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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縫綠色: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業績公告

    日期:2023-05-15 19:55:00
    股票名称:無縫綠色 股票代码:08150.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335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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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eamless Green China (Holdings) Limited無縫綠色中國(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遷冊至百慕達及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50)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業績公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GEM之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之中小企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

    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企,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無縫綠色中國(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

    各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使本公告或當中任何內容產生誤導。

    2概要1.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期間」),本集團錄得總收入約28,200,000港元。

    2.本集團錄得本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2,300,000港元,即每股基本虧損1.24港仙。

    3.董事會並不建議派付本期間之股息。

    3第一季度業績(未經審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相關比較之未經審核數字如下:簡明綜合損益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收入328,19419,478銷售成本(27,003) (18,292)毛利1,1911,186其他收入及其他虧損,淨額311銷售及分銷成本(198) (266)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3,585) (3,011)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撥回74 –經營虧損(2,515) (2,080)財務成本(189) (179)除所得稅前虧損(2,704) (2,259)所得稅開支4 – (1)期內虧損(2,704) (2,260)以下應佔期內虧損:-本公司擁有人(2,347) (2,277)-非控股權益(357) 17(2,704) (2,260)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基本(港仙) 6 (1.24) (1.23)-攤薄(港仙) 6 (1.24) (1.23)4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期內虧損(2,704) (2,260) 其他全面收益隨後可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之匯兌差額442466 442466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扣除稅項(2,262) (1,794) 以下應佔期內全面虧損總額:-本公司擁有人(1,934) (1,837)-非控股權益(328) 43 (2,262) (1,794) 5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股本股份溢價透過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列賬之金融資產儲備匯兌儲備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儲備其他儲備實繳盈餘法定儲備累計虧損總計非控股權益總權益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78,626491,228 (1,094) 1,3468,762 (776) – 687 (552,209) 26,5703,59630,166全面收入期內虧損– – – – – – – – (2,277) (2,277) 17 (2,260)其他全面收入換算海外附屬公司之匯兌差額– – – 440 – – – – – 44026466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 – – 440 – – – – (2,277) (1,837) 43 (1,794) 與擁有人的交易透過股份認購發行股份15,725 (170) – – – – – – – 15,555 – 15,555產生自股本重組-股本削減(92,464) – – – – – 92,464 – – – – –-股份溢價削減– (491,058) – – – – 491,058 – – – – –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 1,887 – (1,094) 1,7868,762 (776) 583,522687 (554,486) 40,2883,63943,927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1,887 – (1,094) (5,813) 8,762 (776) 583,522781 (566,124) 21,1453,16824,313全面收入期內虧損– – – – – – – – (2,347) (2,347) (357) (2,704)其他全面收入換算海外附屬公司之匯兌差額– – – 413 – – – – – 41329442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 – – 413 – – – – (2,347) (1,934) (328) (2,262)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 1,887 – (1,094) (5,400) 8,762 (776) 583,522781 (568,471) 19,2112,84022,0516財務報表附註1.一般資料無縫綠色中國(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主要從事製造及買賣發光二極管(「LED」)及相關產品、製造及銷售電子光學產品及藍寶石水晶錶片、買賣酒類產品,以及物業投資。

    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自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

    根據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通過之特別決議案,本公司股東議決透過撤銷於開曼群島之註冊,將本公司之註冊地點由開曼群島更改為百慕達及根據百慕達法例以獲豁免公司形式持續存在。

    遷冊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

    遷冊對本公司之持續性及上市地位並無構成任何影響。

    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分別位於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 Hamiton HM 11, Bermuda及香港上環孖沙街12-18號金銀商業大廈13樓1302室。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千港元為單位(「千港元」)呈列。

    2.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本公司已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遵守GEM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定。

    編製該等業績所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用者一致。

    本集團已採納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新訂或經修訂準則、準則之修訂本及詮釋。

    採納該等新訂或經修訂準則、準則之修訂本及詮釋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且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不會因此而產生重大變動。

    本集團於本會計期間並未應用任何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準則或詮釋。

    本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慣例法編製,惟投資物業及透過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列賬之金融資產乃按公平值列賬除外。

    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要求管理層作出影響政策應用及所呈報年初至今之資產與負債、收入與開支金額之判斷、估計及假設。

    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該等估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未獲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核,但經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

