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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匯豐控股:翌日披露報表

    日期:2024-07-29 18:15:3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105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匯豐控股:翌日披露報表

    1. FF305v第1頁共7頁1.3.0翌日披露報表(股份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表格類別:股票狀態:新提交公司名稱:HSBCHoldingsplc滙豐控股有限公司呈交日期:2024年7月29日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2. 第一章節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是證券代號(如上市)00005說明普通股(每股0.50美元)A.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事件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百分比(註3)庫存股份變動庫存股份數目每股發行/出售價(註4)已發行股份總數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2024年7月25日18,518,135,661018,518,135,6611).其他(請註明)不適用變動日期2024年7月26日%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註5及6)2024年7月26日18,518,135,661018,518,135,661B.贖回/購回股份(擬註銷但截至期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註5及6)FF305v第2頁共7頁1.3.01).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1日2,747,2000.014835%HKD67.21952).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2日2,996,4000.016181%HKD67.81493).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5日2,674,8000.014444%HKD67.48594).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6日3,246,8000.017533%HKD67.23955).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7日2,164,8000.01169%HKD67.22276).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8日3,001,2000.016207%HKD67.86627).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19日3,250,0000.01755%HKD66.52648).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22日2,500,0000.0135%HKD66.70569).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23日2,500,0000.0135%HKD67.075910).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24日2,500,0000.0135%HKD66.800311).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25日2,300,0000.01242%HKD66.290312).在香港購回以作註銷但尚未註銷之股份變動日期2024年7月26日1,750,0000.00945%HKD66.1881FF305v第3頁共7頁1.3.0確認不適用第一章節註釋:1.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3. 2.請列出所有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須披露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連同有關的變動日期。

    4. 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

    5. 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一個類別下披露。

    6. 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7. 3.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將參照該份「翌日披露報表」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期初結存計算。

    8. 4.在購回/贖回股份的情況下,「每股發行/出售價」應理解為「每股購回價」或「每股贖回價」。

    9. 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價格發行/出售/購回/贖回,則須提供每股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

    10. 5.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11. 6.就購回/贖回股份而言,若有關事件經已發生,則須作出相關披露(受《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13.25A及13.31條/《GEM上市規則》第13.13(1),17.27A及17.35條的規定所規限),即使該等購回/贖回股份尚未被註銷。

    12. 若購回/贖回股份將於期終結存日期之後購回/贖回結算完成之時予以註銷,則該等購回/贖回股份仍屬A部所述期終結存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

    13. 該等購回/贖回股份的詳情應在B部作出披露。

    14. 7.(i)至(viii)項為確認内容的建議格式。

    15. 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況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

    16. 8.在此「相同」指:-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FF305v第4頁共7頁1.3.0FF305v第5頁共7頁1.3.0如上市發行人購回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條/《GEM上市規則》第13.13(1)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二章節。

    購回報告第二章節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是證券代號(如上市)00005說明普通股(每股0.50美元)A.購回報告交易日購回股份數目購回方式(註1)每股購回價或每股最高購回價(元)每股最低購回價(元)付出的價格總額(元)1).2024年7月26日1,750,000於本交易所進行HKD66.4HKD65.95HKD115,829,240合共購回股份總數1,750,000合共付出的價格總額(元)HKD115,829,240購回股份(擬註銷)數目1,750,000購回股份(擬持作庫存股份)數目0B.在本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1).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的日期2024年5月3日2).發行人可根據購回授權購回股份的總數1,905,105,2263).根據購回授權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數目(a)4).佔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百分比(a)x100/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5).在A部所述的股份購回後再進行任何新股發行或庫存股份再出售或轉讓所適用的暫止期(註2)截至2024年8月25日我們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貴交易所進行的購回是根據《主板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進行,而已呈交貴交易所日期為2024年3月22日的說明函件所載資料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我們亦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另一家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購股活動,是根據當地有關在該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適用規則進行。

    備註:B3).自特別決議案以來於上述交易所購入的有關證券數目為342,921,599。

    特別決議案指經發行人股東於2024年5月3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的第12及13項決議案。

    該等決議案授權發行人(在若干條件下)於其2025年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或(如在較早時間)於2025年6月30日營業時間結束)前購回其普通股,儘管如此,本授權容許發行人於本授權失效前提出要約及訂立協議,而據此將會或可能需要於授權失效後配發股份或授出可認購股份或可將任何證券轉換為股份之權利,且董事可根據該等要約FF305v第6頁共7頁1.3.0或協議,配發股份或授出可認購股份或可將任何證券轉換為股份之權利(視乎情況而定),猶如所獲授權尚未失效。

    B4).自決議案日期以來於上述交易所購入的股份佔特別決議案獲通過之時已發行股份數目之百分比為1.821204%。

    B5).於2024年1月30日及2024年4月11日,香港聯交所就上市規則第10.06(3)條同意滙豐:(a)根據公司現有僱員股份計劃授出新認股權及發行新股份(視乎情況而定);及(b)在根據2024年5月7日之公布分別於香港聯交所及英國地點就回購購入任何股份後30天期間內,發行新的或有可轉換證券。

    受上述同意規限,暫止期應為截至上文所列日期止。

    第二章節註釋:1.請註明該次購回是於本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列明交易所名稱)、以私人安排方式或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

    2.除《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3)(a)條/《GEM上市規則》第13.12條所述的豁免外,未經本交易所批准,發行人於任何一次購回股份後的30天內,不論該次購回是否在本交易所進行,均不得(i)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或(ii)公布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的計劃。

    FF305v第7頁共7頁1.3.0如上市發行人在本交易所或其上市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出售庫存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B條/《GEM上市規則》第13.14B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三章節。

    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報告不適用呈交者:PhilipDMiller(姓名)職銜:授權簽名人(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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