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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期:2022-08-08 00:04:0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843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3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胜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ENTONENERGYCO.,LTD.(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发行人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2.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4.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7.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8.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9.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10.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释义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一、一般释义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胜通能源、股份公司指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通有限、有限公司指本公司前身,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指魏吉胜实际控制人指魏吉胜、张伟、魏红越胜通物流指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莱州胜通指莱州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南胜远指海南胜远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蔚蓝石化指龙口市蔚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胜远物流指山东胜远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珠海海胜指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合营企业胜通集团指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云轩投资指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益投资指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弦诚投资指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耀投资指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胜通工程指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诚和房地产指龙口市诚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龙口汽车站指龙口市汽车站有限公司胜通驾培指龙口市胜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海通房地产指龙口海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悦海房地产指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府广场指龙口华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胜通商混指龙口市胜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万邦龙口指烟台万邦运业龙口有限公司星海商贸指龙口市星海商贸有限公司华府酒店指龙口市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澳唯恩指龙口市澳唯恩母婴用品生活经营部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通和工程指海南通和工程有限公司浩海通达指成都浩海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玖壹指成都玖壹鼎泰科技有限公司悦海华府指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府海景酒店平安检测指山东龙口平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海胜商混指龙口海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报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及及2021年度本次发行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A股的行为《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指《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指《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海油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大石油公司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气电指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全资子公司,以LNG及相关业务为核心瀚海能源指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油江门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气电全资子公司新奥能源指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九丰能源指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恒通股份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联创指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海润天睿指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国融兴华指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二、专业术语释义LNG、液化天然气指液化天然气(LiquefiedNaturalGas,简称LNG),气态的天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然气常存在于气田、油田、煤层和页岩层,主要成分是甲烷,在常压下冷却至约-162℃液化形成液化天然气,液化后的天然气可以大大节约储运空间,其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积的1/625,物理特性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LNG接收站指储存液化天然气然后往外输送天然气的设施,LNG接收站包括LNG码头和LNG储罐区液厂指我国的LNG液化工厂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西南、华北地区槽车、LNG槽车、LNG运输车指运输LNG的专用车辆,一般为罐式槽车,车体通常为圆筒形罐体LNG加气站指将液化天然气向相关用气车辆提供燃料的场所运输服务指在道路上使用汽车从事货物的运输,也称公路货物运输或汽车货物运输危化品指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窗口期指LNG液化船与LNG接收站约定的卸货期间窗口期产品指提供方(卖方)为协助接收方(买方)完成LNG进口全流程,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提供的与进口LNG相关的系列业务,包括进口资源代采(协采)、报关、报检、港口协调、计划管理、多点资源调配、接收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协调、资金使用等一系列相关业务和服务注: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目录发行人声明...................................................................................................................1释义............................................................................................................................2一、一般释义.........................................................................................................2二、专业术语释义.................................................................................................3目录............................................................................................................................5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7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7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9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9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11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15六、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6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7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20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21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2022年业绩预计.25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27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28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8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28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30四、发行人业务...................................................................................................32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38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42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51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57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7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75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76一、风险因素.......................................................................................................76二、重要合同.......................................................................................................80三、诉讼或仲裁事项...........................................................................................83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84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84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85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85第七节备查文件.....................................................................................................86一、备查文件.......................................................................................................86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86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86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13. 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魏红越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15. 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律责任。

    16. 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兆涛、姜忠全、姜晓、刘军、刘大庆、张健和宋海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9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利润分配除外);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0(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董事会应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供给及需求等情况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等事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1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充分考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时,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预案,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后,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2总额;②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如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在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价仍发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或因公司履行回购股票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20%;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50%。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则由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3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20%;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50%;③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④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或稳定股价措施正式实施之前,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相关责任主体已按照本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可不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4、相关主体稳定股价的承诺(1)公司的承诺“①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②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将要求其签署《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保证其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③如本公司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本公司将接受以下约束措施: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4(a)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c)非因不可抗力而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人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②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③如本人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则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度扣留本人应得现金分红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人应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所需最低金额相等或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人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②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会议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③如本人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则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度扣留本人应得薪酬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人应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所需最低金额相等或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公司可依法定程序更换或解聘本人。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5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1、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本公司对上述违法事实无异议或有权机关认定存在上述违法事实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保荐机构承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承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7、评估机构承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7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及新耀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上一年度增加幅度较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上年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充分利用核心优势,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用专业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通过自身运力提升实现业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8务发展外,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充分利用和整合优势资源,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和跨越性发展。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虽然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LNG及物流运输行业从业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

    但公司将仍然坚持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5、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销售覆盖区域的逐渐增多,对营销网络的建设和市场推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将吸引优秀的销售团队、优化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高效的营销网络、加快市场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使得公司产品收入和利润得到持续快速地增长,以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9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保证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也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履行解释和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履行解释和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0任。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魏吉胜、张伟和魏红越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本人违反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1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本人违反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同意公司就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对本人实施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一)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我国LNG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方式,LNG市场价格受到国际天然气市场和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双重影响。

    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影响我国在国际市场采购LNG的价格,进而影响国内LNG的销售定价。

    同时,国内LNG的销售定价还受到我国天然气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

    在供给端,进口LNG、进口管道气和国产气共同构成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供给,三者之间相互竞争。

    在需求端,国家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2能源转型战略、宏观经济情况、季节性变化及气候情况、LNG价格和管道气的价格变动等都会影响国内LNG市场的需求。

    综上,LNG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LNG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引起公司LNG购销价差的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二)供应商集中及依赖的风险目前,国内LNG市场供应渠道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为保障货源稳定和采购价格优势,公司与中海油、中石化等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48%、84.83%和82.24%,其中向中海油气电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31.74%、52.04%和57.50%,向珠海海胜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16.56%、20.12%和13.53%,向二者合计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48.30%、72.16%和71.03%,占比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中海油气电存在一定依赖。

    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其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公司LNG供应紧缺,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三)安全运输的风险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车辆开展LNG业务及道路运输业务。

    车辆运输过程中面临路况、车况、天气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若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甚至可能会引发危险品泄漏或爆炸等风险。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如果公司未来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将面临赔偿损失或受到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5.17%和5.07%,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

    2019年度,受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等影响,国内LNG需求增速放缓,市场供应量大于需求量,行业内主要企业LNG业务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公司固定价格采购业务出现亏损,进而导致2019年度公司LNG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2020年前三季度,LNG市场价格处于低位运行,经济性提高,市场需求量增加明显,行业内具有规模化槽车运力的企业议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3价能力较强,四季度超预期的低温天气使得LNG市场价格迅速攀升,此外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槽车周转率提升等导致运输成本下降,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2020年毛利率上升;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恢复疫情前良好势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我国能源转型提速,受国际LNG资源价格上涨以及国内第一季度气温较低影响,2021年度LNG市场销售价格总体上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执行“进口LNG窗口一站通”5年期长期协议,降低了公司LNG采购成本,导致公司2021年毛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LNG市场供求状况、公司上游采购价格情况、行业季节性需求峰谷差特点、公司下游市场开拓情况、自有车辆周转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LNG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3,717.95万元、359,772.13万元及488,117.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40.02万元、11,184.20万元及17,399.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39.37万元、11,828.95万元及16,125.06万元。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8年同比下降40.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8年同比下降54.46%。

    发行人的业绩情况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LNG市场供需状况、行业竞争环境、公司经营策略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前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将会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合计控制公司100%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虽然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的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处于控制地位。

    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从而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4(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职员工共1,082人,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89.93%,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89.93%。

    虽然公司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并购买雇主责任险和补充工伤责任保险,但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公司未在主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补缴或缴足,则可能受到处罚。

    报告期各期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计补缴测算金额分别为513.29万元、174.21万元、102.1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72%、1.17%、0.46%,若公司对报告期各期应缴未缴人员进行补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近期俄乌战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受近期俄乌战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LNG接收站挂牌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公司境内市场采购成本相应上升。

