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0978证券简称:东箭科技公告编号:2024-046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 特别提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泓成”)、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聚澄”)、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祥禾涌安”)、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涌创铧兴”)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979,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1461%)。
4. 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5,07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
5.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出具的《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1、上海泓成持有公司股份9,554,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
6. 2、上海聚澄持有公司股份9,538,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
7. 3、祥禾涌安持有公司股份3,832,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
8. 4、涌创铧兴持有公司股份3,054,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
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自身资金需要。
10.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11.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1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内。
13. 5、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比例:股东上海泓成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86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
14. 股东上海聚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86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
15. 股东祥禾涌安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4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
16. 股东涌创铧兴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9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不会违反任何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1、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1、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出具的《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