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41430-0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JYGASLIMITED交运燃气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07)內幕消息主要股東出售股份本公告由JYGASLIMITED交運燃氣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作出。
3. LLJPhoenixLimited(「LLJPhoenix」)告知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2024年7月29日,LLJPhoenix與宋玉杰先生(「買方」)訂立股份轉讓協議(「協議」),據此,LLJPhoenix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自LLJPhoenix購買108,9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出售事項」)。
4. 出售事項將於場外進行,代價為每股股份0.70港元,而出售事項總代價將為76,230,000港元(「代價」)。
5. 代價經參考本公司資產淨值及經LLJPhoenix與買方公平磋商後釐定。
6. LLJPhoenix由欒林江先生(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全資擁有,為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
7. LLJPhoenix進一步告知本公司,據其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買方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獨立第三方,且與彼等概無關連。
8. –2–出售事項的完成須待協議所載若干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
9. 於本公告日期,LLJPhoenix及買方各自持有108,900,000股股份及13,652,000股股份,分別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約24.75%及3.10%。
10. 於出售事項完成後,買方將持有合共122,552,000股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的27.85%,因此將成為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
11. 於出售事項完成後,LLJPhoenix將不再為本公司股東。
12. 董事會預計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的業務重點或戰略方向不會發生變化。
13. 由於出售事項的完成取決於協議項下的條款及條件,故出售事項不一定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14. 承董事會命交運燃氣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欒林江香港,2024年7月29日於本公告日期,(1)主席兼執行董事為欒林江先生;(2)執行董事為欒小龍先生及欒林新先生;及(3)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韋禕先生、田強先生及劉霄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