    同时受新冠疫情防控升级影响,公司在部分地区物流运输阻碍较大。

    高气价叠加新冠疫情致使LNG经济性优势有所减弱,国内LNG消费量增长受阻,与此同时,国际LNG现货资源价格持续高企,公司放弃2022年第一季度现货资源采购计划。

    发行人LNG上游采购主要以境内市场采购为主,采用即采即销的经营策略,在向下游客户销售时能够有效转移上游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如果后续俄乌战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持续进行,国内LNG消费量可能继续下滑,公司销量和购销价差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固定价格采购及境外合作采购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根据对LNG市场行情的研判,结合公司年度计划和LNG价格走势,进行LNG固定价格采购,以应对LNG采购价格波动、降低LNG采购成本。

    由于LNG销售价格受诸多因素综合影响,若LNG市场价格出现难以预计的波动,公司固定价采购业务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2020年11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签署了“进口LNG窗口一站通”5年期长期协议产品,自2021年1月开始每年进行2船现货资源和2船长协资源采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5其中长协资源由中海油气电提供,现货资源由公司自行采购或委托中海油气电代采。

    公司每年二、四季度需要进行长协资源采购,因长协资源的采购价格与原油价挂钩,原油价格波动会引起LNG采购价格波动,进而可能出现国际长协资源采购价格高于LNG全国市场价,第二季度处于销售淡季,长协资源采购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亏损,第四季度处于销售旺季,国际长协资源采购通常不会出现较大的亏损。

    若公司未来长协资源亏损较大,而同期现货资源采购盈利能力未达到预期,公司未来上述窗口期产品采购可能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该窗口期产品存在类似“照付不议”条款,但鉴于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已建立起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供需双方仍可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对合同数量、提货时间等“照付不议”相关约定进行适当调整。

    若公司的实际提货量未达到“照付不议”合同约定量,且公司与上游供应商无法进行协商调整,则公司可能会面临就未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的部分对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2022年业绩预计(一)2022年1-6月审阅情况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394号)。

    公司2022年1-6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06,885.57万元,负债总额为19,986.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86,898.6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89,042.71万元,较2021年1-6月增加26.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53.86万元,较2021年1-6月增加47.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4.97万元,较2021年1-6月增加46.1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6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二)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1,629.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0%;预计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58.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73%;预计2022年1-9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8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8%。

    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三)2022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35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预测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6,893.78万元,较上年增长12.04%;净利润为19,621.91万元,同比增长1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0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9%。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7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发行价格26.78元市盈率14.95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19.93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94元(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78元(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市净率2.27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80,34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69,835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万元审计、验资费用:837.35万元律师费用:1,132.07万元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535.58万元费用合计:10,505.00万元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8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ENTONENERGYCO.,LTD.注册资本:9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张伟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邮政编码:265700电话号码:0535-8882717传真号码:0535-8882717互联网电子邮箱:senton_energy@senton.cn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一)设立方式公司由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18年9月23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同日,胜通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8]597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胜通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胜通有限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3,157,235.59元,按1:0.254844的比例折为90,000,000股,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11月7日,公司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情况2018年9月20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8]5702号),截至2018年7月31日,胜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53,157,235.59元。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92018年9月21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公司涉及的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10299号),以201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胜通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034.22万元,评估增值为10,718.50万元,增值率为30.35%。

    2018年9月23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3,157,235.59元为基准,按1:0.254844的比例折合股本9,000万元,其余263,157,235.59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同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就胜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10月3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等事项的议案。

    同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5974号),截至2018年10月29日止,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353,157,235.59元,其中折合股本人民币90,000,000.00元,其余部分人民币263,157,235.5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1月7日,胜通能源取得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出资方式1魏吉胜44,360,00049.29自然人净资产折股2云轩投资11,872,27913.19有限合伙企业净资产折股3同益投资9,049,07110.05有限合伙企业净资产折股4弦诚投资7,864,1318.74有限合伙企业净资产折股5新耀投资7,214,5198.02有限合伙企业净资产折股6魏红越5,750,0006.39自然人净资产折股7张伟3,890,0004.32自然人净资产折股合计90,000,000100.00--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0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一)股本及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1、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新耀投资弦诚投资云轩投资同益投资魏吉胜魏红越张伟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莱州胜通蔚蓝石化胜通物流珠海海胜海南胜远100%49.29%41.16%29.89%49.18%45.12%4.32%6.39%8.02%8.74%10.05%13.19%100%100%100%65%胜远物流100%2、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

    假设本次发行新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1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魏吉胜44,360,00049.2944,360,00036.972云轩投资11,872,27913.1911,872,2799.903同益投资9,049,07110.059,049,0717.544弦诚投资7,864,1318.747,864,1316.555新耀投资7,214,5198.027,214,5196.016魏红越5,750,0006.395,750,0004.797张伟3,890,0004.323,890,0003.248社会公众股--30,000,00025.00合计90,000,000100.00120,000,000100.003、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1魏吉胜44,360,00049.292云轩投资11,872,27913.193同益投资9,049,07110.054弦诚投资7,864,1318.745新耀投资7,214,5198.026魏红越5,750,0006.397张伟3,890,0004.32合计90,000,000100.004、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发行人职务1魏吉胜44,360,00049.29董事2张伟3,890,0004.32董事长、总经理3魏红越5,750,0006.39-5、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无国有股,亦无外资股份。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2(三)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1魏吉胜44,360,00049.29①魏红越系魏吉胜之女②魏红越和张伟系夫妻关系③魏吉胜系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云轩投资11,872,27913.193同益投资9,049,07110.054弦诚投资7,864,1318.745新耀投资7,214,5198.026魏红越5,750,0006.397张伟3,890,0004.32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股东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私募投资资金投资的情况。

    四、发行人业务(一)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LNG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

    公司凭借自身稳定规模化的LNG槽车运载能力,依托覆盖全国的LNG采销业务网络,运用高效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平台,为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LNG运贸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LNG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主要利用自有LNG专用槽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LNG销售业务,并投资经营LNG加气站等终端业务。

    公司拥有较强的LNG槽车运载能力,截至2021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493辆,其中LNG槽车334辆,在金联创统计的2021年中国十大LNG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二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LNG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2021年中国LNG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第四位。

    公司荣获2018-2019年中国天然气行业金牌贸易商,胜通物流为AAAA级物流企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化品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3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理事单位,并先后获得“全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二十强”、“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中国危险品物流百强企业”、“危险品物流行业诚信企业”和“危险品物流行业服务明星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1、LNG业务(1)LNG采购模式1)供应商管理公司LNG上游采购以沿海接收站采购为主,内陆液厂和境外采购为辅。

    对于我国LNG市场而言,LNG接收站是关键性基础设施,主要由国内三大石油公司投资建设,因此其占有较大的市场主导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中海油气电和中石化采购,以保证LNG供应的稳定性,此外,公司根据报价情况、客户需求、运输距离等因素,灵活地向合适的其他供应商进行LNG采购。

    2)LNG采购的一般定价模式和审批流程公司LNG采购主要有境内市场采购、固定价格采购、境外合作采购三种方式,其中境内市场采购为主要采购途径。

    公司LNG主要采购定价方式和审批流程具体如下:采购方式采购定价模式审批流程境内市场价采购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各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之间的采购采取年度合同形式,在合同中明确年度提气量、月度提气量、价格优惠的确认和调整等,公司采购价格根据实际提货日各销售分公司的挂牌价格及相关优惠确定;同时,公司亦向提供价优、货源稳定的供应商进行市场价采购。

    销售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后确定合理采购计划,逐级报经财务、大区经理、财务总监、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采购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

    固定价格采购公司根据对LNG市场行情的研判,结合公司年度计划和LNG价格走势,适时进行LNG固定价格采购,对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的LNG数量及价格进行提前锁定。

    采购部将固定价产品采购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报分管副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对于超出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范围或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的固定价采购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境外合作采购LNG境外采购分为长期协议、现货合同两种方式。

    目前LNG长期协议的价格一般与油价挂钩,主要参考JCC日本原油综合价格;LNG现货进口价格采购部将境外合作采购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报分管副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对于超出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范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4采购方式采购定价模式审批流程主要参照JKM(日韩综合到岸价格指数)现货价格或与海外供应商协商定价。

