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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4-05-14 19:45:1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9741)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2.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4. 三、公司证券与权益部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5. 四、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6.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7.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8.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9.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10.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

    11.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12.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13.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14.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其他事项以普通决议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6.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推选一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及公司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目录0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0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0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04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0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0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07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08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09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10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赋予的各项职责,聚焦公司长远发展,践行中央企业使命责任,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开拓进取,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很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

    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扎实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坚定推进公司改革转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3年总体经营情况2023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公司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创造崭新业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兵器工业集团战略部署,围绕“五个一机”“九个一流”建设,把2023年定位为“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深化年”,以“1145”为工作主线,团结一致、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利润、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等主要指标再创历史新高,营业现金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持续优化,谱写了经营改革发展新篇章。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亿元,同比增长3.4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42亿元,同比增加流入53.39亿元。

    营业现金比率9.41%、得到大幅改善,资产负债率51.86%、同比降低1.11%,净资产114.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

    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0元,增长4.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0%,减少0.1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强度8.29%,同比增长3.08个百分点。

    全年发展质量和经营绩效稳健提升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兵器工业集团经营业绩和党建考核“双A”、荣获强军报国杰出贡献先锋奖一等奖和创新奖二等奖,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一)突出强军胜战主责主业。

    公司聚焦国防和军队建设新“三步走”战略,统筹抓好生产组织、服务保障、核心能力建设,装备建设任务高水平完成。

    克服科研生产交叉、外协配套供应不及时等矛盾困难,积极主动担起“链长”职责,强化组织协调,严抓质量与安全,完成各项交付任务。

    军贸厚积薄发,通过全方位展示公司VT4、VT5、VN1、VN20、VP11等系列化产品,加大营销推广力度,极大提升了军贸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引领科技创新提速加力。

    关键技术核心攻关捷报频传,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扎实推进,围绕面向未来的装备发展需求,深入研究亚阿战争、俄乌战争及巴以冲突,现代战争的新理念、新战法,针对装备的新需求,构建基于信息化、无人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新域新质装备科技研发体系,加快突破前沿关键技术、重塑重构专业技术体系,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

    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打造贯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研发和智能制造全技术链的国家级高水平创新平台。

    健全以价值创造、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聘请外部专家“背对背”盲评项目,引导科技人员全身心投入科研,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活力。

    承担的重大专项、重点型号装备研制加紧推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深化结构调整商业模式创新。

    对传统商业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型做出总体部署,建立起“科技+产品+服务+互联网”的发展模式,主动对接兵器工业集团“10+N”产业集群,聚集16个重点方向、重点领域,深入研究论证风电、氢能、电池、高端装备等新产业发展,完善民品产业发展规划,加紧培育壮大应急救援装备、矿山快速排水救援成套装备、数字产业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民品产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质量效益。

    军民融合新产品继续保持增长势头,NW28型铁路平车完成零部件试制转入总装,GL70型电加热沥青罐车完成开发并实现小批量销售,“沥青新型环保运输装备研究”获“中国好技术”称号。

    (四)系统落实安全发展和质量制胜战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事故可预防、可避免”理念,以“433”安全工作法为抓手,深入开展聚焦基层一线抓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年安全形势平稳。

    安全环保信息化管控平台投入运行,污染治理项目有序推进,万元产值化学需氧量指标持续下降,废气废水排放指标低于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严上加严、细上加细、精益求精、至精至微,不断优化质量体系,深化质量“20抓52条”措施,高分通过新时代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建设成熟度三级评价。

    VT4坦克赴阿尔及利亚试验考核再一次上演“行云流水、百发百中”,500公里连续行驶、不同科目的火炮射击均保障完成,优异表现让外方惊叹,质量攻坚团队获得兵器工业集团表彰,典型经验在全兵器推广。

    (五)深化改革调整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围绕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重点从九个方面,特别是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现代企业治理和六项重要机制类改革统筹谋划做好集团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内容,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进一步增强产业引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安全支撑力,打造现代新国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对标一流管理提升方案(2023-2025),各项管理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安全绿色发展、质量控制、数智化支撑等战略规划管理进一步强化,7项管理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红旗杯”全国机械行业班组长管理技能大赛创历史最好成绩。

