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茲通知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北京市西城區菜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以審議下列事宜:普通決議案1.審議及批准建議委任應學軍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的決議案承董事會命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鄒敏聯席公司秘書中國北京,2024年7月30日附註:1.本公司將於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至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在內)期間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手續。
3. 為符合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資格,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中國總辦事處,地址為中國北京市西城區菜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8層,郵編100053(就本公司內資股持有人而言)。
4. 2.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的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人士(無論是否為股東)作為其股東代理人代其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在會上代其投票。
5. –2–3.委託代理人文件須由委託人或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6. 如股東為法人,則須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7. 4.代理人委任表格須不遲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召開時間二十四小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中國總辦事處,地址為中國北京市西城區菜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8層,郵編100053(就本公司內資股持有人而言),方為有效。
8. 如有關文件由其他人通過授權書或委託人發出的其他授權文件方式簽署,則該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由公證人核證。
9. 經公證人核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連同委任代理人的委託書須於委託書所述時間,送呈指定地點。
10. 5.如委託人為法人,則其法定代表人或經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而獲授權的任何人士,均可代表委託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11. 6.本公司有權要求代表股東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
12. 7.預期臨時股東大會舉行不會超過半天。
13.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股東須自行承擔其交通及住宿費用。
14. 8.本公司的中國總辦事處地址如下:中國北京市西城區菜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8層郵編100053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李凱先生及王方紅先生;非執行董事為于鳳武先生、朱梅女士、王少平先生及石峰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盧敏霖先生、余順坤先生及秦海岩先生。
15.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