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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敏电子:博敏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07-30 20:33:2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810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博敏电子:博敏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62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5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3.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5.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6.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累积投票议案1.00关于公司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1)人1.01曾铁城√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4年7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7. 2、特别决议议案:无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8.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9.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0.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11.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12.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3.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4.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15.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6.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A股603936博敏电子2024/8/9(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会议联系人:陈思电话:0753-2329896传真:0753-2329836邮编:514768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1.00关于公司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01曾铁城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累积投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4.01例:陈××4.02例:赵××4.03例:蒋××…………4.06例:宋××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5.01例:张××5.02例:王××5.03例:杨××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6.01例:李××6.02例:陈××6.03例:黄××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4.01例:陈××5001001004.02例:赵××0100504.03例:蒋××0100200…………………4.06例:宋××010050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六、其他事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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