    坚持市场导向,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持续完善“赛马机制”,加强精准考核、刚性兑现,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

    (六)坚持思想领航强化融合互促。

    立足“五真”、突出“五实”,主题教育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把调查研究、检视整改贯穿始终,对检视出的问题分析根源、提出举措、压茬推进,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持续加强“兵工根、铁骑魂”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加大乡村振兴帮扶力度,全年帮扶资金达到315万元,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入选“2023年度Wind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榜单并获得AA级,在航空航天与国防III行业80家上市公司中位列第一名。

    二、董事会履职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有力提升(一)强化权责清晰运作,保障董事会运转协调。

    全年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等38项议案;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

    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披露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审议事项均获得表决通过并有效实施。

    董事会与党委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建立各司其职、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序、协调、高效运转。

    充分落实党委前置,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保障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董事勤勉尽职,决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二)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夯实规范治理根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按照相应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借助自身经验与专业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共召开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4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1次,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2次。

    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引领、风险约束、审计内控、薪酬激励和董事会建设等方面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

    衔接最新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共三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为公司治理规范化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依据。

    持续开展资本市场合规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直播、录播、发放培训资料等方式组织董监高参加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与资本运营、独董制度改革解读等30余场次培训,促进董监高人员履职能力提升,为履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打好基础。

    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

    (三)贯彻独立董事制度,推动勤勉尽责履职。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学习落实证监会、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职责定位等改革措施,按要求建立运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年度内组织独立董事按要求完成专项和后续培训。

    独立董事能够本着“独立、审慎、规范”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关键事项进行监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四)重视股东回报,提升资本市场形象。

    董事会全面落实国资委提高央企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不断优化分红机制,提升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连续七年实现现金分红,近三年平均现金分红比例40%,2023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4.12亿元,分红金额及比例均创历史新高,实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红利。

    坚持沟通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023年全年共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10场次,线上线下接待投资者87人次。

    多渠道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召开三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承办了“走进兵器工业”2023年投资者交流会,接待近百名机构投资者,走进公司了解公司。

    引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与投资者建立多种沟通渠道,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五)优化信息披露,关注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

    以监管规则为导向,坚守信息披露原则,确保决策过程、决策内容在第一时间得到如实准确披露,全年高质量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43份,信息披露零差错,连续三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为“A”。

    推动ESG理念渐入人心,董事会在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ESG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公司实际,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逐步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工作机制。

    连续5年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是公司自愿披露ESG报告的第3个年度。

    在wind发布的《2022年度windESG评级榜单》上,公司因突出的ESG管理表现,在WindESG评级中获得AA级,在航空航天与国防Ⅲ行业80家上市公司中名列第一,充分反映了资本市场对于内蒙一机长期积极投入企业可持续发展并布局ESG工作的高度肯定。

    三、2024年重点工作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上市2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公司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履行强军首责,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筑牢安全质量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开放合作,加快结构调整,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意志坚定地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发有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此,公司把2024年定为“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提质年”。

    全年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兵器工业集团各项决策部署,以“建设‘五个一机’‘九个一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公司”为愿景,以对标一流、全面提升市场化经营能力为重心,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双轮”为驱动,以“兵工根、铁骑魂”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为保障,加快技术升级、产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生态链构建,加快机制转变、管理提升、数字化赋能和商业模式转型,不断突破与超越自我,持续提升企业核心功能、发展质量和效益,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公司上市20周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重点预算指标: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同比增加1.87亿元,增幅1.90%。

    年度经营重点措施:一要高水平履行强军首责,打造公司可持续发展新优势。

    抓好生产组织和服务保障。

    订货要实现新突破。

    围绕产业链降本增效,以体系化的思路措施,动真碰硬、狠抓管理。

    提高自制率工作要取得更大效果。

    二要体系化抓好科技创新,打造公司新时代发展新动能。

    抓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制。

    科研体系重塑重构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先进工艺制造技术与材料研究要取得新突破。

