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LLOYDEVELOPMENTGROUPLIMITED德萊建業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46)日期如郵戳所示尊敬的股東發佈企業通訊之新安排簡介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新規則第2.07A條1以及德萊建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股東3發佈本公司日後的企業通訊(「企業通訊2」),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印刷本形式的企業通訊。
2. 安排1.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4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
3. 如果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5,本公司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
4. 2.企業通訊本公司將在本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上發佈企業通訊。
5. 本公司不會向股東發出企業通訊網站版本6的登載通知。
6. 本公司鼓勵股東主動留意網站上所有日後的企業通訊的登載情況,並自行瀏覽企業通訊的網站版本。
7. 登記股東之名稱及地址THELLOYDEVELOPMENTGROUPLIMITED德萊建業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46)3.向本公司提供股東電子郵箱地址為了支援通過電子郵件進行電子通訊,本公司建議股東通過掃描上述二維碼填寫線上表格,該表格的有效期為刊發日期後2個月。
8. 倘若股東因任何原因難以獲取線上表格,彼等可於日後隨時向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發出合理書面通知,或發送電子郵件至1546-ecom@hk.tricorglobal.com向本公司提供其電子郵箱位址。
9.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
10. 假若本公司沒有收到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股東所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法使用,本公司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
11. 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12. 4.索取企業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的印刷本對於因任何原因難以收取或訪問本公司網站或希望收取所有日後的企業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的印刷本的股東,本公司將應股東發送至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1546-ecom@hk.tricorglobal.com的書面形式請求,及時地將相關企業通訊的印刷本免費向其寄發。
13. 請注意,股東收取印刷本的企業通訊的偏好將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者直至本公司每一個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到期(以較早者為準)。
14. 有關(i)發佈企業通訊及(ii)索取企業通訊印刷本的安排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網站()的公告及通函部分。
15. 閣下如對本函件有任何疑問,請於營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電話:2980133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1546-ecom@hk.tricorglobal.com。
16. 1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2企業通訊包括本公司發佈或將予發佈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公司年度帳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季度報告(如有);(d)會議通告;(e)上市文件;(f)通函;(g)代表委任表格。
3本公司證券持有人。
4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本公司股東權利的企業通訊。
5閣下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
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6在本公司網站上發佈的中英文版本之企業通訊電子版。
代表董事會德萊建業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