    或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的采购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3)不同采购模式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及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采购模式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及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万吨模式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境内市场采购采购金额368,604.24303,261.53212,557.59采购金额占比84.66%96.56%78.12%采购量87.85118.4763.93采购量占比81.43%97.16%77.74%销售收入388,875.56331,418.15226,609.15销售成本383,582.39318,486.11224,955.54毛利额5,293.1712,932.051,653.62固定价采购采购金额-10,422.9154,694.53采购金额占比-3.32%20.10%采购量-3.3817.16采购量占比-2.77%20.87%销售收入566.43[注]12,757.1355,363.62销售成本267.9410,953.6356,659.70毛利额298.481,803.51-1,296.08境外合作采购采购金额66,800.05379.764,851.99采购金额占比15.34%0.12%1.78%采购量20.020.081.15采购量占比18.56%0.07%1.40%销售收入86,787.53371.846,424.34销售成本68,806.74294.705,890.95毛利额17,980.7877.14533.38合计采购金额435,404.29314,064.20272,104.11采购量107.88121.9382.25销售收入476,229.51344,547.13288,397.10销售成本452,657.07329,734.43287,506.18毛利额23,572.4414,812.70890.92注:2021年固定价采购产生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系2020年12月底完成采购,于2021年1月初实现销售所致。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5(2)LNG运输模式公司主要采取LNG运贸一体化经营模式对外销售LNG产品,LNG运输是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公司LNG运输以自有LNG槽车运输为主,委托外部车辆运输为辅。

    为按时完成运输计划,提高车辆的周转率,由LNG运调部对槽车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通过公司信息化系统对现有槽车承运状态、实时位置等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和匹配,生成运输指令并安排槽车承运。

    (3)LNG销售模式1)客户管理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资信情况、采购量、需求稳定性、合作历史等因素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每年年初市场营销部对上一年度客户进行销量、利润、应收账款回款、需求稳定性、槽车卸货待时(指槽车到交货点卸货时长)五个维度进行评分,对评分较高的客户优先供货。

    2)销售方式公司LNG业务主要通过销售人员主动市场推广、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主动合作等方式获取销售订单。

    公司LNG业务主要采用批发和零售两种方式。

    LNG批发销售终端用户主要为燃气经营企业、工业用户和LNG加气站等,公司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将LNG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进行自提。

    LNG零售包括公司自有加气站为车辆提供LNG加注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LNG气化站整体应用解决方案。

    3)销售价格的确定公司在长期的实践操作过程中,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情况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LNG的销售价格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

    销售价格由公司销售部门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周边市场价格、运费价格、车辆周转情况等因素后与客户协商确定。

    自有加气站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正常浮动销售。

    2、运输服务(1)运输服务的经营模式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6公司运输的货物按种类划分成普通货物、危险化学品两大类。

    其中,普通货物包括木片、化肥、饲料等,危险化学品包括LNG、原油。

    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公司通过参加公开竞标、设立高效运输路线等方式开展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利用自有车辆和外部运力完成运输任务,收取运输费,从而形成利润。

    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公司与大型地方炼油企业、LNG加气站、城市燃气、工业客户等签订长期稳定的战略协议,将指定的危险化学品高效、安全、稳定的运输到目的地,收取运输费,从而形成利润。

    (2)自有车辆和外部车辆的管理模式公司不存在挂靠车辆的情形。

    公司自身具备运输业务资质可以作为其他公司的货物运输外包对象,同时公司在运力不足时选择具有相应运输业务资质、拥有足够运输能力的运输企业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此种模式既是市场惯例又是对公司运力的有效补充。

    公司优先安排自有车辆进行运输,市场用车需求量激增时增加外部车辆使用量。

    为实现对外部车辆的有效管控和风险管理,公司制定了《运输业务外包管控制度》,以保障公司运力不足时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公司运输业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行业竞争情况LNG产业链的上中下游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略有差异,公司处于LNG产业链的中游。

    LNG上游供应市场基本上由国内三大石油公司主导,虽然近年来LNG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但民营企业所占的份额仍然较少。

    LNG产业链中游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中各主体积极参与竞争。

    LNG产业链下游,由于用户的不同,市场化竞争程度也存在差异。

    城燃公司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在前期竞标的过程中具备市场化的特点,在后期运营中具备部分垄断的特性;LNG加气站以及工业用户均显现较高的市场化程度。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公司坚持LNG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LNG业务,并投资经营LNG加气站等终端业务。

    作为我国LNG行业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公司完成国内首个窗口期产品成交、首单LNG罐箱多式联运的陆上运输,并完成国内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7首批“进口LNG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品到港交货。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LNG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2021年中国LNG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第四位。

    公司拥有较强的LNG槽车运载能力,截至2021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493辆,其中LNG槽车334辆,在金联创统计的2021年中国十大LNG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二位。

    1、LNG业务规模公司进入LNG市场的时间较长,依托高效的LNG槽车运输能力,建立起覆盖全国的LNG采购与销售网络,连续多年成为全国较大的LNG贸易企业之一,在国内LNG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在金联创统计的2021年中国LNG贸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四位。

    2021年金联创中国液化天然气(LNG)贸易企业排名排名公司名称1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2中燃宏大贸易有限公司3华恒能源有限公司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内蒙古展佳能源有限公司6中能北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7珠海金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8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9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10杭州宸诺投资有限公司数据来源:金联创2、LNG运输能力截至2021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493辆,其中LNG槽车334辆。

    根据金联创统计,以国内LNG运输企业自有LNG槽车数量为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胜通物流在2021年度中国十大LNG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全国第二。

    2021年度中国十大液化天然气运输企业排名排名公司名称1华恒物流有限公司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82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3万和通运输有限公司4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5中燃宏途物流有限公司6中国天然气集团7陕西阳丰鸿泰运输有限公司8捷通物流有限公司9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0唐山华普燃气有限公司数据来源:金联创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811.17339.25-471.91机器设备1,694.38684.1992.06918.13运输设备32,322.9123,204.40-9,118.50办公设备及其他240.62219.79-20.83合计35,069.0824,447.6392.0610,529.382、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5处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具体如下:序号证书编号权利人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利受限情况1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17325号胜通能源疏港高速公路北侧,水产养殖场东侧343.11加气站抵押2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6273号胜通能源龙口市经济开发区G206国道与S302省道交叉口西、G206国道南龙口二站站房119.43站房抵押3龙房权证龙口字第胜通龙口牟黄公路南10,598.10办公、传达、抵押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9序号证书编号权利人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利受限情况GC0631号物流车间、仓库等4鲁(2021)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532号莱州胜通沙河镇八里庄村1幢178.78商业服务-5鲁(2022)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7334号蔚蓝石化开发区疏港高速北侧、胜通加气站东侧123.6站房-除上述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外,公司存在一处房产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该房产主要用于存放维修车辆所需零配件,目前该房产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土地、房屋租赁情况(1)土地使用权租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土地租赁情况如下: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面积(m2)用途租金租赁期限1胜通物流天津滨海新区原吉速达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津岐路与创业路交口东侧550米停车场内20,000.00车辆停放1万元/月2018.04.01-2023.03.31注:租赁该土地系为公司车辆在LNG接收站装液前排队等待所用。