    强化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

    三要聚力产业链生态链搭建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民品及融合产业新增长点。

    持续完善民品产业发展规划,刚性推进民品产业、民品单位科研投入考核,推动既有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推出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形成新突破。

    加快数字产业化,打造工业互联网规模型典型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发展质量效益。

    深化商业模式、营销模式创新,打造产品推广、市场开拓和企业发展新优势。

    四要深化改革调整,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深入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在制度程序、运行机制和内外部董事履职上下功夫。

    坚持市场导向,创新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加强资本运营顶层谋划设计,更好支撑和服务公司主责主业。

    五要管理赋能数字引领,打造公司经营发展新效能。

    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要发展,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全方位、全流程苦练内功,不断提升运营能力、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要深化“兵工根、铁骑魂”工作体系,打造党建赋能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深入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让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更加紧密。

    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勤学善思提本领、笃行实干勇担当、克己奉公守底线。

    要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面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大宣传大思想大文化工作格局。

    深入抓好群团、民族统战、民生等工作。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托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职工收入和生活品质,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023年,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工作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监事会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列席会议情况公司监事会共有4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通过议案23项,审议定期报告4项。

    议案涉及的主要方面包括监事会工作报告、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同时,全体监事参加股东大会3次,列席董事会会议8次。

    各位监事在会前认真审议会议资料,会中认真讨论议题议案,发表独立、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内容2023年4月21日七届四次监事会1.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与投资预算报告议案》;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7.审议通过《2022年度ESG报告议案》;8.审议通过《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9.审议通过《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10.审议通过《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11.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12.审议通过《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3.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14.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5.审议通过《部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6.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2023年6月5日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2023年8月22日七届六次监事会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2.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3.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4.审议通过《追加捐赠预算议案》。

    2023年10月25日七届七次监事会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2.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公司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运行规则和《公司章程》,以提升公司监督治理体系和监督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为己任,围绕监事会“1234”工作思路,强化履职担当,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服务保障。

    一是聚焦公司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对标一流管理提升等公司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结合公司经营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跟进督促科研生产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关注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加强监督重点领域运行情况,切实发挥监事会工作实效。

    二是聚焦财务管理重点经营指标开展监督。

    聚焦“一利五率”经营指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动态关注公司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管控、成本控制和风险因素,以及经营风险评估、资产权属权益管理、重要财务决策事项等,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制定完善“两金”占用风险防控举措,提升公司整体经济运行质量。

    三是聚焦公司治理体制治理机制开展监督。

    公司加强构建完善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跟踪重大风险,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责任落实。

    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以及《合规风险识别清单》《业务流程管控清单》《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三张清单”梳理情况,并持续关注风险监测工作,以及新增机遇、风险及风险事件识别情况等,督促持续加强合规和风险体系建设、重点领域风险管理和业务流程风险管控,有效提升公司及各单位合规经营和重大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聚焦内部控制评价整改成效开展监督。

    根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完善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管理、民品营销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流程,细化各领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体系化推进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行和战略目标实现。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一是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是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是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监督。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合理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互利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是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六是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登记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如实、完整记录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同时告知并督促知情人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有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2023年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七是对公司股权激励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73名激励对象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73名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事项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0-2022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2,5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4年监事会工作要点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紧密围绕公司2024年经营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坚持依法监督,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做好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为公司履行强军首责、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跟进学习贯彻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国资央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深入贯彻兵器工业集团和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年度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公司“十四五”规划、“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提质年”任务目标落实落地,确保相关工作更好地融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借助相关平台,强化对重要领域管理情况的监督。

    通过列席专项会议、现场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公司重大专项工作、经营状况、运营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为科学高效审议审核公司相关报告提供支撑。

    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监督深度和广度,及时发现管理问题和漏洞,提出管理建议,切实保障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三是围绕规范运行,强化对子公司治理体系运行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各位成员将持续加强对新修订《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强化履职监督,推动公司及各单位加强和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聚焦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以及经营改革发展的遗留问题、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等,推动公司及各单位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系统管理能力和管理质量,健全风险预防、预测、预警、处置、问责机制,坚决有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戈德伟、邓腾江、徐佳宾、王洪亮、赵杰、苑士华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兵器工业集团战略部署,围绕“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深化年”工作定位和“1145”工作主线,坚持做好“资源配置、管理提升、风险防范、创造价值”,全面完成年度经营发展重点工作,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和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路通弹簧有限公司3户子公司,合并范围与2022年无变化。

