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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能电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日期:2024-05-14 20:57:2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1436) 用户喜爱度:等级972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龙能电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1. 公告编号:2024-087证券代码:874466证券简称:龙能电力主办券商:财通证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现场定于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5.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00。

    7. 公告编号:2024-087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5:00—2024年5月31日15:00。

    8.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9.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

    10. 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

    11. 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12. (六)出席对象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13.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4. 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15.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74466龙能电力2024年5月27日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16.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七)会议地点公告编号:2024-087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八)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将作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如适用)1.议案内容: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8,268.2907万股,在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计划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4,227,6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规模的15%(即1,413.4145万股)。

    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836.1781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公告编号:2024-087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下列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29,271.8828,000.00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2,000.0012,000.0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就公司截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1)。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7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0)。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公告编号:2024-087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8)。

    (九)审议《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强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责任,相关责任主体应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十)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拟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后,本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为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开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监管等方面的各方权利、义务、责任。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次制定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将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起生效。

    (十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本议案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且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起生效。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因公司已完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现公告编号:2024-087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至十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至十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9:30-10:00(三)登记地点: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四、其他(一)会议联系方式:顾沥沥0575-82392603(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公告编号:2024-087五、风险提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1,837,607.16元和305,526,950.83元,平均不低于1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7.73%,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343,018.92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1、《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召集人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六)出席对象 (七)会议地点 (八)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将作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如适用)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9:30-10:00 (三)登记地点: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顾沥沥0575-8239260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风险提示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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