    (2)房屋租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座落面积(m2)用途租金租赁期限1胜通物流杨*凤宁波市清水绿园5号楼1单元2层层202112.71宿舍3,150元/月2022.05.16-2023.05.152胜通物流赵*鹏滨海新区塘沽紫云园14-1-1003129.63宿舍3,767元/月2022.03.06-2023.03.053海南胜远海南佰丽海景酒店有限公司海南省洋浦区经济开发区凯丰城市广场凯丰商务大厦1502房90.61办公7,700元/月2021.09.20-2024.09.194胜通物流林*燕黄岛区泊里镇鑫城壹号2号楼2单元302室113.69宿舍28,200元/年2021.10.15-2022.10.1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04、主要运输设备情况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有运输车辆493辆,合计载质量14,428.17吨,具体情况如下:车辆类别数量(辆)原值(万元)账面价值(万元)LNG运输车辆33426,139.807,842.00原油运输车辆1013,819.69744.34普货运输车辆581,784.89343.92合计49331,744.398,930.25(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1、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有7宗,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如下: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权利性质用途宗地面积(㎡)是否抵押1胜通能源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17325号疏港高速公路北侧,水产养殖场东侧出让商服用地7,580是2胜通能源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6273号龙口市经济开发区G206国道与S302省道交叉口西、G206国道南龙口二站站房出让批发零售3,500是3胜通物流龙国用(2002)字第0915号烟潍公路南出让综合用地51,766是4胜通物流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60656号龙口开发区环海北路北侧、龙口港七路西侧出让工业用地/仓储用地18,386否5莱州胜通鲁(2021)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532号沙河镇八里庄村1幢出让零售商业4,613.64否6蔚蓝石化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15082号屺坶路北电厂西路西出让工业用地1,514否7蔚蓝石化鲁(2022)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7334号开发区疏港高速北侧、胜通加气站东侧出让批发零售2,485否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12、著作权(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5项,具体如下: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1胜通物流91LNG客户APP软件[简称:91LNG客户]V1.02020SR18850062018年7月10日受让取得2胜通物流91LNG司机APP软件[简称:91LNG司机]V1.02020SR18850072018年6月30日受让取得3胜通物流91LNG业务APP软件[简称:91LNG业务]V1.02020SR18850082017年12月29日受让取得4胜通物流胜通物流GPS车辆监控调度系统[简称:胜通GPS]V1.02003SR71912002年9月1日原始取得5胜通物流胜通物流货运信息软件[简称:胜通网]V1.02003SR71612002年9月1日原始取得(2)美术作品著作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如下:序号著作权人登记号作品名称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取得方式权利限制1胜通能源国作登字-2017-F-00378811八卦火焰2016.11.152016.11.28原始取得-3、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注册商标5项,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注册证号有效期国际分类号/核定使用商品取得方式1胜通能源SENTON252573132018.10.14-2028.10.134-燃料;轻石油;柴油;气体燃料;汽油;发动机燃料;煤;电原始取得2胜通能源SENTON252724932018.09.21-2028.09.2039-码头装卸原始取得3胜通能源227785672019.01.14-2029.01.134-石油(原油或精炼油);汽油;固态气体(燃料);石油气;生物质燃料;点火用纸捻;电能;核聚变产生的能源;电;酒精(燃原始取得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2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注册证号有效期国际分类号/核定使用商品取得方式料);11-烹调用装置和设备;暖碟器;多功能电锅;蓄热器;壁炉;涤气器(气体装置部件);加热锅炉用管道;炉子(取暖器具);燃料和核慢化剂处理装置;气体引燃器4胜通能源322016932019.06.21-2029.06.2039-能源分配;40-燃料加工;气体生产服务;燃料精炼;燃料处理;气体加工服务原始取得5胜通能源胜通519259152021.08.14-2031.08.134-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原油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煤气原始取得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三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1胜通集团魏吉胜持股56.74%,且担任董事长自有房屋、场地、设备租赁;畜牧养殖(养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诚和房地产胜通集团持股100%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万邦龙口胜通集团持股52.17%;魏吉胜担任董事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零售汽车配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海通房地产胜通集团持股30%,魏吉胜持股7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房地产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胜通工程胜通集团持股92.30%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3序号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活动)6胜通驾培胜通集团持股77.73%,胜通工程持股22.27%;魏吉胜担任董事驾驶员培训(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摩托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龙口汽车站胜通集团持股57.47%,胜通驾培持股42.53%客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旅客服务;货物装卸(不含危险品);零担;配载;房屋、场地租赁;旅游包车、汽车租赁(仅限分公司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星海商贸胜通集团持股50%,胜通驾培持股50%;魏吉胜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及学生用品、厨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服装、鞋帽、房屋及柜台租赁。

    (上述经营范围筹建期为一年,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悦海房地产胜通集团持股70%,胜通驾培持股30%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安装(凭资质经营);住宿、餐饮;零售日用品、工艺品、土特产品;会议服务;场地租赁;旅游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华府广场悦海房地产持股100%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机械设备、农用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音像制品、图书、医疗器械、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箱包、文具体育用品、杂粮、鲜肉、水产品、干鲜果蔬、木制品、家具、家居用品、计算机、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化妆品、洗化用品、劳保用品、照相器材、器械健身、其他日用品、儿童玩具、工艺美术品、建材、钢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批发、零售,食盐、雪茄烟零售,金银首饰、珠宝翡翠、玛瑙销售、复新、兑换,美容美发,美体减肥,餐饮、娱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教育培训,健身服务,影院,洗浴,婚纱摄影,钟表眼镜销售及维修,柜台租赁,数码冲印,商品陈列展览展示,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1胜通商混悦海房地产持股53.20%,魏红越持股40%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2CHENGJIAPTE.LTD.魏吉胜持股100%OTHERHOLDINGCOMPANIES13SHENGMINGPTE.LTD.魏吉胜持股100%ROADCONSTRUCTION,BRIDGE,TUNNEL,VIADUCTANDELEVATEDHIGHWAYCONSTRUCTION14通和工程SHENGMINGPTE.LTD.持股60%;魏吉胜担任董事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4序号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水泥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消防器材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15新耀投资魏吉胜持有49.18%的有限合伙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6弦诚投资魏吉胜持有45.12%的有限合伙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7同益投资魏吉胜持有41.16%的有限合伙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8云轩投资魏吉胜持有29.89%的有限合伙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9华府酒店魏红越持股100%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日用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海胜商混胜通商混持股100%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砖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如下书面承诺:(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实际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5(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实际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利的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关联交易1、经常性关联交易(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提供运输服务及LNG销售单位:万元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同类型收入比(%)金额占同类型收入比(%)金额占同类型收入比(%)珠海海胜运输服务477.084.072,040.9213.54197.101.31LNG销售1,554.200.3367.610.027.590.003胜通工程运输服务3.390.035.860.046.790.05胜通商混运输服务1.420.01----合计2,036.09-2,114.39-211.4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关联方珠海海胜提供运输服务及LNG销售。

    公司统筹LNG槽车运力资源,在综合考量运输区域、运力配置等因素后对外提供LNG运输服务,报告期内珠海海胜运输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向其提供运输服务按照统一对外定价进行结算,与其他非关联方一致,定价公允。

    2)提供维修服务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6单位:万元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维修服务收入比(%)金额占维修服务收入比(%)金额占维修服务收入比(%)悦海房地产维修服务6.317.9816.6623.5711.539.95胜通商混维修服务6.528.2512.3617.4825.3621.90胜通工程维修服务5.847.399.3513.238.747.55诚和房地产维修服务0.540.696.779.573.543.05胜通驾培维修服务2.823.571.792.532.462.12万邦龙口维修服务0.180.220.390.561.311.13胜通集团维修服务----0.030.03海胜商混维修服务9.1111.52----合计31.3239.6247.3266.9352.9745.73报告期内,公司为悦海房地产、胜通商混、胜通工程等关联企业提供维修服务的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公允。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LNG采购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LNG商品采购总额比(%)金额占LNG商品采购总额比(%)金额占LNG商品采购总额比(%)珠海海胜LNG60,276.5013.8465,148.3120.7446,636.4117.14合计60,276.5013.8465,148.3120.7446,636.4117.14①珠海海胜成立背景和原因随着LNG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稳定及时的LNG槽车运输能力对于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维护客户关系日趋重要。

    我国LNG产业链是协同发展、相互依存的关系,通过沿海接收站进入国内市场的LNG,主要通过管道和LNG槽车两种输送方式进入下游消费市场,LNG槽车运输是LNG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

    因此,国内LNG行业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具备物流运输经验的企业通常会进行战略合作,共同设立具有LNG物流运输能力的企业,如2014年12月中石化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7与恒通股份共同成立华恒能源,2015年11月新奥能源与华恒能源共同成立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上下游共同合作成立拥有物流运输能力的企业已成为LNG行业惯例。

    在前述背景下,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LNG运输需求的增加,中海油气电拟构建一定规模的LNG物流运输能力,以满足其市场开拓需求。

    中海油气电拥有LNG远洋运输能力、沿海LNG接收站、管道天然气输送能力等,因LNG物流运输行业人员管理的复杂性、配送调度的专业性、危化品运输的安全性等问题,中海油气电在2018年以前未涉及LNG物流运输领域。

    由于我国南方地区的LNG槽车运输企业数量有限且规模较小,整体呈现小而散的特点,面临槽车运载能力的不足,中海油气电南方区域公司迫切需要增强LNG槽车运载能力,以满足其市场开拓的需求。

    公司为进一步深化与中海油气电之间的合作关系,提升南方区域销售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于2018年1月与中海油气电子公司瀚海能源合资成立珠海海胜。