    二、财务状况说明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51.68%,带息负债为2,785.94万元,2023年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一)资产总额237.42亿元,较年初增加2.00%,其中流动资产148.47亿元,占资产总额62.53%;非流动资产88.95亿元,占资产总额37.47%;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9.69亿元,较年初减少31.65%,主要是由于公司深入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加大力度回收货款;存货34.69亿元,占用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部分外贸产品跨期交付及储备进口件。

    (二)负债总额122.69亿元,较年初减少0.15%。

    其中流动负债115.07亿元,占负债总额93.79%,主要是合同负债56.99亿元、应付账款20.86亿元、应付票据31.85亿元;非流动负债7.62亿元,占负债总额6.21%。

    (三)股东权益总额114.73亿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4.35亿元,较年初增加4.50%,本年对股东现金分红减少所有者权益4.12亿元,其余为经营积累增加。

    三、经营指标说明(一)主营业务收入、毛利与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98.13亿元,同比减少30.80%,预算完成率68.24%;毛利15.96亿元,同比减少1.44%;毛利率16.26%,同比增加4.84个百分点。

    (二)费用情况。

    管理费用4.07亿元,研发费用5.14亿元,销售费用0.45亿元,合计9.66亿元,上年同期为10.44亿元,同比减少7.47%,主要是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强化预算目标引领,坚持非必要不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费用,管理费用同比降低较多。

    财务费用-0.94亿元,同比减少19.70%,主要是本年度部分定期存款到期,致使利息收入增加。

    (三)利润。

    利润总额9.39亿元,同比增加4.02%,预算完成100.97%;净利润8.43亿元,同比增加2.3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亿元,同比增加3.45%。

    每股收益0.50元,较上年增加0.02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说明(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9.42亿元,同比增加流入53.39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受2022年结算政策影响,军方结算期延长至2023年1月,2023年收到部分2022年度军品结算款,现金回款较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应付票据解付金额较上年减少,现金流出减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66亿元,同比净流出减少5.55亿元,主要是由于2023年理财产品和大额存单到期收回现金增加现金流入。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4.85亿元,同比净流出增加5.59亿元,主要是票据到期解付转回的保证金较去年同期减少,致使现金流入减少;同时,上市公司分红较上年增加,致使现金流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850万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38万元。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2.50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2,636,737股为测试依据,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2,566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2024年是“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调整后的第一年,是公司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提质年”,为全面贯彻兵器工业集团“1+5”战略,坚定不移在“五个一机”“九个一流”上凝心聚力、久久为功,公司将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目标引领、资源配置、经营管控和风险防范的功能作用,在稳住基本盘、基本面的同时,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具活力、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公司提供支撑保障。

    一、编制原则突出战略引领。

    加强战略规划与预算管理的联动,科学编制预算方案,动态调整管控要求,有效促进中长期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服务高质量发展。

    合理匹配资源、有效规避风险,科学优化全面预算管理指标,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坚持系统观念。

    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多维度、多层次预算实施方案,提高预算管理的精准性。

    强化过程管控。

    建立全过程、多形式管控机制,及时跟进预算执行进展,合理调节,有效纠偏,强化预算对整体经营的把握。

    二、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与上年一致,包括公司本部和山西北方机械公司、包头北方创业公司、路通弹簧公司三家子公司。

    三、主要财务预算指标2024年预算指标中,主营业务收入、存货指标均较上年同比改善,具体情况为:(一)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同比增加1.87亿元,增幅1.90%。

    (二)成本费用:管理费用4.15亿元,同比增加790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759万元;销售费用4,155万元,同比减少355万元,主要是销售服务费减少影响;财务费用-1,803万元,同比增加7,647万元,主要是存款利率下降,利息收入减少。

