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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化化肥:公告 -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退任及建議委任及董事會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之變更

    日期:2024-05-14 17:57:3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8739)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中化化肥:公告 -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退任及建議委任及董事會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之變更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SINOFERTHOLDINGSLIMITED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97)公告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退任及建議委任及董事會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之變更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退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謝孝衍先生(「謝先生」)將在謹定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舉行之本公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

    3. 謝先生已告知董事會,彼經考慮後决定不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4. 因此,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謝先生將退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將不再擔任董事會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5. 謝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因其退任而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之事項。

    6. 董事會謹此對謝先生在其任職期間為本公司作出之傑出貢獻及帶來的實貴觀點給予高度的評價,並向其表示誠挚謝意。

    7.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建議委任經考慮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之建議,董事會建議委任孫寶源先生(「孫先生」)為本公董事會宣佈:(i)謝孝衍先生將退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將不再擔任董事會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生效;及(ii)董事會建議委任孫寶源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8. 孫先生之建議委任須待本公司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批准,且倘獲批准,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生效。

    9. 於批准委任其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後,孫先生將同時擔任董事會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10. 2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填補謝先生退任後董事會出現的空缺。

    11. 孫先生之建議委任須待本公司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批准,且倘獲批准,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生效。

    12. 於批准委任其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後,孫先生將同時擔任董事會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13. 孫先生的簡歷如下:孫先生,六十三歲,香港特別行政區太平紳士。

    14. 孫先生一九八四年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前稱香港理工學院),獲會計專業文憑。

    15. 他目前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

    16. 孫先生畢業後即加入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於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二一年擔任香港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在此服務期間孫先生曾於不同審計業務部門出任多個領導崗位,包括香港及澳門機構部,香港及中國南部地區企業家部以及香港及中國內地資本市場服務部;並於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兼任普華永道大中華區監事委員會與普華永道亞太區監事委員會召集人,亦是普華永道全球監事委員會成員之一。

    孫先生于二零二一年七月榮休。

    對外公職方面,他曾任香港科學園、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地產代理監管局董事。

    孫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八月起出任正大資本有限公司高級顧問;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任富衛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並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起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二三年四月至今任上海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號:601229)旗下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孫先生曾於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四年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委員,並於二零一二年被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太平紳士,二零一四年起出任香港理工大學基金會管治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三年獲香港理工大學選為傑出理大校友,二零一八年獲香港理工大學頒授大學院士榮銜。

    孫先生從事會計工作近四十年,具有豐富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跨國企業工作經歷,熟悉企業經營邏輯和上市公司監管要求,對香港資本市場狀況和上市公司持續發展有深刻的見解。

    孫先生還長期從事慈善和社會服務工作,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力。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孫先生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亦無擔任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務,且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於本公告日期,孫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證券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孫先生已確認(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述各項因素之獨立性;(ii)彼過去或現時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亦無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iii)於彼獲委任之時並無其他可能會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

    董事會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亦認為孫先生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有關獨立性的指引,且認為他獨立於本公司。

    通過對孫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專業素養進行核查,董事會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認為,其委任將為董事會帶來寶貴觀點、知識、技能及經驗,以確保董事會高效且有效運作,且將有助於董事會實現多元化,有利於本公司合規運營及健康、持續3發展。

    本公司將向孫先生發出正式的董事委任書,訂明有關委任的主要條款及條件。

    孫先生之任期將自股東週年大會結束之日起計三年。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孫先生須至少每三年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一次並有資格膺選連任。

    孫先生有資格收取每年633,000港元之董事袍金(包括二零二四年董事服務袍金443,000港元,及其擔任董事會審核委員會主席職務之額外酬金190,000港元),該袍金經參考其職務及職責而釐定,並已經董事會批准。

    除上述者外,就董事會所知,並無任何有關孫先生之事宜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而須予披露者,亦無任何有關建議委任彼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之其他事項須促請股東注意。

    代表董事會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蘇賦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蘇賦先生(主席);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凌女士及王軍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高明東先生、盧欣先生及謝孝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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