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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4 20:24:3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719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88359证券简称:三孚新科公告编号:2024-018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4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普通股股东人数8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8,807,343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8,807,343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0.2404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0.240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4.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5. 公司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主持。

    6.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方式出席3人;3、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财务负责人王怒先生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9.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807,343100.000000.000000.0000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807,343100.000000.000000.0000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807,343100.000000.000000.0000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789,19999.903518,1440.096500.0000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807,343100.000000.000000.0000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807,343100.000000.000000.0000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18,807,343100.000000.000000.0000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3,510,055100.000000.000000.0000(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510,055100.000000.000000.00008《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3,510,055100.000000.000000.0000(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10. 2、议案2、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11. 3、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瞿承红、邓正平已对议案8回避表决。

    12.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平、杨健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3. 特此公告。

    1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5.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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