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88298证券简称:东方生物公告编号:2024-038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3%暨回购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2月8日,由实际控制人方剑秋先生、方炳良先生、方效良先生提议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7日—2025年2月6日预计回购金额25,000万元~30,000万元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已回购股数745.72万股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70%累计已回购金额2.5亿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31元/股~34.50元/股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3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4.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即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5.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达到74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160.00万股的比例为3.7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49%,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31.31元/股,最高价为34.50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2.5亿元。
8. 三、其他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特此公告。
1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