    ②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珠海海胜作为发行人与中海油气电子公司瀚海能源投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可以从中海油气电获取持续稳定的LNG气源供应,公司为建立南方区域稳定的LNG采购渠道、提升市场销售规模,向珠海海胜采购LNG具有必要性。

    珠海海胜销售LNG均按照其统一定价策略对外进行结算,公司与珠海海胜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其他采购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成都玖壹软件知识产权-103.96-悦海华府住宿、餐饮费用--16.74华府酒店住宿、餐饮费用155.2629.85-烟台龙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广告费用13.2619.35-平安检测检测费1.119.4615.38烟台龙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用品19.786.323.88龙口汽车站客运服务0.521.902.25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8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珠海海胜运输服务0.940.446.41万邦龙口客运服务3.60--合计194.48171.2944.66注:悦海华府于2020年注销,住宿、餐饮业务自2020年1月起由华府酒店承接。

    公司其他采购主要为向成都玖壹购买软件知识产权以及向悦海华府、华府酒店采购住宿、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情况如下:①向成都玖壹采购软件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公司向成都玖壹购买其拥有与LNG业务相关的软件知识产权。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其后台支持系统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10446号),成都玖壹软件知识产权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105万元。

    经双方协商,公司购买价格为103.96万元(不含税),与评估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②向悦海华府、华府酒店采购住宿、餐饮服务公司办公地点与悦海华府、华府酒店位置相近,考虑到日常接待的便利性,公司存在向其采购住宿、餐饮服务的情形,采购金额较小,均按照其统一对外定价进行结算,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承租方名称出租方租赁资产种类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胜通集团胜通物流房屋32.1142.3432.1146.3032.0427.85龙口汽车站胜通物流房屋13.7618.1513.7619.8413.7311.94胜通工程胜通物流房屋11.1714.7411.1716.1111.159.70胜通工程胜通物流车辆5.317.003.985.74--合计62.3682.2361.0387.9956.9249.48为提高房产利用效率,胜通物流将部分房产租赁给胜通集团、龙口汽车站和胜通工程,相关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公允。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9(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86.70272.3383.292、偶发性关联交易(1)关联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开始日担保到期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1张伟、魏吉胜胜通能源20,000.002017/12/272024/6/25否2胜通集团10,000.002020/3/252023/3/24否胜通物流(保证)张伟、魏红越魏吉胜、赵明胜通物流(抵押)7,116.863胜通物流(抵押)6,288.532021/12/162024/12/16否4胜通物流8,000.002021/9/22022/9/1否张伟魏吉胜5胜通物流2,000.002021/9/22022/9/1否张伟魏吉胜6胜通物流19,800.002021/8/112022/8/11否魏吉胜、赵明7胜通物流19,000.002019/1/312022/1/31否8胜通物流13,200.002020/7/162021/7/16是魏吉胜9胜通物流5,000.002020/12/82021/12/7是张伟、魏红越魏吉胜、赵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0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开始日担保到期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10胜通物流24,000.002020/4/22021/3/12是魏吉胜赵明11胜通集团5,000.002020/3/312022/2/3否张伟魏吉胜12胜通物流24,000.002019/4/92020/4/9是魏吉胜赵明13胜通集团9,000.002019/1/42020/1/3是胜通物流(保证)张伟、魏红越魏吉胜、赵明胜通物流(抵押)6,278.9914胜通集团6,000.002018/3/192019/3/18是胜通物流张伟、魏红越魏吉胜、赵明15胜通物流6,000.002018/2/242019/1/18是魏吉胜、赵明注:赵明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之配偶。

    (2)出售资产单位:万元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珠海海胜运输车辆-234.51-胜通工程固定资产--14.94悦海房地产固定资产-4.87-合计-239.3814.942020年公司向珠海海胜销售五辆LNG槽车,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相关车辆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65万元。

    经双方协商,公司销售价格为234.51万元(不含税),与评估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1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性质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其他应收款张健备用金-13.67-小计-13.67-预付款项珠海海胜货款-3,731.80-小计-3,731.80-应付票据珠海海胜货款-1,000.00668.15小计-1,000.00668.15应付账款珠海海胜货款426.51-681.17小计426.51-681.17其他应付款张伟报销款--1.30小计--1.30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

    具体情况如下:张伟,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70681198612******,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府西二路****,本科学历。

    曾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六届山东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山东势力(第十六届)山东十大财经风云人物、烟台市道德模范、烟台十大杰出青年、龙口市见义勇为道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2模范、龙口市劳动模范、龙口十大杰出青年、龙口市优秀人大代表等多项荣誉。

    2012年6月至2016年7月任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珠海海胜董事长。

    魏吉胜,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70623196311******,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大专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6年5月任黄县运输公司龙口汽车队职员;1986年5月至1988年12月,历任龙口市汽车三队职员、队长;1988年12月至1994年6月任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经理;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

    王兆涛,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6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年12月至2004年5月历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物流中心副经理;2004年5月至2009年6月任龙口市胜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后勤副经理;2009年6月至2015年3月任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任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副总经理。

    姜忠全,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8年10月至1988年12月任龙口市汽车三队职员;1988年12月至1994年7月任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职员;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年12月至2007年4月历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安保科科长;2007年4月至今历任子公司胜通物流副经理、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副总经理。

    姜晓,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3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6月至2006年5月任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5月至2014年7月任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历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执行董事兼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兼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兼副总经理。

    闫建涛,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客座教授。

    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项目经理;1996年7月至2001年2月任美国维尔国际投资集团北京代表处能源项目开发经理;2001年2月至2001年8月备考美国莱斯大学MBA研究生;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于美国莱斯大学攻读MBA研究生;2003年5月至2007年2月任WorldwideEnergyGroup,Ltd能源行业研究员;2007年2月至2011年5月任美国埃士信(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开发代表;2011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首席油气分析师;2014年2月至2018年5月任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政策、行业及监管事务首席;2018年5月至今任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

    2018年1月至今任捷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捷诚久泰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独立董事。

    张德贤,女,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税务师,本科学历。

    1994年9月至2005年5月任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1月至2013年9月任龙口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监事;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龙口金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任龙口昊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烟台德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独立董事。

    罗进辉,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教授。

    2011年7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助理教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4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11月至今任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独立董事。

    杨冰,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律师。

    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任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刘军,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

    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任龙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4月至2006年5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2006年5月至今历任子公司胜通物流安监部副经理、经理、安全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监事会主席。

    刘大庆,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1990年11月至1994年6月任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理工;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历任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修理工、值班调度;1996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值班调度;2006年5月至2016年5月任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运调部经理;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机械科科长;2016年12月至今任子公司胜通物流总经理助理。

    2021年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监事。

    张健,男,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理赔员;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2016年11月至2021年2月历任子公司胜通物流职员、安监部副经理。

    2021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5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法务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张伟、王兆涛、姜忠全、姜晓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宋海贞,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

    2009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会计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龙口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18年1月至今任合营企业珠海海胜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2021年度薪酬(万元)1张伟董事长、总经理107.442王兆涛董事、副总经理99.583姜忠全董事、副总经理96.774姜晓董事、副总经理41.605魏吉胜董事-6闫建涛独立董事5.007张德贤独立董事5.008罗进辉独立董事5.009杨冰独立董事5.0010刘军监事会主席25.5611刘大庆监事27.7612张健职工代表监事11.7213宋海贞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6.28注:闫建涛、张德贤、罗进辉、杨冰4人于2021年2月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刘军、刘大庆、张健3人于2021年2月当选公司监事。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6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薪酬和津贴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除董事魏吉胜在胜通集团领取薪酬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发行人关联方领取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姓名发行人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张伟董事长、总经理珠海海胜董事长发行人的合营企业王兆涛董事、副总经理---姜忠全董事、副总经理---姜晓董事、副总经理---魏吉胜董事云轩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发行人13.19%的股份同益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发行人10.05%的股份弦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发行人8.74%的股份新耀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发行人8.02%的股份胜通集团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持股56.74%且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悦海房地产执行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间接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星海商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胜通驾培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万邦龙口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龙口市工商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担任董事的企业SHENGMINGPTE.LTD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持股100%的企业CHENGJIAPTE.LTD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持股100%的企业通和工程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控制的企业闫建涛独立董事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发行人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捷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闫建涛持股100%的企业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7姓名发行人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捷诚久泰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闫建涛持股100%的企业张德贤独立董事烟台德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罗进辉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发行人董事的任职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杨冰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发行人董事的任职单位刘军监事会主席---刘大庆监事---张健职工代表监事---宋海贞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珠海海胜董事发行人的合营企业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魏吉胜直接持有公司49.29%的股份,魏红越直接持有公司6.39%的股份,张伟直接持有公司4.32%的股份,魏吉胜通过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0%的股份。