    (三)应收账款9.05亿元,同比改善0.2%。

    (四)存货34亿元,主要是进口元器件储备、军品跨序号指标单位2023年实际2024年预算增减比率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981,3381,000,0001.90%2营业现金比率%9.435.59降低3.84个百分点3应收账款万元90,67890,500-0.20%4存货万元346,946340,000-2.00%期交付占用,同比改善2%。

    (五)营业现金比率:5.59%,同比降低3.84个百分点。

    (六)带息负债1.6亿元,其中:山西北方机械公司1亿元,路通弹簧公司6,000万元。

    (七)固定资产投资为2.92亿元。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满三年,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规范日常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按照依法、合规的原则,拟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内容不变。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情况1.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2024—2026年)2.协议签署地点:内蒙古包头市3.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甲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包括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提供或接受综合服务等。

    5.交易定价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定价原则,适用于双方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协议约定的各项交易。

    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涉及军品定价的按照军方定价执行。

    (4)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5)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6)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执行。

    二、交易目的与必要性分析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与专业化优势,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现有生产设施、服务能力的充分利用,使生产、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与使用。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附件: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附件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甲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法定住所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乙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定住所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鉴于:1、甲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为乙方的控股股东。

    2、乙方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3、甲方为乙方的控股股东,甲方及甲方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与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基于上述,为规范甲方及甲方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与乙方及乙方控股的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第一条交易种类及范围1.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如下;(1)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向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2)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向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3)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向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提供或接受综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产品代加工及制造、运输物流、员工培训、安保服务、动能服务、基建工程、土地建筑物的租赁、设备租赁、医疗服务等);第二条交易定价2.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定价原则,适用于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不包括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与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本协议第1.1条约定的各项交易。

    2.2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涉及军品定价的按照军方定价执行。

    (4)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5)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6)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2.3双方可在本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

    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三条交易总量及金额的确定3.1双方应于乙方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双方当年度将发生的本协议第1.1条约定的各项交易的交易量及总金额进行预计,乙方并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当年度预计发生的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并按照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乙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交易量及总金额进行交易。

    3.2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上述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乙方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超出部分按照金额重新提交其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并按照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乙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交易量及总金额进行交易。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4.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2022—2024年),本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2)乙方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4.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5.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4)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5)甲方确保不利用作为乙方控股股东的身份,干涉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各项交易的独立性。

    5.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4)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对方损失)。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甲方和乙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2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7.3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其他8.1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与本合同一致的印章,不得用其他印章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否则视为无效。

    8.2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各份留于乙方,用于报送主管部门。

    8.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章页)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2023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销售85亿元,实际发生31.99亿元,预计发生关联方采购89亿元,实际发生40.44亿元,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实际发生与预算目标差异原因主要是外方监造等因素影响产品交付致使发生金额下降;预计关联方存款余额50亿元,实际关联方存款余额39.67亿元。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2024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销售50亿元,发生关联采购65.44亿元,关联方存款余额50亿元,发生关联方资产转让16亿元。

    附件: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附件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金额(元)占同类交易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比例(%)兵器集团及其附属单位材料不偏离市价2,919,738,034.8929.031,521,556,941.8310.60一机集团及其附属单位材料不偏离市价212,209,909.512.11204,464,021.041.42其他材料不偏离市价66,628,851.860.6677,872,695.280.54合计3,198,576,796.2631.801,803,893,658.1512.57(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金额(元)占同类交易比例(%)金额(元)占同类交易比例(%)兵器集团及其附属单位材料不偏离市价2,087,961,232.4927.594,495,282,123.6937.08一机集团及其附属单位材料不偏离市价1,059,207,266.9313.991,014,704,030.138.37其他材料不偏离市价896,826,964.9011.851,080,620,786.488.91合计4,043,995,464.3253.436,590,606,940.3054.36(三)其他关联方交易1.担保本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方发生的关联方担保。

