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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泰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4 18:21:1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806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3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奥泰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88606证券简称:奥泰生物公告编号:2024-018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董事长高飞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6.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联董事高飞、赵华芳进行回避表决。

    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高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3.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联董事高飞、赵华芳进行回避表决。

    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高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5)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6)办理已授出权益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7)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8)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相关协议;(9)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应遵照履行相关批准程序;(10)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1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12)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为办理上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13)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聘用或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确定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上述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高飞、赵华芳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4年5月30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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