    综上,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合计控制公司100.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中,魏红越系魏吉胜之女,魏红越和张伟系夫妻关系。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8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601,101,103.36551,250,121.81138,950,129.33交易性金融资产-50,830,849.79165,779,524.5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30,184,297.5927,688,685.4629,241,330.92应收账款43,971,820.9651,094,221.9082,843,778.05应收款项融资34,862,089.2460,795,653.0844,224,409.64预付款项80,293,893.28116,310,134.6628,085,050.28其他应收款11,198,888.5260,385,373.906,451,621.54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存货14,517,978.0112,248,323.5210,468,407.89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12,436,303.571,888,716.642,038,312.11流动资产合计828,566,374.53932,492,080.76508,082,564.26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60,079,404.9948,857,260.0441,229,547.2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117,109.97160,844.49204,579.01固定资产105,293,827.51110,898,589.53137,393,035.62在建工程3,320,339.16774,844.90-生产性生物资产---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9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油气资产---无形资产24,680,177.4012,100,039.248,991,017.31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128,717.99215,099.64134,303.38递延所得税资产3,832,417.423,600,703.603,422,527.95其他非流动资产1,274,450.001,375,430.37124,726.77非流动资产合计198,726,444.44177,982,811.81191,499,737.26资产总计1,027,292,818.971,110,474,892.57699,582,301.52流动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166,865,003.26396,270,000.99137,597,507.60应付账款44,184,035.6931,833,842.8077,915,667.23预收款项--16,619,912.35合同负债22,032,807.2531,827,129.06-应付职工薪酬17,389,443.9312,910,155.548,499,174.41应交税费29,708,782.9736,445,938.335,715,205.24其他应付款6,742,162.226,085,633.915,151,765.55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5,840,095.7213,301,200.703,470,000.00流动负债合计292,762,331.04528,673,901.33254,969,232.38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0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1,939,713.591,788,626.001,291,230.78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17,724,688.7414,352,467.4611,440,960.97其他非流动负债-33,333.76133,333.72非流动负债合计19,664,402.3316,174,427.2212,865,525.47负债合计312,426,733.37544,848,328.55267,834,757.85所有者权益:股本90,000,000.0090,000,000.0090,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279,647,700.55279,647,700.55257,924,460.33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2,489,808.642,241,484.971,927,680.85盈余公积23,696,384.9111,567,181.557,304,844.03未分配利润319,032,191.50182,170,196.9574,590,558.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14,866,085.60565,626,564.02431,747,543.67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714,866,085.60565,626,564.02431,747,543.6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27,292,818.971,110,474,892.57699,582,301.52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营业总收入4,881,175,448.293,597,721,337.593,037,179,458.49其中:营业收入4,881,175,448.293,597,721,337.593,037,179,458.49二、营业总成本4,686,012,900.733,467,365,011.383,017,962,362.44其中:营业成本4,633,006,787.483,410,901,833.362,992,257,334.98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1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税金及附加8,566,199.545,868,614.743,963,956.73销售费用13,235,157.3310,104,518.838,326,701.45管理费用35,251,363.9240,063,672.1613,581,002.22研发费用847,077.99659,765.64-财务费用-4,893,685.53-233,393.35-166,632.94其中:利息费用--145.00利息收入6,722,601.932,778,486.97730,261.52加:其他收益4,722,013.16673,026.04796,322.16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039,691.5519,882,714.939,744,654.32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222,144.958,483,637.852,257,868.3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0,849.79779,524.50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354.90-1,030,021.82532,245.19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3,250.05-41,679.73-153,209.05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98,945.44186,357.97-29,701.96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1,387,592.76150,857,573.3930,886,931.21加:营业外收入2,125,625.25130,381.761,027,628.58减:营业外支出1,287,111.531,806,105.641,221,619.34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2,226,106.48149,181,849.5130,692,940.45减:所得税费用48,234,908.5737,339,873.507,292,767.66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991,197.91111,841,976.0123,400,172.79(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991,197.91111,841,976.0123,400,172.79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173,991,197.91111,841,976.0123,400,172.79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2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额173,991,197.91111,841,976.0123,400,172.79(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3,991,197.91111,841,976.0123,400,172.79(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31.240.26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3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31.240.26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272,359,677.633,906,011,892.103,220,787,901.55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523,243.463,116,601.802,278,199.8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33,882,921.093,909,128,493.903,223,066,101.4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988,861,662.043,594,329,720.902,984,919,244.3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7,062,352.4993,524,413.0990,111,572.19支付的各项税费98,349,436.7239,542,022.5714,424,655.2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916,364.6470,522,489.947,907,015.8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18,189,815.893,797,918,646.503,097,362,487.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693,105.21111,209,847.40125,703,613.7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26,380,000.003,269,870,000.002,534,90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648,396.3914,605,450.608,347,133.1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61,854.002,748,927.93612,419.5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7,890,250.393,287,224,378.532,543,859,552.7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041,699.408,189,999.631,002,875.19投资支付的现金2,976,380,000.003,154,870,000.002,638,900,000.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97,421,699.403,163,059,999.632,639,902,875.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468,550.99124,164,378.90-96,043,322.4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000,000.00-145.0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000,000.00-20,145.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00,000.00--145.00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161,656.20235,374,226.3029,660,146.30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2,741,344.75117,367,118.4587,706,972.15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3,903,000.95352,741,344.75117,367,118.45(二)非经常性损益2022年2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027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9.89-18.76-41.4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72.2067.30179.7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81.751,222.99826.63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3.4340.5037.6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6.15-130.18-81.04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2,015.2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492.00-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631.13-341.38921.49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57.08303.38220.85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5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74.06-644.76700.65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74.06-644.76700.65(三)主要财务指标以下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财务指标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流动比率(倍)2.831.761.99速动比率(倍)2.461.521.8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3457.8239.4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0.130.190.01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4.5046.8031.09存货周转率(次)342.47295.55221.8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6,175.3319,706.307,924.60利息保障倍数(倍)--211,676.4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291.241.40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462.620.33每股净资产(元)7.946.284.80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母公司报表)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除外)/净资产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11、每股净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如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6报告期利润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度26.661.931.932020年度22.931.241.242019年度5.580.260.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度24.701.791.792020年度24.251.311.312019年度3.910.180.18(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财务状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9,958.23万元、111,047.49万元和102,729.28万元。

    2020年末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41,089.26万元,增长58.73%,主要系公司采销规模扩大而带来的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2021年末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减少8,318.21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金额减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金额增加,导致流动资产金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6,783.48万元、54,484.83万元、31,242.67万元。

    报告期内负债总额变动,主要系应付票据余额变动所致。

    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19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较多导致流动负债增幅较大所致;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20年末增长主要系202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减少,导致流动负债下降所致。

    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9年末增长,主要系应付票据增加导致负债总额增幅较大所致。

    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0年末下降主要系应付票据余额减少导致负债总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924.60万元、19,706.30万元、26,175.33万元,同时利息支出金额较小,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09次、46.80次、84.50次,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且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LNG销售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整体规模较低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1.81次、295.55次、342.47次,各期末存货余额较小,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且逐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7年上升。

    2、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自主营业务,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9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维修及租赁业务等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LNG销售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LNG销售收入分别为288,397.10万元、344,547.13万元、476,229.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03%、95.81%、97.60%,占比均超过95%。

    报告期内,公司LNG销售业务销量分别为82.29万吨、121.93万吨、107.79万吨,单位售价分别为3,504.64元/吨、2,825.78元/吨、4,418.12元/吨,2020年度,公司LNG销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19.47%,系销售量增长所致;2021年度,公司LNG销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38.22%,系单位售价上涨所致。

    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包含原油运输、对外承运LNG及普货运输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分别为15,082.92万元、15,070.17万元、11,721.1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占比略有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为LNG采购、运输和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营业成本主要为LNG采购成本、运输成本、人工成本、折旧费和其他成本。