    73.收入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按時間點確認之客戶收入銷售LED及相關產品28,19417,958銷售電子光學產品– 1,500銷售酒類產品– 2028,19419,4784.所得稅開支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本期所得稅撥備-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 1-香港利得稅– –– 1由於業務營運須繳納相關利得稅,故須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根據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合資格集團實體之香港利得稅乃就首2,000,000港元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8.25%計算,而餘下之估計應課稅溢利則按稅率16.5%計算。

    不符合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資格之集團實體之溢利繼續按劃一稅率16.5%繳稅。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就本集團於中國註冊成立之實體之應課稅收入計提企業所得稅撥備。

    除適用之優惠稅率外,適用企業所得稅率為25%。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並無(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未確認之重大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

    5.股息董事會並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無)。

    86.每股虧損(a)基本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除以本期間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千港元) (2,347) (2,277)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千股) 188,702185,557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港仙) (1.24) (1.23)(b)攤薄每股攤薄虧損之計算方式為假設行使所有具潛在攤薄之普通股以調整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

    本公司現有一類具潛在攤薄之普通股:購股權。

    就購股權而言,按尚未行使購股權所附認購權之貨幣價值計算,以釐定可按公平值(定為本公司股份期內之平均市價)購入之股份數目。

    按上述方式計算之股份數目與假設購股權獲行使時應已發行之股份數目作比較。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由於購股權會對每股基本虧損產生反攤薄影響,故假設已發行之購股權概不會獲行使(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相同)。

    7.或然負債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或然負債(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

    9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

    本集團之主要業務活動為製造及買賣LED及相關產品、製造及銷售電子光學產品及藍寶石水晶錶片、買賣酒類產品以及物業投資。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期間」),本集團之總收入約28,200,000港元,較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比較期間」)約19,500,000港元增加44.8%。

    本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為2,300,000港元(比較期間:2,300,000港元)。

    收入LED及相關產品部門於本期間,本集團LED產品部門錄得收入約28,200,000港元(比較期間:18,000,000港元)。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政府優化疫情防控措施,並取消嚴格的跨省旅行限制及檢疫要求,提振消費者情緒及市場行情,故LED產品收入有所增加。

    本集團將繼續推行市場推廣及業務發展計劃、實行成本控制措施及多元化發展其產品系列,以促進銷售及加強本集團抵禦大流行病、原材料短缺或客戶偏好變化等低迷因素的能力。

    電子光學產品部門於本期間,本集團電子光學產品部門並無產生任何收入(比較期間:1,500,000港元)。

    本集團將繼續監察市場情況,並將繼續探索商機,以利用我們在鐘錶業的既有經驗。

    酒類產品買賣部門於本期間,本集團酒類產品買賣部門並無產生任何收入(比較期間:20,000港元)。

    董事會將繼續調整其策略,以探索商機,發揮本集團於酒類買賣業的豐富經驗。

    本公司亦將檢討其分銷渠道的表現,並適時作出調整。

    10藍寶石水晶錶片部門於本期間,本集團藍寶石水晶錶片部門並無錄得任何收入(比較期間:無),主要由於智能手錶競爭導致傳統手錶市場低迷。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主要包括(i)員工成本;(ii)法律及專業費用;及(iii)折舊。

    由比較期間的3,000,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間的3,600,000港元乃主要由於法律及專業開支增加。

    資本架構、財務資源及流動資金本集團資本管理之主要目標為保障本集團之持續經營能力及維持穩健之資本比率,以支持其業務及盡量提高其股東(「股東」)價值。

    本集團管理其資本架構,並就經濟情況變動作出調整。

    本集團可能調整向股東派發之股息金額、發行新股份、獲得其他借貸或出售資產以減債。

    於本期間,本公司之資本架構並無重大變動。

    本公司之股本僅包括普通股。

    本集團基於資產負債比率監控資本。

    該比率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

    債務淨額按承兌票據、租賃負債及其他借貸減現金及現金等值物計算。

    資本總額按權益總額加上債務淨額計算。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資產負債比率為49.8%(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7.7%)。

    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總權益減少至約22,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24,300,000港元),主要由於本期間錄得經營虧損所致。

    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動資產淨值約為7,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9,600,000港元),其中約2,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400,000港元)為現金及現金等值物。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約為2,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400,000港元),其中約67%、32%及1%(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64%、35%及1%)分別以人民幣(「人民幣」)、港元(「港元」)及美元(「美元」)計值。

    11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所有其他借款及承兌票據均按固定利率計息,到期日(附帶按要求償還條款)及貨幣情況載列如下:1年內千港元港幣21,820人民幣57722,397於管理流動資金風險時,本集團會監察現金及現金等值物之水平,並將其保持在管理層認為合適之水平,以撥付本集團之營運所需及減少現金流波動之影響。

