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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产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日期:2024-07-30 19:12:1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747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2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新产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832证券简称:新产业公告编号:2024-052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新产业”)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1,983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另,西藏新产业已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所持有的公司259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3. 具体事项如下:一、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西藏新产业是1,3106.2033%1.6673%否否2024年7月29日2026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投资西藏新产业是1230.5824%0.1565%否是2024年7月29日2026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投资西藏新产业是5502.6044%0.7000%否否2024年7月29日2025年7月28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投资二、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西藏新产业是1740.8240%0.2215%2023年5月15日2024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西藏新产业是850.4025%0.1082%2023年5月15日2024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解除质押股份的质押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延期购回手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4.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本次办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万股)本次办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后质押的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西藏新产业21,117.7426.88%7,440.009,164.0043.39%11.66%00.00%00.00%翁先定2,494.723.18%790.00790.0031.67%1.01%00.00%00.00%合计23,612.4630.05%8,230.009,954.0042.16%12.67%00.00%00.00%注:1、上表在计算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本次办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前后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包括了西藏新产业向公司IPO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的股票3,420万股(该部分质押股份不涉及融资与还款),上述股份质押完成解质押手续后,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合计质押的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比例将降至27.67%;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6. 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根据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7.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8. 四、备查文件(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委托书;(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委托书;(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交易确认书;(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解除质押委托书;(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冻结明细表;(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 特此公告。

    10.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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