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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利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日期:2024-07-29 20:17:1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8741)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99次 互动意愿(强)

    隆利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57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重要内容提示:1、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2,355,994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3. 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599,450股变更为225,243,456股。

    4. 注册资本将由227,599,450元变更为225,243,456元。

    5. 3、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的2,355,994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2,355,994股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6.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7.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7元/股(含本数)。

    8.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601,922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800,96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10.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59)、2023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回购报告书》(2023-061)。

    12. 2024年6月21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0,4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7,599,450股),最高成交价为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5,331.46元(不含交易费用)。

    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14.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进展情况。

    15. 2024年6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期限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回购的2,355,994股公司股份的用途,占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1.04%,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此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除此之外,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回购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数量(股)1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355,994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784,500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59.9450股减少为225,243,456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股份性质回购股份注销前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注销后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264,20631.312,355,99468,908,21230.5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335,24468.690156,335,24469.41总股本227,599,4501002,355,994225,243,456100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该部分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情况、库存股时限等因素后审慎决定的,旨在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约能力。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2,355,994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1.04%。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履行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的注销手续。

    本事项将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程序。

    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减资、修订公司章程、通知债权人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一)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4年度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涉及的相关股票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为2,355,994股,占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1.04%。

    除此之外,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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