    报告期内,采购成本分别为272,591.45万元、313,836.66万元、435,130.6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91.14%、92.03%、93.94%,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4,383.34万元、18,609.03万元、24,753.54万元,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主要系LNG销售业务毛利变动所致。

    2019年度LNG销售业务毛利较低,主要系一方面LNG供应持续增加,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下游用户LNG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市场供需宽松导致LNG销售与采购价差缩小;另一方面2019年公司签订的固定价采购合同采购价格较高,影响销售毛利。

    2020年度LNG销售业务毛利大幅提升,主要系LNG市场价格在前三季度低位运行,客户使用LNG经济性提高,市场需求量增加明显,与此同时LNG槽车保有量相对有限,行业内具有规模化槽车运力的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此外,2020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8年冬季超预期的低温天气使得LNG市场价格迅速攀升,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当年购销价差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槽车周转率提升等因素共同导致车辆运输成本下降。

    2021年度,我国经济发展恢复疫情前良好势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我国能源转型提速,受国际LNG资源价格上涨以及国内第一季度气温较低影响,总体上2021年度LNG市场销售价格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执行“进口LNG窗口一站通”5年期长期协议,降低了公司LNG采购成本。

    上述因素共同导致LNG销售业务毛利增加。

    3、现金流量分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22,078.79万元、390,601.19万元、527,235.9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6.05%、108.57%、108.01%,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好的货款回收能力。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等,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9.75%、105.38%、107.68%,现金流出与公司采购活动和经营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04.33万元、12,416.44万元、4,046.86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理财产品的申购和赎回、购置槽车等固定资产支出、理财产品收益及珠海海胜投资收益等事项各期金额变化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01万元、0万元、-2,500.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公司支付股利。

    (六)股利分配政策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9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2021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分配股利2,500万元。

    2021年6月7日,前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规划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一致。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0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胜通物流、莱州胜通、海南胜远、蔚蓝石化、胜远物流5家子公司和珠海海胜1家合营企业。

    具体情况如下: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1)胜通物流胜通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4月16日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龙口市龙口外向型工业加工区法定代表人姜忠全注册资本7,000.00万元实收资本7,000.00万元营业期限2001.4.16-2051.4.1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4类、5类、8类、9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物流服务);信息配载,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装卸,房屋、场地、车辆及设备出租,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车辆卫星定位仪安装、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胜通能源持有100%股权胜通物流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12.31/2021年总资产29,350.09净资产24,020.71营业收入30,895.97净利润1,059.95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莱州胜通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1莱州胜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莱州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5月11日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烟台莱州市沙河镇八里庄村法定代表人姜晓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营业期限2015.5.11-2065.5.1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胜通能源持有100%股权莱州胜通成立于2015年5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莱州胜通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12.31/2021年总资产938.81净资产829.94营业收入-净利润-72.58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3)海南胜远海南胜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海南胜远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凯丰城市广场凯丰商务大厦1502房法定代表人王兆涛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0万元营业期限2020.9.22-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2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胜通能源持有100%股权海南胜远成立于2020年9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海南胜远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12.31/2021年总资产12,465.71净资产9,292.66营业收入150,407.17净利润4,490.50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4)蔚蓝石化蔚蓝石化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龙口市蔚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开发区疏港高速北侧、胜通加气站东侧法定代表人姜晓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营业期限2020.6.5-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洗车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计量技术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胜通能源持有100%股权蔚蓝石化成立于2020年6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蔚蓝石化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3单位:万元项目2021.12.31/2021年总资产453.53净资产46.12营业收入-净利润-50.92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5)胜远物流胜远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山东胜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月26日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北路北侧、龙口港七路西侧903号法定代表人刘军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营业期限2022.1.26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胜通能源持有100%股权胜远物流成立于2022年1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2、合营企业珠海海胜为公司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营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月26日住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528房法定代表人王磊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4经营范围LNG、CNG、LPG道路运输及配送;天然气贸易及终端业务;配套物流综合服务管理(含停车场站、维修保养、安全检查、信息化集成监管及调度)(以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报告期内,珠海海胜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1、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流动资产7,864.6111,118.825,145.22非流动资产4,682.593,865.492,496.11资产合计12,547.2114,984.327,641.33流动负债2,045.936,600.08948.73非流动负债1,258.29867.74349.59负债合计3,304.227,467.821,298.32股东权益合计9,242.997,516.506,343.012、利润表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101,525.87112,413.2255,492.42营业成本98,793.85109,693.9054,685.43利润总额2,315.731,794.22459.18净利润1,726.481,305.18347.363、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4.862,165.85-2,505.0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5.83-1,755.41-1,535.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83-414.37-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5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以下用途: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备案1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46,653.0046,653.002103-370681-04-01-3944452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4,182.004,182.002103-370681-04-01-7769033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9,000.00-合计69,835.0069,835.00-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6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一、风险因素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所述风险因素外,本公司还面临其他风险因素如下:(一)市场竞争的风险LNG行业市场化程度高,既有新奥能源、恒通股份、九丰能源、胜通能源等大型清洁能源提供商,亦有众多中小型企业参与竞争。

    受LNG接收站地理位置、运输半径等限制,同一销售区域内大型竞争者数量相对有限。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等清洁能源战略的全面推进,LNG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LNG行业,同时行业内大型企业也将不断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将引起行业竞争加剧。

    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充足的LNG槽车运输能力、持续扩大LNG业务规模、加大客户开发力度等,将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市场竞争充分。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线上运输平台不断涌现,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

    若公司不能保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则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公司LNG业务所属的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之一,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高,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将对LNG行业需求、产品价格产生一定影响。

    国际方面,随着国内能源行业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全球LNG市场形势对国内LNG行业的影响越来越突出。

    国内方面,若经济形势整体低迷或宏观经济政策出现不利调整,将会造成市场需求放缓,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LNG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业务,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领域。

    目前,LNG不仅面临煤炭、汽柴油等传统能源的竞争,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7还面临其他新能源的竞争。

    各类能源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不断变化,终端用户在综合考虑经济性、便利性、环保性和安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对比选择。

    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强等因素的驱动,我国工业、交通、城燃以及发电领域对LNG需求持续增长。

    如果未来LNG竞争力减弱或被其他能源替代,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或业务转型的风险。

    (四)公司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公司LNG业务收入占比较大,由于北方供暖需求,LNG在供暖中发挥着重要的调峰作用,我国北方冬季天然气需求会比夏季大幅增加,即天然气需求的峰谷差较大。

    在进入供暖季节后往往会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缺口,天然气使用量和市场价格相应出现明显的提升。

    需求峰谷差以及相应的价格波动是LNG行业重要特点。

    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年度内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等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驾驶员短缺的风险危化品车辆驾驶员需具备A2驾驶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于从业门槛较高、工作强度较大,我国危化品车辆驾驶员已出现短缺现象。

    虽然目前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有素的驾驶员队伍,但若未来驾驶员短缺现象持续存在,公司为招聘到足够的专业驾驶员将付出更多的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燃料价格上涨影响运输成本的风险公司运输车辆所用燃料主要为LNG和柴油,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成本分别为6,978.68万元、5,971.49万元及6,971.32万元,燃料成本是运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燃料价格由诸多市场因素综合决定,如果未来燃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及时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运费以应对运输成本的上升,将会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业务经营资质风险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

    如果发行人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8因未及时办理续期或未达到资质评定条件而导致主要业务经营资质无法持续取得,则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378.92万元、5,996.24万元和5,556.50万元。

    公司销售前已向客户预收大部分货款,并且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虽然公司客户历史回款情况良好,但如果受市场环境影响或客户自身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91%、24.25%和24.70%。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下降。

    (十)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逐渐培养了一批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因资产规模、销售规模大幅增加,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内部管理、外部协调等方面都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有效应对业务规模扩张过程中的挑战,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技术风险经过多年实践,公司已经构建一套适合自身业务模式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随着道路运输行业向着更加智慧化、高效化、协同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将成为未来运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推动下,运输行业迎来智能化升级阶段,运输行业与新业态的融合趋势不断加深。

    如果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将对公司未来竞争力造成一定影响。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或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9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实施基础,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实施或预期效益无法达到的风险。

