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2. 要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要求,监事会全体成。
3. 员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
4. 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5. 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6.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无正文)2本页为《监事会。
7.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全体监事签字:胡国城黄燕兵周冬兰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