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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材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6 19:55:5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800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7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长江材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4-035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4. 互联网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7.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8.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鹰先生。

    11.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2.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3,132,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53%。

    13.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43,016,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67%。

    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16,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7%。

    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95,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

    16.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179,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16,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7%。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2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42,707,629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13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9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二)见证律师姓名:刘峻麟、吴旻婧(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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