    本公司不存在作为被担保方发生的关联方担保。

    2.租赁本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同时租赁一机集团部分土地和设备,具体情况见下表:单位:元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租赁租赁收益定价依据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起始日终止日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富成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045,925.69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大地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454,860.55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大地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设备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633,299.47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万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180,810.09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兵物流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90,755.96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富卓铸造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452,188.99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1,168,577.98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732,796.33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00,600.92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租赁租赁收益定价依据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182,146.79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瑞特精密工模具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862,953.21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91,611.93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木业制造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40,861.47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金鹿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16,534.86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综企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14,509.17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兵工新世纪宾馆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496,390.83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徐工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747,347.71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格润石油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61,322.94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8,532.11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研究所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2,110.09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北能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1,036,697.25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779,816.52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一机徐工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417,908.26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08,954.13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626,862.39合计金额15,814,375.64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租赁租赁收益定价依据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租赁租赁收益定价依据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场地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8,261,870.64内蒙古一机集团综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车辆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9,830.09内蒙古一机集团综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房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114,622.64内蒙古一机集团综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租赁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667,276.59内蒙古一机集团大地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75,229.36包头一机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1,142.86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房屋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2,202,708.00包头市万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租赁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36,697.25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租赁2023.1.12023.12.31租赁合同718,817.43合计金额15,288,194.863.关联方货币资金存款及贷款单位:元项目年初余额年末余额项目的比例备注关联方存款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886,044,587.043,966,803,766.4078.91%关联方贷款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0015,000,000.0060.00%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一)采购货物本公司向以下关联方采购为生产军品及铁路车辆、精密结构件及军品系列产品的零部件;本公司按不偏离市场价格的原则向该等关联方购买上述零部件。

    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2024年度兵器集团及其附属单位416,000.00一机集团及其附属单位124,000.00其他114,400.00合计654,400.00(二)销售货物本公司按不偏离销售给其他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价格向下列关联方销售军品、铁路车辆及其零部件等。

    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2024年度兵器集团及其附属单位460,000.00一机集团及其附属单位25,000.00其他15,000.00合计500,000.00(三)其他关联方交易1.租赁本公司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设备用于出租,承租人为公司关联方,其租金收入预计为1,870万元。

    本公司租赁关联方部分土地、房屋、设备,预计支付租金1,945万元。

    2.关联方货币资金存款及贷款单位:万元项目年初余额年末余额占项目的比例备注关联方存款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96,680.38500,000.0070.00%关联方贷款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500.0053.1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500.006,500.0040.6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3.关联方资产转让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2024年度备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60,000.00大额存单合计160,000.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4亿元(含并表子公司),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授信。

    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议案2023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兵器工业集团战略部署,围绕“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深化年”工作定位和“1145”工作主线,团结一致,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谱写了经营改革发展新篇章,获得兵器工业集团经营业绩和党建考核“双A”,荣获强军报国杰出贡献先锋奖一等奖和创新奖二等奖。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董事勤勉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公司更好履行强军首责、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公司。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拟定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方案和2024年度预发薪酬方案。

    一、2023年度薪酬标准方案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核定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

    1.基本年薪标准核定方法董事长按公司基本年薪基准值核定,其他董事根据岗位责任和承担风险按公司基本年薪基准值的0.5~0.9倍核定。

    2.绩效年薪标准核定方法根据董事2023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考评分级,根据考评分级结果,按公司绩效年薪基准值的0~1.05倍核定个人绩效年薪标准。

    具体按以下方式取值:(1)董事长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1.05;评为称职,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1;评为基本称职,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0.5~0.95;评为不称职,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0。

    (2)其他董事评为优秀,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0.85~0.9;评为称职,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0.7~0.85;评为基本称职,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0~0.7;评为不称职,绩效年薪兑现系数为0。

    3.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结果公司董事长李全文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33.106万元。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其中董事、总经理王永乐,副总经理丁利生,已离任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彤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标准发放。

    二、2024年度预发薪酬方案2024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月度预发和年终考核一次性兑现方式进行管理。

    1.月度预发管理董事长按公司2023年基本年薪标准的100%、绩效年薪的40%按月均发;其他董事按公司35,000元/月预发。

    2.年终考核一次性兑现管理年终考核一次性兑现在考核期末按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监管要求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一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内容;二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明确了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三是根据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要求,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数由1,704,251,817股减少至1,702,636,737股,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08号)。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了修订。

    一是明确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二是增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内容;三是增加了董事会的召开形式;四是完善了董事会的会议记录要求等。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 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 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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