    本集團倚賴經營業務所產生資金及集資活動之資金。

    經考慮本集團於期內之財務業績及現有財務狀況,董事會將積極尋找新的額外融資途徑,包括但不限於發行新股份及新銀行貸款,加強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及為新項目提供資金。

    僱員及薪酬政策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96名(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名)僱員。

    僱員乃根據彼等之表現及工作經驗獲發薪酬。

    除基本薪金及退休計劃外,員工福利包括本集團提供位於香港之員工宿舍、表現花紅及購股權。

    於本期間包括董事酬金之總員工成本約為2,300,000港元(比較期間:約1,700,000港元)。

    外幣風險本集團主要於中國大陸及香港經營業務。

    就中國大陸業務而言,大多數交易以人民幣計值。

    預期面臨的匯率波動風險較小。

    就香港業務而言,大多數交易以港元及美元(「美元」)計值。

    由於聯繫匯率制度下美元與港元匯率掛鈎,匯率波動風險僅於換算至本集團呈列貨幣時出現。

    本集團於本期間並無採用任何貨幣對沖工具。

    然而,管理層將於有需要時監察本集團之外匯風險。

    資產抵押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抵押任何資產。

    或然負債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或然負債。

    12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與聯屬公司以及重大投資或添置資本資產之未來計劃期內本集團並無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任何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亦無任何重大投資或添置資本資產之未來計劃。

    訴訟(i)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JMMBusiness Network Investments (China) Limited(「JMM」)對(a)陳家明先生、倪佩慶先生、何俊傑先生、譚澤之先生、吳啟誠先生、Jal Nadirshaw Karbhari先生及陳詩敏女士(均為前任董事);及(b)本公司發出傳訊令狀。

    在本訴訟中,JMM尋求質疑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二月九日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有效性,但並無指明對本公司作任何貨幣索償。

    董事概不知悉本訴訟自二零一二年第三季度有任何重大進展。

    因此,董事認為,該訴訟不大可能對本公司造成任何重大財務影響。

    (ii)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Good Capital Resources Limited(「Good Capital」)對(a)陳家明先生、倪佩慶先生、何俊傑先生、譚澤之先生、吳啟誠先生、Jal Nadirshaw Karbhari先生及陳詩敏女士(均為前任董事);及(b)本公司發出傳訊令狀。

    在本訴訟中,Good Capital尋求質疑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發行若干認股權證及授出若干購股權之有效性,但並無指明對本公司作任何貨幣索償。

    董事概不知悉本訴訟自二零一二年第三季度有任何進展。

    因此,董事認為,該訴訟不大可能對本公司財務報表造成任何財務影響。

    (iii)根據案件編號HCA 987/2016,Good Return (BVI) Limited(「Good Return」,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向Wickham Ventures Limited(「Wickham」)及李晞瑗女士(「李女士」)申索(其中包括)Good Return自Wickham收購Arnda Semiconductor Limited之買賣協議項下之溢利保證差額總值16,188,374港元(「法律訴訟」)。

    李女士提交一份抗辯書及反申索書,指控Good Return之失實陳述及違反協議,並要求賠償(未量化),並尋求糾正及撤銷先前協議。

    法院已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作出一項有利於Good Return之判決,金額為3,000,000港元加利息。

    13(iv)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本公司與Silver Bonus Limited(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及收購之買方)對劉岍聰先生(第一賣方)、Shinning Team Investment Limited(第二賣方)、Neo Partner Investments Ltd(「目標公司」)、景盛(中國)有限公司(目標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及Chen Zai先生(為目標公司餘下55%股權之登記擁有人)發出傳訊令狀,申索補救,包括就失實陳述賠償違約損失及╱或撤銷合約(包括聲明發行作收購代價之承兌票據無效及不可強制執行)以及就疏忽及違反授信職責而向本公司若干前董事索賠。

    本公司之申索涉及本集團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之買賣協議(經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之補充協議補充)以代價23,800,000港元收購目標公司之28%股權,是項收購已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完成。

    本公司已指示其法律顧問繼續維護其於法律訴訟中之權利。

    (v)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祝軍民(「祝先生」)對本公司發出一份傳訊令狀,以申索約3,500,000港元款項,即本公司被指稱於二零一三年向祝先生發行之承兌票據之面值。

