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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代投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5 21:06:5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121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6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现代投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1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公告编号:2024-022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3.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14:5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副董事长唐前松先生公司董事长罗卫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唐前松先生主持。

    6.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2章程》的规定。

    7.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10,967,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411%。

    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06,872,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713%。

    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94,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8%。

    1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1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选举罗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59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68%;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00%。

    1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4. 1.02选举唐前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59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68%;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3选举曹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59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68%;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4选举易斌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59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68%;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5选举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59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68%;反对37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01选举雷楷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2选举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6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3选举刘立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4选举潘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反对35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1选举李华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李华强先生当选。

    3.02选举段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段琳女士当选。

    3.03选举许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710,61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8同意3,94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许青先生当选。

    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红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王晏辉女士、李虹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邹华斌陈小宇(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9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黄红晖,女,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培训师。

    历任湖南省长潭高速公路管理处政工科副科长、科长,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公司长沙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湖南现代房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公司工会副主席。

    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红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王晏辉,女,1978年3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

    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公司合规内控部副经理、经理,内控审计部部长。

    现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风控法务部)部长,兼任湖南安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有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代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晏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10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李虹,女,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93年5月参加工作。

    历任长沙市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现代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现代财富资本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任湖南现代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祁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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