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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05-14 15:32:0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9759)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 1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38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3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3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3.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5.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2024年2月29日、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7.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议案8、议案10-13适用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8-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和议案3中持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8中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应回避表决;议案9中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应回避表决。

    8.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9.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10.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1.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4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12.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13.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4.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5.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6.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A股603051鹿山新材2024/5/29(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

    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5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登记和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电话:020-82107339传真:020-82266247六、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6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7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六、其他事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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