发行人2030.09.15科威特35188465/1937559发行人2027.03.13科威特3627697076发行人2025.11.20阿根廷373587995/29480059发行人2028.08.07阿根廷38781587/3424866发行人2030.09.24泰国3918112688511发行人2027.02.20泰国402011092309发行人2027.02.20泰国4120140570536发行人2024.05.19马来西亚42201705275411发行人2027.02.20马来西亚4320170527509发行人2027.02.20马来西亚44232351-01-20146发行人2027.01.18巴拿马452557449发行人2027.01.18巴拿马4691215738011发行人2028.08.07巴西479121571439发行人2028.08.07巴西489076192906发行人2026.12.20巴西4911486976发行人2024.01.04智利501236559/124413411发行人2027.04.12智利511236556/12441339发行人2027.04.12智利4-1-10352573557-2014/2165796发行人2024.10.08秘鲁53689642-2017/24904411发行人2027.04.10秘鲁54689641-2017/2488089发行人2027.03.31秘鲁552017/003729发行人2027.01.04南非562014-004675/2400396发行人2024.11.26哥斯达黎加572017-236/2671479发行人2027.11.22哥斯达黎加58219555326发行人2031.08.25印度59018637449发行人2032.09.20欧盟60TMA10064199、11发行人2033.10.09加拿大 第一部分关于深交所反馈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问题2 一、发行人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请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是否存在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一)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 (二)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是否存在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二、结合报告期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客户变化、相关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及回款、贴牌客户合作模式及协议签订情况等,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说明主要客户是否发生较大变动,如是,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一)报告期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 (二)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 (三)获取订单的方式 (四)主要客户变化 (五)相关信用政策 (六)应收款项及回款 (七)贴牌客户合作模式及协议签订情况 (八)说明报告期内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三、分期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种类及规模占比、设立时间、注册资本等,结合发行人生产成本结构,说明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说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是否存在人员、业务或资金往来。

    (一)分期列示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种类及规模占比、设立时间、注册资本等 (二)结合发行人生产成本结构,说明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三)说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是否存在人员、业务或资金往来 四、说明汽车配件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合作是否可持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经营风险。

    (一)汽车配件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莱州伟隆生产线与募投项目关系分析 (三)客户可持续合作分析 (四)相关资产减值分析 (一)发行人是否开展商业房地产经营业务,如是,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经营内容 (二)说明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投入相关业务的措施及有效性 六、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形,结合海南伟隆、香港伟隆等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政策及减值风险,并结合相关基金、资管、信托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背景、底层资产、收益率区间等,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未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结合发行人持有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实际投入时点,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 (一)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形,结合海南伟隆、香港伟隆等认缴实缴和具体投资情况,说明发行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原因、计量的会计政策及减值风险,并结合相关基金、资管、信托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背景、底层资产、收益率区间等,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未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3. 一、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或审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能评文件取得情况,是否已取得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请结合“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产品具体参数,说明智能阀门和燃气阀门的具体区别和联系,以及在智慧与节能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的比较,募投项目名称是否与实际产品相匹配,是否准确客观描述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阀门产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或者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问题4. 一、前述尚在审理中诉讼的进展,以及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影响 二、子公司就前述借款、担保履行相应责任涉及金额的交易对手方、发生额、发生日期、追回金额及日期,法院就辰英特案等已判决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后续是否可能涉及违规处分或被采取相关措施。

    (一)子公司就前述借款、担保履行相应责任涉及金额的交易对手方、发生额、发生日期、追回金额及日期,法院就辰英特案等已判决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违规提供担保,后续是否可能涉及违规处分或被采取相关措施。

    三、发行人是否已就范庆伟关于莱州伟隆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明确性要求,相关承诺作出的具体日期及执行情况,莱州伟隆垫付资金及范庆伟收回款项的时间间隔,在间隔期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等情形,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一)发行人是否已就范庆伟关于莱州伟隆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明确性要求,相关承诺作出的具体日期及执行情况 (二)莱州伟隆垫付资金及范庆伟收回款项的时间间隔,在间隔期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等情形,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有)的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一)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有效执行 (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如有)的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第二部分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意见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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