    (十三)资产折旧摊销大幅增加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折旧摊销也将相应增加。

    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计划不能如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不能消化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公司将会面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四)新冠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迅速蔓延。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发行人所处的山东省龙口市受疫情影响较小,但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涉及国内大多数地区,疫情爆发初期,国内物流运输环节受到严格管制以及下游工厂的复工率不足,发行人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干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在大部分业务区域的经营活动均已正常开展。

    若国内疫情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地出现疫情状况,可能对发行人在该地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盈利预测的风险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35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预测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6,893.78万元,较上年增长12.04%;净利润为19,621.91万元,同比增长1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0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9%。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0二、重要合同(一)LNG销售合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客户签署的LNG销售合同大部分为框架性协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对LNG供应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协商约定。

    公司正在履行的液化天然气LNG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合同名称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LNG销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1-3年。

    气量交接及风险转移:1、卖方配送,以罐车连接到买方卸气装置处后即为交付,交付前LNG的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所有;交付后LNG的所有权及风险归买方所有。

    2、买方自提,以买方罐车连接到卖方指定接收站装气装置处后即为交付,交付前LNG的所有权及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后LNG的所有权及风险由买方承担。

    供气量、天然气价格及调整: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及结算主要方式:先款后货,电汇或现汇进行结算。

    安全责任:双方应保证对方人员及车辆在本方场区内的安全,除因对方自身或与其有关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外,均由本方承担责任,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LNG采购合同1、“进口LNG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品2020年11月12日,公司和中海油气电下属销售分公司(包括广东销售分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粤东销售分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签署《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电子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合同名称主要内容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电子交易合同合作模式:长期协议标准产品为每个合同年4船LNG,LNG资源类型分为长期协议资源与现货资源,按季度交叉分布,长期协议资源由中海油气电提供,现货资源由用户自行采购或委托中海油气电代采。

    用户可自由选择首船资源类型。

    合同期限:5年。

    合同量:1、长约资源LNG年合同量700万吉焦;2、现货资源LNG年合同量700万吉焦。

    合同价:P销售价格=P资源价格+P中间费用,其中,P资源价格=1.09×[C×P不含税采购价格×Ei÷A+2.317],若为长期协议资源时,P不含税采购价格为阶梯定价公式计算得出;若为现货资源时,P不含税采购价格=现货资源到岸采购价格。

    P中间费用=P加工费/B+P其他费用/D。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1合同名称主要内容支付:实时滚动预付,每个合同月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电汇、转账、银行承兑。

    交易服务费:买卖双方均应按交易中心规则向交易中心分别缴纳交易服务费。

    2、中海油气电及其它供应商LNG采购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正在执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序号采购主体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订单规模签署日期1胜通能源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LNG50,006吨2021.04.102胜通能源中海油气电江苏销售分公司LNG31,000吨2021.05.063海南胜远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LNG42,000吨2021.05.314海南胜远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LNG5,000吨2021.06.015胜通能源珠海海胜LNG以实际采购为准2019.01.016海南胜远珠海海胜LNG以实际采购为准2020.10.127胜通能源京燃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LNG以实际采购为准2021.05.018胜通能源中海油气电天津、河北、山东销售分公司LNG117,700吨2021.06.229海南胜远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LNG50,100吨2021.08.1910胜通能源中海油气电浙江、江苏、中海油浙江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中海油江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LNG350,000吨2021.08.2811海南胜远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LNG12,901.8吨2021.12.3112胜通能源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LNG94,335.74吨2021.11.2(三)授信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序号授信银行受信人合同名称/编号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限1东亚银行北京分行胜通能源《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BJBA1700006N)20,000.002017.12.27-2024.06.25《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2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胜通能源《综合授信协议》(烟光龙综20200312-01)10,000.002020.03.25-2023.03.243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胜通能源《贸易融资综合授信协议》(烟光龙贸综20200512-01)2020.05.13-2023.03.2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24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胜通能源《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535XY2021028191)8,000.002021.09.02-2022.09.015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胜通能源《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535XY2020038001)15,000.002020.12.08-2022.12.076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胜通物流《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535XY2021028195)2,000.002021.09.02-2022.09.017兴业银行烟台分行胜通能源《最高额融资合同》(兴银烟高融字2021-612号)6,974.532021.12.16-2024.12.168广发银行烟台分行胜通能源《授信业务总合同》(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000005号55,000.002022.1.20-2023.1.19(四)担保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序号贷款银行合同编号担保额度(万元)担保期限被担保人担保人/抵押物1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烟光龙保20200312-0110,000.002020.03.25-2023.03.24胜通能源胜通物流2烟光龙保20200312-02胜通集团3烟光龙保20200312-03张伟、魏红越4烟光龙保20200312-04魏吉胜、赵明5烟光龙抵20200312-017,116.86胜通物流房产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6浦发银行烟台分行ZB146320210000001019,800.002021.08.11-2022.08.11胜通能源魏吉胜、赵明7ZB1463202100000009胜通物流8兴业银行烟台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烟高抵字2021-612号)6,288.532021.12.16-2024.12.16胜通能源胜通物流车辆9《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烟高抵字2021-612-A号)686.00胜通能源房产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10招商银行烟台分行535XY2021028191048,000.002021.09.02-2022.09.01胜通能源胜通物流11535XY202102819105魏吉胜12535XY202102819106张伟13535XY2021028195052,000.00胜通物流胜通能源14535XY202102819506魏吉胜15535XY202102819507张伟16东亚银行北京BA1700006N20,000.002017.12.27-2024.06.25胜通能源魏吉胜、张伟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3序号贷款银行合同编号担保额度(万元)担保期限被担保人担保人/抵押物分行17广发银行烟台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000005号-担保01)15,000.002022.1.20-2023.1.19胜通能源胜通物流18《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000005号-担保02)魏吉胜19《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000005号-担保03)张伟20《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000005号-担保04)魏红越三、诉讼或仲裁事项(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一)发行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法定代表人:张伟电话:0535-8882717传真:0535-8882717联系人:宋海贞(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法定代表人:俞仕新电话:0551-68167862传真:0551-62207360保荐代表人:章郑伟、王凯项目协办人:丁维立其他经办人员:汤雨城、胡从发、李辉、汪源(三)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负责人:颜克兵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经办律师:王亭亭、王澍颖(四)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负责人:肖厚发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新荣、李朝蒙、张翔(五)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负责人:肖厚发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5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新荣、蔡浩、李朝蒙、张翔(六)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层法定代表人:赵向阳电话:010-51667811传真:010-82253743经办注册评估师:谷宇、杜林川(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8888(九)收款银行: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户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02010129027337785开户行: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初步询价时间:2022年8月3日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年8月29日申购日期:2022年8月30日缴款日期:2022年9月1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6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五)盈利预测报告;(六)审阅报告;(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八)公司章程(草案);(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1、发行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联系人:宋海贞联系电话:0535-8882717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7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联系人:章郑伟、王凯、丁维立联系电话:0551-62207998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88(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发行人声明 释义 一、一般释义 二、专业术语释义 目录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1、利润分配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5、现金分红政策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4、相关主体稳定股价的承诺 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4、保荐机构承诺 5、发行人律师承诺 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7、评估机构承诺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网络建设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二)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供应商集中及依赖的风险 (三)安全运输的风险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风险 (八)近期俄乌战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九)固定价格采购及境外合作采购的价格波动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2022年业绩预计 (一)2022年1-6月审阅情况 (二)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三)2022年业绩预计情况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股本及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2、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3、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4、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5、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三)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四)股东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情况 四、发行人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二)主要经营模式 1、LNG业务 2、运输服务 (三)行业竞争情况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LNG业务规模 2、LNG运输能力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2、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3、土地、房屋租赁情况 4、主要运输设备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2、著作权 3、商标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二)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盈利能力分析 3、现金流量分析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2、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合营企业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三)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 (四)公司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五)驾驶员短缺的风险 (六)燃料价格上涨影响运输成本的风险 (七)业务经营资质风险 (八)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九)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十一)技术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或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十三)资产折旧摊销大幅增加的风险 (十四)新冠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五)盈利预测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一)LNG销售合同 (二)LNG采购合同 1、“进口LNG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品 2、中海油气电及其它供应商LNG采购合同 (三)授信合同 (四)担保合同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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