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
2.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備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佈全。
3.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4. 資產淨值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港灣數字產業資本有限公司(「本公司」。
5. )每股普通股股份之未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為0.486港元。香港,二零。
6.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獨立非。
7. 執行董事:沈潔蘭女士非執行董事:葉穎女士(主席)洪祖星先生鍾輝珍女士。
8. 余達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