    本公司已指示其法律顧問維護其於法律訴訟中之權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報告期末,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概無捲入任何重大訴訟。

    前景自二零二零年起COVID-19的意外爆發導致宏觀經濟環境充滿不確定性。

    鑒於COVID-19疫情的持續影響,本集團的業務受到不利影響,供應商採納保守的採購計劃及嚴格的收款流程,而消費者情緒仍然疲軟。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為了更快更精準地平衡疫情防控及經濟發展,中國取消大部分旅行限制及檢疫要求,經濟強勢反彈,因而我們的業務逐步開始復甦。

    儘管銷售訂單可能不會立即恢復至疫情前水平,但預計我們的LED產品銷售將予提升,並將成為推動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復甦的主要動力。

    本集團將密切監察有關情況以及本集團所面臨的COVID-19相關風險及不確定因素,並積極評估及應對其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業績的影響。

    鑒於整體市況疲弱,本集團將繼續對產能規劃採取保守態度,並採取嚴格的成本及風險管理措施,以防範經營前景中不確定性的加劇。

    本公司持續檢討業務經營及財務狀況,以便為其未來業務發展制定業務計劃及策略,使本集團不僅發展其現有業務部門,亦可把握商機,多元化業務及擴大收入來源。

    本公司將致力以具效率並能達致成效之方式分配資源,以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之最佳利益。

    14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內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高級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的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或須登記入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述登記冊之權益及淡倉如下:–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股份」)之權益董事╱高級行政人員姓名身份╱權益性質持有股份數目相關股份長倉╱淡倉佔已發行股份概約百分比(附註)黃健雄實益擁有人2,550,000 –長倉1.35%附註:百分比指所擁有權益之股份數目除以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已發行股份數目。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上文所述者外,概無本公司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證中擁有:(a)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包括彼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視作擁有之權益及╱或淡倉);或(b)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入該條所述登記冊之權益及淡倉;或(c)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第5.67條所指董事買賣標準規定而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

    董事購入股份之權利於期內任何時間,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概無獲授可藉購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團股份或債券而獲益之權利,彼等亦無行使任何上述權利;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及同系附屬公司亦無參與訂立任何安排,以致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藉有關安排獲得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上述權利。

    15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據董事所知,於股份擁有權益或淡倉而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規定向本公司披露,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於任何情況下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之5%或以上之權益,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之登記冊上為主要股東之人士(不包括本公司董事或高級行政人員)如下:股東名稱身份╱權益性質持有股份數目相關股份長倉╱淡倉佔已發行股份概約百分比(附註)凌家珍實益擁有人11,850,000 –長倉6.28%附註:百分比指所擁有權益之股份數目除以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已發行股份數目。

    據董事所知悉,概無任何人士(不包括本公司董事或行政總裁)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於股份或相關股份擁有權益或淡倉而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規定向本公司披露,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可在任何情況下於本公司之股東大會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之權益,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之登記冊上為主要股東。

    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期內本公司並無贖回其於GEM上市及買賣之任何股份,且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或出售任何相關股份。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本公司已採納一套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證券守則」),該守則之條款不遜於GEM上市規則第5.48至第5.67條所規定之交易標準。

    經本公司向所有董事進行特定查詢後,彼等全體已確認彼等於期內已遵守證券守則所規定之交易標準。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期內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所有守則條文,惟偏離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C.2.1除外,該條文訂明,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

    黃健雄先生自二零一四年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後起至今同時擔任兩個職位。

    董事會相信,由同一人兼任董事會主席與行政總裁角色,可讓本公司更有效及高效地制訂長遠業務策略以及執行業務規劃。

    16競爭權益期內本公司各董事或控股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或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擁有任何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權益。

    審核委員會審閱本公司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8及5.29條之規定成立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並書面清晰載列其職權範圍及責任。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審閱及監察本公司之財務申報程序及內部監控制度。

    於本公告日期,審核委員會由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顏國牛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唐榮港先生、歐衛安先生及孫明陽先生組成。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公司期內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報告。

    審核委員會認為,有關財務報表已遵照適用之會計原則及GEM上市規則之規定而編製。

    承董事會命無縫綠色中國(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主席黃健雄香港,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1)黃健雄先生(主席)(2)黃勇華先生(3)黃達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4)顏國牛先生(5)唐榮港先生(6)歐衛安先生(7)孫明陽先生本公告將由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一連七天載於GEM網站()之「最新上市公司資料」網頁內。

    本公告亦將會刊載於本公司之網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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